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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雪茄、品酒,教她如何细细地辨认,看她越来越从容,越来越光芒四射。 他也可以说,是帮助未来的弟妹—— 不,叶洗砚不想这么说了。 他的“破戒”发生在一次饮酒后。 叶洗砚的一个朋友,在北京经营了一家酒馆,出售不同种类的酒。 在得知千岱兰酒量还可以、且有着敏锐的味蕾时,叶洗砚开始带她品尝各式各样的酒。 “你总有一天能用得到,”叶洗砚说,“你的行业需要你学会一点假装,一点装腔作势。” 千岱兰问:“什么?” 他微笑着教这个小骗子,那些所谓“上等人”是如何将自己包装得“文艺”、“上流”。 首先是措辞,他们用“上滑雪板”来代替“上滑雪课”,绝口不提赌,钱,而是说“在轮盘上试试运气”;吃牛排一律三分熟,在旁人疑惑时发出遗憾的叹息,说“抱歉,在欧洲习惯了这个嫩度”;谈音乐必提古典音乐,即使没听过几个曲子,随口也要说虽然贝多芬第五部钢琴协奏曲最欢迎,但必须说更喜欢气势磅礴的第四部,借以显示自己的品味高雅—— 即使每次听歌剧都会睡着,也必须把“意大利歌剧旋律的确优美,法国歌剧和芭蕾密不可分”等东西挂在嘴边——毕竟大家都认为,歌剧是富人写给富人听的,常常把这个东西挂在嘴边,仿佛也能无形中彰显自己的品味和地位。 叶洗砚对这些东西看法一般,他的职业不需要太多的着装礼仪,更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可千岱兰不同,时尚行业和金融业,无论内里是否藏有败絮,外人看来,外面仍旧是光鲜亮丽满是金玉。 她一个女孩,没有学校来教她这些,叶洗砚不介意充当她的老师,教她如何虚伪地光鲜亮丽。 千岱兰学得也很快,她很快就能品尝出每种酒、甚至一些水的不同,并兴致勃勃地和叶洗砚分享着她的工作近况——聪明如她,轻而易举地就猜到他的用意,因此总会把工作上的顺利、加薪和奖金讲给他听。 她的迅速成长令叶洗砚有着莫大的满足感。 直到千岱兰喝醉了酒。 那天的酒浓度不低,但甜度和果香遮盖了险恶的酒精;叶洗砚刚好和朋友聊天,没来得及阻止她的迅速饮用;等他意识到出问题时,事情已经晚了,千岱兰一口气喝掉了两整杯,脸颊坨红——他没见过她的脸这样红过。 叶洗砚让杨全把车开过来,他送微醺后的千岱兰回去。 但在车上,千岱兰就开始“不老实”,她解开安全带,嘟囔着说勒得乃滋痛,这两个猝不及防的字令叶洗砚并没有反应过来,他几乎接触不到这个词。 前排的杨全也没听清,担忧地问叶洗砚,需要送岱兰小姐去医院吗?她是不是胃里不舒服? 叶洗砚一边说着不用,一边思考“nai zi”嶽戈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他终于想明白时,千岱兰主动搂住了他的脖颈,将脸埋在他胸前,像只小鸟那样拱了拱,蹭了蹭。 杨全及时将车停在路旁,飞快地解安全带下车说突然间有点口渴想去个厕所,洗砚哥暂时拜拜等会儿见。 叶洗砚只以为千岱兰像上次醉酒那样,想念了爸爸妈妈。 一个北漂的姑娘,无依无靠,唯一的男性朋友看起来也常常惹她生气,工作上未必能交下真心朋友—— 万般怜爱涌上心头,叶洗砚在寂静的车厢中决定再度放纵一把,他提醒自己,这只是一个安慰的拥抱,没什么,就像人会为可怜的流浪小猫起恻隐之心。 手搭在千岱兰后脑勺上,怜惜地摸了摸。 千岱兰的脸还埋在他胸肌里。 “熙京,”她说,“你真的在锻炼胸肌哎,真好……” 叶洗砚的五指深深插入她发间,稳稳地、用力地按住她的后脑勺,指腹毫无阻挡地亲密接触着她脆弱的头皮,他捏住千岱兰的下巴,要求她稳稳地看自己的脸。 这一刻,久违的梦境和现实重叠。 “你在叫谁的名字?”叶洗砚问,“你在想谁?” 千岱兰嘟囔句熙京别闹了别烦我。 她真醉了。 叶洗砚庆幸她是醉的。 捏住她下巴的手指微微发颤,叶洗砚垂首,看着她茫然的脸。 在此刻,他第一次对亲生的弟弟叶熙京,产生了强烈的排除欲。 他第一次希望叶熙京永远留在英国,永远不要回来。 为什么呢? 叶洗砚? 他问自己,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你知道自己一直在躲避什么? 你明明知道了他们相爱过、且有可能再度坠入爱河,你本该祝福这对有情人,你本该成全这对小情侣; 然而—— 叶洗砚托住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轻轻抚摸、揉搓着她的嘴唇;那晚撞见了她与熙京接吻的画面猛然撞入脑海,破乱不堪的楼梯,漆黑的空间,薄而亮的月光,很大声的、属于少男少女间亲密的接吻声,亲密到映衬得他像一株苍老了树皮的深山老榆。 他想要抹除掉叶熙京吻过的痕迹,内心熊熊烈烈的火焰要在此刻将他焚烧殆尽。 此时此刻,在对亲生弟弟那强烈的嫉妒心中,叶洗砚意识到。 他对千岱兰所倾注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变质的。 ——叶洗砚。 ——你以为自己在做海选,实际上,这只是一道单选题。 ——你只能在清醒的乱,伦和混乱的乱,伦中二选一。 作者有话说: 这部分时间线在圣诞节之前~ 所以后续的叶洗砚在圣诞节才会引诱岱兰(X) 本章掉落200个小红包包~ 第75章 坠落[番外] 觉察到喜欢上“弟妹”后, 叶洗砚的心情比意识到“弟弟是笨蛋”还要沉重。 若是回顾往昔相处的点点滴滴,叶洗砚又觉,喜欢上千岱兰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她有充沛的青春, 无穷无尽的活力,旺盛的求知欲。 聪明,倔强, 心灵手巧,能言善辩, 行动力强。 叶洗砚想不出不爱她的理由。 偏偏她爱着熙京。 叶洗砚不干涉弟弟的感情生活, 也不在意;他第一次听到“千岱兰”这个名字, 还是叶熙京的生日派对上。 那天梁婉茵和伍珂也在,为了寻找共同话题,伍珂主动提到叶熙京的女朋友, 说看过照片, 特别漂亮。 叶熙京的朋友起哄, 要叶熙京分享照片出来,梁婉茵看完后递给叶洗砚, 评价很高,说五官巨漂亮, 特有90年代巅峰时期的港姐范儿。 叶洗砚礼貌性地看了眼,灯光太暗,他看不清楚,只记得照片上人脸很小, 眼睛很大,自然卷的发;和相貌相比, 他最先记住的,还是名字—— “千岱兰?”叶洗砚赞, “名字很大气。” 听起来如巍巍高山上,坚硬岩石缝隙中生长的顽强兰花。 叶熙京只是笑,腼腆又羞涩,将那照片小心翼翼地收好。 那时叶洗砚还不知道,喜欢她的名字,是喜欢上她本人的先兆。 现在的叶洗砚明白了。 他送千岱兰回她那个幽暗、狭窄、租来的房间,幸好她醉得不是太严重,还能摇摇晃晃地走;漆黑的楼梯道阴冷,黑暗,声控灯时明时灭,这狭窄的空间还散发着一种陈旧的发霉气息。 北方的城市,旧房子一、二楼也是阴冷潮湿的,楼下水果店的老板娘还在寒风中收拾摊位,千岱兰醉到不认得他了,居然还笑着同老板娘打招呼。 叶洗砚在夜风猎猎中,再度产生送她去上学读书的念头。 他清楚熙京是什么性格,岱兰只是年纪小,看过得太少,才会对青春期的初恋念念不忘—— 事实上,叶熙京在感情上的优柔寡断,并不值得她那样赤热的喜欢。 偏偏千岱兰爱他。 这真令叶洗砚没有办法。 他能如何? 叶熙京是他的亲弟弟,他能如何? 给熙京安排一份合适的实习机会,让他继续留在英国,继续留上个两三年; 等他回国后,说服叶平西,给他找一份不在北京的工作,让他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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