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郁小麦眼珠子骨碌转了一圈,鬼灵精地马上把嘴巴一瘪,委屈巴巴带着娇弱的哭腔说,“不是很好。” 像是他不在国内的这两个月,她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郁景明几不可查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一息。 他不动声色,随手从茶几上倒了两杯温水,将其中一杯贴t着桌面推到她面前,道,“说说看,怎么‘不是很好’?”。 “亲亲爸妈远在加拿大,伯父伯母工作忙,亲爱的哥哥又远在美国,我一个人……”她可怜巴巴地越诉越委屈,“……都没人陪我。” “很孤独?” 他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似是善解人意感同身受。 郁小麦狂点头,眨巴眨巴眼睛,一幅在忍眼泪的架势。 郁景明牵起唇角,不紧不慢地,“很孤独,所以二月底逃了一周的课跟商从京去长白山滑雪?所以三月中旬逃了三天的课去东京购物?所以三月底跟人在酒吧打了一架?” 郁小麦呆滞住。 他怎么都知道? 突然很想离开人世。 郁景明脸上全然不见笑意了,黑漆漆的眼眸盯住她不发一语。 那眸中的威压和锐利让人如坐针毡。 郁小麦被这沉沉的气氛弄得不舒服,小声嘀咕,“……人家就是想去玩玩嘛,当然要趁你不在的时候……” “你还挺聪明。” 郁小麦气呼呼地抬头瞪他一眼,弱弱地,“我以后不去不就是了。” 静默片刻,郁景明道,“过来。” “不。” 她把头一撇。 “看看你的伤口。” 他连她打架受了伤的事都知道? 郁小麦站起身,跺着脚走到他面前,站在沙发扶手边,把袖子捋上去。 落地灯澄黄的光照下,修长纤细的胳膊向他伸过去。 柔白细嫩的小臂内侧,被指甲挠出的伤口已经愈合,只留下一道两厘米长的浅浅的粉色痕迹。 郁小麦嘟嘟囔囔告状,“那个女人指甲比我还长,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拉过去了,搞的我差点摔倒,气死了——” 正说着,郁景明捏着她的手腕把她稍稍拉近了些,拇指指腹在那两厘米长的痕迹上抚过。 他的手温度好高。 郁小麦突然没由来地呼吸一滞,被烫到似的浑身麻了一瞬。 低眼瞧过去,成熟男人骨节修长的大手,两指就能轻轻松松捏住她的手腕,手背青筋脉络蜿蜒,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衬衫袖筒折在了手肘处,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匀称流畅,有她的胳膊两个那么粗。 她是天然的冷白肤色,胶原蛋白满满,皮肤是养尊处优带来的柔嫩丰盈,健康而饱满。 而他,常年规律的健身和户外运动使然,皮肤颜色比她略深。看起来很健康,且每一条青筋每一条肌肉脉络,都暗含了成熟男人深不可测的爆发力。 那样的大小粗细和肤色对比,让郁小麦又紧张起来。 她下意识要把胳膊抽回来,刚要发力,就被他施力截住,沉沉的一句,“别动。” 郁景明把她胳膊翻个面,“还有没有哪儿受伤了?” “没有了,”她嘟起嘴巴,很不满,“就这一个伤口就够我受了好吧,”她瞟一眼他的表情,大着胆子继续卖惨,“你都不知道,我都不敢给敏阿姨知道,就怕她跟你告状,还是自己偷偷买了药自己抹的,那场景,超级心酸的。” 郁景明轻笑,“所以,这一切都怪我?” “我可不敢,”她理不直气也壮,“哥哥是为我好,只不过是管我管得紧了点嘛。” “知道就好。” 他竟不按套路走,郁小麦被噎住。 郁景明起身,“跟我到卧室来。” “嗯?干嘛?” “你爸妈给你买了礼物。” “我爸妈?” 郁知微夫妻俩现在定居在加拿大温哥华。 当年,捡到婴儿之后,郁知微当即决定把她带回北城——婴儿也许身患病症,才至于被遗弃,而当地医疗条件有限,得回北城去更好的医院做个全面检查。 在这期间,她已与丈夫商量,不管婴儿检查出什么病,他们都要收养她,并出资为她治疗。 郁知微的丈夫当然没有意见,他没有生育能力,也一直知道她很喜欢孩子,这么多年没有孩子到底是个缺憾。 夫妻俩很快办了领养手续。这时检查结果也出来了,孩子身体非常健康。 因为是在麦田边发现的,郁知微便为孩子取名郁小麦,跟她姓。捡到郁小麦的那天是4月20日,据医生推测,孩子大概刚出生了10天,于是,郁小麦的生日便被定为4月10日。 夫妻俩对郁小麦倾尽了所有的母爱父爱,怕她在春寒料峭的田野里冻那么久会落下病根,所以平日里一直极尽呵护。 在精心的养育中,郁小麦茁壮成长。 后来,郁小麦九岁那年,郁知微退休,郁家举家搬迁到了加拿大——郁知微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在那边,一家人阖家大团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适应性非常强的郁小麦却无法适应加拿大的生活,虽然早已学会了英语,但落地之后,一直不肯开口讲话,也无法和当地金发碧眼的人交朋友。 郁知微带她看了许多医生,在医生的建议下,最终忍痛决定把她送回到北城。 寄养在郁知微的远亲,郁老爷子家里。 郁老爷子和妻子都身居高位,平日工作很忙,无法像郁知微与她的丈夫那样面面俱到地照顾孩子,于是,郁知微便把在北城时一直负责郁小麦饮食起居的敏阿姨又高价聘了回来。 如此近十年过去了。 在这期间,但逢学生假期,郁知微便把郁小麦接回加拿大——短暂的生活她倒是能够适应,渐渐长大,也反而觉出了一些异国生活的乐趣。偶尔,郁知微也会和丈夫一起回国看望郁小麦。 这么多年,郁小麦一直有两个家,一对养父母,一对伯父伯母,还有非常宠爱她的敏阿姨,日常受到的关心关爱只多不少。 也或许是郁知微与丈夫的溺爱使然,郁小麦养成了调皮骄蛮的性格,在郁老爷子的儿子郁景明回国前,她倒是过得非常快乐肆意,郁景明回国后,对她严加管教,郁小麦逆反心起,两人一度到了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地步。 鸡飞狗跳的生活,到现在已经持续了两年。 这期间,郁景明偶有到美国的出差,总是顺道拐一趟加拿大温哥华,见一见郁小麦的养父母,一是汇报近况,二是二老也总托他带回些礼物给郁小麦。 郁小麦最爱收礼物了,听到他的话立刻一蹦三跳地跟上去,兴致勃勃从他身后探头,“是什么礼物呀?我爸妈也在美国?我怎么不知道?还是说你去了趟温哥华?” “我去了趟温哥华。” “哦,”郁小麦若有所思。爸妈很欣赏他这位晚辈,欣赏中甚至有几分尊敬,肯定留他小住了,思及此,她试探地追问,“你们聊了点什么呀?” 这话言外之意是:问他有没有在她父母面前告她的状。 郁景明当然听得出。 他淡淡地说,“聊你平日是不是不乖。” 郁小麦果然一秒上钩,近20厘米的身高差的缘故,她踮着脚去对他的视线,焦灼地追问,“那你怎么说的?” “……你自己觉得你乖不乖?” “我乖死了,”她很快答,还是很焦急,“难道不是么?”说着,手提着裙摆荡一荡,提着上衣下摆抖一抖,细数自己乖巧的证据,“我这一身,从上到下都是你买的,我都好久没穿你所说的‘奇装异服’了!一日三餐外加夜宵也照常大吃特吃,营养超级足。” 她仰着脸,一幅求求你了的可怜样,“嗯?你是怎么说的?” 郁景明低着眼睫看她几秒,捏着她后颈把她拉开,“先拆礼物。” “哦对。” 注意力很快被转移。 他的卧室是个套间,推开门,只见起居室沙发前的地毯上平放着一个行李箱。 旁边还立着个立式衣架,上面挂着几件用防尘袋保护起来的衣服。 郁景明给自己倒了杯薄薄的威士忌,坐在沙发上,略抬抬下巴,“打开吧。” 郁小麦摁开锁,掀开。 她迷茫了,“哪一个?” 里面好多东西。 “全都是。” “全都是?!” 她惊喜。 满满一大箱呢。 几本在国内买不到的英文书被她率先丢到一边。 有好多乐高、拼图和玩具,惹得她嘟囔,“爸妈总以为我还是小孩子……” 她拿起唱片翻看,随后又丢到一边,站起身一件一件拆衣服。 衣服都很漂亮,除了几件日常的,还有几件礼服,其中一件造型很特别,柠檬黄的裹胸蓬蓬短裙,腰后缀着个大大的蝴蝶结,蝴蝶结垂下柔长的拖尾。 风格娇俏而灵动,通体镶钻,华贵无匹,在午夜的灯下闪耀着炫目的光彩。 她满眼放光地惊呼,“我爱这件!” 郁景明本来在喝酒,神态几分散漫,听到这话,他顿了一下,“这件是我订的,给你过生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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