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出不了菜就麻烦了。” “嗯。”李建兰先应下,等李秀才出去,她便吩咐李大旺,“将腌制好的五花肉拌上粉,边缘放五个馒头,一起上锅蒸一刻钟。” 李大旺忙记了下来。 “把我方才擀出来的面皮包上葱和猪肉馅儿,再上锅蒸。” “是不是跟糍粑一样作法?” 她倒忘了,南方人不喜面食,像那鞋村这些山旮旯的村民,竟连饺子都不会做的,便道,“差不多。反正你塞入馅儿,再包妥当就行。” “嗯嗯。” 李建兰脑子快速地运转着,接下来还做什么菜呢? 大米是有的,猪肉也还有,就是缺少了许多食材。她方才准备的有腊肉、土豆、鱼块、花生等。 想了想便说,“做个腊肉丁炒土豆丝。炸酥肉、油炸鱼,记住,这两道菜都要粘上淀粉再炸。再来一个油炸花生,起锅时撒上白糖……几道菜了?” 李大旺说,“六道菜,我再拾掇两道素菜,足够了。” 李建兰点点头,想了想,又说,“就做一道肥仔骨、一道辣子炒芋苗酸、一道上汤野菜吧。” 李大旺听不懂那些食物名称,很是为难,“肥仔骨是什么?又什么是辣子?” 李建兰拿出方才从库房翻出的几个干辣椒,“这些便是辣子。很辣,你切的时候要小心;每一碟芋苗酸只切半个放进去即可。不过,上菜的时候,一定要跟乡亲们说明,这道菜有些辣,只能是大人尝鲜,小孩儿受不住的。” 李建兰洗好辣椒,放在砧板上。又接着道,“肥仔骨的作法是这样:准备一块带皮的肥肉,飞水,放进锅里加调味翻炒;将冰糖敲碎,加入锅里与猪肉翻炒出糖色;而后加油、加开水一起炖得软烂即可。不过,炖好后最好用刀划成小块,这样既方便入口,又能防止乡亲们久不见荤,吃多了拉肚子。” “这……这好新鲜的作法,用冰糖炖肥肉,第一次听说啊。”李大旺生怕记不住,急得满头大汗。 李建兰便说,“我去一下就来,如若中途有什么要问的,尽管到外面去找我。” …… 等李建兰走到外头,那些官差已把整座房子团团围住,森严、肃杀,所有的百姓都战战兢兢地跪在院子里。 李建兰心一突,连忙加快脚步上前,默默地跪在人群外围,静观其变。 只见一名身材颀长的、身穿绯红色官袍的官员,将一份公函递给里长,“因皇后娘娘诞辰将近,皇上体恤娘娘掌管六宫辛劳,便下令修葺扩建凤栖宫。因上等木材稀缺,今需征用那鞋山里之木材,当地县令与里长配合监工,村民无事不得上山,以免耽误进程与被误伤。县令已接了旨,里长,你接公函即可。” 里长跪下接过,“草民等谨遵圣上旨意。” 磕了三个头,恭恭敬敬将那份公函双手接过。 李建兰略略抬头,便觉得那官员有些熟悉。恰巧那官员的目光也朝她看过来。双目四对,两人都一愣。 李建兰的脑海里一阵电光火石,便想起他是谁了! 二十多日前,她被困山洞,恰巧遇上了一个身受重伤的男子,当时还喂他喝了羊奶来着——那男子就是面前这官员! 只不过是不同于那几日的狼狈,眼前的他身穿光亮华丽的官服,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光辉,使他整个人仿佛被罩上一层神秘的光晕,非常的光彩夺目。 他英挺的眉之下是一双勾魂摄魄的瑰丽眼眸,眼角微微上挑,稍带几分慵懒。朱唇轻抿,似笑非笑。真是帅得日月无光,惊心动魄! 李建兰不自禁地偷偷咽了口口水,那人听见了似的,忽而笑了笑。这笑容具有十级的杀伤力,直把李建兰迷得找不着北,傻乎乎便说了句,“你今日喝羊奶了吗?不然脸怎的这么白?” 那人闻言,瞬间变了脸色。不但提他喝羊奶之丑事,还暗讽他是小白脸,这女人,真是……太欠扁了! 周遭之人也仿佛感觉到风云突变,四周温度都下降了好几度,个个都一脸惧怕地看着眼前这位年轻而吓人的官员。 文智轩则气得咬咬牙,这媳妇真是个花痴,先是对陈沐晨穷追不舍,遇到三皇子时,也痴痴凝望,而今对着这人又狂流口水……改日一定要狠狠地打她屁股才行! 他猛地拽了李建兰一把,双膝跪下告罪,“草民媳妇乃一乡野妇人,被大人之英姿吓倒,才一时胡言乱语,还请大人不要见怪才好!” 男子狭长的鹰眸微微眯缝了下,盯着这两夫妻看了半晌,忽然,眉眼微扬了个邪肆的弧度,揶揄道:“不过才分别二十来日,小呆猪便化身为小野兔了,难不成你会变戏法?” 小呆猪?小野兔?这都什么鬼! 文智轩听着这亲昵而暧昧的称呼,脸都黑了。便不管不顾地想将他身份揭穿,可谁知,却有一道鲜艳的身影快速地往前跪拜行礼,“下官许儒懿参见林侍郎!” 第148章 痛打落水狗 林侍郎? 和公主爱子,皇上之外甥,林初九? 司马锐大惊失色,也慌忙跟着跪下。 作为一名商人,他对朝中的各种关系自然也了解得很清楚。 林家世代为官,这一代更有从龙之功,皇帝便将自己最爱的么妹——和公主,下嫁于当时的兵部侍郎林许。 林初九是林许的长子,又因长相、脾性与皇帝极为相似,极受皇帝宠信,十五岁入编兵部,不到三年,便坐到了侍郎之位,在朝是风光无两,人尊称小九爷。 司马锐心里逐渐活泛开来。 如若自己能与林初九攀上关系,那么,家里的生意一定会旺上加旺,就连一向看他不顺眼的父亲,也会高看自己一眼吧…… 不过,采伐木材而已,朝廷为何会派一个兵部侍郎来做监工?岂不是大材小用了些?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 先不说司马锐等人的千回百转的心思,林初九这厢被许儒懿认了出来,神色也相当不悦。他双手背在身后,以睥睨之势冷眼看着许儒懿,“许主薄,你不在京城当你的差,山长水远跑到这儿来作甚?” 许儒懿不慌不忙地答道,“回侍郎话,下官是跟随翰御史到临县公干而来,听闻老师中年得子,便向御史告假半日,前来吃酒。” 林初九沉吟了片刻,道,“你与兰丫头相识?” 兰丫头? 兰丫头! 许儒懿没想到,李建兰竟然认识当今朝廷里的红人林初九,他的语气还这么的亲密,说明两人的交情不一般……怪不得大肚妹不愿意接受他,敢情是认识比他更优秀的男子了! 这林世子,不但出身和地位比自己好上百倍,就连那相貌都是一等一的,那袭绯红色的官服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让他通身散发出夺目的光芒。自己也穿了红色衣服,来之前还自我感觉良好,可一站在林初九的身边,却被他衬得黯淡无光,好似小丑般!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许儒懿内心是奔溃的,面上却笑得恭谨,“是啊,大肚妹与下官是青梅竹马,因而时常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什么大肚妹?以后不许这般唤她。”林初九声音没有一丝温度,转了脸却冲李建兰笑道,“小呆猪,还不起身,愣着干嘛?” 小呆猪…… 这特么多恶心的称呼啊! 李建兰嘴角一抽,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却未料她双脚发麻,又起得太急,踉跄了几步,差点一下子又跪跌下去。 “小心……”林初九下意识伸手去扶,文智轩却比他更快一步,将李建兰一搂一带,一个旋转,落在了另一旁。 林初九“啧啧”称赞,“两年没见,文兄的身手越发好了。只是没想到,你竟是这小呆猪的丈夫。啧啧,还挺有缘分的。” 文智轩半眯着眼看他。 当日他浑身上下布满血污,人已面目全非,加之没与他打过交道,因而没把他认出;媳妇阴差阳错救了他,洞察到他的一些秘密,眼下与他再次相逢,不知是福是祸,但愿他尚且有几分良心,不会对媳妇不利吧。 文智轩淡淡地道,“在此处遇到侍郎,也确是缘分,恰巧我两妻弟满月,不知侍郎能否赏光,与在下一同喝两盅?” 林初九一愣,随之嘴角一侧扬了个冷魅的弧度,缓缓地道,“如此,甚好!” 所有村民都吓得脚软,先是什么主薄,再来一堆官兵,那个官兵头子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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