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咧地踹了他一脚。 春晓微微皱眉,将南藏月推开,她低头看向松妆,认真道:“所以你是柳觊绸,从小给我准备的人?” 松妆愣了愣,连忙道:“主子救了我,却未勉强我,只是四年前让我来陪伴妻主。我是干净的,我,松妆命贱但身子干净,我一直在喝药,妻主不许,侍身绝不会玷污了您的血脉。” 四年前,算来与他高中状元那一年刚好对上。 那一年他等了她一宿,等到喝花酒喝得醉醺醺的她。 (来晚了来晚了,姐妹们新年快乐,啾咪啾咪!) -- 女尊国的小纨绔(67) “姐姐,成大事者,怎能拘泥于儿女情长。” 赵胥幽幽的声音传来,“建安这些公子模样虽然出挑,才情也出众,但通篇看来,不过千篇一律无甚意思。你随我去赵地,我院里养了几个异域情郎,妖娆多情妩媚软绵,那才叫新奇销魂处。” 春晓缓缓站起身,她轻轻皱眉:“你计划怎么将我带走,我父母宅邸都在建安,贸然出走,是要将我的身世公之于众不成?” “今已九月,苍梧菊花开甚好,听闻姐姐有一至交好友,现居苍梧。不若带上行囊,走亲访友,前去游玩些日子。一月两月,叁年五载,端看沿途风景,舟车效率。姐姐意下如何?” “方才这位南小公子,信誓旦旦愿为姐姐效犬马之劳,妹妹这里也有一计,可与他施展抱负。” 赵胥细细的唇角浮起,目光扫向阴沉盯着她的南藏月,皮笑肉不笑,“南小公子出身好,手腕佳,身家颇丰,若是为我们大业所用,定是如虎添翼。只是,若小公子随我们一同去赵地,这份京都家业,又该如何打理掌管。或是说,南小公子是打算将这些置业都废弃,还是抛售了?” 卖家卖地去旅游,这可太让人起疑了。 别说今上会不会注意到,但是南家都会第一个站出来质疑。 南藏月眸色黑沉:“小姨子若是懂些规矩,便知道该叫我姐夫。” 赵胥唇角笑意僵冷。 南藏月冷冷一笑,他妻主这招蜂引蝶的本事是娘胎里带来的吗? 防了一个松妆,外面还有揣崽的贱人,防了外面的,还有个朝堂上暗暗觊觎的柳觊绸,如今连同胞妹妹都心生不伦,若是放任妻主孤身前往赵地,鬼晓得还会惹出多少桃花债。 南藏月扭头看向春晓:“妻主若是弃了侍身,独自前往赵地,怕是您起势之时,便是我南藏月葬身之时。不过是建安几分家业,便是交给我手下那些掌柜管事,叁年五载,不会有丝毫问题。妻主应当信任侍身的手段才是……” 他那些手下都是死忠,不论究竟忠诚度如何,喂了他的岁毒,便一辈子离不开他的解毒丸,一辈子都不可能背叛他。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毒夫,从两岁起便学制毒尝毒,四岁便开始为母亲做那些腌?H事,可纵使他是个连指甲缝都藏毒的恶人又如何,他最擅长的便是伪装,将自己披上星星的皮囊,不惜一切去靠近他的月亮,甚至独占他的月亮。 “阿月随我一起走。” 比起南藏月手里的财富,春晓更忌惮的是这个家伙的偏执,若是将他一个人抛下来,发了疯,做了什么傻事,带着她一起自爆,那就玩崩了。 她向来最吃不消的就是这种偏执病态的男人,性格丧心病狂,还能为了她丧尽天良,完全猜不透心里在想什么,怕是即便扒开了心脏摊在太阳下晒,都能将太阳给染黑了。 南藏月严肃的神情软化,柔软的唇瓣抿出笑,眉睫弯弯,“是。” 刚刚还狂吠得像小野狗,现在却像只摇着尾巴撒娇娇的家犬。 “妆儿也跟我一起走。”春晓看过任务回放,自然不会怀疑柳觊绸会对她不利,等找机会,她还要将柳觊绸一起拉到自己的阵营。 “贺春晓!”赵胥沉下脸。 春晓蹲下身,轻轻抚摸着松妆的脸颊,温柔地施恩:“松妆不会害我。他是我为复国大业准备的男将军,将来要为为妻开疆扩土,踏破山河,对不对?” 松妆眼睫轻颤,滚落一滴眼泪,虔诚地迎上她的目光,妩媚的桃花眸清纯又干净,“对。”他可以为他的月亮牺牲一切。他从未觉得自己出身低贱,可那一天在楼里见到了笑靥如花的少女,便从此低到了尘埃里,摘月楼捉不住他的月亮,他拼尽一切,如夸父追日去追寻。 “好妆儿。”春晓轻抚他左颊的红肿,回头看向赵胥,勾起唇:“你不该小瞧我的妆儿。” 松妆是多么优秀的一名武士。 春晓觉得自己简直挖到了宝藏,如果将习武比作修真,普通人都是五灵根杂灵根,寒来暑往难以大成,而松妆就是那万年出一个的天灵根,随便练练都能证道飞升,更何况他是如此的刻苦努力,简直是一颗拼命将自己长得甜美多汁的果实,将自己长到她的嘴里。 赵胥依旧拧着眉。 春晓站起身,理了理被松妆刚刚无意识抓皱的衣袖,随口道:“所以我的原名叫什么?” 赵胥一愣。 春晓微微一笑:“我们是萧氏,却为何姓赵?” 赵胥不知为何,忽然脸红了,别开眼:“只是韬光养晦的法子罢了,在攻入建安前,我们都从父姓。而,待雪恨后,我们都会恢复萧姓,我的原名叫萧晚棠。” 萧晚棠,春晓念了念,他当初化名段晚棠,原来也是有缘由的。 “春晓,是母亲在你出生时为你取的名字,你原名萧春晓,回到赵地后,一时只能化名赵春。” “赵春。”春晓琢磨了一下,听起来便像个路人甲,只是,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和萧阑光的孩子…… 她的奶奶和萧阑光的奶奶,是姐妹俩,也就是说他们有同一个曾祖母,所以他们的孩子会是个正常人吗? 不过,无论孩子出生随谁姓,都是姓萧。 这样想一想,即便大皇子殿下要做个单身父亲,孩子跟他姓,但自己也占到了便宜呢。 …… 第二天,春晓去国子监递了假条,要休长假,去走访在苍梧郡定居的好友。 好在她和苏温、王智媛、陈柏四人的狐朋狗友组合,建安F4名头,整个国子监都知道,所以夫子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将她的假条批了。 从国子监回来的路上,沿街有些小商贩摆着一盆盆菊花在道边贩卖。 菊花还算好养,所以这边农家都会在蹊边养一些,每到深秋,菊朵累累,辉煌富丽纤??合度,美不胜收,许多人会挖出长得好的几盆,来城里贩卖。 春晓总觉得送菊花的寓意不好,她在街上逛了一会,最后驻足在一间玉器阁,在琳琅满目的玉器中挑中了一只缠着银丝的发带,长长的一条,一头缀着一枚水头剔透的小玉,整个透着一股孤高的性冷淡风,瞧起来便极适合小阿柳。 (小说+:『52ьしωχ.cοм』) -- 女尊国的小纨绔(68) 九月八,满城华紫雍白,天初亮,一队小马车嗒嗒离开了建安。 等柳觊绸下朝归来,收到消息的时候,那人大约已经走出了百里外,秋日透过雾霭冷冷落在这片土地上,昨夜的霜一一化去,寒意却没少几分。 柳府养的菊也开了,多是朝中那些附庸风雅或阿谀之辈送的名贵品种,凌霜傲风,香味清苦,柳觊绸看着手里的发带,这是一个小乞儿一早放在府门口的。 他是男子,却为臣身,这些年来从未有一日扮过男装,也对那些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上朝是总是与女子一般束发簪冠,偶尔花哨一些的官制礼服,会垂落两条璎珞丝带,那是重臣朱色。 他轻轻摩挲手中发带,那一枚小玉竟是上好的暖玉,入手生温。 散落头发,又半挽起,他凝向镜中的自己。 走访苍梧郡的好友。 苍梧郡荒僻,气候潮湿,民众未开化居多,她怎么会想起去那儿游玩。 “大人,陛下这个月送来的药。” 小厮拱手将一只黑木小盒子放在桌面,垂手走下去。 柳觊绸单指拨开了盒盖,取出那只灰绿色的丸子,这是毒药,也是解药。 若是不吃,活不过下一个满月,若是吃了,肉体得活,灵魂却将永坠权势的无间。 两年前,他能够保下她,能够重返朝堂,都是朝上那个女人的恩典,她需要一个听话的忠臣,一个为她扫除异己的走狗。 仿佛虫子腐烂的尸体揉和的怪味药丸,泛着一股异臭,被那白皙如玉,向来执笔挥斥的手指擒起,俊雅如玉,有如兰雪之风的公子垂眸,眼也不眨地将它一口一口吃完,浅红的唇瓣骤然泛黑,又逐渐褪去。 味觉和嗅觉一天天减弱,柳觊绸的手掌垂落在膝上,他如今不过是一只连腿都废了的走狗,还有什么脸面去站在她面前,与她娇妍艳丽的第一公子夫郎相比呢。 “小七,小七,九月了,再过两个月,就该下雪了。下雪了,天会很冷,但是雪多好看,干干净净的,落在地上,落在屋檐上,落在你的发上,落在你的掌心……” “为何会走到如今这一步,为何呢……” 小阿柳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一辈子与小七在一起,一辈子在家里等小七回来,一辈子为小七做饭,暖被,听她叽叽喳喳地说话。 她让小阿柳念书,小阿柳去了,她让小阿柳进学,小阿柳寒窗苦读。 小阿柳都做到了,小阿柳也知道了自己不是女子,他是个男子,是个在世俗里,可以与女子婚嫁的男子。小七是女子,小阿柳是男子,多么完美啊。 可是,
相关推荐:
穿成炮灰后和灰姑娘he了
虫族之先婚后爱
高达之染血百合
媚姑
我曝光前世惊炸全网
小怂包重生记(1v2)
她太投入(骨科gl)
归宿(H)
《腹黑哥哥。霸道爱》
大唐绿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