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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爹爹才走,你怎么能枉顾他的良苦用心呢……”春晓哭唧唧地被沈大边拉边走,缠着他的肩膀蹭啊蹭,“饥寒交迫的,咱兄妹还怎么过这个冬天啊。” 沈大其实冷得厉害,唯一的一件御寒装备给了春晓,他已经冻得有些硬了,听到春晓的话,想要抬手摸摸她的手安抚她,转而想到自己的手一定很凉,便尽量放缓嗓音,温柔道:”不听话就饿死你。“ 春晓一下子就听话了。 委委屈屈的小姑娘被她哥,一直带到了王家门口,然后听他哥哐哐敲王家的大门。 没一会,里面男人粗犷的声音传来,大门轰朗一声被打开:“大雪天谁啊,上门啥事呢?” 一抬头一片白茫茫的雪,略一低头,就看到了头戴白绫的兄妹俩。 “亲家?”男人,也就是王家大儿子王志虎扯出了怪笑,伸出手用力拍了拍沈大单薄的小肩膀。 沈大不吭声地任由他拍得身子晃了晃,等他收回手,才不慌不忙地说:“我来找你爹。” 王志虎觑着眼睛,手插进厚实的棉袄里头,“啥事啊?跟我说一样。” 少年就像是冰雕的一样,一声不吭,只有旁边裹着一件件破袄子的小姑娘抖啊抖地取暖。 王志虎从小在村子里就是一霸,个头大兄弟多老子狠,谁都不敢轻易惹他,基本都是横着走的。但他很少沾沈大的腥,村里人都知道沈家小子长得好看,但是性子冷,王志虎却知道,这个长得漂亮的男孩,亲手将半个山头的蛇都斩了头。 那是四年前,那时候沈大才七岁,六岁的妹妹沈二一条蛇咬了,哭得惨烈极了,闹得这个冷面的小子一直哄她,却根本不知道怎么哄小姑娘,最后就说:“我把它们一家都逮起来,都杀了给你解气。” 当初王志虎还觉得这个小子貌不惊人,吹牛皮有一手,直到后来,连续几次上山都看见了沈大带着b他还高的捕蛇工具在山上走,篓子里密密麻麻的都是蛇尸,看得从来横行霸道的王志虎整个人汗毛都站起来了。 从那以后,王志虎便有意地不去沾他,没想到今天他竟然找上了门。 少年一声不吭地站在门口,旁边的小姑娘也不说话,王志虎叫了阵觉得无趣,便搔搔脑袋,带他们进去堂屋,找自家围着炉子在喝茶的老爹。 王有根放下茶碗,看到了被儿子领进来的兄妹,眯起眼睛,慢吞吞拿起来一旁的旱烟。 沈大只走了几步,也没进到跟前,就在门里几步停住,开门见山:“沈二要退亲。” (新故事开始啦! (ps竟然有人注意到了那条“不要去”的短信,这会是横跨好几个世界的伏笔(//Д//)我还以为没人会发觉的… --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2) 王有根的眼珠从畏畏缩缩的沈二身上,转到脊背挺直的沈大身上,吧嗒吧嗒抽了几口烟。 旁边给王有根点烟的老婆子已经有些发怒了,她从来都是把沈二当作自己未来儿媳妇,平时在外面遇到,都要拿腔作势让她给自己g些活,小到打些猪草,大到翻地锄草,都是不客气的。 王婆子叫起来:“我们王家那么多红薯养的小媳妇,是你毛没齐的小子说退就退的?别仗着你老子死了,就来我家作你顶天的妖!” 王有根慢慢跟着,才出声:“沈家小子,你爹死了,我就将你当你们沈家主事的。叔劝你一句,这亲可不是你说退就能退的。” 屋子里生着炉子,烧着热火,里面应该还加了枣子,闻起来有点甜香,春晓想起了自家灶膛里还有两个没吃的红薯,咽了咽口水,偷偷去看她哥。 沈大面不改色,似乎丝毫未被眼前一家人的气势压住,镇定地开口:“当初定亲的文书我已经从村长家将他保管的那份拿回来了,自家的也已经拿出来,现在只要你家将你的那份文书撕毁,这门亲就算作废。” 王家老婆子还要叫,沈大却提前打断她:“定亲这两年来,沈家欠你们王家二十七袋红薯,明年秋天前,会统统还给你们。” 王志远正在抱着三字经打瞌睡,忽然被旁边的二哥捅了捅,小声说你媳妇要跑啦。 王志远一个激灵醒了,它们小孩子一块玩的时候,沈二就是他独一无二可以拿来炫耀的玩具,旁的小孩子只有陀螺小木剑,他有一个小媳妇,特别神气! 王志远不明就以哇哇大哭起来,睁开眼看到爹妈,又看到偷偷想要靠近炉火的春晓,摔了一跤,就要朝她跑过去。 王有根让王志虎拦住王志远,一双眼盯着沈大:“这亲定了两年,是你爹亲口和我说好的,现在他尸骨未寒,你就来撕他的脸了?沈家小子,你拎拎清楚。” 将春晓挡在身后,沈大冷冷地看了一眼鼻涕眼泪的王志远,“二十七袋红薯,加上三十两银子。” 满堂寂静,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春晓差点喘不上气,她哥是疯了吗? 沈秀才拼死一年都赚不到八钱银子,在这个一两银子可以够三口之家吃两年的时代,他开口就是三十两,把他俩卖了也卖不了那么多! 王有根扯了笑,憨厚的脸上一双眼睛有着精光,“明年秋天前,让我看到二十七袋红薯,三十两银子,文书我就给你。” 见事情谈妥,沈大也不逗留,直接转身,拉着春晓往屋子外面走。 春晓却根本走不动了。 她看到,她看到王家堂屋的里面,一根长竹竿横在那里,下面挂着好多好多,许许多多的腊味鱼肉,还有一截一截的腊肠,泛着一层油光,看着就知道会有多香! 春晓觉得如果人能被活活馋死,那她现在已经倒地不起了。 沈大一下子拉不动春晓,又用力拽了拽,拽了半天,春晓才慢悠悠转过头,小小声:“哥哥,你看,他们家好多腊肉!” 似乎听到了春晓的话,沈家老婆子和二儿子王志刚嘿嘿乱笑。 沈大冷了脸,猛地使个劲将春晓带动,然后强行推出去,几乎忍不住想要捏捏她的小耳朵,“那也和你没有关系!” 回到家里,春晓丧气地拽下来沈大的破袄子还给他,裹紧自己的两件袄子,又钻回到家里灶膛里面,用火叉翻那两个红薯。 家里一共有三条破袄子,沈秀才一件,沈大沈二各一件。如今沈秀才死了,作为新的一家之主,沈大直接将沈秀才的那件袄子分配给了春晓,就套在她那身灰扑扑的袄子外面。 春晓偏着眼睛,看到沈大接过袄子,用手拍拍上面的风雪,又扫了扫身上的落雪,才把袄子穿在自己身上,又把腰带猛地一扎紧,显得那少年的腰肢,纤细得晃人。 沈大迅速抓住偷窥自己的春晓,抿着唇,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她。 呵呵,他还生气?春晓还生气呢! 啥话没有,带着春晓去砸了她的铁饭碗,这还不算,还欠下一屁股巨款!这厮回家还敢对春晓使脸色? 春晓转过脸,继续掏自己的红薯,一边掏红薯,一边开导自己。 这是个七百万字的长篇玄幻修仙言情文,自家哥哥是必不可少的反派角色,日后是要成为仙道至尊名震四海的无望仙尊,不能因为区区三十两银子就放弃抱他的大腿…… 终于,春晓把心理建设做完了,红薯也掏完了,“哥,红薯烤好了,还热乎乎的,来吃。” 春晓哄了哄,沈大才没有用屁股对她,搬个凳子坐在春晓身边,捡起一个大红薯掰开芯子递给她,然后才捡起第二个小一点黑一点的,自己掰开。 春晓捧着红薯,看着身旁吃红薯吃得香的少年,特别想吐槽一句,刚刚在王家威风的很,现在吃王家送的红薯是不是也真香? 可惜春晓不敢吐槽。她哥可不好哄,她好不容易花了十来年把好感度刷上来,要是一下子闹翻脸了,日后他被修真界大能看中的时候,不力排众议带着她一块走,她就傻眼了。 说到这里,沈秀才当年算的兄妹两人的前程也是有点准的。 沈大确实天纵奇才,是个旷古烁今的剑道t天灵根,一旦进入仙途,便是一日千里,注定飞升腾达。 而可惜的是,春晓却是个渣子。一点也没有被她哥影响到,春晓是个修真界俯拾皆是,最没用的杂灵根,属于那种根本没有宗门会收,即便强行修仙也只会浪费社会资源的废物灵根。 若是没有特优生的携带关系,春晓这辈子也别想完成自己的剧情任务,进入故事主线。 要知道,这个世界之所以需要春晓来维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沈大这家伙得道进入修真界的时候,根本没有管他妹妹死活……所以来了这个世界,春晓便拼命刷他的好感度,只希望这家伙到显达关头,能做个人,带她j犬升天! 想到这里,春晓摸了摸肚子,把手里另一半的烤红薯递给了沈大,“哥哥,你吃吧。” 沈大正埋头吃自己的小红薯,还注意不让灰弄脏自己袖子,看到突然凑过来的红薯,愣了愣:“你不是饿了?” 春晓咽了口口水,让自己嗓音听起来硬气一点:“不饿,哥哥你吃。” 沈大看了她一眼,“那我吃了。”毫不客气就接了过来。 春晓看着肥沃的半截红薯被沈大长着冻疮的手指接了过去,忍不住含着一泡眼泪,差点哭出来。 红薯在沈大嘴边晃了晃,最终又被少年送到春晓面前。 沈大无奈地看着自家的傻妹妹,拍了拍她的脑袋,声音低低哑哑的,“傻瓜。” 春晓感激涕零地接回来失而复得的红薯,立马狼吞虎咽,生怕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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