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己一袋,给克里斯一袋,唉,我本来以为她会喝我身上的血,原来不用....这可真让人如释重负,逃过了一劫,好险,好险,唉....可我为什么要叹气?难道在内心深处,我渴望被她吸血吗?不可能,像我这样自尊的大男人,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们原地守着,希望安布罗撒找回来自投罗网,但直至天亮,他并没有出现。克里斯的握剑主手受了些伤,但她用魔血治愈了自己。 等候期间,缇丰看着废钟,说:“你是传说中的活尸?” 废钟冷漠地说:“是的,大人。” 缇丰说:“我听说过你们这类怪人,你们比血族还罕见,比血族还不受待见。” 废钟叹道:“我们确实是人人喊打的。” 缇丰说:“但你能克制安布罗撒的死灵法术,他的死亡之触连血族都能杀死,却对你毫无效果。” 废钟说:“也许吧,他那些奇术拙劣地模仿着死亡,可我一直经受着死亡的诅咒。” 缇丰说:“很好,安布罗撒也想不到我们居然有对付他的特殊武器,他对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拉米亚问:“缇丰大人,能告诉我们关于奥古斯都、安布罗撒、诺里斯公爵这些事的来龙去脉吗?” 缇丰看了看夜空,计算着天亮的时间,点头说:“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 在末日来临之前,我曾在血族中很有权势,经过一系列的战争与阴谋,血族中的派系渐渐被我联合统一,我们形成了紧密的团体,打算建立一个血族与人类共存的国度。我们将它命名为‘理想国’。” 克里斯说:“类似的理想国曾经存在过,也全都灭亡了。迦太基、罗马、康士坦丁堡.....缇丰,我总觉得你当初这一愿望有些天真。” 缇丰说:“是有些天真,但当时我有理由,有信心能完成这一事业。在我面前最大的阻碍,就是这位奥古斯都·乔凡尼。他自称是一位第三代的血族,在理想国中地位最高。” 据我对血族编撰的冗长历史的了解:血族的第一代是该隐,是血族的始祖,亚当之子。第二代是三个倒霉鬼——以诺、吉拉与伊拉德。第三代的血族杀了自己的三位长辈,并将血的诅咒传遍了整个世界。因此,第三代血族被称作洪水先民,是现代的血族们在祠堂中供奉的起源之神。 当然我还认为以上传说都是扯淡,因为我本质上是个无神论者,而本书属于科幻分类,哪怕圣朗基努斯现身说法,哪怕现如今满世界的恶魔异象,也不能令我动摇。 拉米亚又问:“如果他是洪水先民,大人您怎么可能杀得了他?” 缇丰说:“那年的我非常强大,强大的宛如做梦一般。而乔凡尼是个骗子,他虽然很厉害,可并没有他吹嘘的那么强,他或许是一个第四代的血族,但绝不是洪水先民。 奥古斯都对外宣称他的伟大计划,可实际上他只是借此机会巩固权力,铲除异己,他根本不相信理想国能实现,因此,如果我要推动理想国,就必须先杀了他。 我用了个计策,表现得很虚弱,奥古斯都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但他不知道我早已料到了他的每一步。他以为把我逼入了绝境,可其实反而进入了我的埋伏。 我在一些盟友的帮助下杀了他,而且,我有充分的证据是他先对我心怀叵测,我顺理成章地掌握了理想国计划的一切资源,一切财富,正如安布罗撒所言,我几乎已成为了血族的女王。” 拉米亚问:“然后就是浩劫了吗?” 克里斯摇头轻叹,缇丰说:“事态变得非常紧急,各种诡异的灾难接二连三,有虫灾,有瘟疫,有地震,有海啸。我在世界各地的朋友有的失踪,有的被杀,理想国的计划受到严重的挫折。天上出现了红色的流星,血族的先知预言说——该隐和莉莉丝将苏醒,他们将像天启骑士那样审判世界上所有血族,但凡有罪者,都将被他们吞噬。” 我听见面具的肚子咕噜了一声,我都没饿,他怎么先饿了? 缇丰又说:“血族中的每一个都吸过人血,每一个都是有罪的。人类的世界末日或许没到,但血族的即将来临,一切都如古书中预见的那样。 我不能冒险,于是我用一些余烬造了棺材,躲在里头,进入长眠。不仅仅是我,许多血族都这么做了。” 克里斯说:“我也一样。” 缇丰说:“等百年之后,我苏醒过来,与密苏里、诺里斯来到理想国旧金山分部的废墟汇合。我们发现了卡戎公司的秘密记载,知道了黑棺的存在,找到了它,并用卡戎公司股东的身份占据了那里。 诺里斯·乔凡尼是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儿子,他是第一个投靠我的乔凡尼家人,若不是他,我不可能顺利地干掉奥古斯都,获得奥古斯都的遗产。他的能力也许不算出众,可他是我值得信赖的朋友。 自从来到黑棺,他发现了更多奥古斯都的秘密,乔凡尼家族的秘密。这是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几乎是一个国家的幕后首脑,连美国的黑手党都受他们指使。奥古斯都花了许多钱,找寻成为‘神’的方法。” 克里斯说:“他们是一群研究死人的巫术师,也是巨大的金钱帝国,这可真是怪透了。” 缇丰说:“他们认为:我们血族本就更偏向于死者,我们没有心跳,与死人一样寒冷,这都是最有利的证据。通过研究死亡,他们才能进一步完善自己,达到足以操纵世界、改变现实的神灵境界——上帝的境界。 在这家族中,有一位天才——他是奥古斯都的长子,现在我知道他叫做安布罗撒,这人远比奥古斯都更聪明,也更狂热,诺里斯说他在数百年前失踪,不知去向,连奥古斯都也忌惮这位离经叛道、疯狂难测的儿子。 奥古斯都一直在惧怕着什么东西,这才令他心神不宁,被我有机可趁。他怕的也许真是安布罗撒,怕他真的已经接近死亡之神的奥秘。” 第127章 异界幸存 我开始担心那在星空下奔跑的田鼠时,田鼠载着游骑兵而来。 她是游骑兵中尉温岭,一个样子很平常的中年女性,但此刻,我注意到她很消瘦,驼着背,像是个病人。 缇丰说:“让诺里斯开口。” 温岭哆嗦了一下,她颤抖地转过身,掀起长发,她的脖子背后有个骇人的肉瘤,肉瘤变成一张人脸,很像诺里斯·乔凡尼。 这法术是如此的恶心,又令我胃里很不舒服。 诺里斯说:“缇丰女士,进展怎么样?” 缇丰说:“根据你的星象理论,我们找到了第一块封印之石,现在已有了第二块封印之石的线索,那属于一个叫奥斯莫的恶魔。” 诺里斯说:“那很可能会让你们进入异界,千万小心,我怀疑除了安布罗撒之外,另有其余人对封印之石图谋不轨。” 缇丰皱眉问:“是谁?” “很难说,有可能比安布罗撒更棘手,更凶险,我听到了来自死者的声音,那声音令我毛骨悚然。” 缇丰说:“劳烦你猜测敌人的身份,我情愿被误导,也不愿对敌人一无所知。” 诺里斯说:“亡灵在我耳边低吟:‘小心苍白的新娘,她从坟墓中来找乔凡尼报仇了。’我.....从不认识什么苍白的新娘,但亡灵不会对我说谎。” 但他可不太信得过,因为他说到这儿犹豫了一下。 缇丰问:“这个苍白的新娘不是乔凡尼家族的人?” “她应该是个复仇者,而我们家族多得是仇家。” “她也想成为亡灵之神?” 诺里斯答道:“近来的种种预兆变得很明显,封印之石所在地会指引我们找寻其余石头的踪迹,她未必想的与安布罗撒相同,可我的父亲隐藏的秘密足够诱人,饥饿者会蜂拥而至也不足为奇。” 缇丰说:“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安布罗撒。” 诺里斯说:“他行事非常棘手,可死灵法术最强之处在于陷阱机关,如果不必提防他预先布置大量尸体,他并不是您的对手。” 缇丰苦笑道:“对付死灵法术,看来我们还是需要你的帮助。” “那就带着温岭吧,她是我施法的媒介,保护她活着,我将能助你们一臂之力。” 那个肉瘤闭上了眼,温岭的长发将其盖住,她更害怕了,可依然服从诺里斯的命令。我只希望诺里斯的咒术不会将她害死。 拉米亚握住温岭的手,说道:“会没事的,遇到敌人躲远一些,就和我一样。” 温岭小声说:“多谢你,长官。” 面具发动引擎,我们继续踏上了旅途,根据诺里斯的建议,我们丢掉了那肮脏的舌头,以免被安布罗撒跟踪。 三天之后,我们抵达的地方有一座村庄——怪异的村庄,这里似乎是书中描绘的唐人街,一扇红漆的大街门上写着看不懂的东方文字,而街上居然有活人,按理而言,幸存的人类通常不会选择住在地上,因为恶魔绝不会容忍人类存活,而且阳光也会缩短人类的寿命。 天色正暗,是血族活动的好时机。 拉米亚说:“很奇怪。” 缇丰说:“是非常奇怪,这里是异空间!面具,你守着,决不许下车。” 克里斯说:“我也留下,伺机支援。” 我说:“公爵,你不许对我的合伙人做过分的事。” 克里斯紧盯着我,问:“什么过分的事?” 我微笑道:“不能说太细,不然你会打我。” 然而我依旧挨了打,这些女血族是不是不揍人就会手痒? 我们下车落地,朝村庄走去,村子里的灯笼发出又暗又红得灯光,雾气稀薄,让人不由得紧张。我怀疑这村子里的人是否都是鬼魂?不,这是科幻,不是灵异,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会不会是脑电波残余的幻觉? 有人喊道:“是人类!是人类!是外界的人类!” 他们纷纷放下在做的事,朝我们跑来。缇丰拔剑在手,拉米亚握紧昆古尼尔,我踏上一步,走在最前面,看清这些是人类,并非虚幻或是假象,是如假包换的人类,有活气,只不过脸色发青,像是一辈子没晒过太阳,比地下村庄的居民更严重。 我喊道:“停下!” 其实不必我喊,他们已经停步了,离我们大约三、四米左右,数百人堵住了街道,每个人都用动物园看动物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说:“我们是黑棺的游骑兵,带着善意而来,这里是哪儿?” 有人回答:“奥斯莫堡。” 我们知道来对了地方。我问:“这里是不是异界?” 他们七嘴八舌地答道:“说的没错!”“我们无法外出,但偶尔会有人通过虫洞进来。”“似乎和外面的星象有关系。” 我问:“那最近有没有人进来过?” “不,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外界的人了!” 我观察他们的表情,刹那间,一道雷电从姆乔尼尔中激发而出,他们受了惊吓而后退,我喝道:“我清楚你们这群家伙!我警告你们,我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你们要是想把我们捉起来吃了,或是一辈子当做动物参观,我把你们一个个脑袋砍下来当马桶....” 他们群情激奋,指着我大骂,我果然没有料错! 我义愤填膺,体内真气流转,霎时打通任督二脉,内劲灌注四肢百骸,正准备奋勇上前,大杀四方,拉米亚急忙捂住我的嘴,说:“我们只想见一见奥斯莫,绝无恶意。” 他们喊道:“你们要见奥斯莫神?为什么?” 拉米亚说:“有非常重要的事,如果有差错,你们承担不起后果。” 他们怕了,一个村中的老人说:“我会带你们去见神明,但切记,在神明面前,你们决不能让他看见你们的武器。” 我冷笑道:“你是怕我们杀了他?”拉米亚熟门熟路地给了我一脚,这婆娘,我晚上会要她哭着求饶的,不过今晚好像没机会了。 老人说:“不,武器会触怒神明,你们都会没命,就像之前到来的所有误入者那样。” 我心头巨震,正想着该不该一见面就给那个恶魔一剑——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不给他三分颜色,他以为我不开染坊。缇丰喝道:“鱼骨,你如果再轻举妄动!我就阉了你!” 她怎么老用下三路威胁我?唉,真是最毒妇人心。 缇丰又问:“你们原本来自于....我们的世界?” 老人答道:“如你们所见,这里本是旧金山的唐人街,这些都是写在村子的地方志里的。” “那你们怎会来到这儿?” 老人说:“这都亏了神明,是他将我们救到了这里,避开了世界末日。” 我问:“什么神明?他一定是个有钱的科学家,发现了先进的虫洞技术。” 老人瞪大暗淡的双眼,似乎我此言是对牛弹琴了。 缇丰:“老先生,你们怎么知道发生了世界末日?你们不是一直被封在这儿吗?” 老人说:“是从外界来的旅行者说的,而且并非一次,每一次、每一个旅行者都这么说。我们这才意识到自己错怪了神明,从那时起,我们将此地命名为奥斯莫堡,以感谢神明的救命之恩,一代一代,传至今时。” 我搀扶住老人家,显得格外和蔼。拉米亚问:“你又捣什么乱?” 哦,我亲爱的拉米亚,这并不是捣乱,你想想吧,这件事的行事风格是多么像某个人——精通空间传送技术,并且有济世救人的心怀智慧,就我所知,唯有我英明神武的前世能办到。 是的,那位奥斯莫一定曾是圣·朗基努斯的门徒,他也一定会认出我的,到时,他会感激涕零的把这村子的一切权利都让渡给我,让我继承这救世主的威名,让我再成为此地的新神明。 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这一事实,应该让他们为此惊喜。 我们走入一座漆黑的,窗户血红的高楼,高楼的大厅中央有一座高高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个怪人,他仅仅是个人脑袋,一个瘦而巨大的秃头脑袋,戴着一顶黑色王冠,但仔细看,在脑袋之下垫着一层红布,而红布之下,似有许多条蛇在蠕动。 奥斯莫睁开眼,他显得很不愉快,眉头弯弯,仿佛正在出殡的孝子。 他说道:“又是外来者,我警告你们,如果对我动武,你们全都得死。” 我是何等人物?怎会受此威胁?我踏上一步,说:“请问,你认不认得我?” 他说:“不认识。” 刹那间,我仿佛向一位相恋十年的恋人求婚而被拒绝的备胎一样凄凉。 过了一秒,我重整旗鼓,大声道:“你认不认识一位叫朗基努斯的教授?他可能长着大胡子。” 奥斯莫又说:“没听说过。” 我气往上冲,觉得自己像是在新婚之夜得知妻子出轨伴郎的新郎般很没面子。我刚想亮剑,拉米亚和缇丰同时给了我一巴掌,令我扑街。 缇丰说:“尊贵的阁下,我们是为一块属于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封印之石而来,不知他是否在你手上?” 奥斯莫说:“不。” 缇丰朗声说:“阁下,您既然是这里无上的统治者,就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 奥斯莫说:“我回答‘不’并非意味着‘封印之石’不在我手上,而是那封印之石并不属于奥古斯都·乔凡尼,而是属于一位叫卡帕多西亚的古老吸血鬼。” 第128章 侦查魔窟 缇丰对卡帕多西亚这个名字表现出显著的担忧。 我心想:“卡帕多西亚又是什么鬼?”但我没问,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集中注意力,从奥斯莫手里取得封印之石,而不是把几百年、几千年的事问个底朝天。 奥斯莫说:“如你们所见,这里是异空间。世界性的灾难发生前,我启动了避难程序,我的本意只是独自躲藏进入这地方,意外的是,唐人街的其他人也被卷了进来。而我,出于古怪的原因,变异成这模样,我相信我现在是个恶魔了。” 这话倒还在理,他这怪模样倒不比坛奇古怪多少,更及不上贝尔菲格了。 缇丰问:“你为什么能提前预见灾难?你以前到底是什么人?” 奥斯莫说:“我,曾是一位法师,人类时,我名叫胡莱,隶属于迷宫守护者,而且地位很高,可以说是顶尖的那几个人之一。我经过大量分析,认为会有一场浩劫,同时,我察觉到那些位高权重的血族在暗中准备着避难。” 我愕然道:“那你也不至于躲得这么隐蔽,掀起这么大动静。” 奥斯莫说:“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做得过了头。而且,我召唤的一个恶魔篡改了我的实验数据,导致殃及无辜。在我穿梭时空的过程中,那个恶魔与我融为一体,我成了奥斯莫,这个小空间的统治者,这个小空间的神,但我已无法离开,我甚至不能从这椅子上下来。” 我问:“那你该怎么上厕所?” 缇丰和拉米亚显然想要阻止我这个问题,可已经来不及了。 奥斯莫说:“我已经不用进食,也无需排泄。你为什么要问这么无聊的事?” 我心中想:“你说的事本就无聊。” 缇丰说道:“你做的不算过火,好几百人因为你的举动而获救,不管你是不是存心的,但这都是伟大的功绩。” 奥斯莫说:“事实上,我救了三千五百人,然而在最初的一年里,他们憎恨我,举着手电、手枪和菜刀想将我宰了,但在这个房间里,我一个念头就能杀死他们,所以他们退却了,我们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直至后来的旅行者向他们描述了现实的残酷,我们的关系才缓和。” 废钟说:“他们很崇拜你,将你奉若神明。” 奥斯莫说:“但他们不懂我的痛苦,我付出的代价。”他的垫子下方伸出一条蚯蚓般的手,指了指红白相间的地板上两摊血迹,他说:“我的妻子和儿子也加入了最初反抗我的人群,我很遗憾,他们如此自寻死路,我只是无法放过背叛者。” 他的语气很平淡,以至于我们无法感受到他的难过,都觉得他其实不在乎。 缇丰说:“我们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只要你把封印之石给我们。” 奥斯莫答道:“奥斯莫堡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方,这里是恶魔的巢穴,是恶魔的故乡,他们常常蜂拥而来,杀死我的臣民。我尽力赶走那些恶魔,但并不足够,每当至暗时刻来临,就会死很多人。” 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缇丰说:“那些恶魔有多少?” 奥斯莫说:“每次来袭的不超过二十个,具体多少,我不得而知。我的法力范围不能延伸至街门之外,你们必须替我降服这些恶魔的首领,让他们转而为我服务,保卫奥斯莫堡。” 他用那怪物般的手递给我们一些水晶,说:“击败那些恶魔首领后,将水晶塞入他们的伤口,水晶能麻痹它们,把它们送来见我,我就会给你们封印之石,并告诉你们使用的方法。” 之后,他做了个送客的手势,大厅中走出一个穿着华丽的女恶魔,有些像那些紫色夫人,她说:“请随我来。”领着我们走出了宫殿,我认为这是个苦差,但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们走向村子的另一边,在那里用铁板、木头和铁丝筑造了围墙,围墙上居然有重机枪和火箭筒,真是开了眼了。 我问:“这铁桶阵还真不赖,弹药从哪儿来?” 女恶魔说:“原先唐人街里有帮派在地窖建了个军工厂,一小半的设备还能用。地下有地热,能有限的发电。” 她指着这一边的街门说:“唐人街四面的‘天下为公’之门,根据东方的传说,有辟邪驱魔的作用。在平时能帮助我们遏制住恶魔攻击的欲望,但到了至暗那天,防线就变得非常危急。” 我注视她半晌,问:“你不是恶魔?奥斯莫不是恶魔?你们难道不被辟邪驱魔?” 女恶魔说:“受奥斯莫允许的恶魔是可以进入四面大门的,何况我原先也并非恶魔,我曾是胡莱的助手,人类的名字是许琪,现在叫艾德里尔。” 她走到门前,说:“奥斯莫大人不甘心龟缩在这村子里,一味的防御仅有灭亡的结局,他想要在这儿建立一个兴盛的国家。我们需要强而有力的战士,也需要削弱外边的恶魔,更需要可依靠的盟友。” 这奥斯莫看着像是自闭症,不料却挺有雄心。我说:“你们是外来者,这些恶魔才是原住民,你们这不是鸠占鹊巢吗?” 艾德里尔说:“我们宁愿成为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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