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只是写了你的名字,你也好意思赖在这里不走。」 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大概是今夜叫的。 江玄瑾回头摸了摸女人的头顶,宠溺地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我,眼中的宠溺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冰凉。 「唐怡,小暖身体不好,外面雨太大了,你去找个酒店住下,明天天晴了我就会搬走。」 我僵硬地扭头看向窗外,豆大的雨珠打在窗户上,还伴随着电闪雷鸣。 我最怕打雷了,可江玄瑾忘了。 他只记得他怀中娇俏年轻的女孩身体不好,不能受风。 我瞪大双眼不让眼泪落下,倔强的和他对视:「江玄瑾,凭什么?」 凭什么你能说不爱就不爱? 凭什么你能这么践踏我的真心? 可江玄瑾只是讥讽地看我一眼,然后就将全部目光放在了他怀里的女人身上。 「唐怡姐,玄瑾哥哥已经不爱你了,早点放手还能在他心里留下一些好印象。」 「如果你纠缠的话,怕是我们都要看不起你了。」 听听,多么有恃无恐的话。 我死死地盯着江玄瑾,手指抠破了掌心也没有察觉。 而江玄瑾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分给我,他低头吻了那个女人一遍又一遍。 我看了许久,像是大荧幕外的观众。 但我依旧身在其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江玄瑾暗哑又无奈的声音响起:「唐怡,走吧,别让我看不起你。」 我脑袋嗡鸣一声,突然觉得,这七年的感情,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我坚持了。 腐烂的肉,需要挖出来才能好,而腐烂的感情,也同样。 我被这场雨浇的狼狈,可我也不想的。 我翻遍了家里每个地方,都找不到一把雨伞。 为什么呢? 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时候我和江玄瑾还是相爱的,他说:「下雨的时候,无论你去哪里,我都会去接你的。有我在,我们小怡永远都不会淋雨。」 所以我从来都没有买过雨伞,七年间,也真的没有淋过雨。 这些年,江玄瑾是真的毫无保留的,热情的爱过的。 可这腔爱意,戛然而止。 曾经那些保证,承诺,现在全部变成尖锐的针,随着秋雨的寒凉,一同落进我的身体里。 我无知无觉得走着,直到走不动时腿软跌倒在地时,我才后知后觉的感到寒冷。 可头顶的雨停了,一把黑色的伞稳稳的撑在我的头顶,我回过头去,对上的是一双晦暗不明的眸子。 他的唇动了动,说的什么我没有听清。 意识消失的前一秒,我听到了一声叹息:「这位小姐,你害我错过抓奸未婚妻的大事了呢。」 原来,他和我一样,都是这场雨里,情场失意的人。 我是在医院里醒来的,陌生的地方让我本能的感到不安,我动了动手,传来刺痛时我控制不住地嘶了一声,引来了旁边假寐的人的注意。 「醒了?」 清冷的声音响起,我扭过头和他对视。 不能否认,谢共秋是个长相优越的男人,他身上淡漠的气质则让他多了一份清冷。 我下意识拿他他江玄瑾对比,然后又晃了晃头。 他们,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 「怎么?头疼?」 他清隽的眉头皱起,隔着安全的距离观察着我的状况。 我摇摇头:「是您把我送到医院来的?」 「谢谢。」 谢共秋顿了顿,挑起眉毛:「您?我很老吗?」 老是不老的,只是周身矜贵的气质让我下意识用了敬语。 我摇摇头。 「唐小姐,我叫谢共秋。」 我点点头,伸出没有被扎针的手,然后我就看到了手背上被我自己咬到青紫的牙印。 犹豫了一瞬,没有收回手:「我叫唐怡。」 「我知道。」 知道? 我向他投去疑惑的目光。 谢共秋顿了顿,从口袋里逃出我的手机递给我:「你晕倒了,我打开你的手机打了电话,没想到……」 我打开手机,看着半夜打给江玄瑾的一通电话陷入了沉默。 他的备注还是亲昵的小江同学,后边缀着一颗红色的爱心,一打眼就知道,他是我的男朋友。 谢共秋欲言又止,我垂着眸子,手指轻点几下将江玄瑾拉黑删除。 轻嗤一声:「他说话很难听吧?」 想都不用想,以他如今对我的厌恶,接了之后肯定骂了我好几句。 谢共秋沉默一会,然后又笑出声:「看来唐小姐,也是失意人。」 我突然想起,昏过去时听见的呢喃:「谢先生,耽误你捉奸了,实在不好意思。」 谢共秋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没关系,反正还有下次。」 他洒脱的样子让我有些想笑,沉重一晚的心情也轻松了不少。 我们都这么惨,我们都遭受背叛。 但是,没关系。 那天夜里在医院输完点滴后雨还没停,谢共秋将我送到了酒店后就离开了。 离开前他还打趣我:「唐小姐,明晚也有雨,希望不要在碰见你了。」 我顿了顿,想和这个萍水相逢,不会再见的好心人道个别,可他又开口:「希望能晴天的时候再见。」 谢共秋挥挥手走入雨幕中。 我躺在酒店的床上,睁眼到天亮。 看着酒店的钟表走到八点半时我坐直了身子。 按照江玄瑾的作息时间,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去公司上班了的,但我还是有些不确定。 昨夜他温香软玉在怀,今早能如往常一样起床吗? 我的东西要拿回来,但我不想和江玄瑾碰面,为了万无一失,我直勾勾地盯着钟表,看到了九点整,这才起床洗漱赶往我和江玄瑾从前的家。 搬家公司和我前后脚到的门口,我掏出手里的钥匙想开门,结果试了半天,才发现手中的钥匙竟然插不进去。 弯腰一看才注意到,锁上没有一丝划痕,显然是新换的。 我笑了一声。 昨夜下了那么大雨,今天早上才停,江玄瑾用了这么点时间就将锁换了。 真是怕我不还他这栋房子啊。 我只思考了一下,然后就跑下楼去了物业,回来的时候手里就拎了一把铁锤。 在搬家公司员工的注视下,抡着锤子就砸向了门锁。 我不记得砸了多少下才将门砸开,我只是不顾一切的,将对江玄瑾的恨意倾注在上面。 门开时,我的手已经麻木,却仍感觉浑身轻松。 屋内还是凌乱的,甚至客厅内还散落着几个用过的避孕套,足够显示昨夜两个人有多疯狂。 我摸了摸因为砸门狂跳不止的心脏,依然会感到钝痛,但已经失望至极,毁灭欲更占上风,所以我拎着锤子,毫不犹豫地走进了卧室。 将卧室那张凌乱的床砸断了腿。 紧接着是摆放在电视柜上属于我和江玄瑾的写真,我们曾经依偎在一起拼好的乐高,全部砸烂。 直到我手里拿起隐蔽角落的一个丑陋的布娃娃,那个一直在闪烁的监控中终于出现了慌乱的声音。 「小怡,不许毁了那个娃娃!」 「不许!」 江玄瑾的声音惊慌失措,不复往日的淡定。 我知道,从我进了屋内他就一直在看,所以我只是睨了监控一眼,然后扬起嘴角:「江玄瑾,我的东西,为什么不能毁了?」 然后回身朝着搬家公司的人接了个打火机,伴随着监控内江玄瑾的嘶吼声将布娃娃点燃,扔到地上,眼睁睁地看着一团布料和棉花烧成灰烬,然后剩下的,是一个被熏黑的戒指。 还有江玄瑾在监控里的喃喃声:「小怡,为什么要烧了它,那是你送给我的。」 是呀,这是我送给江玄瑾的。 那年我还在上学,而江玄瑾大我两岁,已经开始创业。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毕了业我就会和江玄瑾结婚,只是世间万事,哪有那么顺利的呢? 江玄瑾第一次创业失败,我在去找他的路上收到了父母车祸身亡的消息。 我痛不欲生,险些出了车祸随父母一同去了。 是江玄瑾拉住了我。 我永远都记得那年他的双眼,遍布血丝,眼里流露的是后怕和失而复得的喜悦。 他死死的将我按在怀里,语气颤抖:「小怡,别想不开,你想想我!」 「叔叔阿姨不在了,还有我呢,你搬来和我一起住,我会给你个家的,好吗?」 怎么不好呢? 当时的我,只有江玄瑾了。 江玄瑾,是我的救命稻草。 布娃娃的位置换成了江玄瑾,我再也不需要抱着布娃娃睡觉,但我还是将布娃娃送给了江玄瑾。 那时候我说:「你出差的时候带上它,就当我陪你去了。」 之后的几年江玄瑾确实是带着布娃娃的,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束之高阁。 就像这栋房子一样。 从前是江玄瑾叫我搬来,到如今也将我拒之门外。 那种纯粹又浓烈的情感,没有随着时间发酵,反而平淡了下去。 我盯了戒指几秒,不知道江玄瑾是什么时候将戒指藏进去的,但有什么意义呢? 监控那头已经没了声音,我一脚将戒指踢开,淡定自若的走到衣帽间开始收拾起我的东西。 有条不紊的指挥着搬家公司的人将属于我的东西全部搬走。 我想过江玄瑾会赶回来,但我没想到他会回来的那样快。 我搬完所有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和他撞了个正着。 哦,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昨天晚上那个女人。 两个人一脸不善的望着我,像是想要活吞了我。 「唐怡,你是个疯子吗?为什么砸了玄瑾哥哥家!」 「还有这些东西,都是玄瑾哥哥给你的,你哪来的脸带走!」 江玄瑾没有出声,但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浓浓的失望。 「这位小姐,我并不是没有工作,也不是靠江玄瑾养着的米虫。」 「这栋房子,我唐怡也出钱了,合该有我的一半,但现在我不要了。」 「我觉得恶心。」 女人脸上闪过一丝无措,但下一瞬就抱着江玄瑾的手臂撒娇:「玄瑾哥哥,你看她,说话太难听了吧!」 甜腻的声音让我下意识就想起了昨晚他们在卧室里做的事情,不由得干呕一声。 是真的恶心了。 我无心跟他们多做纠缠,转身就想离开。 越过江玄瑾时,却被他拉住,我抬眼和他对视,却看到了他眼里翻滚的不甘。 他在不甘什么呢? 我沉声道:「松手。」 「唐怡,你跟了我七年,还被我惯成了这样的臭脾气,记得改改,如果不改,以后谁会要你?」 旁边的女人嗤笑一声,然后附和。 这一刻,我像是重新认识了江玄瑾一遍。 烂人。 从骨子里就已经烂掉了。 「哎,两个小三还有脸说人家小姑娘,开眼了。」 一道暗哑带着讥讽的男声响起,还伴随着相机拍照的咔嚓声。 我反射般抬头,看向被乌云遮住的太阳。 心想,今天,不是个晴天呢。 谢共秋站在不远处,眼神里充满戏谑。 「共秋哥哥……」 江玄瑾还拉着我不放,而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却慌了神,忙不迭松开了江玄瑾的胳膊。 谢共秋走过来,漫不经心的将我扯到身后,然后看向江玄瑾:「江先生,有了新人就贬低旧人可不是什么绅士行为,还有,周暖小姐,我们虽然有婚约,却并不熟悉。」 「而且……看现在的样子,我们的婚约是势必要解除了。」 「不得不说,二位真的挺般配。」 我还有些愣怔,昨夜谢共秋说要去捉奸,没想到捉的竟然是江玄瑾和周暖。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孽缘…… 江玄瑾拉下脸,目光沉沉地盯着谢共秋拉着我的手,我这才发现,我和谢共秋的手还交叠在一起。 江玄瑾的声音冷厉:「小暖,这是谁啊?」目光却盯着我,像是在质问。 我抿唇望向别处,懒得开口和江玄瑾多说些什么。 反而是站在旁边的周暖抖如筛糠,目光中是浓浓的恐惧。 「江先生不必知道我是谁,只需要知道,你身边那位小姐,原本是我的未婚妻,不过,以后大概是你的了。」 「唐怡。」 我还在神游天外,听到我的名字后反射性的答应。 「你的身体好了吗?」 我晃了晃有些晕乎的脑袋,点了点头:「好了。」 「搬去哪?」 「华庭别墅。」 「我送你。」 谢共秋打量了我一下,确定我的状态比昨夜好了很多之后才松开我的手,转身离开。 江玄瑾和周暖的脸色都很难看,但我也没什么心思欣赏,小跑着跟上谢共秋的步伐离开。 走远时,我好像听见了江玄瑾和周暖的争吵声,但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坐在谢共秋车上,我看着前方熟悉的道路发呆,不知道为什么鬼迷心窍一样上了他的车。 沉默了许久,我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我们还真是有缘分啊……」 话刚出口我就想打自己一巴掌,两个人一起被绿算什么缘分。 谢共秋双手握着方向盘,转头看了我一眼:「确实有缘分。」 「唐小姐在华庭有房子?」 华庭别墅不在市中心,但距离并不远,也是寸土寸金,按照我的能力自然是不足以在华庭购置房产的。 我摇摇头:「没有,猫舍开在那边,所以租了一套。」 「猫舍?」 提起猫舍我勾了勾唇角:「嗯,我养了很多猫在那里。」 江玄瑾一直都不理解我为什么要养那么多猫,从未踏足过华庭一步。 我以为他是厌恶那些漫天飘舞的猫毛,现在才恍惚明白,或许他是发自内心的觉得我我不务正业,干些没用的事情。 「我能去参观吗?」 车子已经停在了别墅门口,谢共秋提出了一个并不冒昧的要求。 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下来。 因为需要顾忌小奶猫的安全,所以在谢共秋进门之前我做了全方位的消毒。 酒精喷洒在谢共秋身上时我张嘴解释:「我们从外面回带进来许多病毒,小猫们还没有打疫苗,所以需要消毒仔细一些。」 「这些猫咪的脾气都很好,也很亲人,但还是要注意不要被它们挠到。」 「哦对了,有一只千万不能摸。」 我的手指向懒洋洋独占一个大沙发的狸花猫:「小哈是我捡来的,也是我养的第一只猫,今年已经八岁了,是个有脾气的老大爷……」 我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有脾气的老大爷慢悠悠的伸了个懒腰后跳下沙发,走到了谢共秋脚下蹭蹭求抱。 「唐小姐,它和我也有缘份。」 或许是因为流浪的缘故,小哈从小就是一只很警惕的猫,除了我谁都不让碰,就连江玄瑾刚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被小哈赐了一道又一道抓痕。 没想到,和谢共秋见的第一面就这么亲近。 我看了眼一人一猫互动的温馨场面,心脏久违的加速。 或许,真是因为缘分吧。 等到搬家公司的人将我搬来的东西都放好后已经到了晚上,谢共秋帮了不少忙,我顺理成章的就提出了去吃晚饭。 只是谢共秋拒绝了我,然后摸了摸小哈的头:「唐小姐,今晚有雨。」 我看了眼窗外,月朗星稀,怎么都不像会下雨的样子。 我后退一步,谢共秋礼貌的说了声告辞。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等我躺到床上的时候才感觉到了身体里的疲乏。 几只原住民见我上了床后亲昵的围在我身边,驱散了深秋带来的寒意,没有多久我就睡了过去。 只是睡的并不安稳,和江玄瑾从前相处的画面时不时出现在梦里,然后变成吃人的厉鬼,张开血盆大口,想将我吞吃入腹。 我想睁眼,却怎么都睁不开。 直到耳边传来轰隆隆的雷响,我才能从梦中挣脱。 摸过手机,我才睡了不到两个小时。 窗外已经下起了雨,雨水透过纱窗进入屋内,我开灯后穿上拖鞋去关窗户。 电闪雷鸣间,我看到了站在楼下注视着窗户的身影,是江玄瑾。 他没有撑伞,整个人都已经被淋湿,和我对视的一瞬间扬起了笑容,像是从前那样。 我垂眸,全当没有看见,将窗户关好之后拉上了窗帘,将屋内遮的严严实实。 手机铃声响起,是个陌生的手机号,但我知道这是谁。 毫不犹豫的按下了挂断。 江玄瑾没再打电话,开始发短信。 手机一直在响,江玄瑾后面还发了很多,我只是扫了一眼后回复了个字就又将他拉进了黑名单。 我以为要不了多久他就应该自己离开了,只是没有想到,江玄瑾是有点偏激在身上的。 他开始砸门,疯狂的砸门。 一直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原谅,说他有苦衷。 可什么样的苦衷能让他和别人上床,什么样的苦衷能让他诋毁我呢? 说到底,还是不够爱罢了。 「江玄瑾,你给我滚。」 「别来恶心我!」 「小怡,我们在一起七年,你不能这么对我!」 江玄瑾好像是在哭。 他说的我一头雾水,他和别人上床,我离开他都不行。 「江玄瑾,我唐怡,不是应该围着你转的。」 我还想说些更难听的话,可门外响起了电话铃声,江玄瑾接通后便匆匆离开了。 我呼出一口气,提起的心脏落回了肚子里。 除了经常登门撸猫的谢共秋和时不时换个号码给我发短信的江玄瑾之外,这一个月的生活还算风平浪静。 今天是又一窝小猫去新家的日子,我含着眼泪将它们送上车。 谢共秋站在我身旁看我:「江玄瑾和周暖订婚了。」 我扭过头去看他,眼里的泪措不及防落下。 谢共秋看着我的眼泪开始皱眉:「你还忘不了他?」 ? 本来有些伤感的情绪因为这句话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我指了指载着小猫远去的车:「小猫走了,所以我难受。」 「和江玄瑾订婚有什么关系?」 谢共秋仔细端详着我的表情,像是真的确定我没什么感觉后才抻平了眉头。 「你和他在一起七年,我怕你会难受。」 他的担忧不似作伪,我郑重的和他对视:「谢共秋,这样不堪的感情不值得我难受。」 「江玄瑾这样脏心烂肺的人,我也不会再惦记。」 谢共秋用目光描绘着我的眉眼,问了一句牛马不相及的话。 「那唐小姐,今夜要一起喝酒吗?」 「喝。」 庆祝人渣男女终于不用再流进婚恋市场。 必须喝。 酒吧内人很多,我和谢共秋进去后就找了个相对人少的角落。 灯光昏暗,台上的dj罕见的放了首抒情的音乐。 我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挑起眉毛看了一眼大屏上的歌词:「失恋无罪,还真是有些应景。」 和江玄瑾在一起那么长时间,落得那么难看的结局,说实话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怀念的。 但七年的青春,两个人一起走过那么多风风雨雨,如今折磨我的是回忆里那些真的幸福过的画面。 这些画面闪过时像带着细小的刺,只要我想起时,它们就会刺进我的身体里,带来一阵又一阵隐痛。 谢共秋没有说什么,只是替我要了一杯又一杯酒。 我喝一杯,他陪两杯。 点的酒虽然度数不是很高,但也经不住这样灌。 这样喝酒的后果就是走出酒吧时我们两个人已经走不成直线,随后就断了片。 再有记忆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阳光照进屋内,刺的我睁不开眼睛,摸索着想去找手机看时间,可温热的触感让我的心脏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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