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么一本正经的?装得像是个好人一样。” “我并不是什么好人,但不想再进行毫无意义的战斗了,你的父亲是个可敬的军人,他让我对你手下留情,我答应他会尽可能饶恕你。” 卜诺很愤怒,我看见那铠甲捏紧了巨大的铁拳,他说:“老东西....我还一直以为他是不会死的。” 我还想说什么,他却苦涩地笑了起来,笑声异常苦涩:“我是个烂醉鬼,作为铠甲驾驶者,被他们惯得不像个人,我十六岁就睡女人,一直不停的换,不停的喝,不停的玩,我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可也许有更多的孩子,可都不认,不记得。由于我会驾驶铠甲,所以他们都纵容我,任由我胡闹,唯有老东西....我父亲会严厉地打我,有几次将我打得半死!即使他已经很老,我仍敌不过他一只手。这样强悍的老东西,他怎么会死呢?我想不通,我想不通....” 他好像在笑,可笑声比哭还难听。 我说:“铠甲自毁了,如果可能,我本不会杀他。”我心情很沮丧,这纯粹是借口,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所以就会找这些借口自欺欺人。 卜诺说:“那么,没什么可以说的了。” “投降....” 他一枚激光打了过来,我以天地元一挡住,顺势朝后,躲开了爆炸。卜诺喊道:“不可能,你用了什么把戏?” 巧了,老昂格也这么说,措辞语气和他一模一样。 卜诺再发激光、导弹、散弹,将铠甲中所有的武器全部用上,我不停挡,不停躲,他的准心和熟练度与昂格相差甚远。而我专心于防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对我无可奈何。因为没有阳光,我没把握破他的防,索性等他能源耗尽。 他大吼一声,以极其猛烈的势头朝我冲撞,与此同时,发动所有武器,这一招昂格也用过,我发动激流,一刹那躲到他背后,他将入口处炸得稀巴烂,在火焰中转过身对着我。 我说:“你能源还有多少?百分之六十?七十?” 卜诺:“充足得很,把你炸成丸子也绰绰有余!” 我决定冒一个险。 他再一次冲刺,双掌交替发射,但我反而迎向了他,在他发完第一道激光之后抓住了他的右手,发动激流,让他自己对准自己。 他惊呼一声,收不住,一道激光击中铠甲,巨响与烈焰将他笼罩,我却早已跳开。 核动力铠甲力大无穷,如果他反应迅速,我不能动他分毫,还有可能自讨苦吃。换做是昂格,这一招必不能得逞。 他站起身,铠甲右半边烧焦,火花在损坏的部分跳跃着,他仍能活动,可动作变慢了。 卜诺苦笑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继续朝我猛攻,我想与他周旋,可担心再次耗空了精神力,我拖延不起,这生死攸关。 我连续扔出三枚闪光弹,使出天地元一炸他受损处,他铠甲这一部分顿时粉碎,铠甲再一次进入了自毁程序。 卜诺跪倒在地,绝望地说:“是吗?到此为止了吗?” 我身后响起了叫声,回过头,我见到一个大约十一岁的女孩儿正望向此处,眼中满是担忧惊惧。 她是谁?为何会跑到这儿来? 她哭喊道:“爸爸!” 卜诺惨声道:“不,不,不,我的宝贝,我的小天使,快离开!” 女孩儿朝卜诺跑去,我瞬间抓住她,带着她跳向另一方向。 卜诺的铠甲爆发出刺眼的光,女孩儿哭声越来越响,但终究被爆炸声淹没了。 第422章 功德无量 消息传开,游乐园避难所的社会分崩离析。 这座地下城的人们开始恐慌,开始哭泣,有的将自己锁在门中,有的则拿起武器,趁乱报仇。蓝色袖标的人在街上大声疾呼,痛斥总统无能,陷害义士,导致如今的局面。红色袖标的人试图再一次组织反抗,可响应寥寥。我听见总统通过广播告诉民众要镇定,但引来的只是所有人的破口大骂。 我抱着那小女孩儿,她不敢看我,也许是完全傻了,封闭了她的内心世界。我很歉疚,可并未动摇,我需要用太阳王那样的狂热支撑自己,麻痹自己。 我需要让自己麻木。 但我仍说:“抱歉。” 我又问:“你家在哪儿?” 她没说,我试图用念刃让她勇敢,可她阻挡住了我,她的精神力很强,毕竟她是一个奈法雷姆的女儿。她是否是奈法雷姆仍需要测试,可她并不平凡。 我告诉索莱丝:“都进来吧,小心点,可能还有抵抗。” 她说:“敌人投降了?” 我说:“不投降也差不多了,你们进来是维持秩序的。” 站在高处,只见一群红色袖标的人气势汹汹地从街上跑过,喊道:“让卜诺血债血偿!” 卜诺?他不是为这避难所战死了吗? 其中又有人叫:“他不负责任,疏于锻炼,尸位素餐,白白葬送了我们所有人的未来!”“必须让他付出代价!”“去把他的老婆孩子捉住,送他们到地狱团聚!” 女孩颤抖了一下,低声喊道:“不要!” 他们来到一座房屋门前,砰砰两枪,将门打碎,随后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拖出,强迫他们跪着,女人抱着男孩儿大哭,这些人气得面目狰狞,狠狠用脚踹她,女人保护着自己的儿子。为首的家伙拿枪指着女人的脑袋,厉声道:“我是在做善事!” 英雄一旦不能成为英雄,就会被当做罪人,人类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落在他们之间,一剑将他们全部电倒,女人颤声喊道:“你...是谁?啊,沃莉,她怎么在你手里?” 我将女孩儿还给她,说:“她没事,很快就会没事了。” 我走到街上,大声喝道:“我是朗基努斯,击杀昂格、卜诺之人!凡我目力所及之内者,全部匍匐在地,若再胡乱走动,我会杀了他!” 一个穿便服的家伙从屋里探出脑袋,拿枪从远处瞄准我,我一道念刃将他斩杀,随后用磁力手套遥遥将他举起,说:“这就是下场!” 他们都不敢动弹了。 乏加说:“他们的军营离这里只有五百米,武器库也在那里。” 索莱丝与我的学徒们悉数感到,我找了一间偏僻的小屋,让学徒们待着,并让三个游骑兵守着他们,命索莱丝带着其余所有人剿灭敌方残余。 索莱丝听着满世界的哭泣声,叹道:“人类的感情真是丰富。” 我说:“听起来你似乎感悟很深啊。” 索莱丝点头道:“我只是感到他们已经放弃了,斗志全无。” 我说:“我们去攻占军营。” 军营是一个被大门拦着的山洞,蓝色袖标的人们——都是些平民——已经在冲击军营,剩下不多的士兵不知所措,很快被愤怒的人们制服,他们打算杀那些士兵,索莱丝将人们打散,人们立刻想到了我们是谁。 他们中的领导者喊道:“你就是外来者?是你破坏了核动力铠甲?” 我说:“是又怎么样?” 领导者朝我鞠躬说:“您是对的!您从这群恶棍与伪君子手中拯救了我们!我们愿意向您投降!” 他的语气万分恭敬,极其自然,好像这么做没半点不妥,更不伤他的自尊。此举让我鄙夷,令我恶心,一个临阵脱逃的懦夫,远比不上抗争到底的昂格与卜诺。 随后,我意识到他并不是懦夫,他并无一丝恐惧,他的声音毫无颤抖,这么做是他深思熟虑的。他是假意臣服吗? 不,根据消息判断,他当然认为我是个残暴的凶手,因为挡我路者皆已死亡。可我需要一个软骨头的代理人作为喉舌,作为管家,替我卖命。所以,他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向我求饶,他以为这样或许能保护这儿的平民百姓不受清算。 危难之际,需要慨然赴死的勇气,也需要临阵不乱的智慧。 我等得不就是这样的人么?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大人,我叫克劳兹。” “跪下,发誓向我效忠,如果你办得到的话,我会授予你全权处置地下所有俘虏的权力。” 克劳兹暗中咬咬牙,毫不犹豫跪倒在地,喊道:“我愿意臣服您,大人。”我在他额头上一指,他痛苦地惨叫着摔倒。 那是黑噩梦的恐惧烙印,但看上去只是寻常的灼伤,他不会知道我已将恐惧刻入他的心底,只以为这不过是我羞辱他的方式。 “很好,我叫朗基努斯,是黑棺的公爵,号泣的主人。” 他问:“号泣?大人,那是哪儿?” 我说:“是你们所有人即将前往的城市。” 大约半天之后,纷争平息,我占领了军营,逮捕了总统,收缴了所有武器,释放了所有囚徒,整个“国家”的人口大约一千五百人出头,这里有着少量未污染的石油,可仅仅够让几辆摩托车使用。整个国家的电量是通过地热发动机产生的。 克劳兹告诉我这个国家叫“欧尔德格劳瑞”,意思是过去的辉煌,但由于太过拗口,所以他们自称为游乐园。 除了克劳兹与少数几人,我让所有男人全戴上了手铐,手铐不够就用绳索绑,那些未受束缚者被迫戴上乏加耳机,乏加可以通过他们的体表征兆监视他们的情绪。 我去见总统,他已经被人揍过一顿,如果不是我们及时找到他,他恐怕性命不保,但即使如此,在与我见面时,他依旧昂着头。 他第一句话就是:“请不要屠杀百姓,百姓是无辜的。” 我说:“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这样的念头,我无数次说了要与你们和谈,你是知道的。” 总统忍住怒气,勉强笑道:“是啊,您是伟大的征服者,不过您恐怕要失望了,我们的国家并没有剩下多少粮食,地下水的升温让我们种植的作物都枯死了。” 我说:“我并不需要你们的粮食,听你这么说,我似乎是你们这儿的拯救者,这很好。” 总统:“不,拯救者....我们原本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的武力很强大,这家园很安全,只要有安全,我们会延续下去的。” 克劳兹怒道:”你们民派的人都是高谈阔论,空谈误国的败类!而且手段下作残忍,对我们发声者用酷刑和牢狱镇压!” 总统说:“是你们违法乱纪,挑起事端,你们是一群恐怖分子!” 克劳兹恨道:“若不是卜诺懦弱,我们的夺权会成功的!也不会....”说到此处,他自知失言,改口道:“幸亏朗基努斯大人前来,终止了你们邪恶的统治。” 我笑道:“看,你们本来就在自相残杀,我看你们两派人数对等,如果真厮杀起来,只怕至少一半人会被消灭。” 我是有功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虽然杀了军人,可军人的天职就是....被政治家派到战场上送命。 干得好,鱼骨,你用战争制止了战争,你用战争带来了和平,以杀止杀,何等英明,你的功德簿上又增添了光彩的一笔。 为什么我觉得那么心虚呢? 我对总统说:”我要你广播,告诉百姓他们很安全。” 总统说:“是你想让他们‘以为自己很安全’,还是‘真的很安全’?” “你唯有相信我的诺言,别无第二条路。” 总统又说:“好,我会照办。” “然后,你告诉他们这地方已经不安全,随时会有崩塌的可能,粮食已经耗尽,他们必须随我迁往其余城市。” 总统低头道:“他们不会相信的。” 我说:“至少食物那一半是真的,是你一直隐瞒了真相。” 克劳兹:“我们和派的诉求就是加大力度开拓,往更南部开辟新的领土,寻找新的食物来源,以及可能的其余幸存者...或者类似号泣这样的盟友。然而,民派却不允许我们离开,他们收缴我们的武器,锁住摩托车,他们在为一个注定绝望的政策而固执己见,甚至不惜对自己人痛下杀手!简直不可救药!” 总统说:“游乐园是块好地方,凭我们的防御网,我们可以到地上实验作物,我们终究能找到让所有人吃饱的办法。” 我眉头一皱,说:“你们原先的作物不会是些蘑菇吧。” 总统说:“是啊,怎么了?” “...没什么,能让我看看那蘑菇是怎样的?” 总统说:“它们已经全部枯死。” 我问:“你们有没有听见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歌声....或者咒语之类的?或者地下的一些狗头恶魔?” 克劳兹用力摇头道:“不,大人,我至少从未听说过。” 我实在不想花精力处理下方可能存在的太阳王,如果有问题,这里早就暴露了。 我仍旧让他们清查所有人行李中的类似雕像物品,并用麦宗发明的余烬水晶探测器扫描所有人,结果很乐观。 做完这些,在我征服游乐园的第三天早晨,我让游骑兵监视着一千五百多人,踏上了归乡之旅。 第423章 剑圣风范 我希望被征服者不要生事,否则,我唯有动用武力镇压,而他们当中与我们当中都有孩子。 人类必须联合才能尽快地重建文明,他们的武装聚落看似安全,实则已经危如累卵,是我将他们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回来。而且,他们会有很好的前景,只要他们肯吃苦耐劳,号泣会为他们提供数不清的机会,他们的孩子能很好的成长,他们每个人都会忘记那短暂的战争,忘记那已经毫无记忆价值的死亡。 都是借口。 唯一的真相是弱肉强食,他们未能抵挡侵略者,所以他们完蛋了,他们所有人成了我的俘虏,即将成为号泣的韭菜被我收割。我将灌输他们该隐的信仰,让他们放弃违抗,他们将拼死拼活地为我卖命,他们的孩子也将拼死拼活地为我建设城市,我笑纳他们的血汗成果,再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中收税,维持我在黑棺中的权威。 我会带领他们前进的,这是当然,我的目的始终都是复兴人类,终有一天,我会击败纪元帝国,让这些平民过上富足的日子。 在此之前,他们必须与我共患难。 这么说来,也许纪元帝国的远征也有些道理,他们的文明比我们先进,他们的武力比我们强大,我们也许应该乖乖投降才对。 可游乐园的人抗争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刻,我们也会如此。这么做也许毫无意义,可人类所谓尊严的情绪促使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毫无意义的事。 这么多人类的大迁徙自然引起了恶魔的注意,夜间,一大群恶魔朝我们冲了过来,其中有三只黑象,数十个红炎,数百个白蚁,即使在伦敦,这阵仗也十分可观。 游乐园的人尽皆变色,大人保护住孩子,男人保护住女人,他们想要逃散,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克劳兹大喊:“大人,给我们武器!让我们加入战斗!” 瞻礼斯冷笑道:“闭嘴吧。” 克劳兹说:“可....可这么多恶魔,不战斗我们会死很多人!” 瞻礼斯说:“闭嘴,好好看着吧。” 另一个游骑兵笑道:“你们运气好,很少有人能亲眼目睹黑棺剑圣出手。” 游骑兵们的话引起了游乐园平民的好奇,他们只知道我们摧毁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军队,却不知道几乎是我一人所为。 某种意义上来说,恶魔来的恰到好处。是时候让他们知道了。 我挡在所有人前方,在他们的注视下走向恶魔,夜风,冷月,恶魔们发绿发红的眼珠,地面隆隆的震动,我感到我的披风在飘,如一面旗帜。 哦,是的,我是黑棺的剑圣,我是黑棺的旗帜,我象征着黑棺的无上光荣,我的剑孕育出最残忍与华丽的希望,我的剑是冷的,我的手是冷的,我的人....... 不,不,现在不是发冷的时候,我每次发冷都会出丑,而这一次决不能翻车。 我朝他们扔出闪光弹,在光芒迸发的一瞬间将其转化为阳光,金州废土的恶魔对阳光的耐受性远强于伦敦恶魔,可依旧倍受痛苦,如被油炸一般,我一连扔了三枚,令它们惨叫声不绝于耳。 随后,我持双剑在手,姆乔尼尔迸发雷电,鱼刺枪将雷电转换,我以天地元一斩出弑神,这让恶魔的皮肤筋骨变得异常脆弱,一剑横扫,众多恶魔的肢体漫天飞舞。 我冲入恶魔之中,光影跳跃,剑刃翻飞,这一剑洞穿了恶魔们的身躯,另一剑让恶魔的脑袋飘在天上,随后,我发动灭绝,烈火雷电扩散,将恶魔纷纷重创。 两头黑象恶魔冲来,我跳上它们的背,数剑斩击,刺穿了它们的脑壳。剩余一只见状大骇,嚎叫着逃了,剩余恶魔立即扭头就跑,不久,它们消失在了地平线处。 我累得双手发抖,脑袋里晕头转向,于是用灵魂之花补充体力,瘟疫医生治愈了我的精神,我回过身,面目冷峻地走向人群。 我什么都不必说,当我迈着我的长腿,任由斗篷的帽檐遮住我的眼睛,面无表情,行走于苍茫大地,苍白月光之下,这景象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好诗, 好意境, 好剑客。 游骑兵们也什么都不说,只用那种看着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游乐园难民们,仿佛在说“学到了吗?”这是毫无遮掩的炫耀之情。 唉,庸俗的人们,为何要炫耀?为何要为这不属于你们的荣耀而沾沾自喜?像我,这盖世武功与惊人壮举的始作俑者,又何尝有过半分兴奋之情? 我早已习以为常,处之泰然。 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 纤柔似无力, 孤影山海集, 剑出天地动, 天地原为一。 这正是我剑圣朗基努斯的境界。 我漫不经心地走过平民之中,更不看他们一眼。 因为本不必看, 我已超然绝俗。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我本天上仙,何处惹尘埃?不,我不该接近凡人,接触凡人,那会引起他们过度的崇拜,甚至是狂热的爱慕。这,非我所愿,非我所愿。 我抬头叹息,这叹息自然也是毫不做作,师法自然的。 何为自然?我就是自然。 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儿说:“妈妈,妈妈,他是怎么回事?” 她妈妈告诉她:“他很厉害,就是他击败了我们的军队。” 小女孩:“这个人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厉害?他的嘴都笑歪了。” 胡说,我哪里在笑了? 我偷偷转过身,用两个手指把嘴唇朝下扳。 她妈妈说:“可能....他天生喜欢笑吧。” 小女孩儿又说:“他是不是在炫耀自己很厉害呢?” 她妈妈:“嘘,别瞎猜。” 小女孩儿:“可他已经来来回回绕着我们走了好几圈了,好像希望我们多看看他似的。是不是我们看他,他会暗爽啊?” 我挤出笑容,走向她,说:“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她“呀”地尖叫起来,躲在她妈妈背后,她妈妈忙低头道:“大人,她叫米果,她...她还是个小孩子....” 我取出一块糖(本来是给卡拉和马丁的),交给这位母亲,说:“我只是想和她说清楚,我哪里笑歪嘴了?米果,我问你,我这么清高孤傲淡泊名利的人,你这么说我心里很伤心你知道吗?” 这母亲急道:“她什么都不懂,她随后胡说的。” 米果探出脑袋,叫道:“你确实很厉害的,这一点我要夸你。你明明就很高兴嘛,你这么厉害,自然希望别人称赞你,可大家都不称赞你,所以你就想给别人称赞你的机会,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的啦!” 我恼道:“你这龟孙,这话怎么说的?” 米果:“可我说的是真话啊!” 我说:“就算是真话你也不可以到处乱讲!呸!你根本就是胡说!我这人天生就是不会笑的!”说着,我又用手指撑嘴巴,摆出苦大仇深的面孔。 米果惨叫道:“鬼啊!” 我气往上冲,说:“这么花容月貌、剑眉星目的帅哥,你说我是鬼?” 米果:“你这鬼脸真的很吓人啊!” 我喊道:“你说谎!米果,你说谎!我给你一百金元,你告诉我我究竟是不是玉树临风,伟光正大....” 索莱丝从背后对我造成了暴击,我扑街,她把我拖远了,我头上的血在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迹。 可恶,拉米亚倒也算了,为什么这活尸也能破我的防?这战力系统是不是有问题?还是说我对美女的防御值为零? 令我没想到的是,难民们居然都笑出了声,有些人是偷笑,赶忙掩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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