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兜里的手机响了半天,姜信冬呆滞了好一阵才沉着脸接了起来:“喂?” “我说,你在哪啊?”电话里庄高阳提高了音量,“不你说的要排练吗?人呢?” “啊……”姜信冬忽然想起什么,静默片刻,小声说:“遇到点事,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他又抬头看了贺听一眼。 病床上的人穿着白色病号服,腿上手臂上都缠着胶布,整个人没什么血色,阳光洒在他脸上时候显得他过分的白。 旁边漂亮的女生叽叽喳喳在和他说些什么。 是挺配的。 但是说不清是不习惯还是什么,姜信冬心中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叛经离道——他不喜欢这个画面。 到了排练室,乐队其他三个人都已经等他半小时了。 艾思怡一脸不解:“你遇到什么事了?迟到这么久。” 乐队四人,姜信冬向来是最守时那个,也是最讨厌迟到的那个。 姜信冬打开琴袋把吉他拿出来,若有所思地摇头:“没什么。” “没什么……”庄高阳摸着下巴思索一番,说,“就怪了!” “是么?”姜信冬坐下抱着吉他调了几声琴弦。 其他三个人齐刷刷点头。 姜信冬没有回话,继续弹琴。 得知贺听住院的时候,他就一个反应——着急,排练什么的当场就忘了,只想打车去医院。 看不到人放不下心。 即便他清楚,贺听对他或许抱着超出朋友的情感,他也无法说服自己不去。 看着病床上憔悴又充满距离感的贺听,再也无法装作漠不关心。 这种奇异的强烈的被另一个人牵动情绪的感觉以前从未有过。 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这是否会改变什么。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贺听对他来说,比普通朋友重要得多。 作者有话说: 两人都没正经谈过恋爱,需要一点时间 第27章 灶台上杂乱地摆着许多调料,锅里的汤毫无章法地洒落在地上,还噗噗地冒着泡,残汁溅到灰色墙壁上,仿佛粘了一层恶心的黏液。 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抓住陈琳夕的头发用力往后扯,艳红色的嘴唇凑到她耳边狞笑道:“汤熬给谁啊?” 陈琳夕眼眶略红,额头紧绷着,猛地一个翻身,使劲推开了女人,大吼道:“别喝了酒就找我发疯!” 女人的后背被灶台突出的棱角狠狠撞了一下,吃痛地直起身,眼光变得凶狠,抬起手在陈琳夕脸上甩下一记耳光:“贱货!” 陈琳夕捂着被打红的半边脸,憋见女人的脖颈处有一大块淤青,嘴角突然扬起,大声笑了起来:“我是贱货,生我的人也是贱货!心甘情愿给别人做小三,被打得鼻青脸肿也只敢拿亲生女儿撒气,哈哈哈……” 女人精致的面容开始扭曲,扬起手又给了陈琳夕重重一耳光,满带恨意的声音又尖又细:“还不是都是因为你!和你那个杂种爹!都是你们!!” 名牌包里的手机闪烁起来,女人停下来平复了一下剧烈的呼吸,才接起电话娇嗔又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老公”。 数秒后,高跟鞋哒哒的声音逐渐走远,陈琳夕脱力地靠在墙边,捂着脸小声呜咽了起来。 医院里,贺听觉得陈琳夕今天不大对劲。 首先她来得比平时晚,其次她没带煲汤,最重要的是她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脸还有些肿。 贺听正嚼着口香糖,有些含混地问她:“你脸怎么了?” “没怎么,”陈琳夕别过脸,顿了顿,支支吾吾道,“今天……没来得及熬汤。” 这个弯曲的角度正好暴露出她耳背上细小的抓痕,是早上在厨房争吵时留下的,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那条抓痕细又长,血色鲜红。贺听眼皮一跳,皱起眉头问:“那傻逼玩意儿又找你麻烦了?” 他说的是那个张嘴就喊人宝宝的傻逼玩意儿。 “不是他,早上和我妈吵了一架。”陈琳夕低下头,眼里忽然涌起一层水雾,但她很快就憋了回去,又恢复一贯的神色。 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贺听看出了些苗头,只觉得大概女孩就是爱哭,没当回事,不冷不热地回复:“我还天天和我爸吵呢……” 陈琳夕深深看了一眼贺听:“你爸是关心你,”说着她勾唇苦笑,“我妈恨不得我死。” 贺听想说“不至于吧”,可陈琳夕的目光太过笃定,藏着许多无奈和愤怒,还有绝望。 这种眼神似曾相识,就好像和别人解释微妙父子关系的自己。 父与子,母与女,理应是世上最亲密最重要的羁绊,很可惜,它并不适用于所有人。 贺听明白这个道理。 他稍微停滞,最后把原本调侃的话吞了回去,换了个相对轻松的话题——问她怎么一天到晚那么闲。 这是他认识陈琳夕以来,第一次主动问她话。 这也是他对陈琳夕唯一存在的好奇,人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却天天在他面前晃,没点正经事? “我早不读书了,”陈琳夕说,“在酒吧工作,晚上才去。” “你几岁了?”贺听接着问。 “十九,”陈琳夕一只手撑着下巴,似笑非笑地问,“姐弟恋喜欢吗?” “……” 怎么话题又绕到这上面了…… 贺听倒回枕头上,冷冷道:“无聊。” 陈琳夕大概以为这是个玩笑,脸上露出了浅淡的笑容:“不试试怎么知道?” 贺听盯着惨白的天花板,忽然想起某张脸,心紧作痛。 这玩意要可以随便试试那姜信冬怎么不跟他试一下? 他静默片刻,沉声道:“我不会喜欢你的。” 陈琳夕怔了一瞬,在短暂的不动声响的凝视后,终于确定了贺听不是在说笑——他很严肃。 她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平静地看着窗外:“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你……” 微风佛面,吹起了几缕碎发,她垂下眼睑:“是想找个寄托,觉得生活难的时候想找个人寄托。” 贺听面无表情地用舌头卷起口香糖吹了个泡泡,没说话,主要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看你吃穿用度,家里不差吧?”陈琳夕目光落在贺听身上,背靠着墙壁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就没这么幸运了,我爸妈都是疯子,恨不得我死的疯子。” 她冷静地叙述着一切,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仿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早已经置身事外,贺听却在某个瞬间捕捉到她脸上微不可察的失落——可能是对父母的憎恨,也可能是对生活的悲哀,也可能都有。 不是每个人都生在云端,有的人要越过重重荆棘沼泽,才能活得像个正常人。 贺听不知道她的生活有多难,只是这一刻,他好像透过她看到了比自己更糟糕的人生,他突然有点懂这个只比他大两岁的女生。 “那天在台球室,你帮我出头了,所以我对你有那么点好感,可能都谈不上喜欢,”说着陈琳夕叹了口气,“放心,我不会一直缠着你。” 贺听眼皮轻轻抬了一下,冷漠的眼里似乎多了些东西。他犹豫了一会儿说:“其实……做朋友是可以的。” 陈琳夕还是会来医院,她说贺听是因为她受伤的,放着不管过意不去。 贺听也不再对她冷冰冰,两人慢慢熟稔起来——反正贺听觉得话说清楚了,现在是朋友,以后也只会是朋友。 叶知明也经常来看他,比许铭来的次数还要多,偶尔会带上一些吃的。 但有的人再也没来过,比如贺文滨,比如姜信冬。 有时候贺听会望着病房的门发呆,他想不通上次姜信冬为什么要来。 要说是不在意他,何必特意跑一趟医院?要说是关心他,那为什么走得那么匆忙? 来时毫无缘由,走了再无音讯,永远看不透这个人。 直到某次聊到社交,陈琳夕说有的人会把礼仪做得面面俱到时,贺听才恍然大悟,原来姜信冬来看他是出于社交礼仪。这种行为不需要重复完成,自然也更不需要后续进一步的沟通。 姜信冬给足了他面子,但也只能止于此。 那天晚上,庄高阳在朋友圈发了一张Crush演出的照片,流光四溢的舞台,姜信冬站在正中央,神态轻松又飒爽,整个人会发亮。 好像姜信冬越耀眼,就越发衬托出贺听的黯淡。 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只带了竹篮的打水人,而姜信冬是天山上的清泉,任凭他如何奋不顾身地盛水、不知疲惫地堵洞,最后都只会是一场空。 能捧手喝到一口甘泉,大抵就是恩惠,再多就属于痴心妄想了。 把这层关系思虑通透后,他终于停止庸人自扰。 在医院躺了十来天后,人徘徊在发霉的边缘,再睡几天身体或许会长出蘑菇也不一定。 某日早上贺听醒来无所事事,还好陈琳夕带来了一碗汤,以及几个可以打发时间的冷笑话。 其实他不太需要聊天,大部分时候都是陈琳夕在说,他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 姜信冬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正好碰上了这样一幕——贺听坐在病床上喝汤,那个被称作他“女朋友”的女生坐在旁边冲他笑,露出一对好看的小虎牙。 隐约中,他听到了女生问贺听好喝吗,贺听清清淡淡地说了句不错。 正巧那天天气明媚,叶子开始变黄了,阳光懒洋洋地洒进病房里,照到屋里两人的脸上,连笑容都闪着金光。 姜信冬的脚僵在了门口,不知道是身体那部分机制出了错,无法再往前迈一步。 他开始怀疑,在易凡家那个夜晚,贺听恍恍惚惚落下的那个吻,是不是只是一场错觉,又或者只是酒后失智。 有些事,他突然不敢笃定了,因为贺听本就是一个不着四六的人,做出些荒诞不羁的事也无可厚非。 病房里姑娘咯咯的笑声传出来,刺激着姜信冬的耳膜,连心脏都跟着狠狠抽了一下。 他活了二十多年,很清楚什么样的人他不喜欢,却分辨不了怎样算爱。 只是在这个刹那,脑海里蓦地闪过一个身影,喜欢穿T恤牛仔裤的瘦削的少年,白净的面上总带着些对世人的不屑,却对一条流浪狗露出百般怜爱的表情,也会在醉酒微醺的时候眼含水光地喊他一声“冬冬”。 糟糕的是,这个人常常让他的心脏异于寻常地跳动。 以前从来没有人带给他这种微妙的感觉,像是牵挂,又更像是偏爱。 只有贺听。 他不擅长撒谎,关于感情的答案几乎要呼之欲出,可惜显然来得不是时候。 病房里两人相处的画面看上去过于温馨美好,他愣在门口,感受着体内破壳而出的奇怪的失落感,还有鲜见的嫉妒感。 半晌后,他没有推开病房的门,而是转身离开了这里。 作者有话说: 好希望能够一口气写完啊,但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事绊住T.T 分享写这章时听的歌:Velvet Moon - Catch the Wave 第28章 城北的老原巷子纵横交错,路面斑驳。华灯初上,正是烟火鼎盛的时候,辣椒油混着鲜肉的火锅底料味熏染了整条街,隔老远就能闻到。 这里聚集了一批地道的火锅店,是本地人常来的地方。 巷角一处三三两两摆了几张桌子,靠墙边那桌坐着四个年轻人,和往日的欢声笑语不一样,今天他们显得格外沉默。 因为这可能是场散伙饭,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 一个月前,Crush收到了乐天卫视的综艺选秀邀请,合同上说选出来的冠军会直接和漾心娱乐签约。 漾心娱乐,国内最炙手可热的经纪公司之一,旗下艺人众多,涉及领域广泛,在接连捧红不少歌手演员后,近两年开始把业务扩展到更小众更精细的领域——说唱,男团女团,以及乐队。 据说Crush原本是不在邀请名单上的,但有一支准备参赛的乐队上周聚众吸毒上了热搜,主办方不得不临时更换乐队。 选秀两个月后就开始,时长四个月,如果确定参赛,乐队前期肯定要准备,参赛期间还要大量排练。算一算,半年就没了。 乐队成员早就有了别的计划安排,比如艾思怡签了律所实习,姜信冬有要参加的数学竞赛。 锅里的辣椒油滋滋冒着热气,半天没有人下筷子,还是庄高阳先开了口:“我觉得这事不亏,拿冠军签约,拿不了也没任何损失……” “我没有签经济公司的打算。”姜信冬声音冷清地打断他的话。 庄高阳不屑地撇嘴:“你以为冠军这么好拿?说不定人家早就内定好了……” “内定?”姜信冬眼神锐利,似乎在镇定地权衡利弊:“那去参加选秀的意义是什么?” 庄高阳气得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旁边的易凡抢了话:“要他妈什么意义!就想让更多人听到我们的音乐,有问题?” 姜信冬不想和激动上头的人争论,扫他一眼,说:“没问题。” 最近大家都为乐队聚散的事积累了太多负面情绪,彼此心里攒着一股劲,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爆发。 而今天收到的选秀邀请,就像一把尖利的小刀,在详装平静的堤坝划破了一个口子,于是那些积压已久的怨气仿佛张牙舞爪的洪水般一涌而出。 易凡猛地往胃里灌了许多冰凉的啤酒,抬手抹干净嘴上残留的酒水,余光憋了一眼姜信冬说:“既然没问题还废话什么?报名参赛。” “我……”姜信冬犹豫片刻说,“没时间。” 易凡气血一点点往上窜,冲到太阳穴烧去了大半理智,眼里只剩下愤怒和不甘。他直勾勾地盯着姜信冬,一字一顿地说:“你,真,自,私!” 九月的风不算凉,姜信冬却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他向来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相对于一身轻松的易凡,他有很多顾虑。病床上的父亲,普通的家境,时时刻刻在提醒他,需要一份快速且稳定的收入,而缥缈不可琢磨的娱乐圈从来不在他的人生计划之中。 “哎,过分了啊,”庄高阳站起来拿过易凡的酒瓶,转过头冲姜信冬打哈哈,“他醉了。” 易凡一把推开庄高阳,瞪眼反问道:“我说错了么?” “那也不怪他……”庄高阳叹了口气,“当初组乐队的时候咱也没说过要把音乐当成主业。” 当初组乐队的时候,是因为志同道合,是因为纯粹的热爱。 谁也没料到几年后乐队越唱越好,好到可能会发展为一生的事业。 姜信冬心烦意乱地捏了捏眉心,试图解释:“我年底要参加建模比赛,现在说退出就退出,同组的另外两个人怎么办?” 易凡眼睛红了一圈,拍桌子站起来质问他:“他们是你的兄弟,我们就不是?!你走了我们怎么办?主唱没了乐队还搞个屁?” 这番动静不小,引来周围人的注目,身旁开始有人在絮絮低语。 姜信冬抬起头,与易凡怔怔对视,半响后深吸口气,用极低的嗓音说:“对不起。” 易凡把手上的啤酒瓶罐捏成了挤成一团破铜烂铁扔在地上,骂了一句:“操!” 旁边桌的女生吓得赶紧搬椅子换到另一边。 易凡皱眉思索,然后微微扬起下巴问艾思怡:“你呢?要参加吗?” “我……”艾思怡顿了顿,垂下眸子低声回道,“签了律所……” “行,行,”易凡用舌头顶了一下腮帮,冷笑道,“散了吧,什么乐队?什么理想?都他妈是狗屁!” 说完他用力踹了一脚地上的啤酒罐,转身扬长而去。 姜信冬坐了半天才缓过劲来,易凡那句你真自私始终盘旋在脑海中,如芒在背。 这顿火锅吃得太不是滋味,连平时话多的庄高阳都失了兴致,埋头喝酒。 摆了一桌的菜,却没有人吃得下去,倒是最后三人都喝了不少。 艾思怡不胜酒力,没多久说话就开始颠三倒四。 姜信冬想结账走了,却被艾思怡拉住袖口,她幽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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