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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的是哪方面?” 拉米亚说:“你不是和我说过吗?那个尼丽·邓恩,她想再续婚约的事。” “是的,我告诉弥尔塞了。” 拉米亚霎时精神抖擞,头发隐约像是兴奋的猫般竖起,可见这种八卦对女人的莫大诱惑力。她问:“弥尔塞答应了没有?” “答应个头!他如果答应,我就揍他一顿,直至把他揍醒为止。” 拉米亚说:“是不应该答应,不过那尼丽还只是个孩子,她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谗言,我倒觉得如果弥尔塞再和她在一起也不坏,因为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尼丽应该不会再背叛了,打死也不会。” 我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是尼丽把这种信任感消磨殆尽的?她管弥尔塞叫废物。而且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裂痕,再复合对弥尔塞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拉米亚说:“好吧,她是富家小姐,总会有出路的。” 其实我不便告诉拉米亚,权杖很快会对邓恩的遗产动手。这整件事与邓恩脱不开干系,邓恩从中发了国难财,让叶格丽有机可趁,虽然他也是上当受骗,可真正的锅应该由他来背。 即使权杖从比武中薅了许多羊毛,她欠我的债仍让她的钱包紧缩,但如果抄了邓恩的家底,那国库的收支非但能大有改善,而且她还能大赚一笔,甚至好几年都不用愁。罚完邓恩之后,还有波德莱尔与内夫·霸权,这对权杖而言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所以说,猪要养肥了再杀,学到了,学到了。 如此一来,尼丽一家很快会没落,邓恩的那些家臣即使不锒铛入狱,也会倾家荡产。当然,权杖会给尼丽留一些过日子的钱,这些钱,普通人在本撒过一辈子是足够了,但对于她这种大手大脚惯了的官家小姐,不久就会用完。 她只能指望快点找一个暴发户,一个渴望踏入贵族圈子的平民富翁,用她的身世地位换取财富,这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本撒的没落贵族可不少。人哪,还真不能选错,一步错步步错,很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拉米亚问:“你觉得弥尔塞能对付得了阿德曼吗?” 我也正为此苦恼,答道:“亲爱的,我不骗你,我觉得....够呛。” 拉米亚斟酌道:“阿德曼对付博思泰特斯的表现要比弥尔塞强一些....” “可不仅仅如此,在比武时,如果阿德曼想杀博思泰特斯是可以办到的,可高手过招,差之毫厘,正是他思想上那么一放松,一心软,导致他的败北。这一次却不一样,他会用生死决斗的心态对付弥尔塞,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弥尔塞已经失去了三生神恩,这十分不利。” 拉米亚急道:“那弥尔塞怎么办?” “唯一的机会是,弥尔塞在这三天之内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那怎么可能?” 我说:“有些时候,开挂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有些世外高人偷偷传授弥尔塞武艺了也说不定。” 拉米亚笑道:“你不就是么?” 其实单凭我的念刃造诣,未必胜得过博思泰特斯,我要胜过他必须召唤黑噩梦或圣徒,可我偏偏不能让拉米亚知道。这倒不是我死要面子,如果拉米亚认为我是无敌的,她就不用时时刻刻为我担心。 我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到他这地步,能否更进一步,全看他自己的悟性了。” 这时,观众们的噪音更大了些,我认为应该出一场事故,来一些伤亡,好让人们长点记性,今后扰民时有所忌惮,一道光照在了斗技场中央,大美女韦斯特高呼道:“国王在上,赐予我们再一次一饱眼福的机会。博思泰特斯,这卑鄙的叛徒已死!我们的两位英雄将施展浑身解数,争夺公爵头衔,为我们奉献又一场旷世大战!” 她指向左侧的斗技场入口:“玉剑弥尔塞,这位在这场动乱中立下大功的少年英雄,这位在一路战斗中脱胎换骨的念刃天才,现在卷土重来!他将为我们呈现怎样的剑术?让我们...再吵闹一些,让我们为他欢呼!” 弥尔塞在一团火光中出场,人们吼叫得似乎快把自己的肺给撑爆了,但阿德曼的支持者用不相上下的嘘声应对,这吵闹让我头疼,拉米亚倒不以为意。 韦斯特指向右侧:“神箭头阿德曼!他之前的落败让人们对他失望了,可他的念刃有目共睹,他的实力仍位于所有骑士的顶端,他在这次袭击中,也为保护我们而负伤!让我们用爆炸般的喊声,激励他拿出压箱底的本领!” 阿德曼从一团烟雾中走出,人们站起身,仰着脑袋大喊,有一部分看台的观众像猴子那样上蹿下跳,这斗技场出奇的牢固,否则会被共振效应给弄塌了。 韦斯特:“让念刃燃烧吧,让长剑飞舞吧,让鲜血沸腾吧,让战斗开始吧!” 人们异乎寻常地安静了下来,这无疑是一种奇迹,让这些疯狂的人们同时屏息的奇迹。 弥尔塞说:“我不想多说什么。” 阿德曼笑道:“总算遇上个话少的了!” 他们同时拔剑,同时使出激流,同时以箭矢般的速度靠近对手,同时刺向对手要害。 当他们相距十米时,两人的念刃在中途相遇,爆发出大货车相撞时特有的巨响,狂乱的气流让两人停下。 韦斯特说道:“他们的念刃强度都在一千八百之上!哇哦!” 阿德曼跳起,此时弥尔塞斩出两道念刃,但由于阿德曼是提前发动,竟抢先越过了念刃,他人在半空,朝弥尔塞劈出一剑。 弥尔塞横剑格挡,但阿德曼的剑在念刃作用下锋利卓绝,一声清脆刺耳的鸣响,弥尔塞的剑断了。 拉米亚惊叫道:“怎么...” 正如我想的那样,弥尔塞根本敌不过阿德曼,而阿德曼这一剑并未留有余地。 弥尔塞朝后一跃,避开这一剑,同时,他的影子升起,如猛兽般朝阿德曼一扑。阿德曼用长剑防御,落地后翻了个跟头,那影子钻入另一片阴影中。 阿德曼凝视弥尔塞,说:“小子,我早就觉得你不正常,我嗅到了恶魔的气味。” 弥尔塞答道:“我是奈法雷姆,你也是。” 阿德曼笑道:“好借口,好借口。” 他身上开始散发金光,那金光又呈现出树的形状,他说:“来吧。” 弥尔塞唤醒了一片阴影,那阴影在他手中化作长剑。拉米亚问:“这是拉森魃的法术?” 我点了点头,但他这暗影术与我不一样,我的影子无法变成武器,也许是个人习惯不同。 阿德曼再度斩出非常凌厉的念刃,弥尔塞朝影子中一躲,那念刃斩中了加厚过的围墙,令围墙开裂。 韦斯特叫道:“两千三百的力量!天哪!” 弥尔塞跃出阴影,攻击阿德曼,阿德曼身上的金树骤然开枝散叶,树枝般的金光刺中弥尔塞,弥尔塞身子踉跄,并没有流血,皮肤冒烟,像被烫伤似的。 阿德曼说:“确实是恶魔之力,但并不严重。” 弥尔塞陡然恢复平衡,他咬牙挥出右手的阴影剑,那剑摇晃弯曲,竟像鞭子一样绕过横栏的树枝,阿德曼将手中的兵刃一拨,弥尔塞的暗影剑打歪,弥尔塞手腕用力,那鞭子似的长剑又绕了半圈,打向阿德曼后脑勺。 阿德曼并不防守,他一脚踢中弥尔塞,弥尔塞口喷鲜血,在地上滑动了好几米远,他的暗影剑自然未能命中。 阿德曼叹道:“如果没有三生神恩,你也许胜不了多诺万。” 弥尔塞擦去鲜血,苦笑道:“确实。” 阿德曼说:“那你还有什么?全都一股脑施展出来吧。” 他在给弥尔塞机会,其实他已经可以赢了,他的念刃对恶魔之力极为克制,只要他催促,弥尔塞体内会像针刺般剧痛。 第313章 白学现场 阿德曼收起了身上的光之树,也许是为了持久战准备。 弥尔塞肯定十分痛苦,但他仍发起抢攻,他用影剑向对手斩出石杉,阿德曼一晃躲过,朝弥尔塞还了一剑,弥尔塞立刻缩入暗影。 看台上有人骂道:“缩头乌龟!”另一边有人骂道:“你爸才是缩头乌龟,你该问问你马你亲爹是谁!”这句话引发弥尔塞阵营的哈哈大笑,而阿德曼一方暴怒,看样子比武结束后会有一场大械斗。 我坐立不安,心想:“弥尔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才能帮他取胜?” 这时我想起我也可以躲入阴影,假装成弥尔塞的影子偷袭阿德曼,即使是他也未必能挡住我的奇袭,但阿德曼好歹也算帮过我大忙,这么做也太不地道了。 阿德曼身上的金光缠绕长剑,朝暗影一斩,有血珠从中飞出,弥尔塞跃回地面,已经受了伤。阿德曼这一击竟然能穿透暗影的异界?阿德曼表情肃然,说:“你还有什么办法?”朝弥尔塞刺出数道念刃。 忽然间,弥尔塞背后出现一个与他极为相似的人影,那人影挡下念刃,顿时消散。弥尔塞又从附近的阴影中召唤出两个他的影子,三人同时围攻阿德曼。 我惊喜万分——他对影子的操纵越来越纯熟了,即使是我也从没想过自己的影子可以复制出多个来,我的兄长真是进步神速。 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仔细地剖析这种感受,觉得可能是我对他有些小嫉妒吧。 呵呵,这很正常,就像一条车道上如果只有一辆车开,让人感到很宽敞,如果忽然多了另一辆车,一下子就拥挤得不像样。这不要紧,不要紧,嫉妒是人之常情,只要我们不被嫉妒蒙蔽了双眼就好。 可是为什么呢?明明都是我先来的,影遁也好,第一次召唤影子也好,还是用影子进入异世界也好。为什么弥尔塞会变得那么熟练啊!你究竟使用这招多少次了?你究竟要迫近我多少你才满足啊? 第一次,看见好友使出我的绝招,能与强敌作战到这样的地步,两份喜悦相互重叠,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更多的喜悦,本应已经得到了梦幻一般的幸福时光,然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我心里很不好受呢? 我忍不住喊道:“阿德曼你在放什么水?快点用大招!” 拉米亚用那种“你又发什么神经啊”的白眼对准我,我心中一凛,辩解道:“我是想让阿德曼心浮气躁,那样弥尔塞才有机会。” 阿德曼应付影子与弥尔塞的夹攻,三者的进攻节奏很巧妙,让阿德曼不能轻易发动念刃,露出破绽。阿德曼左右抵挡,用精妙的剑术维持局面,突然间,他笑道:“再试试这一招!” 他身上绽放出金光,形成了那棵金色大树,弥尔塞令两个影子急速后退,自己旋转影子长剑挡下金色的树枝。阿德曼大喝一声,手中金光旋转,像是忍者扔出十字飞镖那样扔向弥尔塞,弥尔塞的影剑再度被削断,可弥尔塞凭借这一刹那的阻隔避开了飞镖。 他无法与阿德曼正面交锋,只能左躲右闪,他的剑法逊色于敌人,他的念刃也被敌人所克,弥尔塞没有任何优势,阿德曼为什么迟迟未能取胜?他如果硬拼,不久就能分出胜负。 我怀疑阿德曼买博彩了!啊,没错,这老滑头肯定是买自己落败!这么说?弥尔塞会赢? 想到这里,我心里又高兴了起来,那份小嫉妒并没有消失,可一想到弥尔塞的地位将变得几乎与我一样尊贵..... 嫉妒之情水涨船高。 我怒道:“阿德曼,你这个赌狗,你是不是想放水牟利?” 拉米亚赏了我一个爆炒栗子,我痛得大叫,她说:“笨蛋!他得赌多少钱才能胜得过成为公爵能得到的利益?” 对哦。 现在看来,阿德曼是那种占优就会浪的类型。 霎时,阿德曼朝天空出招,我吃了一惊,喊道:“弥尔塞,天上!”只见数十道金光向雨一样落向弥尔塞,通常而言,头顶是念刃最难防护到的地方,将念刃如伞一般布置在头顶远比护住浑身周围艰难。弥尔塞想要躲开,可被金光刺中数道,先是鲜血迸射,随后又被烧焦。 韦斯特说:“每一道都是一千七百以上的威力,这是...什么神仙打架啊,根本看不懂了!” 她话未说完,阿德曼已出现在弥尔塞背后,一剑斩出,弥尔塞朝前翻滚,可铠甲裂开,背上多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弥尔塞身子在地上一弹,如急速奔跑的猎豹般冲到远处,我又叫道:“趴下!”他立刻照办,在那一瞬间,阿德曼的念刃将墙壁打出一个大洞,碎石乱飞。 阿德曼又要出招,弥尔塞急忙命令两个影子上前干扰,阿德曼刺出数剑,两个影子似乎很痛苦,朝后退,弥尔塞深吸一口气,使出激流冲刺,随后一跳,欺近阿德曼,人在半空,同时斩出两道念刃,那两道念刃染上了暗影的黑色,罩向阿德曼。 这一招是那个屠夫贾兰用过的,利用激流让念刃加速,让敌人无法反应。 阿德曼的反应速度异于常人,他长剑振动,去挡那两道念刃,以他的功力,他一定能挡住。 弥尔塞大叫一声,念刃方向折转,落在地上,地面出现两道裂痕。人们看清结果,不由地发出惊呼,有人叫道:“他失误了!” 看起来似乎是弥尔塞想操纵念刃的动向,结果练得不到家,让念刃击中了地面,这一招徒然浪费了力气。 弥尔塞的脸色很难看,这全力一招加上伤势,已经让他濒临绝境了。 阿德曼皱了皱眉,说:“不过如此吗?” 但突然间,从阿德曼的影子中,站起了两个与他极其相似的人影。阿德曼见状一愣,那两个人影已挥剑朝他斩去,而在他身后与侧方的弥尔塞影子,也同样拔剑出手。 我情不自禁地站起身,而所有观众还都没什么反应。弥尔塞的两道念刃没有落空,他瞄准的事阿德曼的影子,他制造了敌人的倒影,使用的是敌人本身的力量。 阿德曼说:“了不起。” 四个人影击中了阿德曼,霎时令阿德曼的鲜血在空中飞洒。 第314章 玉剑公爵 观众们齐声大叫,一方是惊喜的,一方是悲痛的。 只见阿德曼背后中剑,双手受伤,影子的剑深深咬入他的皮肤。 拉米亚说:“我记得他有一种念刃....” 的确,阿德曼能通过意志,让断手断脚瞬间愈合,虽然是一种幻觉,但只要他维持这念刃,任何伤势都仿佛不复存在。 弥尔塞应该瞄准要害,痛下杀手,他手下留情,可这么做反而害了他自己。 阿德曼晃了晃身体,我看到鲜血淋漓的伤口自动长好,随后他转了一圈,将四道影子击碎。 他说:“你还有什么?差不多了吧。” 弥尔塞大声呼吸,汗如雨下,累得像是个普通人跑了个马拉松。他将剩余的力气聚在手上,那影剑变得十分巨大。 阿德曼跑向弥尔塞,一剑横斩,弥尔塞用影剑抢攻,阿德曼不停步,身子一侧,用剑在影剑的剑身上轻轻一拨,他借着这股力道,又突进了一步。 忽然间,弥尔塞的影剑扩散,变成了长鞭,阿德曼被长鞭卷住,弥尔塞手往上抬,将对手朝一片阴影扔下去。 还有这招?他能把阿德曼困在一小块异界里,即使时间不长,但只要几分钟,裁判就会判弥尔塞取胜了! 数道金光穿透长鞭,如水银泻地般照亮全场。弥尔塞立即朝后一跳,阿德曼冲破暗影,身上竟有一对金色羽翼,宛如燃烧的水般流动,如果真有传说中的炽天使,多半也有这么一对。观众们情不自禁地“哇哇”大叫,被这景象震撼。 阿德曼笑道:“这把戏效果总是如此夸张,其实也就这样。” 他并未过多展现这羽翼的效果,话音刚落,羽翼消散,观众则发出惋惜的长叹。这些平庸的小民就是喜欢那些辉煌美丽的东西,我暗暗记住:“今后不仅要表现我的强,更要表现我招式之美。毕竟偶像派比实力派更吸粉,脑残粉的钱才好赚。” 阿德曼跳跃一劈,弥尔塞将影剑高举过顶,兵刃抵住,弥尔塞的剑居然并未破裂,两人开始较力,弥尔塞忽然一声断喝,被阿德曼的力气迫退,直至墙角。 即使我对他颇为嫉妒,可又为弥尔塞捏一把汗,他如何能与阿德曼短兵相接?即使博思泰特斯也赢不了阿德曼! 阿德曼形影闪烁,爆发出神速,朝弥尔塞一剑疾刺,刹那间,弥尔塞一转身,剑随身走,铛地一声清响,阿德曼的手弹向一边,胸口门户大开。 别人还没看清这破绽,我却寒毛直竖,热血沸腾:阿德曼居然会犯这种失误?他攻得太凶,力道使老,他这是给机会了! 他怎么会犯这低级失误?他是最纯熟老练的剑客!而且这不是孤注一掷的时候,他为什么会这么托大? 是诱饵吗?也许他藏了后招?可阿德曼没必要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他就算消耗战也是稳赢。 在这短短顷刻,我脑中闪过许多念头,如果我是弥尔塞,我会怎么做? 反正都是输,还不如试试。 弥尔塞想也不想,剑光朝上一划,划破了阿德曼胸前铠甲,剑刃割破了阿德曼的皮肤、骨头,也许还有内脏。 阿德曼瞠目结舌,朝前倒下,很快流下的血汇成了个小池塘。他死不了,但他输了。 老实说,弥尔塞能赢全都得归功于我,这是明显的主角光环,如果我不在场,他怎会有这种待遇? 有些观众哭得像是死了户口本,有些观众愤怒地以头撞墙,有些观众笑得合不拢嘴,有些观众则喜极而泣。 韦斯特扯着嗓子大叫:“看到了吗?看到了吗?这惊世一战有了结果了!真是难以置信!是玉剑弥尔塞,弥尔塞公爵成为了九隐士!”她叫得太响,似乎超过了嗓子的极限,听起来像是烟熏嗓的声音,又像是那种演唱会上唱破了喉咙的歌手。 我和拉米亚紧紧相拥,泪流满面,拉米亚问:“你怎么哭了?” 我说:“我很高兴。” 其实我很悲伤,我偷偷买博彩,押的是阿德曼获胜,大约三百万银元,现在我血本无归。谁能料到呢?按照实力,两个弥尔塞也赢不了阿德曼。 阿德曼这混球一定是故意让我输钱的,为了让我输钱,他不惜放水被开膛破肚,不惜丢掉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也要害我赔本,这是怎样一种憨批的想法? 不过嘛,终究是弥尔塞取胜,我的兄弟是剑盾会公爵了! 斗技场上,医疗人员将阿德曼抬上担架,弥尔塞看着阿德曼,并无胜利的喜悦,阿德曼朝他咧嘴一笑,表情很轻松。 我顿时生疑——阿德曼神智清醒,完全可以使用海市蜃楼令伤口消失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只要他愿意,他完全还能打,而且必胜无疑。 他偏偏就选择输,然后坑老子。理论上世界上不会有这种混账,可有些人的心就是这么扭曲,这么的反社会... 阿纳托利说:“心理扭曲的好像是你。” 这群疯议会的人不明白,我这叫对冲止损的策略。我本来的想法是,即使弥尔塞输了,我赢了博彩,也能补偿一些损失,谁料到弥尔塞竟真的笑到了最后。 我却未能全盘大胜。 韦斯特与弥尔塞握手拥抱,并和他合影,她在合影时故意扯开衣领,露出两个滚圆的车灯一角,弥尔塞并没有看她这傲人的特征,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不过这样自有其好处。如果换做是我,多半是挪不开眼睛的,那第二天报纸的头条就是——女主持身材诱惑,新公爵饱览美景,两人干柴烈火,赛后方便办事。 我说:“我去权杖的包厢!” 拉米亚说:“嗯,我留在这儿等你。” 我到那儿时,弥尔塞已经在了。娜娜、瓦希莉莎、西恩、诺曼已经另一位隐士都在,此人是个身材硕大的光头老者,不知为何,别人都叫他军团长,而不叫他名字。 权杖说:“啊,黑棺剑圣,欢迎你的到来。” 我笑道:“快点搞定这事,像上一次你们手脚可快得很。” 权杖说:“弥尔塞,你的全名是?” 我也不知道弥尔塞的全名,从小到大,我一直叫他弥尔塞,他一直叫我朗基努斯,我们村子里的人大抵都是这样的。 弥尔塞昂首道:“弥尔塞·奥奇德。” 我闻言心中一悲,一时陷入往事之中,想起了那沦为太阳王血肉中一部分的养父。 达莉亚,奥奇德,我生命中的过去已经被埋葬,唯有弥尔塞还在,唯有弥尔塞证明我曾经在无水村中生活过。 他是我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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