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他从林从沚掌心拿走戒指, 捏着指环的部分,像看一朵平平无奇的花看着它。 “你好歹拿稳一点。”林从沚有点看不下去。 “私藏,不是公司库存。”萧经闻说着,很随意地把它塞进裤兜, “不打扰你了, 我去上班了。” “喔。”林从沚放下勺子打算送送他。他制止了,说了句你安心吃饭,说完自己离开。 萧经闻走后他直接往前一挪坐到地上, 这样茶几的高度就正好了。他慢吞吞地吃着馄饨, 他吃东西一直很慢,是家庭因素。林泠玉吃饭也慢,在家里他经常跟林泠玉俩人一顿饭吃一个小时。 家里餐桌上往往架一个平板电脑,有时候看纪录片,有时候看影评。后来和萧经闻同一张餐桌吃饭的时候, 萧经闻对他的行为深感诧异。尤其听他说这是他和妈妈的习惯,萧经闻好像在听天方夜谭。 林从沚吃完后收拾了一下, 他的作息情况太久没吃早餐,一碗馄饨吃光了,有点撑。 画室里的素描已经基本完成了,没有写生物体也不影响收尾。林从沚先削铅笔,蹲在垃圾桶前边,边削边琢磨。 萧经闻玩弄人就像摆弄积木玩具,大约是家庭所致,他所接受的是极端的生存教育,非友即敌。这种狩猎者的生存方式演化到社会商界中,它要符合法律和道德,又要让狩猎者有成就感,于是形成了萧经闻目前的生存状态。 HB铅笔本就细而硬,被林从沚削得如针尖。他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铅笔灰,回到画架前。他观察着纸上的戒指素描,回想五年前。有天萧经闻出差结束回来屿城,风尘仆仆地跑到画室,他给林从沚带了一支玫瑰。 想起这事,他低头笑了下。五年前他最常对萧经闻说的一句话是:萧总呀,你傻成这样,可怎么做生意。 ——因为那支玫瑰,是他出差地一家玫瑰庄园培育出的新品种。花冠硕大,色如红酒,馥郁的香气代表这朵花被摘下不到10个小时,它仍然新鲜。 而说他傻,是因为萧经闻把花攥在手里坐一路高铁。玫瑰花茎上的刺早已扎进皮肤,堵住伤口,在花递到林从沚手中之后,几道细红线一样的血痕淌下来。 他在林从沚面前有时候确实笨笨的,手握拳往后缩,被林从沚眼神扫一下就又乖乖伸出来。那时候林从沚工作的画室是接一些商业油画的单子,画室里另一个同事还劝过他。 同事说,萧经闻看着实在很恐怖,他在pua你啊,这是绑架啊,你以后分都分不掉的! 新鲜玫瑰在花瓶里养了几天就枯萎,萧经闻手上的伤口也愈合。林从沚说他你这是不是有点变态了,萧经闻听了有些不安,接着林从沚说:没关系,我是艺术生,对变态很包容的。 接着,HB铅笔的笔尖落在素描纸上,铅笔在他手里如柳叶刀般精准细致,几道线条画在切割面边缘,下笔轻而狠。 其实跟萧经闻分手并没有同事说的那么可怕,萧经闻的确是控制欲极强的人,但他同时也是个永远被理智压制的人。所以五年前林从沚说我们真的很不合适,还是分开吧。萧经闻沉默地点了头。甚至还帮他收拾衣服行李。 分手分得很容易,五年来萧经闻没有任何存在感。偶尔有十三四天的长途航线,经过公海,船上游客众多鱼龙混杂,萧经闻会派两三个员工旅游出差,和他同条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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