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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欠揍,拉米亚在远处目露凶光,诺曼也没给我好脸色。 诺曼又说:“这两面钢化玻璃墙能承受得住导弹轰击,上面的传感装置能测试念刃的攻击力,一百五十米距离的狙击枪对其造成的伤害值为一千点,如果诸位爵士的斩击能达到六百点之上,力量测试通过。” 我说:“六百点?这么可怜?那算什么?给熔岩恶魔挠痒吗?” 在场的每一个人,除了弥尔塞之外,都恨我恨得牙痒痒的。我也不想,可我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似乎我有捧哏的天赋,这天赋融入了我的灵魂。 诺曼和内夫把我远远甩在身后,似乎后悔让我做评审,我愤愤不平,紧紧跟着。 诺曼迟疑了几秒,指着那三柄特制长剑说:“这长剑上也有测试仪器,我们三位考官,将在十米之外,用七百点的念刃之力攻击全副武装的诸位,如果诸位的念刃防御承受住了这伤害,并未受到损伤,则算通过了考验。” 我叹道:“鄙人长剑出鞘,必要饮血,我的大剑已经饥渴难耐,只怕忍不住会发出超过七千点的、无视护甲的攻击,顺我者活,挡我者死....” 诺曼说:“如果考官无法控制自己的力气,那还有何颜面自称考官?” 我心中一凛,暗忖千万不能丢脸。 他们抵达最后那些仪器,说:“考官将通过这仪器与参赛者相连,将念刃化作精神威慑,如果参赛者能忍受威慑并撑过两分钟,则算成功。仪器会测试考官的念刃数值,同样不得超过七百点。” 我说:“考官累了怎么办?” 诺曼说:“身为考官,我们三人如果连四十多个人都应付不了,那还是到旁边喝茶睡觉得了。以后,若被人说我们徒有虚名,也千万别费劲反驳。” 我暗暗心惊,知道她是冲着我的,我展现的强大有目共睹,然而,若被人今后戳着脊梁骨,说我造诣不够精准,不够巧妙,那我这张脸又该往哪儿搁? 这险恶的诺曼,这险恶的剑盾会,这险恶的地下城,这险恶的世界。 第258章 求胜无心 那些爵爷中,最年轻的是弥尔塞,三十岁不到,最年老的只怕快要七十了。 我嗤之以鼻,用鼻子哼道:“这么老了,当上公爵又能蹦跶几年?” 诺曼说:“朗基努斯公爵,你先做个示范如何?” 我脸上变色,旋即哈哈大笑,说:“裁判岂能亲自下场?我也不是贪慕虚名之辈。” 其实,我心中感到烦闷——我已经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自己,即使我是倚靠圣徒和彼列,难道这些人就不能死心塌地相信我吗?即使我是骗子,可也是个极有诚意的骗子,他们为何还能不为所动? 但无敌是永恒的传说,这传说在我落败之前将一次又一次受到挑战。 无敌,无敌是多么地艰难。 由于是叫号依次登台,参赛者不争不抢,第一号是个壮汉,大约五十岁年纪,大概是叫约宏,可内夫的口音不标准,我总觉得是叫约翰,他穿上铁甲,大叫一声朝前猛冲,足足花了十八秒才冲过终点。 内夫说:“很遗憾,还请再接再厉。” 不知约翰还是约宏怒道:“我并非以速度见长,在战场上,我的剑刃锋锐无匹,而我的铠甲坚不可摧。” 内夫说:“所有项目必须都达标,否则如何能成为九隐士?” 约翰或约宏说:“简直吹毛求疵!我的剑能辟开山脉,裂开河岸,如果仅仅因为我笨拙....” 内夫缓缓答道:“你的念刃甚至连你自己的肥肉都举不动,节省些时间吧,我们可没有一整天。” 约宏大喊:“我身为伯爵,岂能受如此忽视?我在邓恩公爵麾下效力多年,又岂能凭白蒙受如此不公?” 内夫召唤来傀儡,那傀儡一拳将约宏轰得无影无踪。内夫答道:“很遗憾,你的防御力也不够格。” 跑道共有三条,在我这一条,来者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他身材强壮,脸颊瘦长,蓄着琐碎的胡渣,我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是个身经百战的人,杀戮对他而言已成习惯,为了活命,他不惜使出任何手段,诛杀任何敌人。 有时,为了掩饰行踪,军人不得不杀死偶遇的小孩,这人的眼睛让我觉得他做得出这种事。 他叫阿德曼,正是神箭头阿德曼伯爵。 他微笑道:“公爵。” 我不能在气势上输给他,于是报以从容不迫的微笑,点头说:“伯爵。” 阿德曼又微笑道:“久仰大名。” 我摆出一种迷人的、神秘的、似笑非笑的、动人心魄的,甚至可以说是天使与魔鬼结合般的笑容,这笑容是我精心练习的杰作,只有面对那些试图在气度上压倒我的不自量力的蠢货时,才会使用的杀手锏。 凭借这笑容,我能在合照时抢任何人的C位,并且把那人的嚣张气焰压得荡然无存。 我使出这种笑容,下一秒,我将说出“彼此彼此”四字,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绝技,将以无情碾压般的风范,会让这装模作样者再也不敢班门弄斧。 我说不出任何话,因为这表情弄僵了我脸上的肌肉,我半个字都说不出。 阿德曼向我点头致意,从我面前走过。 这人果然令人捉摸不透,难以言喻,他仅仅凭一个微笑,几句招呼,就令我陷入窘境,他太可怕了,可怕的连我战神朗基努斯都感到心寒.... 绿面纱透过疯网说:“难道不是因为你太白痴了?” 疯网里的家伙果然没一个好东西,不过,一群疯子,能指望他们有多高的情商? 他闪身而过,百米冲刺仅用了五秒。他在终点晃了晃脑袋,舒展筋骨,笑道:“真是累。” 不行,我要赢,我要在万众瞩目之下,将这位剑盾会传奇故事中的主角彻底压倒,让他们明白黑棺剑圣比剑盾会的英雄要强。 对不起,今天我赢定了。 我大手一挥,示意暂停审查,随后,我迈着悠闲的、宛如去河边钓鱼的悠闲老人,或是在丛林中采蘑菇的无邪少女般的步伐,走到起跑线上。 几乎全场的人皆屏住呼吸,原本即将起跑的人都停住了,目不转睛地注视此处,而内夫、诺曼并无异议,他们自己也难以免俗。 我不愿为这小事召唤圣徒,但我本人的念刃造诣也早已今非昔比,凭借激流,这一百米对我而言就像十米一样轻而易举,我在三秒钟内就能跨越这段距离,轻松地就像吃早餐里的小饼干那样.... 突然间,我意识到了这事的挑战性。 我必须表现的举重若轻,浑不费力,我不能表现出半点求胜的欲望,此举就仿佛兴之所至的几步舞蹈那样信手拈来,浑然天成,如此方显境界。 是的,在剑盾会的地盘,我的一举一动都关乎黑棺,关乎大局,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此事虽然不难,可我仍不能有半点轻忽。 我听人说:“黑棺剑圣好郑重啊,准备了这么久。” 我勃然变色,短短地笑了一声,说:“哪里,哪里,我小试牛刀,根本不会使出全力。” 经过多年的修炼,我使出激流时不会有任何征兆,哪怕念刃的高手,也无法得知我已经使用了进阶的念刃。 我不能大吼,甚至不能喘息,蓦然间,我动了,激流涌动,在全身流转,化作一道模糊的残影。 我冲过了白米线,计时器现实2秒5。 我闭上眼,险些露出笑意,可硬生生憋住,脸色平静的就像刚刚从妃子身边起床的王子。 我叹道:“唉,退步了。” 人们发出惊叹声,我沐浴其中,却戴上虚伪的、无动于衷的面具,凡人们,你以为我和你们一样虚荣吗?不,即使我虚荣,我也不会表现出来。 阿德曼说:“原来阁下也掌握了激流?” 我说:“激流?哼哼,那是什么?”忽然间,我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咳嗽,我怎么会咳嗽?我苦心营造的气氛,就因为这一声咳嗽大打折扣,为什么会这样?为何老天爷对我如此不公? 我又咳嗽了几下,一口早已准备好的浓痰吐在地上,由于灯光的远古,这浓痰在某一角度看起来呈现红色,像是血迹。 一群混账笨蛋说道:“看,黑棺剑圣为了求胜吐血了!” 我忍不住去拔剑鞘中的长剑,却发现忘带了。我想向人们解释那只是我寻常的痰,可又该向何人解释? 我就知道随地吐痰的恶习有一天会招来恶果,真是悲哀,这世界是何等的悲哀。 就在我悲凉自怜之时,周围的人似乎根本没留意,比赛继续进行,那个阿德曼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第259章 判断资格 当阿德曼的攻击试炼结果出来时,又引起了轰动。他一剑的念刃威力达到一千五百点,只怕连熔岩恶魔的皮都能割伤。 我涌出冲动,想亲自挥剑与他再较高下,但不停有人说:“黑棺剑圣好胜心切,连血都吐出来了。”听着这话,我真快要吐血一般,我五内俱焚,咬牙切齿,只想追砍造谣者,但造谣者实在太多。 阿德曼走向我,躬身道:“剑圣大人,请持剑考验我。” 有人把那柄试炼长剑递在我手里,我冷哼一声,舌头不疾不徐地舔了舔剑刃,这动作无疑显得凶残蛮荒、就如野兽食肉之前舔自己的牙齿,足以令人心惊肉跳,魂不守舍。 此刻,我,既是死亡。 但递给我长剑的那个侍从忽然对另一个侍从说:“你有纸吗?” 另一人说:“要纸做什么?” 第一人说:“我之前大号没有擦手,那粪坑好脏。” 我足足用了三大杯水漱口,仍觉得意犹未尽。也幸亏我是公爵,否则在号泣村会被按上浪费水源的罪名而判刑劳改。 诺曼提醒道:“聚集念刃,拿捏强弱,不能超过七百点,否则会引发报警。” 我挥剑试了试,剑上的灯管发红,我又试了下,它变成了绿色,如此力度刚好。 阿德曼在我不远处站定,穿铠甲,摆架势,笑道:“来吧,剑圣大人!”语气很轻蔑。 我恨不得一招弑神轰过去,但我心胸豁达,从不与人计较,像先前那个递剑的侍从,我也只不过把他扔到粪坑里去而已。我控制力道,发出石杉念刃,剑身发绿,强弱精准极了。 阿德曼身上罩着一层弱光,七百程度的念刃甚至没能让他后退半步。 那些无聊的旁观者和志愿者惊呼:“阿德曼挡住了黑棺剑圣!他果然不输给对手!”现场掌声雷动,好像黑棺输给了剑盾会。 他妈的,这群王八蛋,真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老子要是使出圣徒一击,把这大厅都给搅塌了。 我忍耐脾气,又用那个意念仪器,以精确的念力攻击阿德曼,这门手艺我熟门熟路,因为在疯网中这勾当我干过好几回。即使我很想把这阿德曼搅得大小便失禁,可那样做未免有失身份。而且我越与他交手,越感到他的卓越不凡,他的念刃未必会输给未被圣徒附体的我。 他才四十岁不到,换言之,他是个天才。 不过这么一看,我不更是天才么? 两分钟后,阿德曼笑着摘下头盔,朝我点头而去。 我笑容僵硬,但还得竭力显得友善。 突然间,人群大叫,这些凡夫俗子别的本事没有,大惊小怪的毛病一个比一个重,一遇到无足轻重的异常便叫得震天响,好像朗利·海尔辛又跑过来把邓恩公爵杀死一次似的。 我不是凑热闹的那种人,我根本懒得去凑热闹,像我这种世外高人,自然是风轻云淡,笑看世人蝇营狗苟,忙忙碌碌的。 我推推搡搡,骂骂咧咧,把围观的人墙亲手撕开,那是个体格强壮无比的男人,他一剑轰出来一千八的力量。 他表情平静,似乎这事根本算不得什么。 这装模作样的家伙,他肯定已累出了重伤,可掩饰的倒也巧妙,测试他的是内夫,下两轮他也轻易闯过。 他的名字是贾兰,是尼丽口中的屠夫。 诺曼喊道:“喂!鱼骨公爵!你看热闹要看到什么时候?你这边的参赛者等你半天了。” 我嚷:“谁看热闹了?我只是感受到杀气,这大会中混入了刺客。”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陷入骚乱,试炼暂时中止,唉,世人蠢笨,总分不清真话假话,我不过随口这么一说... 拉米亚把我拉到幕后海扁了一顿,我鼻青脸肿地回到原位,参赛者看着我,问:“大人,你怎么了?” 我微笑道:“刺客已被我解决。” 旁边的警卫:“刺客在哪儿?” 我:“刺客已消失在无尽的虚空中。” 他们真信了这话,满眼亮晶晶的像是星星,唉,若他们并不愚昧,便不会盲目崇拜我,可他们如此愚昧,又令我倍感怜悯。 又有声音响起:“看,是尼丽小姐,公爵的遗孤!她身边的那个人是谁?” 我由衷笑了起来,因为那个与尼丽相伴的正是弥尔塞。尼丽紧紧地挽住弥尔塞的手臂,弥尔塞依旧背脊挺拔,高昂脑袋,英俊的脸庞与坚定的眼神,曾经如阳光般温煦,现在却似被一层淡淡的云遮住了。 不知是谁议论道:“这人是个伯爵,叫弥尔塞,听说尼丽和他订婚了!你看他腰间的剑,那是老公爵的三生神恩!” “尼丽大小姐怎会看上这人?他根本无权无势,还是个穷光蛋!他的武艺很高吗?我看不见得。” “这卑鄙小人,竟然趁人之危!尼丽还是个孩子,她一定是被此人的小白脸迷得神魂颠倒。” “但她身后势力不小,那些忠臣难道任由她被这骗子拐走?” “她一定被骗得定下了婚约,以骑士美德发了誓,所以无法反悔。” “啊!啊!我好恨!尼丽大小姐将来可是要做侯爵的!我听说她继承了公爵所有的钱,富可敌国!” “咱们暗地里把这个弥尔塞做了,也就从背后一抹脖子的功夫。” 他们越说越酸,口水洋溢着陈醋的芬芳。我试图找到这些满嘴跑火车的家伙,看看他们的嘴脸,可似乎每个人都这副腔调。 我承认,如果换做以前,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当初弥尔塞与达莉亚交往时,我喝的醋足以把太阳王酸死。但时过境迁,我已非吴下阿蒙,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好兄弟弥尔塞,希望他能成为公爵,然后把剑盾会的利益出卖给我....不不不,让双方的盟约更加牢固。 尼丽摸了摸弥尔塞的下巴,踮起脚尖,献上一吻,这么做又引来如潮水般的白眼。咦,我怎么听见有狗叫声?声音孤单凄凉得很? 尼丽说:“去吧,加油。” 弥尔塞走向诺曼,我一个箭步拦住了他,说:“同学,你的号应该轮到我这边。” 弥尔塞看着我那条跑道上准备冲刺的参赛者,苦笑道:“朗基,他还没测完呢。” 我说:“你在我这边排队,那家伙一看就是软脚虾,跑不动的,几秒钟就完事儿。” 结果那小子跑了八秒五,剑刃力道八百,挡住了我的一剑,撑过了精神攻势,浪费了我足足十分钟。 他回到我面前,目光炯炯,耀武扬威,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是司乐吉,莫欺少年穷,乘风破浪会有时,....” 我嗯嗯啊啊地点了点头,还是没记住。 等了半天的弥尔塞穿上铠甲,计时员工准备就绪,正准备喊开始,我说:“过关!” 计时员愕然道:“我还没测呢。” 我冷笑道:“以我的眼光来看,此子身手了得,何必浪费时间,多跑一次?” 计时员:“可....公爵,这是规矩。” 我喊道:“你难道不相信我剑圣朗基努斯的眼光?我看中的人还会有错吗?依我看,直接让弥尔塞当公爵得了,哪儿来那么多事?” 此言又被那群醋精听到,于是惹起众怒,骂声不绝。弥尔塞叹道:“朗基,现在你是考官,还请公正一些。” 我朝他单眼眨了眨,说:“我最公平不过了,一切有我,此位非你莫...” 诺曼怒道:“剑圣,你再这么瞎搞我取消你裁判的资格了!” 在这一刹那,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世界的恶意,以至于手脚发凉,心跳乏力。即使在这人类几乎灭绝的年代里,竟也不容许我小小的徇私枉法吗?世人为何对我如此苛刻?这世界究竟是还能不能好了? 弥尔塞说:“开始吧。” 计时员发枪后,弥尔塞冲出起跑线,快如离弦之箭,讯如流星赶月,当他跃过终点,时间显示为五秒三,这成绩仅次于阿德曼,是目前的第二神速,当然没算上我。 我喜道:“看?我怎么说来着?” 醋精们又说:“是三生神恩的力量,他借助了这宝剑上的念刃之力!”“他还想借黑棺剑圣一步登天,不劳而获?真是卑鄙,太卑鄙了。” 我想用疯网将他们一网打尽,可这些人的精神十分无趣,疯网懒得捕捉他们。 弥尔塞卸下宝剑,拿起一旁的普通长剑,面对玻璃墙,蓦然运劲斩出念刃,那念刃轰击在墙上,隆隆声中,立时就让人感受到不同凡响之处。 墙上数值显示,这一击念刃达到了一千五百零一十,与阿德曼在伯仲之间。人们因为这一好成绩而变得兴奋,开始交头接耳,谈论不停。 如我所料,弥尔塞的念刃突飞猛进,他肯定不曾习得海尔辛大师传授的进阶技巧,可基础而言,绝不逊色于我。 我顿时感到气恼:这小子人长得帅,学武天赋又高,还讨了个二十岁出头的美女侯爵做老婆,日子春风得意,我怎么从来就不曾有这样的好运气?是,我现在地位崇高,名望尊隆,可那是我拼死拼活争取得来的,我可以问心无愧,理直气壮的说,我从来没有像弥尔塞这样肆无忌惮的开挂.... 疯网中似乎有人说我脸皮厚,又似乎是我的幻听,总而言之,弥尔塞毫无悬念地通过了考验,进入了淘汰赛。 第260章 战士名册 共十六个伟大的战士晋级,每一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念刃高手,身经百战的无畏战将。 真正的比武将留待明日傍晚,届时必将一票难求。 我找到弥尔塞,尼丽也在场,我体会过这新婚的甜蜜,那是一刻都不能分离的。可除了尼丽之外,我总觉得另有诡异的事物跟随着弥尔塞,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或许只是我多心了。 我笑道:“秘书一转眼就成了老婆,恭喜恭喜。” 尼丽羞涩一笑,说:“我父亲逝世之后,只有弥尔塞能让我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宽慰。” 弥尔塞答道:“我只希望不让你失望。” 尼丽:“我怎么会失望?你完美地符合我一切关于王子的幻想。”她说话时目光颇为飘忽,我总觉得她言不由衷,她想让弥尔塞赢,非常想。 我总觉得尼丽曾经和我的小舅子萨尔瓦多有过那么一段,可却弄不清这印象从何而来。她无疑将自己的前程赌在了弥尔塞身上,但谁能说其中并无真情? 弥尔塞:“我将为你而战,死而无憾。” 我看着弥尔塞的站姿举动,暗暗摇头,他像一根木头桩子那样笔直矗立着,尼丽挽着弥尔塞的手,可弥尔塞却不知道趁虚而入,偷摸揩油。尼丽是大家闺秀,是巨富小姐,在森严规矩之下,肯定不曾体会过情人之间甜蜜之乐。 如果弥尔塞油滑一点,尼丽如何能把持得住?她今晚就会被他吃干抹净。 哦,我可恨的兄长,我好命的兄长,这鲜花一般的少女,已经是你掌中的玩物了吗?你的长剑尚未伤敌,就要在她身体里翻江倒海,开花结果了吗? 哦,我好羡慕,我好着急,你这小子就不能抓住她的手揉揉搓搓吗?你要是不会,我可以教你,我还可以替你现场教学,让你体会牛头人的乐趣... 弥尔塞咳嗽一声,说:“朗基,你流口水了。” 我心中一寒,急道:“这是我获得力量的代价。” 尼丽问:“怎样的力量?” 我干笑几声,并未正面回答,总算糊弄了过去。 我拿着名册,说:“神箭头阿德曼,此人是个强敌,即使你倚仗公爵的宝剑,和他交战,胜负也是未知之数。” 尼丽不安地说:“我还以为他是徒有虚名呢。剑盾会传言:这人去过恶魔边境,闯过许多异世界,发掘出曾经失传的念刃,击败过一些令人惊讶的魔王。我一直以为那些故事言过其实...” 我冷笑道:“他那些所谓的魔王,只怕仅仅是熔岩恶魔等一般货色。而我?哼,你听说过萨利萨尔吗?听说过格特利克斯吗?听说过贝尔菲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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