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他故意与纪遇白拉开一点距离,视线落在他的小腹上,“所以,你......” 褚霄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捶你啊,老子直得很!”纪遇白作势就要打人,“指甲是玲喜给我做的,多有夏天的感觉啊,多时尚啊。” “你这个糙汉子不懂美。”说完还嫌弃地挪到一边坐去,表达他强烈的不满。 褚霄笑笑,视线落在傅盛炀的身上,他是三人里话最少,但抽烟喝酒都来的人。 大多数时候,傅盛炀都只是坐在那,隔着烟雾,听他和纪遇白胡侃。 不过,他进来这么久,没见傅盛炀拿烟出来抽,“烟也不抽了?” 傅盛炀抿一口酒,入口清甜而顺滑,“小月怀孕就戒了。” 褚霄:“我们三个人,你最先结婚生子,倒是有些意外。” “还不是拜傅晚棠所赐,但好在结局是好的。” “不过,老霄,你可比我和盛炀哥都大,你不抓紧点,是故意和家里对着干?”纪遇白好奇。 傅盛炀抿唇,端起酒杯喝一口,掩饰眼中的精光。 重点要来了。 褚霄苦笑一声,“他们对我能我什么要求,黄秀娥巴不得我不结婚,不留子嗣,任务失败死了的好。” 说完一口把杯子里的酒喝了个一滴不剩。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傅盛炀和纪遇白谁也不好接这话。 傅晚棠作死,傅盛炀有妻有子,幸福美满。 纪父纪母不再催婚,纪遇白和钟玲喜,面临谈婚论嫁。 他们就等钟玲喜的父母来京市看玲喜新房时,见一面之后,再去锦成为纪遇白提亲。 傅盛炀、纪遇白当初面临的难题,现在都已经不复存在。 只有褚霄这个大哥,他这些年在部队,家里的关系没什么变化。 但京市圈子里,已经没有褚霄这号人物了。 提起褚家,大家只知道褚家小姐褚慈。 气氛被弄得有些沉重,褚霄端起酒杯,自罚一杯。 “其实也没什么,我各自陪他们吃过饭,明天就准备回去了。” 纪遇白不忍心他一个人在荒凉的苍山吃苦,“老霄,你回来,有盛炀哥在,还有小嫂子背后的冷家,你爸爸的和美医药公司肯定是你的。” 傅盛炀赞同地点头,只要兄弟说一句,他非常乐意帮忙。 褚霄感谢两位弟弟的用心,“我对公司真没兴趣,不然我也不会读军校。” “那你好歹得回来啊,一直待在苍山守边,晋升的空间不大,日子还苦。”纪遇白是真见不得兄弟吃苦,尤其他过得幸福的时候。 被两个弟弟看着,褚霄粗粝的手指抚过杯沿,“我以后成家,就在苍山定居。” “操!”纪遇白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气得骂脏话。 苍山有什么好的,荒凉不说,一眼看出去,除了黄土还是黄土。 明明可以在繁华、热闹的京市生活,何必硬要吃苦。 傅盛炀沉稳,并未有任何的言语,只默默喝酒。 褚霄的情况,他们都了解。 不管在褚家还是竹家,他已然是个局外人。 褚霄的父亲褚锦怀在他母亲去世之后,美其名曰不愿褚霄无人照顾,娶了他的秘书黄秀娥,婚后生下一女,名褚慈。 褚慈已经结婚,嫁的是同为医疗器械行业另一家的二公子,如此举动,联姻继承的目的已经摆在面上。 而褚霄的外婆家,外人不知道,他们兄弟可是时刻关注着。 褚霄舅舅掌权竹家,他的儿子也从政,竹家肯定会多为自家儿子铺路,谁还记得已故之人喜欢的褚霄。 没有人撑腰,也没有人铺路,褚霄的未来只能靠他自己。 所以,到底是褚霄不愿意回京任职,还是回不来? 这是两个极端的概念。 但只要褚霄一句话,他们有的是办法和门路,前提是褚霄愿意。 褚霄端起调酒师刚端上来的酒喝一口,辛辣的酒入喉,他眉头都没皱一下。 褚霄意味不明地回一句,“四年之后再说吧。” “四年,为什么非得是四年?”纪遇白疑惑。 第205章 四年,傅盛炀面上不显山露水,心中已经明了。 小月正好还有四年毕业,老霄是在等那个叫花兰的女同学。 纪遇白那个急啊,“我靠,四年之后,你都三十四了,还有什么好机会?” 三十四岁老光棍一个,回来京市,想找老婆都不容易。 褚霄怼他,“我就不能回京市养老,当个普普通通的兵。” 为了个三等功连命都差点没了的人,他说想当个普通的兵,这种没冲劲的鬼话谁信啊! 纪遇白气得说不要出话来,端起杯子猛地喝一口酒。 傅盛炀见他还是不说实话,纪遇白能问出什么来,还不是被褚霄牵着鼻子走。 舌头扫过后牙槽,他主动出击。 “所以,送小月毛线门把套的女同学,是你什么人?” 平地一声惊雷。 纪遇白一酒还未吞下去,“噗”一声,全喷了出来,“什么!” 怎么又和小嫂子有关系了? 他一双眼睛咕噜噜的在傅盛炀和褚霄之间转,“你说小嫂子的谁?” 傅盛炀和褚霄都没搭理纪遇白的话,只散漫地盯着对方看。 纪遇白后知后觉,“老霄,你有情况啊!” 他又看向傅盛炀,好奇道:“你怎么察觉的?” 大家都狗得好好的,怎么突然一个个智商在线,就他还狗在地上。 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纪遇白急得跳脚。 褚霄的唇轻轻勾着,并不着急回答他的问题,想先听听傅盛炀怎么说。 傅盛炀讥笑,“你的眼里只有钟律师,自己说过什么话都忘记了吧。” 纪遇白不以为意。 他的眼里、心里就是只有小妞又怎么了,那是他以后要共度余生的人。 褚霄也不说话。 傅盛炀看穿他的心思,这人也在等他的话,他也不再卖关子。 “小月医学技能大赛上拿了第一名,她和组员们一起吃饭,饭后合照,我发在朋友圈。” “我第一次发,霄哥也第一次评论。” 褚霄眉梢微挑,原来只是一起比赛的组员。 纪遇白心中疑惑,一刻也等不得,打断傅盛炀的话,“你第一次发,他不就第一次评论吗?” 傅盛炀无情拆穿,“你每天发朋友圈,也没见他给你点赞、评论一下。” 这就是褚霄奇怪的地方。 “啊!”纪遇白捶胸顿足,一副心痛模样,“霄哥,老扎心了。” 他说着,按住一脸坏笑的褚霄,“你必须给我喝一个,谢罪!” “喝,我喝。”褚霄端起酒杯,小小抿一口,“也就这么一点歉意吧。” 纪遇白:“放过你了!” 笑闹过后,傅盛炀继续刚才的话,“老霄这种从来不在朋友圈露头的人,事出反常必有原因。” “我闪婚的事情,老霄知道。小月那么明显的孕像,他没注意到。没注意的原因,是照片里有让他慌了神的人。” 傅盛炀说话的功夫,纪遇白已经在傅盛炀的朋友圈里找到了那张照片。 经过傅盛炀这一解释,他一下就明白了。 “我就说嘛,你当时怎么会问出‘谁是你老婆?’这样的问题,最后还冒脏话,肯定是心虚。” 褚霄淡淡的笑着,事情已经明白,没有什么好遮掩的。 “所以,花兰和弟妹,是在技能大赛上认识的?”褚霄这话自然是问的傅盛炀。 “嗯。小月一向很优秀。”优秀得他时时刻刻都把小月挂在嘴边。 褚霄举起酒杯,隔空对傅盛炀道:“敬弟妹一杯。” 褚霄了解花兰,花兰是个慢性子,她的性格在两个极端,自卑也自信,敏感又善良。 那段时间,花兰和他没联系,他不了解原委,以为是因为和男朋友一起出来玩拍的照片。 刚才他从花兰的反应知道她没有男朋友,又见过傅盛炀的妻子。知道花兰的变化,定然是因为弟妹。 花兰愿意结交新的朋友,敞开心扉与人交往,他高兴。 褚霄想到她说还钱的模样,还一副要和他断绝关系的样子,这段关系到了必须转弯的时候。 回去之后,得不断给花兰加强现阶段她的任务是好好读书。 还没有理清楚事情的纪遇白插科打诨,也举起酒杯,“敬优秀的小嫂子一杯。” 傅盛炀和褚霄纷纷摇头,傻人有傻福。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褚霄也不再隐瞒, “她父母去世早,致使她性格孤僻,现在她愿意交朋友,还请弟妹多多照顾她。” 这也是他这次来京市的目的之一。 褚霄是个重情义的人,一句她父母去世早,傅盛炀便知花兰的父母必定和褚霄有关系。 这关系涉及军中事务,他自然不会多问。 傅盛炀好整以暇,勾唇问,“以什么身份?” 褚霄:“妹妹。” 之前纪遇白能理解褚霄的脏话带妹妹是因为不喜欢黄秀娥、褚慈母女。 现在...... 纪遇白有些鄙夷他的行为。 “你别污蔑了妹妹的称呼。老霄,你摸着你左边胸口说,你对人家没有想法。” 想法吗? 褚霄迟疑,他抵着下巴的手,自然拂过双唇。 下午那个不经意的吻,浮现脑海。 温热的、带着微痒的柔软触感,让他素了三十年的身体,有了最本能的反应。 纪遇白见他迟迟不说话,“想那么久,看来是没有了。” 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没有想法。 要不是因为玲喜排斥,他也不会大晚上一个人在家,老霄一喊,他就出来了。 褚霄怕打脸,纪遇白给出个好理由,他便默认了。 傅盛炀有一颗七窍玲珑心,看破不说破,只说: “没有老霄你这层关系,小月也会和花兰同学多来往的。” “上午我接到你要过来的电话之前,她一直和小月在病房里,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花兰哭得不轻,垃圾桶里都丢了好几坨卫生纸。” “走的时候,小月还让花兰有什么事都和她联系。两人是同班同学,应该也比较投缘。” 纪遇白是个性格跳脱的人,听完傅盛炀的话,两个手掌一拍,激动道: “我就说吧,小嫂子特别好。参加个比赛,都能和你干妹妹成朋友。” “干妹妹。” 褚霄轻啧一声,“你这张嘴,怎么什么话说出来都会变味道呢?” “什么呀?”纪遇白不干,他可干净得很,“明明就是你自己心思不单纯。” “她叫花兰,花朵的花,兰花的兰,你别干妹妹,干妹妹的喊。” “花兰,花兰,知道了。”纪遇白不服气,小声嘟囔,“还不是你自己说的妹妹,我也是为了把她和褚慈区分开。” 傅盛炀笑看两人斗嘴,只将一切看在眼里,心中默默分析。 这花兰,恐怕不是妹妹那么简单。 不过褚霄开口,花兰又在京市。 想来褚霄和他一样,防的都是自家人。 黄秀娥母女不想老霄活,更不想老霄身边有女人。 无论这个女人什么来头、什么身份? 只要出现在老霄身边,老霄有一点点关心的举动,女人都会被黄秀娥母女盯上。 所以,照顾花兰,只能是小月出面。 傅盛炀想明白其中原委,唇角勾起,露出一抹淡笑。 情之一事,果然能改变一个人。 哪怕是心如止水的老霄! 第206章 三人喝到凌晨,三个人都没有喝醉,只是沾了酒,就不能开车。 酒吧的工作人员给三人叫了代驾,各自送回家去。 纪遇白一和兄弟们分开,就想给钟玲喜发消息。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还好,但是有了小妞之后。 他实在是受不了一个人度过安安静静的夜晚。 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小妞应该还在加班。 她给他规定过时间段,除开那个时间,其他时间都不准他发消息、打电话影响她工作。 “唉......”纪遇白坐在后排长吁短叹. 寂寞的夜,他只能独守空房,静静疗伤。 要快点结婚、住在一起的好。 小妞什么都好,就是事业心太强了。 事业心太强其实也很好。 是把他放在事业之后,他心有不甘。 他能让手下的艺人、工作人员都乖乖听话,可是小妞毕竟与他们不同,他得什么都听她的。 连老霄这种糙汉都有个全心依靠他的女孩子,怎么自己就找了个独立型的媳妇呢? 纪遇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他只能将它归结为,大概、也许,他喜欢的就是这种御姐范、事事把控的异性。 喜欢了就喜欢了,他多依赖小妞一点就是了。 与他反方向行驶的另一辆车上,褚霄正揉按着空痛的太阳穴。 太久没喝酒,一喝多一点,他头痛的毛病就会犯。 前方正好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他让代驾司机靠边停车。 “先生,需要什么药?我去给你买。”代驾是个热心肠,主动说要帮忙。 褚霄:“你车里等我就可以。” “好的。” 褚霄一个人下车,步入药店。 正在看书的店员,听见门口“欢迎光临”的声音,立即站了起来,“你好。” 褚霄瞟一眼玻璃柜上的书,是一本药学书。 冷淡视线落在店员厚厚的黑框眼镜上,“手掌有水泡,不痛、不留疤的话,怎么处理比较好?” 水泡在他的日常训练中如影随形,只是他皮糙肉厚,也从来不做处理,水泡什么时候好的都不知道。 “你稍等一下。”店员说着,拿上篮子,走到外用区捡了几件货品回来。 “先用这个喷雾对水泡周围及操作者的手消毒,再用这个一次性的针挑破,让水泡液体自然流出,最后涂上消炎药膏就可以了,伤口不要碰水。” 细心、负责的店员边介绍,边拿笔在药盒子上用“1、2、3”等字样标注好使用的先后顺序。 褚霄结账出来,上车离开。 车窗外灯火阑珊,一切热闹都和他没有关系。 回京市,他从未想过。 京市,除了兄弟,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 相比于这里的繁华,他更喜欢一望无垠的戈壁滩和湛蓝的天空。 那里开阔又干净,连呼吸都更加顺畅。 “嘀......” 酒店的房门打开,整个空间半明半暗,因为窗帘只拉了一半。 褚霄脱掉鞋子,站在玄关,扫视一圈。 门口柜子上,他的黑色包被拉开,红苕干只剩下一半。 这么馋嘴,不知道回家吃,非得他打飞的送过来! 阳台上飘着花兰晾在外面的衣物。 褚霄厚薄适中的唇勾起,倒是爱干净,还知道把衣服洗了。 沙发边,两只白色的帆布鞋东倒西歪。 沙发抱枕也不知所踪,应该是在这里看电视东挪西摆。 爱干净,但破坏力极强。 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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