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突然就住了,而且还一点信息都没和我说,现在出门去找你了。] 律韵:[你不是和我说,你明天要给他个惊喜吗,感觉他要发现了怎么办?!] 程洛初:[…凉拌,西红柿炒鸡蛋。] 律韵:[说真的,我没和你开玩笑。] 程洛初:[哦,我说的是假的。] 律韵:[……] 程洛初:[发现了就发现了呗,早一天晚一天都一样。] 律韵心里苦苦的,他都这么为那俩人之间的感情着想了,结果那俩当事人好像都并不在意。 律韵:烦死了烦死了,两只狗,说好的一起单身,但总有人先打破这个规则,丝毫都不记得当时自己的誓言是什么!当时他们三个,于之恒、冯淳和自己,可是说好的,谁先脱单谁是狗的。 结果现在一个跑到国找不到踪迹,另一个还追着粘着人家小男生,恨不得长在人家身上了。 哼! 狗! 恒狗! 律韵心里愤愤不平。 从律韵那里接到消息以后程洛初就立马把长袖睡衣穿上了,胳膊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但还是有些疼,可能是伤口太深的原因,他都感觉只要自己一使劲,原本才缝好没几天的伤口就又要崩开了。 他才洗好澡,伤口也没有完全愈合需涂药,但接到律韵的通知以后,他怕于之恒会闻到药味就先把药水扔到了卫生间里。 闻天看着他的动作疑惑的问,“你在干什么?怎么不抹药啊?” 程洛初匆忙的把东西都收拾好,又想把窗户打开通风,他的手才刚伸过去,还没等拧开锁他的那双手就被闻天给拉了回来。 闻天生气的训着程洛初,“大冬天的,你说开窗通风就开窗通风?!有没有想过你的宿舍里其实除了你还有个我!” “啊啊,我太急就给忘了。”程洛初面露急色。 “急急急,急什么急,有什么事那么急,能让你急成这个样子?” 闻天此时的样子就像是妈妈训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而程洛初就是那个知错不改的小孩,下次该怎么急还是会这样。 程洛初,“我没告诉于之恒我受伤了这件事,我要是和他说了他得闹死人。” “所以你就想把这件事给隐藏住?” 程洛初点点头,“对,这不刚刚一着急差点就不顾你的感受就把窗户给打开了。” 闻天无奈,“你急什么,他要是问你怎么一股药味,你就和他说我,前几天不小心被猫给抓伤了,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需要天天涂药,要不然会留疤不就得了。” 程洛初哦哦了两声,觉得闻天这个主意很不错。 门被敲响,两个人齐刷刷的看了过去。 静了几秒还是没有人去打开那扇门,就在闻天不耐烦的时候,他伸出脚踹了一脚程洛初。 “怎么这么墨迹,快去开门。” 程洛初,“可是可是。” 闻天有什么好可是的,赶紧去。 “可是我身上还有药味。”程洛初挣扎的说。 闻天都快要被程洛初气到无语了,可他还是忍着自己的好脾气温温柔柔里还戴着一丝的咬牙切齿,“有味你不会往我身上赖吗,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连个撒个谎都不会。” “谁说的,我可会了。”程洛初反驳…也毫无作用。 闻天也懒得揭穿他和反驳他,只是评价他,“你这个怂货。” “这不是还有你吗。”程洛初哼哼两声。 门被程洛初打开,果不其然,拥有狗鼻子的于之恒立马就问程洛初,“你是受伤了吗,为什么屋子里就你一个人。” 程洛初啊了一声随后立马说,“没有没有,我没有受伤,屋子里也不止我一个人,还有闻天,受伤的人是闻天,药也是他刚擦完药还没来得及散开的味道。” 第五十二章.三章合一 才说完,闻天就从紧关着门的卫生间里走了出来,他没有受伤的那只胳膊和手正抬着整理着受伤的那条胳膊,空闲的那只手也拿着药水,看见于之恒后还对他摆了摆手打了声招呼,“诶哟,怎么突然来这了?” 他突然调笑的语气让于之恒有些耳红,田文朝作为为数不多知道于之恒感情史的人当然会和闻天分享了。 虽然于之恒并不在意这件事情被很多人知道,但当着他和程洛初的面虽然没有明目张胆的说出来,可还是会让他有些紧张。 于之恒轻咳了一声,注意力被闻天转移走了,也就忘记分析屋内的药水味到底是程洛初身上的还是真的是闻天受伤了,药水是他用的了。 于之恒问闻天,“你受伤的地方还好吗?田文朝知道吗?” 闻天心想,田文朝几乎天天和他粘在一起,他脸上长了个痘田文朝都能看出来,他如果要是真的受伤了田文朝怎么可能会真的不知道。 但他面上还是表现出一阵心虚的样子,“别和田文朝说我受伤的事,他最近训练都那么累了,再因为我的事打扰到他多不好啊。” 田文朝是隔壁不远处学校的重点体育生,但他又不全靠体育,他的成绩也非常好,闻天从小就在他身旁自然是知道他面上光鲜,其实背后的努力是别人都比不上的。 小的时候田文朝问他以后想去哪个大学念书,他就随口说了一个学校,没想到田文朝一直记到至今。 于之恒看出他的顾虑点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那个…”于之恒看向程洛初好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一样。 程洛初正巧也和他的目光对上于是道,“学校西门实验楼那边新建了一个花坛,我刚回学校要不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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