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的施工队就开始哐哧哐哧建楼。吵死了,住在这里的人真的不会折寿吗?” 杨宗用地上的热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说:“他们住在这里会不会折寿我不知道,但我们再多住几天肯定会丧命。” 欲魔愣住:“你昨晚出事了?” 杨宗摇头,脸色难看说:“没有,可我弟弟跟我说,他觉得有人在偷窥我们。” 欲魔傻了眼,看向杨宗的弟弟杨白,问道:“偷窥?” “对。”杨白的精神比所有人都要差,他大脑晕晕沉沉:“我昨晚做噩梦了,梦的内容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但我记得我睡前一直有种被很多人盯着的感觉。” “……”跟班想到昨天晚上男孩画满一张纸的眼睛,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洛兴言。 洛兴言正聚精会神地拿刀给自己削新牙签呢,没空理他,也没打算加入这群人的讨论。他专心致志,很快削好一根棒棒糖棍粗细的牙签。 洛兴言满意地把它叼进了嘴里,他抬起头,发现所有人居然都在看他。 洛兴言臭着一张脸,不爽道:“看我干嘛?” 欲魔好奇地问:“洛哥,你是不是抽烟抽习惯了,所以嘴里不咬点东西不习惯啊。” 洛兴言翻个白眼:“放屁,老子烟酒不沾。” 欲魔讪讪笑道:“哦哦,洛哥好男人啊。” 洛兴言心说,得了吧,这完全是因为第一军校的时候摊上个怨种室友。 罗衡那傻逼有洁癖,闻不惯任何烟味酒味,看他抽烟一次打他一次。 洛兴言的异化有点像“换牙”,他一出任务就会牙痒痒,必须嘴里嚼着一个东西才舒服。 所以他常年会在自己的口袋里放点水果糖、棒棒糖。 这次完全是失策。 洛兴言叼着牙签说话,问欲魔:“你身边那个女的呢?” 欲魔:“哦,你说柳倩倩啊,我早上起床她就不在。去上厕所的时候,才发现她晕里面了。脑袋磕到了台阶,血流了一地,估计是昨天晚上天太黑,上厕所没看清路吧,现在我让她在房里休息呢。” “哦。”洛兴言问了一句就不再说话了。 欲魔摸了下自己脸上占大半边脸的黑色胎记,忽然挤出一个猥琐的笑:“怎么?洛哥昨晚没女人寂寞了。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可以把她……” 后面的话在洛兴言冰冷的眼神里,强行吞了回去。 在异能者的世界里,强者为尊,弱者永远是强者的附庸品。 欲魔讪讪一笑,换了话题:“啊哈哈哈,既然大家都坐在这里,不如商量一下怎么出去吧。” 洛兴言没什么兴趣:“先等人吧。” 他话音一落,一道女人风情万种的笑声传来:“等谁啊?等我吗。” 众人抬头看去,就见201的那个女租客穿着白色吊带,手里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馒头走了过来。 她非常热情地朝大家挥手:“大家都是来淮城找工作的吧,住一栋楼就是一家人。我做了点馒头,大家来吃,别跟我客气。” 昨天她在楼上众人看得不清楚,但是现在走近了才发现,女人的五官不错但气色很差,她给自己脸上涂了一层很厚的粉底才能遮住那种衰老之色。眼窝凹陷,一头波浪卷披在身后,身材瘦得有点诡异。女人伸出手的时候,洛兴言看到她手臂上有一些黑色的点,像是针孔。 女人坐到了欲魔旁边。欲魔整个人都僵硬了,他不动声色地挪了下凳子。可是201的女租客却像是逮住了他一样,笑嘻嘻地伸出细白手臂,抱住他的手说:“哎呀,哥别见外,吃东西啊,别跟我客气啊。” 欲魔:“……” 欲魔僵硬扭曲地朝她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来,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去拿铁盆里的馒头吃。 女人说:“哥哥哪里人啊。” 欲魔颤抖地说了一个城市。 女人顿时眼睛一亮,笑起来:“哇哦,听说那地方的人好像都挺有钱的哦。” 欲魔使劲朝跟班使眼色求救。而跟班全程低头,跟个鹌鹑似的。他昨天敢和房东吵架,完全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过了一晚上,他看都不敢看这栋楼里的租客一眼。 女人一手拽着欲魔,目光依旧不放过在场的所有人,她眼神贪婪垂涎,好似一定要对比出个待宰羔羊来。 杨白本来就精神不佳,在对上她那张有点诡异的脸后,脑袋像是有一团血雾猛地炸开。他猛地瞪大眼,筷子都掉到了桌上,一下子激动到结巴:“哥,她她她她……” 杨宗:“你怎么了?” 杨白恐惧:“哥,我昨晚好像看到她了。” 不止是杨宗愣住,201的女租客也有点愣住。她指了下自己:“啥,你昨晚看到我了?” 从女人瞪大的瞳孔和不满的态度,不难看出,她也是真的不知情。 “喂,小伙子,饭可以乱吃,话不要乱讲啊。我去你们四楼干什么,我昨天一晚都没出门呢。” 女人骂骂咧咧,自证清白。 众人正在讨论时,砰!突然门被房东一脚踢开。房东佝偻着腰,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怒气冲冲看着女人:“死贱人,你是不是早上又用水洗澡了?” 女人见到房东脸色就沉了下来,骂了声“老不死真晦气”,就站起身扭着腰走了出去。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那里破口大骂,她用淮城方言骂人,各种刺耳难听的词汇搅乱整个清晨。 宁微尘和叶笙下来的时候。 房东还在骂,甚至越骂越气,拿着手里的工具要去断掉二楼的供水。 杨宗嘀咕说:“住这里的人,真的不会精神崩溃吗。” 洛兴言见到叶笙和宁微尘,一下子打起了精神,把牙签拿了出来,神情严肃说:“你们来了正好,我昨天去调查了303房,有了个大收获!” 然而两人都没理他。 宁微尘风度翩翩地帮叶笙拉开座椅,含笑道:“宝贝,要喝点水吗?” 叶笙冷着脸坐下,他脸色苍白,睫毛浓密,垂眸的时候掩去所有戾气,给人一种琉璃易碎的脆弱感。 宁微尘落座后,支着下巴看他,漂亮的桃花眼浮现担忧,卖乖说:“还在生气吗哥哥,我知道我昨天过分了,我给你道歉好不好?” “…………”所有人。 “……”叶笙。 你脑子进水了吧宁微尘,他只是哑了又不是废了。 叶笙没什么表情,拿起桌上的热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水杯重重落下时,整张桌子都在震动。 洛兴言被这对狗男男秀恩爱已经秀麻木了,他脸色阴沉捏住牙签,咬牙切齿道:“喂,你们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我说我昨天半夜去303得到了很重要的消息!” 叶笙看了洛兴言一眼,他要是嗓子没坏,已经开始搭理洛兴言了。但是他说不了话,这里没有纸和笔,他也不想用肢体动作跟人交流。 叶笙低头,握着杯子,选择一口一口喝水。但把离开这里的事完全交给别人,他又不放心。 叶笙思索片刻,马上偏头去看宁微尘。他捧着水杯,唇抿成一线,黑白分明的杏眼冷冷盯着宁微尘,有点不耐烦地示意他赶紧参与讨论。 宁微尘对上叶笙催促的、烦躁的眼神,一下子笑出了声。 语气意味不明说。 “小哑巴,你怎么那么可爱呢。” 众人:“……” 洛兴言:“……” 洛兴言知道这对狗男男过分,但不知道他们会那么过分,他气得咔嚓掰断了牙签。 “你们、你们……”话都说不出来。 叶笙全当没听到,低头喝水。人的接受能力果然是不断变强的。 众人复杂又庆幸地想:是不是每个冷血强大的大佬背后,都会有这么一个温柔善良圣母心的爱人,来给他们这些无辜可怜的人一条生路。 在“温柔善良”的未婚妻催促下,那位大佬终于肯搭理他们了。 与调戏未婚妻的轻佻温柔不同,这位大佬在看向他们时,笑意便很自然地淡了下去,漫不经心道:“303?” 洛兴言一脸青黑。 他就知道他们非自然局是不会无缘无故讨厌一个人的! “嗯。” 洛兴言把从王小胖那里得来的照片丢到桌上,言简意赅说:“303的租客叫王小胖,在故事杂志社工作。这张照片是他无意间抓拍的傍晚的长明公馆。我觉得这张照片很古怪,但我又看不出来什么,给你们两个看看。哦对了,王小胖说他在杂志社的笔名就叫做……故事大王。” 他刻意放慢了语速,高深莫测说出最后四个字,试图看到这两人震惊的脸。 然而叶笙还在安静喝水,不为所动。宁微尘手指捡起那张照片,神色如常。 洛兴言:“……”他妈的,不想玩了。 宁微尘匆匆扫了一眼后,就把照片交给了叶笙。叶笙放下水杯,低头看着那张黄昏里的烟火人间。 第111章 怪诞都市(十一) 这栋楼的每一户人家都是市井最真实的写照,但是再美好的黄昏滤镜,都掩盖不了男男女女脸上的扭曲阴暗。 刻薄,算计,贪婪,暴躁,懦弱,虚荣。 叶笙对长明公馆的住户不了解。 好在在他看照片时,洛兴言又把昨天从王小胖那里知道的,各个租客的职业性格,全部跟他们说了一遍。 白天这栋楼里只有房东和201的女租客,其余人不是出门上学就是找工作。 洛兴言道:“想要离开这里,必须找到创造空间的人。分头行动吧,一部分人留在长明公馆看有没有可疑的地方,一部分人和我去城市外面看看。” 说完洛兴言视线看向宁微尘和叶笙,用眼神问他们要不要一起。 叶笙盯着那张照片,摇了下头。 宁微尘完全以叶笙的意愿为主,微笑道:“我和哥哥留下来。” 洛兴言“哦”了一声,转身就走。 叶笙把那张照片,放进口袋里。他脑海里分析了很多东西,可是碍于受伤的喉咙,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大概是这种想要表达,又不能表达造成的烦躁感,让他离开303,站在筒子楼一楼抬头望着旁边呈圆形的、封闭的世界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抑窒息。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几朵乌云堆积在对面的建筑物上。看样子要下雨了。淮城的雨一直很多,天气阴沉,让人的心情也低落下来,胸腔像密不透风的风箱。 二楼的女人和房东终于停歇了骂战。 房东拿着鸡毛掸子急匆匆下来。筒子楼隔音效果很差,她拖鞋拖沓下楼的声音,特别明显,看到楼梯口的叶笙,房东没好气:“看什么看!滚远点,一楼不是你们呆的地方,别在我门前乱逛,听到没!”房东一边赶他走,一边凶神恶煞警告说:“再说一遍,长明公馆白天不供水不供电!” 叶笙盯着她,没说话,视线好似透过她看什么东西。房东见叶笙无视她,瞪大眼,就要扯开嗓子开骂。 宁微尘拉过叶笙的手,露出一个很讨人喜欢的笑来:“不好意思,我们马上离开。” 他牵着叶笙的手上楼。 一群人出来,看到这一幕后,面面相觑。 杨白:“哥,我们也留在公馆吗?” 杨宗:“长明公馆就这屁大点地方,有大佬和他未婚妻就够了,我们出去城里看看吧。” 欲魔和跟班点头。 施工地的声音暂时停了会儿。 叶笙走进昏暗楼道,他和宁微尘身形高挑,走在里面必须时刻注意才能不碰到上空乱糟糟的电线。白天的每一扇门都是紧紧关着的,看得出来,长明公馆邻里之间的关系非常差。长明公馆整体都有一股很明显的臭味,不知道是来自厕所还是地上的垃圾。 来到王小胖房前,303的门窗关得很紧。 叶笙想要撬锁,可是宁微尘拦住了他。 宁微尘无奈叹息说:“你撬开了这快锁,可能我们今晚就要直面房东了。” 叶笙:“……” 好的,他放弃了。 租客白天不记得晚上发生的事,但晚上会有白天的记忆。依旧房东刻薄抠门的性格,他白天敢撬锁,损坏她的东西,晚上房东一定会亲自来找他。 如果给长明公馆定下个副本难度的话。 201金发女郎和301中年男人应该是一档;小男孩跟混混一档;302妻子跟王小胖一档;房东独一档。 叶笙拿出手机,给宁微尘打字,说出他的发现。 他拿出照片,给宁微尘指了下照片里三楼的边缘。浓墨重彩的照片里,晚霞勾勒出窗户、电线、花盆的影子,旁边就是高楼大厦。 不细看的话,其实很难看到地上有一团明显比较重的黑影,是个人。 有人站在三楼的背面,这个人虽然没出现在镜头里,可是他的影子被捕捉到了。 叶笙继续打字。 叶笙补充说。 宁微尘和他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淡淡道:“你觉得,拍照片的人另有其人,甚至可能故事大王本尊。” 叶笙点头,写道。 宁微尘笑了:“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公馆里呢。” 叶笙皱眉。 宁微尘:“嗯,说的也是。” 叶笙的打字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但肯定跟不上人说话的速度。可他在打字的时候,宁微尘的视线就一直安静地看着他。不催促、也不含那种逼迫人的意味。 宁微尘非常擅长控制舒适的交流氛围,何况叶笙对他早就卸了戒备,现在一个打字一个说话的聊天,居然也非常融洽。 叶笙: 宁微尘:“房东不会给的。” 宁微尘挑眉,含笑问:“你有钱吗宝贝?” 叶笙:“……” 哦,他没钱。 无论是外面的世界还是里面的世界,他都没钱。 第一天坐车全靠威逼全靠枪。 叶笙默默地删掉了这句话。 宁微尘忽然说:“我们现在是在故事大王的故事里,想要真的读懂他的故事,不如试着代入主角,在这栋楼里过上一天。” 叶笙抿唇,点了点头。 宁微尘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说:“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我们起迟了。故事杂志社距离长明公馆有四十公里,公交车要坐两个小时,走去附近的公交站要半小时。以八点上班为例,故事大王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 叶笙听他说代入主角后,就抬眼看着这栋狭窄昏暗的歪楼,开始假设自己在这里过完一天。其实在贫穷这件事上,他还是挺能共情故事大王的。跟阴山的落后偏僻不同,这里是一种另外的沉闷压抑。 他都可以预想到故事大王的一天会是个什么情况了,起床睁开眼不能点灯,只能在黑暗里摸索着找衣服,穿好衣服后,端着盆和毛巾去厕所旁边接水洗漱。 唯一照明的就是旁边那盏路灯,接水的时候,还得控制着不让水溢出来。毕竟以房东那神经兮兮的性格,可能你蹲下去接水的时候,她就在你后边看着。 天没亮,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所以过一楼下楼梯时,需要屏住呼吸,小心小心再小心。 走出这栋让人窒息的公馆,抬头还会看到那个卖早餐的女人,在厨房忙忙碌碌。 隔壁房间她丈夫打着酣,呼呼大睡。 穿过肮脏逼仄的小巷,离开施工地,是日益繁华的大都市,可那些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生活与他无关。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挤在充满让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车中,在两个半小时的通勤里,透过窗麻木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座城市太大了,每个人都跟蚂蚁一样生活着。 忙得昏天暗地、浑浑噩噩,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淮城的绿化做得不错,一到春天,花香四溢,催得人昏昏欲睡。 现在不是高峰期,坐上公交车还有余座。 叶笙闻着空气里的花香,就有点不舒服。 宁微尘这种大少爷估计对于这一程路毫无代入感,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车上贴着的横幅,随口问了一个旁边的女生:“请问,这上面是广告吗。” “不不不。这这是《小嘴说故事》的宣传标语。”女孩子脸颊通红,眼神闪躲有点不敢看他,道:“最近这个城市都是它的预热,公交车上,宣传屏上,街道上,你处处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那是一个微启的血色红唇图案,单独放到LED屏幕上时,不会很突兀,但当这张嘴唇,铺天盖地出现在生活中各个角落中,只给人一种荒诞恐怖的感觉。 坐了两个小时下公交车。 公交站牌上,也贴满了那张血红的嘴巴。 叶笙拿出手机打字。 宁微尘似笑非笑看着他。 叶笙现在每次有什么发现,都得低头先用手机打出来,再展示给自己。少年身形颀长,挺拔如雪松,低头打字的时候,黑发垂落,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远看着又沉静又乖巧。 宁微尘想了想,道:“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都不舍得出去了。” 叶笙:“……” 他打了个字。 但是文字的妙处就是,他骂得毫无气势,反而像打情骂俏。 叶笙打完后怀疑了一下人生,很快就把这个字删了。 宁微尘笑了出来:“开个玩笑。”虽然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在去故事杂志社的路上,宁微尘抬眸,审视看着这个一百年前还在发展中的城市,突然清晰平静道:“哥哥,还记得《小嘴说故事》结尾的那段话吗。我们都已经体会过了后半段,什么是听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 “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另外一句话。故事帮我们封存喜怒,记录岁月。” “一个电台预热宣传,不可能做到这种无孔不入的地步。” “这个世界里所有具象化的眼睛、嘴唇,或许都是故事大王某种感情的投射。” 第112章 怪诞都市(十二) 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红着脸摇头说:“不,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工作了大概五六年,有一次社长去仓库,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看他那么喜欢文字,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她涂着鲜艳的口红,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他妈就不要他了,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啊。我是真的觉得小时候没爹没妈的人,性格一定有缺陷。有个句叫什么来着的,哦哦,原生家庭不幸福。童年不幸是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旁边的人点头:“对,我很同情他,但我真的不想和这种人做朋友,也不想和他做同事。” 男编辑不屑撇嘴:“我看同情都没必要,这不活该的吗。一个赌鬼父亲养出一个小偷儿子。要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太善良太会共情了,程小七这种人不值得。”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素质和财富某种意义上是呈正比的。这不是我的偏见。” 他们说说笑笑好一会儿,对于那个初中毕业,家庭不幸的前同事。 发表每个观点前,都要自认高素养地来一句“我不是歧视”,结果字里行间都是歧视和偏见。 很快,他们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腆着脸,去攀结宁微尘和叶笙。 男编辑视线落在宁微尘腕上的手表上,移都移不开,他陪笑道:“哎呀,两位帅哥,你们找程小七干什么啊,程小七看起来不像是会认识你们的样子啊。” 宁微尘露出一个礼貌疏离的笑来:“我们找他有点事,想知道他现在住哪?” 男编辑说:“哦哦,他啊,他现在住在长明公馆。不过程小七上个月工资没领到,身上一分钱没有,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铺盖滚回老家了吧。” 宁微尘道:“可以跟我讲讲程小七抄袭的事吗?” 男编辑:“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他旁边的人眼神放光,插嘴道:“帅哥,你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宁微尘笑道:“不太清楚。” 那位男编辑却很激动:“这表应该不便宜吧,我一个姑姑在苏黎世旅游的时候,给我拍过类似的,说这种表要七位数。” 另一位男编辑不爽地挤开他:“别丢人现眼了!你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颗机芯螺丝!”“我……我就问问不行吗。”刚刚对程小七各种清高批判的人,现在涨红了脸。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也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淳朴,眉开眼笑。 “帅哥,我知道程小七抄袭的事,我来跟你们说吧。” 一位女编辑主动说。 “市里最近新推出了一个新电台节目叫《小嘴讲故事》,电台打算和我们杂志社一起搞了个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征稿一些离奇故事,价格都开到了千字一百块钱。社长说,这一次活动,我们编辑也可以投。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与。” “不过知道程小七要投稿的时候,我们都当笑话看的。他这人连字都写的歪歪扭扭,哪里可能写出什么好故事。” “对。”男编辑挤眉弄眼,洋洋得意说:“程小七还想瞒着我们偷偷投呢,结果被我发现了。笑死我了,丢脸丢大发了吧。” “其实程小七那人贼没意思,一天到晚不是在发呆就是神游天外,想看他恼羞成怒都看不出来。” “他居然还怕我们偷看!他好意思写怎么就不好意思让人看呢!” “是啊,他不让我们看,结果第二天公司就贴了通报批评。程小七这个贼偷了别人的稿来投哈哈哈哈,亏他还在报社工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偷的小胖的稿吧,好像是。” “没错,小胖和他住一栋楼,倒大霉被程小七偷稿。幸亏小胖提前把《怪诞都市》的全文私下投给了部长,否则真是有理说不清!” 叶笙听到这里,伸出手拽了下宁微尘的衣服。 宁微尘偏头看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偏头对众人笑道:“能给我们看一下《怪诞都市》吗?” “没问题,没问题。”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踮脚走路的人》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还在读大学吗。” “你们哪里人啊?” 一张张说话的嘴,红口白牙,张开合上张开合上,扑面而来像是要“吃人”。 叶笙看着四面八方凑过来的人,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很怪异的想法。 宁微尘唇角噙笑,熟练地摆脱众人,带着叶笙离开。 城市里,风吹落路旁的玉兰花,粉白的花瓣,漫过大街小巷,一片春意盎然。 第一天在公交车上就觉得诡异的白天,现在向他们露出了真面目。晚上的淮城是疯魔血色的怪诞之都,白天的淮城是杀人无形的温柔地狱。 叶笙现在呼吸都觉得难受,他在手机上打字。 宁微尘说:“等洛兴言吧。” 沿着原路回去,叶笙回望市中心,那LED屏幕上血红的嘴唇。 如果这个世界暗藏着故事大王的悲喜。 那么铺天盖地的嘴巴,是不是就是当时他所见的世界。被人冤枉、被人诬陷,活在挖苦讽刺里,小时候被流言蜚语毁掉学业,长大后被流言蜚语毁掉事业。 一天的通勤五个小时,回公馆时已经是黄昏。淮城的小学生每天下午四点钟放假,回去的路上,遇到了302房间的小男孩。叶笙本来是用手机打字跟宁微尘交流的,但是看着那个小男孩,他手指切动,换成search拍了一张照片。 第113章 怪诞都市(十三) 《怪诞都市》第五篇。 叶笙:“……” 不得不说,住在这栋长明公馆里的人很难精神正常。 你不光要小心上厕所时门外有个阴晴不定的房东,还得小心,晚上熄灯睡觉床底下会不会爬出一个人来。 晚上的A级异端,白天只是一个普通的自闭儿童,他腿和胳膊瘦得跟竹竿一样,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包,一个人闷头往里面走。 叶笙想去和他接触一下。 因为这个小男孩是七个怪诞里,唯一一个和故事大王有过交集的人。 宁微尘在他耳边轻声说:“我观察过他,这个小孩很排斥陌生人,但他应该很乐意跟你交流。” 叶笙疑惑地看他一眼,用眼神疑问“为什么?” 宁微尘莞尔:“你现在说不了话,他会很自然把你当同类。” 男孩的名字叫小武。傍晚时分,不光小武回来了,长明公馆的大部分租客都回来了。 穿过狭窄的黑巷,还没走近,就是各种吵架声。 中年男人出去找工作没成功,在外当孙子受了一肚子气,回来后把气全撒给了妻子,大老远就听到他骂女人“贱货”“婊子”“狗娘养的”。女人在旁边任打任骂,也不反抗,一直哭,哭得人耳朵抽痛。 二楼的女郎在给自己的脖子涂上颈霜,她的男朋友今天回来的早,问她:“你又惹那个老太婆了?” 女郎笑嘻嘻:“对啊,反正下个月就搬走了,我一定要走之前好好膈应一回这个老不死的。” 青年往下探头,道:“你说这老不死的一天到晚守在一楼干什么呢。” 女郎不屑说:“怕我们偷东西呗。” 青年忽然想到什么,一下子拽过女人的手臂,力气大得好像要把她的手掰断,唾沫星子直接喷在女人脸上:“他妈的,说到这个,我老早就想问你了,老子整天在外卖命,你没给老子在家偷人吧,你和楼上那软脚虾什么关系。” 女郎非常委屈,娇滴滴说:“没关系,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啊。哎呀,你把人家手都捏痛啦。” 这里隔音效果太差了,往上走,每户人家的交流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叶笙给宁微尘打字。 宁微尘问道:“为什么你总是不喜欢和我一起行动。” 叶笙打字。 宁微尘没什么情绪看着他,浅浅笑了,点头说:“哦,原来是这样吗。” 小武没有回家,他麻木地抱着自己的书包,无视吵骂声尖锐刺耳的父母,一个人去了顶楼,长明公馆的楼顶是个倾斜的天台,而且旁边没有护栏,非常危险。那堵防止倾斜的东墙,在边缘高出来一截、也宽了一截,像扇门。 叶笙跟上来时。 防失联速加📌VX🔰: +V:ji⓪701i 小武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田字本和铅笔,坐在楼顶正中央画画,时不时看一眼天空。 身后响起脚步声,小武瞬间精神紧绷,像幼兽般警惕地回头。 叶笙就没主动和小孩交流过,也不打算让自己表现得亲和,他神色冷淡,走过去,捡起地上从文具袋中滚出的一支黑笔,顺便扯过一张纸,用文字跟他交流。 小武乌溜溜的眼睛看了他好一会儿,发现他和自己一样不能说话后,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但他还是没理叶笙,继续用铅笔在本质上画画,还是两条弧线一个圆,最简单的那种眼睛。 叶笙又写了一行字。 小武愣住,他似乎有些疑惑不解。 他拿笔写道。 叶笙,看来白天的小武既没有晚上的记忆,也没有晚上的能力。 小武没说话。 “啊啊啊啊!”楼下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是欲魔带来的那个人女人,柳倩倩。 叶笙和小武一起下去时,就看到柳倩倩哭得梨花带雨,跌坐在厕所前面,手指颤抖指着厕所里面,惊恐说:“厕、厕所里面有摄像头!”淮城的花香能治愈一切伤痕,柳倩倩额头上的破口已经好了。她明显是躺了一天,刚打算进去洗澡,又看到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被吓出来。 叶笙进浴室,看到了一个摄像头。像瘤一样卡在墙缝里,布满血丝。弹珠大小,仿人类眼球,还能自由转动。 小武安静地看着这一切,抱着自己的话本,什么也没说。 柳倩倩哭着说:“我想擦头发,我没带毛巾。看到水管上挂着一块很久没用的布,就想拿来用用。结果扯毛巾的时候一部分卡在墙里,我一用力带下一大片墙皮,就、就看到了这个东西。” 这么一颗像眼珠子的摄像头,乍一眼确实很恐怖。 柳倩倩的叫声惊动了下面的所有人,房东气急败坏:“吵什么吵,你是不是把我的水管弄坏了。” 叶笙转头,把手里的眼珠子拿出来,摊开在手心给她看。 “!” 房东的所有声音瞬间戛然而止,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她的眼神甚至有点闪躲。 倒是卷发女郎见到这玩意,脸色猛地扭曲。 她快步走过去,细长的手臂拿起那个摄像头,对着房东骂到:“老太婆这玩意儿是不是你的!我就说,怎么每次我一洗澡你就知道,你哪可能一天到晚守在水表前啊,敢情是在浴室安了监控啊,大家来评评理,评评理她做的这事缺不缺德,恶不恶心!” “大家快来看啊!” 房东这次理亏,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可她被卷发女郎寸步不让的态度惹恼了,也火了,上前一把将摄像头抢了过来:“叫叫叫!叫什么叫,这东西我建房的时候就装了,哪晓得后面忘了拆,谁想看你洗澡啊不要脸!” 女郎说:“到底谁不要脸啊房东,我们每个月勤勤恳恳交房租,你就是这么对我们的。”她越说脸色越难看:“在厕所装了摄像头,谁知道房间里有没有装。” 听到最后一句话就连后面跟上来的那对夫妻,也脸色变了,变得极其恐怖。 “我们的房子里你也装了摄像头?” “你在监视我们?” 混混青年赤红着眼上前一步。 “老太婆你要是赶在我们房间里装摄像头,我一定宰了你!” 房东彻底炸了:“我在你房间装摄像头干什么混混仔,走走走,去你房间里面搜!搜个彻底!要是翻出一个摄像头,老娘把房租的钱全赔给你!要是翻不出,你给老娘赔钱!” 混混青年愣了愣,撇撇嘴,松了口气。能让铁公鸡房东说出这种话,估计是真没装了。 卷发女郎脸色稍微好转了点,说:“那你也总得给我们一个交代吧。” 洛兴言一行人回来的时候。 就看到房东臭着脸,在一群租客的监督下,拿着锤子斧头,挨个把每层楼厕所里的摄像头挖出来。 洛兴言:“……” 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春夏晚上蚊子多,旁边路灯上绕着不少飞蛾,清冷的光照在歪楼里面。 矮个子精瘦的老太太一脸愤懑地踩在椅子上,仰头,拿锤子哐哐砸厕所的墙。 旁边是抱胸看戏的卷发女郎。小孩,几个外乡人,光着膀子的青年和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一群人拥拥挤挤站在歪楼前,衣着不是背心就是吊带,跟荒诞的建筑一起,组成一幅荒诞的闹剧。 房东取完一楼的最后一个摄像头,愤愤不平摔地上:“现在行了吧!滚滚滚,都滚回去!别在我门前站着!” 女郎很不爽:“老不死的,你搞清楚,你这是偷窥,你这是犯法的,我告警察你就完了!” 房东拿着鸡毛掸子,怼他:“你去告啊!你和你男朋友,一个婊子加小偷,一个混混加杀人犯,你去告啊!” 女郎被戳到痛脚,一下子气得脸色扭曲:“你说谁是婊子呢!” 混混青年被掀老底也吓得不行,忙拦住情侣,安慰她说:“别理这个疯婆子了,走走走,我们回去。” 房东转头看着那一家三口,也很不爽:“都死远点!” 妇女被丈夫打的鼻青脸肿,到现在都还在哭。而她丈夫眼神一直落在别的女人脸上,色眯眯移都移不开。 小武在旁边,低头数蚂蚁。 王小胖回来后,看到地上的一堆摄像头,吓了一跳:“这这这是咋回事啊。”房东见谁怼谁:“死开!” 几位租客上楼,不一会儿又闹了起来,青年怒骂道。 “软脚虾,你看什么看呢,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还有你!臭婊子,别对着谁都发骚!” 长明公馆的每天似乎都是这样渡过的。 永无止境的吵闹,哭啼,咒骂。 王小胖西装革履,抱着自己的简历,习以为常叹息一声,也上楼了。 第114章 怪诞都市(十四) 小武在被爸爸妈妈拉着上楼前,在本子上写了一句话,举起来给叶笙看。 小武说, 他脸颊凹陷,所以显得一双眼睛大的出奇。如今那双充满孩童干净清澈的眼睛看着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恶意和诡异。小武把这句话写完后,就收好本子,乖乖上楼了。 ――你们身上好香。 春城的花粉被他们吸入体内,不光是埋下种子也是埋下祸根。他们现在就像是被撒上香料的羔羊,散发诱人的香味,引得无数豺狼觊觎。 叶笙面无表情看着小武离开的影子,心想,看来今晚公寓的所有人都别想睡了。 “去103吧。”洛兴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 几个人来到103后。 欲魔率先开口,他献宝似的捧出一堆东西来,牙签、棒棒糖甚至还有巧克力,讨好道:“洛哥,我白天调查的时候路过一家零食店,想到你喜欢嘴里咬个东西,专门给你买了一些吃的,这样你以后也不用天天削牙签了。” 洛兴言看着那些零食,竖瞳冷冷看着欲魔,像看一个死人,问道:“你吃了这座城市里的东西?” 欲魔傻了眼:“啊?怎么了吗。” 欲魔的跟班说:“就吃了一个棉花糖。” 洛兴言:“棉花糖甜吗?” 欲魔点头:“很甜,这是我吃过的最甜最腻的棉花糖了,闻着还有股特别的香。” 洛兴言:“像不像花香?” 欲魔认真想了想,察觉到一丝后怕,声音颤抖:“对,就是花香。” 洛兴言讽刺说:“不要吃这座城市的任何东西,它连空气都有毒,你吃它的食物和水,只会让自己更早进棺材。” 欲魔吓得面色苍白:“空气有毒?!” 洛兴言去危险地的经验比他们丰富多了,他把绕在手上的枷锁放下来。 “淮城空气里的花粉全是寄生虫,我们必须赶紧出去。” “这些花粉已经埋在我们体内了,你们可以试着动用一下自己的异能,有什么感觉。” 他说完这句话后,在场每个有异能的人都试了下,最后所有人无一例外地脸色难看起来。 他们这一行人,没有谁是毫无经验的新手。欲魔来自异能者三大工会的Jack工会,自己本来就是B级异能者,异能关于体能。 他的速度、跳跃、肌肉敏捷度都很高,一跳估计可以跳到公馆顶部。 但是现在欲魔试着捏了下拳,就像是抓住不着力点一样,肌肉松弛,完全找不到平时力量充沛的感觉。他脸色阴沉。 “我的异能……我的异能好像被压了。” 杨宗是C级异能者,异能是隐匿。这也是他为什么敢一个人带着弟弟就到处历练的原因,遇到不对劲的情况,他就能隐匿自己的气息、偷偷溜走。 所以杨宗很喜欢跟陌生人组队。因为他的技能天生适合出卖队友,让替死鬼给自己探路。结果现在,他的隐匿被压制,发挥不出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洛兴言开口说:“从进这个世界开始,我的铁链就在变重。” 对于来说,铁链是和灵魂相结合的武器。 洛兴言的异能,本来就有个。铁链一点一点变重,意味着,他的异能在这个世界里被侵蚀。 “它的重量并不是均匀增加的,第一天的时候重量变化不明显。但是我今天走在外面,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它变沉一分。”洛兴言冷漠说:“明晚天亮之前,我们必须出去!” “明晚天亮?!我们只有这么点时间了吗?” 柳倩倩今天在公馆睡了一天,第一次参与讨论,听到这样一句话彻底傻了。她应该算是在场唯一一个新人,害怕得眼眶通红,哭泣说:“你们找到办法了吗,我们怎么出去啊。” 欲魔崩溃道:“进入这种,你必须杀死空间的主人才能出去――为什么啊,为什么嘉和商场会有能制造空间的异端!” 欲魔强装的冷静终于崩塌,一脸绝望。能创造空间的异端,等级最低都是B。 他以前也跟工会的领头人去过高级危险地,进入过幻境空间。可从来没有这么一次,让他如此害怕和迷茫。 ――因为,这是一个城市。 到底是怎样的异端,才能创造出一个城市空间,把他们困在里面。又是怎样的异端,还能压制他们的异能。 灯光下,众人一脸颓败焦虑。 除了洛兴言叶笙宁微尘三人外,在场的几个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处在一个怎样的地狱。 以欲魔、杨宗为首的这一群人,倾全部之力,也最多对付一个B级异端。他们只知道一到晚上外面都是鬼怪,可第一天见到的大部分是E级D级C级,所以对他们来说,这里的异端就是多,并没有很恐怖。 洛兴言也没打算告诉他们真相,告诉他们这是一个S级异端创造的,这群人只会更崩溃,甚至丧失出去的信心和勇气。 欲魔犹如困兽,一把扯住杨宗的领子:“你在电话里怎么跟我们说的!你不是说嘉和商场最多一个C级异端的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宗叫苦不迭:“我不清楚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会那么危险!要是C级以上的异端,淮城的非自然局不该出动了吗,我就是看非自然局没来,我才喊上你们的啊。” 欲魔气得眼红,吐出一口痰:“妈的!非自然局一群饭桶!一群废物!” 洛兴言:“……”洛兴言握着枷锁,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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