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今日,王上不但屡屡在批阅奏章时为这小子分了心,这会儿又对着他流露出这般神色,莫非是越看这小童越喜爱,竟想将他列为储君人选? 若果真如此,让扶苏公子往后在宫中该如何自处? 蒙恬低头,幽怨看了一眼怀中睡着的小脑袋,和李斯如出一辙地,悄悄猜测着这小家伙的真实来历。 以王上的性子,是断不会让别人家孩子继承王位的,可若是王上突然发现,这小子其实是他遗落在民间的沧海遗珠呢?想必,王上此刻已发觉,这孩子长得很像他的母亲吧? 很快,年轻的蒙恬内史在脑中为嬴政编织出一个浪漫动人的爱情悲剧:在某次出巡途中,年轻的秦王遇到某位貌美女子,二人一见钟情却难成眷属...如今,那女子想必已不在人世,所以王上是绝不会任由自己的骨肉流落在外的,这才安排心善的长公子出门祭拜,借机将这孩子放在长公子的必经之路被“捡”回宫中,再破天荒认下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当养子... 怪不得王上昨日答应得那么利索..可怜的长公子哟,竟亲手把即将夺走自己一切的“政敌”抱进了宫中! 想到这里,蒙恬暗暗下定决心,往后就算被父亲责骂,自己也绝不会背叛长公子。 嬴政又喊了一声,“蒙恬。” 蒙恬这才反应过来,忙抱着襁褓上前,“王上有何吩咐?” 嬴政先看了一眼他怀中确乎已沉睡的明赫,才别有深意地看着他,“你觉得那似雪之绢,究竟是用何物制成?” 蒙恬的内心是懵逼的,他绞尽脑汁想了一圈,迟疑道,“王上指的,可是制作冠带衣履之绢?至于似雪之绢应为白色,臣虽未躬身养蚕,倒也在《诗》中见过:凡为织锦者,先染其丝而...” 嬴政挥挥手,若有所思打量着他,“行了,寡人已想起来了。对了,寡人未记错的话,你今年已有十九了吧?眼看就要行冠礼了,男大当婚,蒙武可有寻人为你伐柯?若喜爱稚子,早些生两个也好。” 蒙恬被这突如其来的关怀惊住了,急忙强装镇定道,“多谢王上关心,家父近日已为臣寻了伐柯人,臣一定不负王上期待!” 嬴政这才露出一丝笑意,“善。” 原来,他方才无意间瞥见蒙恬痴痴盯着明赫,便有几分怀疑蒙恬也能看到神画,不过此时倒确定蒙恬确实一无所知。 但心头到底升起一丝不悦,小仙童虽惹人怜爱,但蒙恬一直盯着他看做甚?既这般喜欢孩子,不如自己生去。 他重新凝神静气回想着脑海中的画面,他对纸的兴趣极其浓厚,奈何明赫认为当务之急是先改善桌椅,画面便久久停留在各式各样的四腿物什上。 嬴政其实对称之为“椅子”的器具并无甚兴趣,因为“垂足而坐”在这个时代,被视为是极其不雅的粗鄙姿势。 自周礼规定“五席”制度以来,上至天子诸侯,下至商贾庶人,皆遵循席地而坐的礼制,按身份与地位来使用“莞、藻、次、蒲、熊”等五种材质的坐席。 譬如在《礼记》中规定,只有 弋? 天子与诸侯的身份,才可以使用五层厚的黑白相间斧形纹饰坐席。 而席地而坐的坐姿,也是有规定和讲究的。 最正式高级的坐姿叫跽,即曲腿而坐,臀部力量压在后脚跟之上,以宽大的外袍遮盖下半身,是上流社交场所最常见的正坐姿势。 更生活化、更放松一些的坐姿叫趺,也就是盘腿而坐,双腿好歹不用承载着上半身的力量。 而以臀部直接触地、双膝微曲、两条腿向前伸直分开的坐姿,被称为箕踞,是时人眼中极为失礼不雅的低俗坐姿。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已有用土垒制的床和榻出现,但“足不下垂,股不离席”的礼仪,已根深蒂固融于上层社会的血液里,所以席依然广泛流行于各诸侯国间。 他作为接受过王族正统礼仪教育的秦王,自然不能接受那等胡乱的坐姿。 ... 待明赫再次醒来,已经被扶苏抱在怀里,走在前往六英宫参加晚宴的路上。 眼下秦国国力虽强大,但实际上低下的农作物产量、连年的战争投入、接连的天灾,整个社会依然处于“七十者方能食肉”的贫困水平,纵然是各国王宫,也远未达到后世经济繁荣王朝三天一大宴、五天一小宴的奢靡地步。 这时节,宫中操办一场丰盛的宴会请群臣喝酒吃肉,是值得史官郑重记录在案的,这样的宴会被称为“燕礼”。 而秦国的公子们,也走在了随父辈参加饭局的时尚前沿——嬴政煞费苦心,为让公子们观察学习大臣待人接物,每每会准许他们为自己的陪侍食者参加宴会并赐食。 眼下亦步亦趋跟在扶苏身后的,便有公子高,公子将闾及其同母昆弟公子壮。 比扶苏略矮但更壮实的将闾见明赫醒来,便情不自禁踮起脚尖,伸手轻轻戳了戳他的脸蛋,惊叹道,“咦,他醒来竟然不哭的?这性子可比有的人好多了,咱们以后管他叫小九吧!” 说着,他就握住明赫的小手手,“小九你好呀,阿兄扶苏你已经认识了吧?我是你的二兄将闾哦,以后想不想跟二兄学武呀?” 公子高忙道,“小九,我是你的三兄子高,我可以教你识字哦...” 扶苏见他们也喜欢明赫,心里很高兴,但他到底惦记着正事,便劝道,“等明日好么?明日我把阿弟抱去给你们仔细看,现在快些走吧,父王今日宴请韩非子,迟到太过失礼了。” 孩子们这才慢吞吞围在扶苏身旁往前走,将闾嘟嚷道,“反正,韩国本来就打不过大秦,失不失礼有甚关系..” 扶苏边走正色道,“将闾,不可学那等势力之言。无论韩国实力如何,今日父王是主人,韩非是客人,天下岂有主人慢待客人的道理?快些走罢。” 明赫眨巴着眼睛趴在扶苏的小肩膀上,这辈子,始皇大大和他的孩子们就交给我来守护吧! ... 六英宫中,琴筑师弹奏着悠扬的郑卫之乐,群臣依次分案席地而坐。 在古代不同时期,对“左右”的尊卑秩序也不一样。在春秋时期,主人请客时,大多“虚左以待”,客人坐在左边的尊位。 而到了战国时期,又开始以右为长,譬如当年赵国蔺相如便因“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而惹来廉颇的不满。 秦国以军功立国,士兵作战时多以右手持枪矛杀敌,更崇尚以右为尊。 譬如秦军之中刚入伍的小兵,只能梳朝左的发髻,随着杀敌立功职位升迁,发髻开始梳到头部中上位置,接着梳到右上,最后到达头部正中央... 韩非作为被宴请的客人,此刻端坐于嬴政下首、昌平君的对面,酒尊摆放在左边。 在周礼对不同阶层制定的车马舆服规范中,大多数时候是以大为贵,但在饮食方面则反了过来,“天子一食,诸侯再”、“君子食不求饱”,所以贵族的酒器餐具讲究以小为贵。 在宴会之中,按照客人身份的高低不同,分别摆上三足酒尊或酒斛、酒爵等饮酒器物。 但在君王宴客时,则不再设斛爵之器,众人皆以尊饮酒,须将酒尊面朝君王以示尊敬,这就是所谓“惟君面尊”的细节。 有侍者鱼贯其间举壶依次添酒,当年商君认为酒为百药之长,使民冲动私斗、致病、误事,有百害而无利,便实行了严格的禁酒令,为进一步防止民众偷饮,又下令禁止私人酿酒。 比起动辄喝得酩酊大醉的燕赵游侠,在秦国便是公卿大夫,等闲也不敢贪杯纵酒。 侍者按惯例再次绕过了扶苏几位孩子,将闾眼巴巴望着大臣们的酒尊,一脸渴望。 明赫心道,“嗐,这种十来度的低度酒又浑浊又寡淡,食之无味,早知要来这里,我该找黄牛给父王买两瓶飞天尝尝的,保管他会喜欢的,唉可惜了..” 嬴政正起身带领群臣与韩非对饮,闻言暗想,“不知他口中黄牛所产“不浑浊不寡淡”的飞天,究竟是何种滋味?” 李斯再次听到这神秘声音,心中巨震,悄悄往扶苏身上瞄了一眼,聪明如他,上回没猜出的答案,现在顿时浮出水面——是九公子! 口中称呼着父王的、两次都在场的孩童,只有他。 他一边悄悄竖起耳朵听,一边跟着起身敬酒,心中纠结,九公子定然并非寻常婴儿,可他那却般得王上喜爱,究竟该如何将九公子的异状禀告给王上? 还有,为何九公子上回断言,王上将来会杀了自己? 更让他胆战心惊的是,既然自己能听到九公子的心声,那王上呢? 第 9 章 扶苏见小奶娃一天到晚的顾着关心自家父王,心头不由得更高兴了,忍不住乐滋滋在他的小脸颊上香了一口,“咱们小明赫可真是乖孩子!” 不过他心底也有个疑问——为何要找黄牛买酒?难道在明赫的家乡,售卖物品的店家不是人,而是牛? 在秦国君臣与韩非各怀心思的商业互吹中,宴会正式开始了,明赫打量着扶苏面前依次摆放的肉干、蒸肉、烤鱼等食物,不由得跟系统悄悄讨论了起来。 前世的他是美食爱好者,甚至还专门翻古籍寻找过古代的美食方子,在记忆中,战国时期,各国对菜肴的加工方式有蒸、煮、脍、烤炙、脯、腌等。 蒸煮之法跟后世差别不大,脍则是将新鲜的肉切成细丝,蘸上酱料生食。 烤炙类似后世的烧烤,又细分成三类:将肉类直接烤叫燔、裹着泥土烤叫炰、将肉类分割串烤叫炙。 脯则是将大型动物宰割成条状,再风干晒干而成,与之相对的还有腊,腊是把小型动物整个风干制作,比如腊鱼。 前面几种多用于肉食,而腌则主要用在蔬菜上,像“醢”这种以肉粒加入盐、酒曲腌制而成的肉酱,几乎是没有机会出现在普通百姓餐桌上的。 只有用蔬菜瓜果为原料,加入粗盐或发馊的饭食腌制而成的菹,才是这时期老百姓餐桌上的常见菜。 说到这里,他雄心万丈地感慨道,“既然我来了,就要给始皇耕耘出一个让底层百姓也能吃好穿好的真正盛世!” 系统提醒道,“虽然秦始皇和扶苏对你的善意值在增加,但我看了一下,宿主你目前也兑换不了多少高产农作物的种子,因为在古代搞基建种田的穿越者太多了,商城对接的供应商不愁客源,各种商品都开始坐地涨价了,比如一个100g的小土豆,竟然需要5000善意值...” 明赫一听顿时懵了,闷闷嘟囔道,“唉,为什么那些小说里的穿越者,别人去了古代后在商城里要啥有啥,还只需要付出一点点积分,而我绑定的商城不但没优惠,甚至还要提价?愁死我了..” 系统忙解释道,“宿主别激动,你可以避开直接购买,去商城参与抽奖呀!奖品都是价格昂贵的物品,这样你只用付出少量善意值,就能抽取到各种种子和其他物品,抽一回只需要100点善意值哦。” 明赫摸了摸鼻子,“这是刮刮乐?额,我上辈子连个再来一次都没中过,你确定不是在忽悠我空耗善意值?” 系统提醒道,“宿主,我是心想事成系统,你是福星诶,我们强强联手就是无敌欧皇,中奖率肯定超高哒!说不定你喊一句‘我要自行车’,甚至就可以从抽种子的奖励里抽出一辆 依誮 自行车呢,嘻嘻!” 明赫高兴道,“好。照你这么说,我真要去抽奖试试手气嘞!不过抽奖终究有不确定性,我要先给始皇大大兑换点他急需的物品,让我想想,我到底应该换点啥...” 下一瞬,嬴政、扶苏、李斯三人耳中便响起明赫的心声,“对,健康才是第一位的!我家大大一天到晚这样跪着,长此以往,脚后跟、双腿、膝盖、腰椎、颈椎..全都会出问题的!我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他后来为什么会被方士骗了,因为痛到极致只能饮鸩止渴。” 李斯情不自禁悄悄抬眼望向嬴政,他才不信,王上是他平生所见最英明神武之人,岂会被那些寻常术士所骗? 嬴政也似笑非笑看向李斯,看来,廷尉也能听到明赫的心声呢,呵! 倒是怪事,明赫明明不喜李斯的..难道说,能否听见明赫之心声,并非由他对此人的好感来决定的? 李斯也是浑身一震,他素来用心揣摩君王喜好,岂能看不出嬴政此刻微表情的涵义?暗暗惊道,莫非,王上也能听见九公子之心言? 明赫还在絮絮叨叨,“脊椎之疾,眼下的秦国医士肯定无计可施,但那些方士炼的丹药却添加了红铜、黑铅、硫磺等各种重金属和刺激神经兴奋的原材料,服完后让人燥热不已,能加快血液循环,岂不是凑巧能缓解大大久坐导致的脊椎疼痛?不行,当务之急是先改良桌椅...” 嬴政听完暗暗蹙眉,原来,自己将来会因坐姿之弊而饱受病痛的折磨?如此一来,岂不耽误国事? 他顿时觉得,试一试明赫说的桌椅也无妨,暗暗将方才画面中看到的桌椅样式回想了一遍,准备回头将其画出来,吩咐为秦国效力的墨家子弟制作。 但转念一想,不妥!垂足而坐虽对身体有益,但其不雅之姿与箕踞莽夫何异?实在过于伤风败俗... 杀伐果断的秦王,第一回陷入了矛盾的纠结。 明赫的心声再次传来,“不对,我想起来了,怪不得这时代的古人不坐椅子,因为裤子不允许!眼下是战国时期,他们连条内裤都没有,王侯公卿们还穿着类似开裆裤的胫衣上朝呢,怪不得要跪坐,原来是为了遮羞..哎,看来我得先弄点内裤来孝敬父王!” 嬴政竟鬼使神差地猜到了内裤是何用之物,瞳孔骤然一缩,不必,寡人不需要,小崽别再说了,李斯也在听! 李斯也猜出来了,顿时一阵风中凌乱,慌忙垂首假装整理下半身的裳服。王上,臣真的什么都没听见啊,九公子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扶苏第一次听到“内裤”一词,差点把“这究竟是何物”脱口问出来,还好话到嘴边又强吞了回去。 让嬴政暗松了一口气的是,明赫没再继续嘀咕什么“内裤”之类的不雅言辞,因为他的注意力,来到了面前金灿灿的餐具上。 嬴政虽然根据明赫的情况,猜出他身为仙界之人也许无须进食人间五谷,但他并非冷血之人,做不到任由稚子在席间巴巴旁观他人进食,所以便早早吩咐了宫人,给明赫蒸了一盅羊乳羹端上来。 眼下,乳白色的羊乳羹盛放在金灿灿的簋中,腾腾热气冒着蒸汽,煞是好看。 扶苏一手抱着明赫,一手拿着被称“匕”的银勺,正在轻轻为他吹着羊乳羹。 明赫盯着看了一会儿,冷不丁想起来,自己曾在一个博物馆的科普视频里,看到过AI还原出来青铜器逐渐变色的模样! 商周战国时期使用的青铜器,并不是后世人在博物馆中常见的青绿色,也不是博物馆中罕见的魅蓝、漆黑、粉红等颜色。 在这一时期,由于黄金产量有限无法满足需求,各国多将青铜称为“金”来使用。 这种以铜锡铅为主要原料的合成金,根据配比不同,软硬也不同,更呈现出金、橙、银灰等不同色泽。 所以在史记中,才有“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的记载。 而青铜器在漫长尘封于地下的岁月里,跟自身所处埋藏环境里的碳、氧、硫等气体发生化合反应,才变成了后世所见五花八门的颜色。 而含铜量越高的青铜器,制造出来后色泽越接近黄金的颜色,就跟眼前的餐具一模一样! 回忆到这里,明赫看着扶苏手中金光灿灿搅拌羊乳的“金勺”,暗道,“好险,我父王的好大儿明赫差点出师未捷就被青铜餐具荼毒了!唉,这些根本就不是真正的金杯金盘,怪不得古代王公贵族大多短寿,八成跟青铜餐具酒杯里的铅、镉有关系,拿这玩意喝酒、高温蒸煮食物,日积月累的能不慢性中毒?对,我记得那视频里说,中科大做了个实验,拿青铜器来加热米酒,结果米酒里铅含量暴增了1000多倍...” 嬴政举着酒尊的手立时一顿,青铜?这金器竟会让人中毒? 李斯也觉得尊中的美酒一点也不香了,他虽无长生之妄念,但也不想中毒而短寿啊。 扶苏听完心里也很慌,霎时手中匕一晃,羊乳羹撒了些出去,急忙看了一眼明赫,他应该没注意到自己的异样吧? 明赫还在嘀咕个不停,“..在殷墟一到四期的考古发现中,好像那些青铜器的铅含量都超过了25%..怪不得商和罗马会灭亡,那些王室贵族日日拿青铜器吃饭喝酒,没准早被铅中毒搞得集体降智了..” “而且,据说铅还会聚集在骨头里导致骨质疏松,怪不得出土的商周贵族墓穴里,那些经常使用青铜器的墓主人大多尸骨无存,反倒是殉葬的奴仆和动物尸骨保存完好,因为底层穷人只用得起陶器..不行,我得想办法提醒我家大大,快点下令禁止使用青铜餐具酒具,会重金属中毒的..” 李斯顿觉尊中之酒、盛酒之尊,愈发的烫手起来,悄悄朝嬴政望去。 嬴政面不改色放下金尊,吩咐在一旁的蒙恬道,“金器刺眼,寡人忽觉双目有些不适,换套玉制的来。” 殷商,这个距今已千年的遥远神秘时代,它的最后一任君主帝辛,在古书中被称作最后一任人皇。 据说待殷商气数尽,他于鹿台自焚后,便重返仙界归了仙班。 可若按明赫之言,殷商之没落并非气数已尽,而是君王朝臣皆中了被称之为“青铜”的金器之铅毒? 他面上凝重扫视一圈,又吩咐人搜寻来几套玉制餐具,将几个孩子的也换掉了,至于其他人的,暂时也凑不出那么多来。 他暗暗决定,待明日早朝,要立刻颁发诏令,在秦国全境禁止将金器用在餐具上,还得让墨家带工匠赶工烧制精美陶器,尽快将宫中和各豪富之家的金器餐具尽数换掉。 如此一来,不但能让秦人免却被“青铜”荼毒之苦,还可以让国内之人对金器生活需求降低,省出更多此物来制造兵器... 另一边,韩非见嬴政刚开宴就换了餐具,不免多想了几分,暗暗揣测起来,“秦王莫非在暗示我,今夜若再提起存韩之言,便让我从坚固的金器变成易碎之玉器?” 其实白天回驿馆后,他仔细了很久,越想越不敢承认,嬴政骂得没错,自己空有满腹才学却无用武之地,上不能报效君主,下不能为百姓做实事,这般枯守又有何用? 再者,韩国的百姓苦,赵国秦国楚国乃至普天之下的百姓就不苦了吗?他又何曾为他们做过半点实事?如此说来,自己与当年赵国的赵括纸上谈兵又有何不同! 正因这份不可与人言的愧疚,让他今夜并未主动开口再提存韩一事。 可看着嬴政手中晶莹的高足玉杯,他此刻反倒起了逆反之心——若要以此威胁我噤声,倒也太过小瞧我韩非了! 想到这里,韩非举起酒尊起身面朝嬴政,“请允许外臣再以酒敬秦王,多谢秦君今日盛情款待,韩非不胜感激!” 嬴政举杯轻笑,“韩子不必多礼,请诸君享用餐食。” 哪知韩非放下酒尊却并未就坐,仍是面朝嬴政而立,面无畏色直视这位英姿伟毅的强秦之主,扬声道,“用餐之前,外臣还有个不情之请,望秦王答应存韩一事!” 嬴政垂眸掩去眸间晦色,又抬首看着他,淡笑道,“此事寡人白日已答复过你,不必 銥誮 再议。今夜之宴,寡人只想与诸君畅谈家事,不谈国事。” 秦国大臣面面相觑,谈家事?他们这位勤勉的王上如何舍得花时间与众人谈家长里短之事? 可今日的嬴政确实有些不一样,只见他朝下首跪坐席末的扶苏招了招手,“扶苏你过来,将明赫交与寡人抱!” 话音刚落,伴随着明赫哇哇兴奋大叫的心声,另一道稚嫩的声音在殿中骤然响起,“父王,这就是长兄捡来的新阿弟吗?我也要抱他!” 说话间,一个约摸一两岁的孩子无视众人的目光,早已麻溜从抱着他的宫人膝上跳下,蹬蹬蹬跑到扶苏面前,口中嚷着“你这个阿弟真可爱”,伸手便朝明赫的脸蛋摸去。 嬴政还来不及出声阻拦,便听见耳中传来明赫愤怒的咆哮,“啊,好痛!你这小孩有病啊,一来就用指甲抓我!麻蛋,没想到始皇大大后宫子嗣除了胡亥那个蠢货,竟然还有史书上不知名的熊儿子,好竹出歹笋,他可真倒霉啊...说到胡亥,要不是那狗东西现在还没出生,我真想把他推进粪坑淹死...” 下阶奔来的嬴政脚下一顿,明赫为何这般厌恶胡亥? 扶苏看着怀中明赫脸上被抓出的两串血珠,一向守礼的他心疼得甚至忘了场合,一把揪住那熊孩子留着尖利指甲的手,怒道,“胡亥,你这是疯了吗!” 明赫猛地放开护住脸蛋的小手,朝面前的孩童望去,满眼的不可置信,他竟然是胡亥? 按照历史记载,这时候胡亥明明还没出生啊! 第 10 章 明赫一时震惊不已,他当初听人说胡亥年纪小犯错在所难免,还特意跑去翻了史书——胡亥篡位登基时二十一岁,也就是本该出生于公元前230年! 他暗想道,“为什么胡亥现在竟会提前出生几年?难道因为我的到来会扰乱原本的历史轨迹?如果真是这样,帮始皇大大改革生产力的速度必须得加快进行了,以免夜长梦多又出现未知的变数…” 嬴政边疾走边想,“寡人竟不知胡亥是提前出生之人…那原本的历史轨迹又是何样?大秦一统六国后,这天下再无诸侯之乱,该能安宁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罢…” 这时,那被称作胡亥的小孩笑嘻嘻拍开扶苏的手,又立马抓着他的衣袖撒娇道,“阿兄,你做甚要生气嘛?我只是喜欢这个新阿弟一时不小心刮到他的,绝非有意哦。” 扶苏看了一眼殿中满堂朝臣,强忍着怒气不再搭理他,心头到底憋着一口气,低头吹着明赫的伤口,小胸脯气得起伏个不停。 一旁的将闾见胡亥又开始这般不要脸,连个小婴儿都要欺负,嗖地起身迈步想出去揍他,被其弟公子壮眼疾手快紧紧抓住衣襟,压低声音声音苦苦劝道,“阿兄你不要冲动啊,今日可是在宴席之上,父王见你胡闹定会生气的,到时你若被父王罚站,阿母又会哭了..” 将闾闻言,虽担忧伸长脖子看向扶苏怀中的明赫,到底还是重新坐下了,闷声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狠狠教训胡亥那坏东西的。” 旁边的公子壮为他递来一块炙过的鱼肉,悄悄道,“二兄消消气,父王是不会允许我们兄弟打架的。那小子一贯喜欢欺负姊妹,总扯她们头发,待人告到父王面前,他又作出可怜模样哭哭啼啼,说自己未做半点坏事,都是别人见父王宠爱他故意冤枉他的,向来狡诈得很..加之他年岁小,就算被人瞧个正着,总不过是罚站罚跪罢了,想来也长不了记性,还是别去招惹他了。” 将闾夹起鱼肉扔进嘴里,嚼得咬牙切齿,“且等着吧,总有一日,我会帮阴嫚和小九他们报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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