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等时间差不多了,打开盖子再淋上一圈锅边醋,撒上些许葱花就做好了。 至于清炒豌豆尖就更简单了,只要掌握好火候就行。 首先锅要烧热,然后最好是用荤油,待油温八成热时下蒜片,炒香后把洗净的豌豆尖倒入锅中快速翻炒,然后放盐,炒到豌豆尖开始变软,出汤汁,这盘菜就好了。 这时候,姜沅拿了一个大瓷盆把鲫鱼豆腐汤也装好,然后探出头喊姜世安来帮忙。 一进厨房,姜世安就被里面浓郁的香味给迷住了。 等看到剩下的那四道菜后更是止不住地雀跃。 居然有猪蹄,真是太棒了! 于是他想也没想,捧着猪蹄就往堂屋走,边走边喊:“快来呀,今晚有猪蹄吃了。” 听到这两个字,林恒立马就冲到了桌边,用双手撑着桌子期盼地看着姜世安进来。 他和赵启鸣不同,家境普通,能吃饱那种,但不能吃好。 因此猪蹄对他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 尤其是眼前这盘色泽红亮,香气扑鼻的红烧猪蹄,只看一眼就让他口水泛滥了。 不过他再想吃也知道这会儿不能动筷子,只能眼巴巴地看着。 好在姜沅没一会儿就进来了。 菜上齐后,姜沅笑眯眯地招呼了一声:“快吃吧,别等菜凉了。” 有了这句话,大家这才拿起筷子,并不约而同地夹向了红烧猪蹄。 到底是半大小子,最爱吃的果然还是大鱼大肉这一类。 姜沅笑着众人一圈,然后低下头准备盛鱼汤。 而就在这时候,她才发现炸藕盒不见了,只剩一个空碟子摆在旁边。 竟然都吃光了? 姜沅的眼底闪过一抹错愕,但随即便回过神,失笑地摇了摇头。 看来她还是低估这群孩子的战斗力,下回得多做一些。 而另一边,尝到猪蹄味道的林恒也惊到了。 第二十六章 震惊 说实话,这猪蹄的做法看起来和他家里差不多,也是红烧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没姜沅做得好吃。 姜沅做得猪蹄,吃起来软糯Q弹,肥而不腻,堪称色香味俱全。 林恒一口气啃了两块,接着像是想起什么,赶紧去盛了一碗米饭,然后弄了些红烧猪蹄的汤汁拌饭,一口下去,简直香迷糊了。 姜世安见状,也学着去盛了一碗饭。 倒是赵启鸣吃得很是斯文,只夹了一筷子猪蹄就不动了。 但姜沅看到过他刚才的神色,知道他其实是爱吃的,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再夹。 姜沅觉得有些奇怪,但她也没问,而是对着赵启鸣问道: “要不要来一碗鱼汤,很鲜的哦。” 看着她温和的笑容,赵启鸣略带害羞地点了点头,接着就拿着碗和勺子盛了小半碗。 事实上,赵启鸣不爱吃鱼,总觉得鱼肉有一股腥味。 尤其是鱼汤,腥味更浓,甚至还飘着一层油花,所以他在家时几乎不喝鱼汤。 不过现在是在姜世安家里,他好心请自己吃饭,总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 因此赵启鸣决定,不管好不好喝,反正闭着眼硬喝就是了。 可谁知,一口下去,他竟然没有感觉到半点鱼腥味,只余一股从未有过的鲜香味。 他舔舔嘴唇,仿佛不敢相信刚才喝的鱼头,于是又端起碗喝了一大口。 这下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脸上满是惊喜和不可思议。 没想到鱼汤竟然也能做得毫无鱼腥味,而且如此鲜美且清爽,一点都不油腻。 赵启鸣只觉意犹未尽,拿起勺子又舀了半碗,顺便还夹了一个荷包蛋和少许豆腐。 荷包蛋煎的金黄酥脆,在汤里炖煮了这么久之后吸满了汤汁,变得软烂咸鲜,层次分明。 至于豆腐,自然是鲜嫩爽滑,入口即化。 赵启鸣瞬间明白了一件事情,他不是不爱喝鱼汤,而是他们的鱼汤真的做得不好。 接着,赵启鸣又尝了油焖笋和豌豆尖这两道菜。 油焖笋酱香味十足,口感浓郁,豌豆尖清爽鲜嫩,每一样都让人十分惊艳。 不知不觉,赵启鸣竟然吃了满满一碗米饭。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就连姜世安都被他惊到了: “启鸣,你不是通常只吃半碗饭的吗,怎么今日胃口这么好?家里给你换新药了?” 药? 姜沅一听立马就看向了赵启鸣,好奇地问道:“你病了吗?” “不是,我没有。” 赵启鸣生怕姜沅觉得自己带病上别人家,立马解释道: “我只是从小不爱吃饭,大夫说我是脾胃虚弱,需要喝药调理。” 原来是这样。 姜沅的眼底闪过一丝了然。 赵启鸣和姜世安同龄,但却比姜世安瘦弱许多,个子也矮小一些,想来就是饭菜吃得少的原因。 而以他们家的条件,不可能是因为没饭吃,所以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赵启鸣的脾胃不好。 不过一直靠吃药的话,倒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于是姜沅想了想,告诉他说: “回去跟你家人说说,让他们多给你做些汤,粥,还有面食,别只靠吃药来调理。 你年纪小,药吃多了不好,毕竟是药三分毒。” 听到姜沅这番话,赵启鸣连连点头,感激地回道:“知道了,谢谢小姑教诲。” 这孩子,就是乖巧。 姜沅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看向林恒。 只见他刚扒完碗底的最后一粒米,嘴上满是油光,吃得别提有多满足。 如果没记错,这已经是他第二碗饭了,而且全是冒尖的。 姜沅觉得有些好笑,但更多的还是开心。 她已经多年未亲手做饭了,生怕自己的手艺有所下降。 但如今看到他们几个的反应,证明自己是多虑了。 既然这样的话,等将来攒点钱再开个小饭馆得了,那样挣得会比较多。 毕竟馄饨铺只是她在这儿立足的第一步。 姜沅暗自盘算着将来的事,而这时,大家都吃好了,每个人都咂着嘴慢慢回味。 尤其是林恒,眼睛还盯着盘子里剩下的几块红烧猪蹄,感慨道: “小姑,你这红烧猪蹄做得也太好了,就连那福顺楼的大厨都比不上你的手艺。” 这话一出,姜沅还没开口,姜世安就先回他了: “瞎说什么呢,你什么吃过福顺楼的菜了?” 见姜世安一脸不信地看着自己,林恒不服了,回道: “就前两天呀,我哥他们在福顺楼吃饭,然后就给我带回了几块。” 姜世安听完这话立马坐直了,震惊道:“就你哥在漕帮的地位,他都能去福顺楼吃饭了?” “是啊,他说堂主对他可赏识了,还要提拔他,而且帮里对弟子一向都很大方,去福顺楼也是寻常的事。 他还说,让我以后也跟着他一起干,这样咱们家就能起来了,再也不用受穷了。” 说这话时,林恒一脸骄傲,仿佛加入漕帮是件多光宗耀祖的事。 完全没注意到姜沅已经拧紧了眉头。 就连赵启鸣也看着他欲言又止,像是十分为难。 唯独姜世安听完后留下一脸羡慕,觉得林恒他哥在漕帮混得真好,自己也想跟着进去。 不过姜沅在这儿,这话他可不敢说。 这时,姜沅已经拧着眉想了一会儿,记起在梦里,姜世安退学后是先入了漕帮,然后才当山匪的。 但是入漕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需要有人引荐。 难道说,那个引荐他的人就是眼前这个憨厚壮实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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