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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怀里,连手都没有伸出来环住大哥,而是好好放在自己的小肚子上,膝弯架在坚实的手臂上,穿着小红皮鞋的脚随着步伐一晃一晃的。 江庆之直接将她抱上了二楼房间,放在床沿,俯身下来将她的小红鞋子褪了下来放到一边,然后将荏南放进被子里盖好。 “我让张嫂来给你洗漱下就睡。”他起身打算出门。 刚站起来,尾指又被捉住了,圈得紧紧的,荏南侧躺在被窝里,就这么眨着眼看他,没有说话,眼睛里却藏着什么。 庆之又坐了回去,拂过她的额发,低声哄着:“怎么了?” “我不要他们,我要大哥,你陪我好不好?” 江庆之沉默不语,将自己的尾指抽了出来,虽然缓慢,但很坚定。 荏南淬了点泪出来,盈在眼眶里,在昏暗的房间中向钻石一样闪亮。 江庆之叹了口气,坐了回去,擦过她的眼角。 “别哭了,等你睡着我再回去。” 这点让步却没有换来荏南的展颜,她将脸埋进松软的枕头里,肩膀微微抖动着。 江庆之没有再出言哄她,只是一下下拍着她的背,力道轻柔,过了一会儿问道:“喝点水再睡。” 酒醉后就会容易口渴,她醉中还流泪,更需要水分了,江庆之看荏南没有拒绝,便拿了她粉色的水杯过来,温柔而强硬地将她扳了过来,半靠在自己怀里,喂她喝水。 荏南太过口渴,捧着杯子就要大口喝,江庆之放了手让她自己来,结果喝得太急呛了起来,水也洒了一身。 江庆之连忙结过杯子,一下下地给荏南顺着背,好容易让她平息下来,鼻头都呛红了,皱着眉头满脸不适,江庆之看她这样子也舍不得再责怪什么。 荏南衣服湿了,又是礼服,早被束得不舒服了,此时便哼哼唧唧地想要脱下来,她醉中没有章法,礼裙退了一半就卡在腰间,她挪动着小屁股试图把礼服蹭下来,却越蹭越乱。 江庆之看着怀里的荏南衣衫半露,莹白的肌肤在黑暗中都仿佛透着点幽光,仿佛初绽的荷,还未酿出亭亭的绯色,只氤氲了一点子浅粉,明明无风,却兀自摆动着,晃出一片夺人心神的白。 这幅景色全数映在他的镜片上,反而掩去了他眼镜后的眼神。 他的侧影投在墙壁上,久久不动,终于,影子抬起了手。 * 《Over the Rainbow》出品于1939年,用于《绿野仙踪》。 其实原来想用的是《Que sera, sera》,出于希区柯克的《擒凶记》(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1956年),但时间上相差更远,所以拥了相对较近的《Over the Rainbow》,但其实这首歌也并不完全符合文章时间线,请忽略这个bug。 贰拾柒、 自那日起,两人就陷入了心照不宣的冷战当中,说是冷战,倒也都如常应对,荏南每每见到庆之,也还是乖乖叫大哥,饭也一顿不落,庆之也照常早出晚归,依然会给她带喜欢的草莓回来,也依然会过问她的生活学习。 可距离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江庆之的袖口无人再牵着撒娇了,荏南也未再去那条巷子等过他。 那日早晨,秘书来接江庆之去开会,顺便带来了江明之回的电报,明之大少爷丝毫不考虑跨洋电报费有多贵,洋洋洒洒一大篇,大意几字便可概括:要和女同学去瑞士,不归。 江庆之独自看完,眉毛都没动,只将电文交给秘书,吩咐道:“去回他,不听话就打断腿”,末了又加了句,“断生活费”。 秘书憋着没笑,他跟了江庆之多年,早已习惯家里这一对活宝。 当然,惹祸的一般都是二少爷,小小姐一向是最受宠爱的,便是偶尔耍些心眼,江先生也从来没认真罚过她,不像二少爷,那可真是被江先生打大的,这句打断腿还真不只是吓唬而已。 待秘书走了,二人又开始用餐,荏南一脸好奇地问:“二哥说什么了,他什么时候回来啊?” “没什么,他会按时回来的。”江庆之没有多说。 “我还挺想二哥的,他在的时候,总是领我出去顽,都不带重样的。”江明之虽然风流,可这也有好处,他见识广、朋友多,性子又好,从来不嫌荏南是累赘,总带她出去开眼界。 她第一次参加舞会,便是十三岁时二哥悄悄带她去的,还哄骗了她第一次喝酒,大哥是从来不准她沾一滴酒的,所以家里人也都不知道她酒量如何,二哥只敢给她弄了点甜甜的樱桃酒,可就这样,一杯下去她便醉了,只会歪靠着人傻笑。 二哥被吓了一跳,想半夜将她偷偷运回去,好容易进了家门她却抱着廊厅的大木头桌子腿傻笑,还唱起歌来,把她二哥急得够呛,最后还是被江庆之发现了,第二天她没遭殃,但二哥却被打了一顿。 她想起这些确实觉得有些感慨,语气里的开心和思念也都是真的。 荏南的笑映在大哥的镜片上,却没落进他眼底,江庆之几口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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