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珀小说

碎珀小说> 求佛_御宅屋 > 第37章

第37章

散。一百年的古老杂志,装订早就散得不成样,随随便便一吹,就落了一地。 书页在大楼里四处飘散。摇摇欲坠的大楼内,叶笙也听到了风声。他抬起头,看到书页如同飞舞的蝴蝶,蹁跹飞入室内。其中有一张静静落到他的眼前,是《夜航船》第二期的扉页,上面清清楚楚写了都市夜行者的结局,被泪模糊的字迹也变得清晰。 鬼母不知道,梁医生也不知道,都市夜行者和他的妻子,其实还有个女儿。都市夜行者杀了自己的妻子,点燃煤气罐,剧烈的爆炸声和火焰声惊醒他三岁的小女儿。女儿抱着小熊玩偶出来,警笛声震耳欲聋,撕裂这个血色长夜。医生朝他的女儿,露出一个释然又欣慰的笑来。 他真的向正义献祭了一切,包括他女儿的命。 叶笙扶着墙壁缓慢站起身来。他视野时不时发黑,脚下的路也变得不切实际。S级异端的介入,让这一片空间扭曲。大火烧过的废墟在扭曲中,竟然变成了一条长长的、漆黑的、走廊。 风又吹起地上那张纸,叶笙伸出手,把它拿在指间。都市夜行者的故事在火中画上句号。 可翻过这页纸,后面是新添的文字。 上面用铅笔写着, 叶笙猛地瞪大眼。 ……兰、亭、集、序! 书店老板说的上了高中才会学到的那篇课文,男孩后面还是读到了。隔着岁月的长河,娓娓颂来。 古人说:“死生毕竟是件大事啊。” 怎么能不让人悲痛呢? 纵使时代变了,事情不同了,但触发人们情怀的原因,他们的思想情趣是一样的。 后世的读者,也将对这次的文字产生感慨。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在诗文的最后,故事大王说。 叶笙抬起头,看到走廊尽头,是一扇门。 第101章 怪诞都市(一) 一场大火将整个嘉和广场烧得干干净净。因为的屏蔽,附近的居民看不到里面发生的一切,可是诡异的高温还是让这座城市察觉到了不对劲。 高架桥上车如流水。街道上一如既往繁华热闹。 司机们习惯性打开了每晚频道,结果听到的只有滋滋滋的电波错乱声。 “什么鬼!” 司机咒骂一声,点开出租车司机群,发现大家都在吐槽这件事。 “你们的小嘴说故事还能播吗,我的播不了了。” “我的也是。没信号,一直滋滋滋响。” “可能是因为停电了吧,我听说嘉和商场那一片都停电了。” “瞎扯,广播电台难道没有发电机吗。” “妈的,淮城自从出现那什么都市夜行者后,一直怪事频发。” “说到这个,你们知道淮安大学迎新典礼上出的事没。” “啥啥啥?” “,我朋友发给我的,淮安大学旧体艺馆突然停电,学生都撤离回去了。后面工作人员进去发现副校长死在演讲台上,两条手臂被吊灯砸得稀巴烂。” 司机点开视频。画面晃荡过后,移到舞台上,碎落的灯盏、飞溅的木屑,赤红鲜血沿着边缘流到台下。正中央倒着一具神情惊恐、死不瞑目的尸体。两只手臂被活生生砸断,跟尸体分离开,看着都让人觉得头皮发麻。 “这是第五个人了吧。” 似乎是嫌不够刺激,出租车司机群的这个人又发了几张图,全是近几个月淮城发生的凶杀案。 第一张图,是个死在冰库的人,尸体已经被冻得发白发青,眼眶空洞洞扎了两根大针筒。 第二张图,是个死在农贸市场的屠夫,倒在地上,嘴巴被掰到脱臼,大张着一片血红的嘴,舌头被从根割断。 第三张图,是寺庙里吊挂在树枝上的中年男人,穿着polo衫,膘肥体壮,两条腿不翼而飞。 第四张图,是个躺在救护车上的青年,耳朵里横穿一根细长的钢丝。 几张图连着看下来,诡异又恶心,让人毛骨悚然。 人们对于城市里有个潜藏的杀人犯,总是心惊胆战、充满恐惧的。但因为这个杀人犯不杀无辜的人,恐惧之余又多了一些兴趣和猎奇。 司机摁下语音键,用方言开玩笑说:“这凶手杀了那么多人都没被警察抓住,看样子有点本事在身上啊。下次我要是遇到不给钱的乘客,希望这个什么夜行者也能帮我讨个公道。” 普通人事不关己,才能高高挂起。处于一种“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看戏状态时,反而更愿意去听这个故事、去相信这个故事。 出租车群里,大家伙一起跟着他哈哈哈哈哈。然而谁都不知道,他们今晚差点就死在火海里。 那个庞大的阴影笼罩整个城市,布下死亡的“正义”之火。故事的最后,所有人都会和都市夜行者一起死去。 结尾处,天火降临,千万人跟主角一起用血献祭这永恒的悲剧。一开始,淮城人人都是《都市夜行者》的听众,到最后,人人都是故事里的人。 就像《小嘴讲故事》那一段天真稚嫩的结束语。 “故事帮我们记载岁月,封存喜怒,而听着故事长大的人,终有一天,会变成故事里的人。” 故事大王以淮城为背景,写下这个悲剧,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这一千万人的命。 让千万生灵的血渗透《都市夜行者》的每一个字,让这个故事轰动华国、轰动世界,成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悠久的都市怪诞。 城市郊区,一只符纸做成的飞鸟在空中绕了好几圈,兴高采烈地往城市里飞。但空中闻到什么让它惊恐的气息,马上又怯生生回到了主人手中。 将嘉和商场封锁。非自然局也下达指令,将整个淮城周围圈住。 现在,淮城外面来了位不速之客。他走过的地方,花香四溢,烟雾缭绕。好像有天籁清奏,圣光弥漫。黑色的大袍里面伸出了一双老者的手,瘦到只剩皮包骨、干枯如柴,可是却并不给人一种沧桑颓老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无比亲和、神圣。 他抚摸着纸鸟,动作很轻,像是神佛在赐福。 纸鸟脸上浮现不正常的红晕。 黑衣人开口了,嗓音被夜风模糊。 “别往前飞了,淮城三个月前就被第七版主占据,成为他写故事的地方。不想被写进他的故事死无葬身之地,就别乱走。” 纸鸟脸上涌现出着魔一般的虔诚,对他的每句话奉为神谕。它诚惶诚恐地收敛翅膀,乖乖呆在主人手心。 黑衣人看着前方戒备森严的城市,抬起头,眼眸里流露出一丝哀怜来。可高高在上无悲无喜的神明,展现出的悲悯也显得虚假怪异不真实,甚至带有一点扭曲的嘲讽意味。 非自然局看不到,异能者看不到,普通人也看不到,只有七位版主能看到。 一点一点的白光正从城市里溢出来,满载着人类的喜怒哀乐,向天空飞去。 人类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人活一世,欲望不可控,情绪也不可控。 欲望诞生了虚无缥缈的信仰;情绪寄托于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 黑衣人幽幽说:“故事大王的故事被人打断了?我还是第一次见第七版主这样愤怒呢。” 如果《都市夜行者》的故事能顺利进行,千万人的血作结尾,成就历史上最大的悲剧。 那么当这个故事流传向整个人类世界,收集到的喜怒哀乐只会更多。 恐惧、庆幸、猎奇、绝望――这些人类鲜明的情绪,都将成为那一位“长眠者”复苏的养分,为颠覆整个世界铺路。 只可惜,故事被打断了。 黑衣人摇摇头,差点没维持住慈悲的面容,眼里流出真实的怨毒来。 非自然局的人果然就是Sariel岛养出的一群走狗,又虚伪又恶心又阴魂不散。 他遥遥望着眼前这座彻底被黑暗吞噬的城市,看着那金色樊笼穿刺云霄,樊笼里面空间扭曲,S级的灵异值铺天盖地。 故事大王的杀意和愤怒毫不遮掩,他用最虚伪的文字假惺惺说,其实无论读不读懂,走入故事里的人,都再也出不来了。故事大王生前是人,本体虚弱。但他作为都市怪诞之主,在他的故事里,他就是规则,他就是上帝。 他能让这群人求生不能求死不能,身陷十八地狱。 不光是叶笙,被困在嘉和商场里的所有人,身边的空间都逐渐扭曲,一条长长的漆黑的走廊出现在他们面前。杨宗、杨白两兄弟瑟瑟发抖,他们脚软,不敢往前进,但是往后看根本没有退路。 跟着欲魔一起过来的一个年轻人,早就因为刚才的事吓得浑身发抖,哭着说:“魔哥,这他妈又是什么啊。我不要进去,我不要进去。” 他害怕极了,连连后退,但是他刚往后退一步,突然就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 青年整个人踏空,重重摔在地上,血流成河,四分五裂,脑浆都溅了出来。 众人看着这一幕,脸色煞白,终于不再犹豫,颤抖着往前走。走向那扇门,走向属于第七版块的怪诞之都。 “嘉和商场这边被故事大王控制了。我们进去可能需要一点时间。” 罗衡跟总局汇报完后,摘下耳麦,浅蓝色的瞳孔看向安德鲁,他说:“安德鲁,等下可能需要你协助我。” 安德鲁叹息说:“别说协助了,你现在要我做什么都行。如果少爷在淮城出了什么事,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家主交代。” 罗衡收好耳麦,状似不经意道:“宁微尘身体里被移植了海妖的样本,海妖是仅次于各大版主的异端,他自保能力很强的,你不用担心。” 安德鲁深蓝的眼眸看着他,笑了笑,平静道:“罗衡,你不用想着从我这里套话。” “好吧。”罗衡知道安德鲁守口如瓶,垂下霜白的眼睫,也不再试探。关于宁微尘的实力,一直以来都是非自然局暗中调查的重点。 这位出生就站在世界权势顶端的太子爷,向他们展示的从来都是漫不经心、不学无术的一面。宁微尘拒绝去第一军校,拒绝对付异端,没人知道他现在能运用海妖的异能到什么程度。 只希望,他在里面不要出事。 推开那扇门,叶笙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城市的角落。空气中满是腥臭味。这座城市好像刚刚下过雨。旁边的垃圾桶倒了,滚出不知道发酵多久的隔夜饭菜,盘旋着细密的苍蝇。往前走,隐隐约约还有血腥味。 城市的下水道系统好像不是很好,街道上全是黑色的积水。 叶笙走到路口,看到街边有两个流浪汉,正蹲在地上,头抵着头,在狼吞虎咽吃着什么。 他还没开口,脚步声已经惊动了流浪汉,那两人抬起头来。 叶笙看到他们在吃一具老人的尸体。 流浪汉脸上全是血,一双眼睛渗着幽幽绿光,像饿了很久的狼,愣愣地看着他。 叶笙面无表情,没有太惊讶。他拿起手机,朝这两个流浪汉用search拍了张照。 第102章 怪诞都市(二) 两个流浪汉动了动鼻子,泛着绿光的眼锁定叶笙,放下手里老人的尸体,低吼一声就朝他扑来。 叶笙手里握着那把枪,摁了下枪身灵异值储蓄池上的加减键,抬起手臂。一枚C级子弹就这么穿过雨幕,贯穿两人的血肉身躯。“嗤”的声响后,血花溅入雨水中,两个流浪汉死死盯着他,尸体僵直倒下。 叶笙放下手,拿好枪,站在朦胧细雨中,开始认真审视这座城市。 这是一座黎明前雨中的大都市。月亮已经淡不可见,天际隐隐约约有一道鱼肚白。霓虹灯一闪一闪,他视力极好,能看到很远处,高高的LED屏上是一个血红色的嘴唇logo。唇形饱满,颜色鲜艳,上下嘴巴章启露出一小截舌头。下面还有一行字:淮城广播电台重磅推出新节目,《小嘴讲故事》自199x年3月25号开始每晚八点欢迎您的收听! 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像是一座黑暗森林。 这座城市很乱,很杂,一百年前下水道系统没修好,一下雨,空气里就满是臭味。街道坑坑洼洼,井盖被偷了不少。叶笙往前走,来到了一个公交站前,站点只有一根铁杆,竖着一块牌子,写着。叶笙抬头看着这样子,顿了顿,随后明白了他在城市边缘,怪不得街道上空无一人。叶笙等公交车的时候,旁边就有个快要饿死的小女孩。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眼神发懵,带下一大块血红头皮浑浑噩噩地塞进自己嘴里。不用拍照,叶笙都能认出了这是一个E级异端。 这座城市人人都是异端,甚至随便一个的流浪汉都是C级异端。 他大概知道这是哪里了。 这是故事大王的故事里,属于第七版块的怪诞之都。 城市边缘的异端都这么危险,那么城市里面呢。 叶笙几乎可以断定,城市里会有数不清的A级异端,数不清的B级异端,他现在是以一个外乡人的身份来到这里,连旁边的女孩子都在用瘦得凸出的眼珠子贪婪地看着他。 如果真的进城里,迎接他的只会是人间地狱。 叶笙想清楚这一点后,垂下眼眸,他把枪放好,弯下身,从地上捡起一张被雨打湿宣传单来。 宣传单的最下方竟然还有一条房屋出租。都宣传到火葬场附近了,看来这栋楼的生意是真的不太好。 嘉和路。叶笙挑了下眉,把这张宣传单放进了自己口袋。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和A+级的异端经历过一场生死搏斗,他精疲力竭,如今浑身是伤,进入这由S级异端创造的恐怖都市,心情居然无比平静。 耳边是雨水搭在油柏路上的声音,淅淅沥沥,还有女孩时不时的痛苦呜咽。 他站在雾蒙蒙的清晨,看到从远处行驶来一辆车,两道光破开混沌的黑暗。 一辆公交车。 13路公交车。 都到了终点站,上面居然还挨挨挤挤站满了人。开公交车的司机昏昏欲睡,脑袋大得不像话,几乎有肩膀那么宽。他脖子夹在两者中间,脆弱得像跟绳子,打个哈欠好像头就要掉下来。 司机旁边是个只剩一半身体的女人,哪怕只有半张脸了,她还在拿着气垫对着镜子补妆。女人旁边是个出车祸,被车碾压成一张薄片的男人,麻木地不说话。 后方,一个脏兮兮的男孩抱着球孤零零往窗外。两个小女孩穿着花裙子,坐在椅子上,你来我往笑嘻嘻玩花绳。 很快公交车到站,司机不耐烦地摁了摁喇叭。 车上的人马上你推我挤下车。 男孩走下来后,叶笙才发现他怀里抱着的不是球,而是一个脑袋,一个同龄人的脑袋。 这群乌泱泱的乘客,路过叶笙的时候,都用眼睛奇怪地打量着他。他们已经到了死亡的终点站,还是不能抑制住对外乡人血肉的恶意垂涎。甚至有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佝偻着腰,贼兮兮地靠过头,想咬一口叶笙的手臂。 不过他年纪大了,眼神不好,踢到台阶,一个平地摔,骨骼咔咔粉碎,脑袋像西瓜一样摔裂,流了满地的血。一个穿着蓝白衣裙,文文静静的少女,面无表情从他尸体上跨过。少女越过他,叶笙才看到她后背上背着个人,或者说长着个人。跟她背靠背连在一起,有张一模一样的脸。 送走晚上的最后一批死人,大头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他说:“上不上车,快点别耽误我时间。” 司机一直都是副暴躁不耐烦的样子,但是叶笙对恶意的感知太敏锐了。司机吞咽口水的动作,转动眼睛的算计,一览无余。 叶笙低声回复他:“等下,我回个信息。”拿出手机,用search借一个角度拍了下司机。 B级。在现实世界,轻而易举引起非自然局戒备的B级异端,在这里只是一个司机。一座城市数百万人,由生开到死的13路公交,对现在的叶笙来说,回程才是地狱。 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叶笙握住手机,抬步跨上台阶。 他一上车车门就关紧了。 地上还没清洗干净,是前一批乘客留下的各种东西。鲜血,头发,碎肉,皮肤,断肢。腐烂的腥臭味,混合着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 司机转动着那一颗大脑袋,缓慢朝他扭过头来,他嘿嘿一笑,饥饿不再掩饰了。一张巨脸跟底下有无数蛆虫涌动般,起伏不定。他咧开嘴,脖子跟橡皮一样拉长,拉到一米长,把脑袋靠在叶笙旁边,使劲嗅了嗅。 司机说。 “外乡人,你好香啊。与其进城里被那群人吃掉,不如现在进我肚子里吧。这样你死了,尸体还不用运输第二遍。我可以留一截你的手指丢在火葬场。” 叶笙把枪对上他的脑袋。鬼母给他的枪里填充了A+级的磅礴灵异值,他可以控制输出多少,形成不同等级的子弹。现在一枚B级子弹,藏在枪匣里,对准司机太阳穴。 司机好歹也是高级异端,很快察觉到危险,知道这把枪极有可能杀掉自己。他吓得连忙抱住自己的头,脖子一缩,稳稳当当回到了座位上。 司机破口大骂:“你他妈的乡巴佬!老子肯让你上车已经不错!你他娘的居然敢拿枪怼我!你等着,老子把你送进城里,你活不过一分钟!” 叶笙淡淡道:“谁说我要进城了。” 司机猛地看向他。 叶笙走过去,拿枪对准他的太阳穴,清澈的眸子也想被淮城的夜雨洗刷过,泛着幽幽寒光,他俯身,轻声说:“往城郊开,往清平镇开。” “你你你你……你把枪拿开……” 司机吓得脸色发白,声音颤抖。 但他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做赌,不情不愿地脚踩油门,开车,往一条平路上走。 叶笙就一直拿枪抵着司机的头。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终于出来了,光芒穿破黑夜,淮城的雨好像也停了,暗黑的雾气和潮湿的血腥味褪去。紧接着,叶笙闻到了一股醉人心脾的花香。车窗外,绿树葳蕤,沿路的玉兰花在晨光中绽放。馥郁的花香把这个将明未明的拂晓都渡上一层柔和色彩。虫鸣,鸟鸣,欣欣向荣。 叶笙愣住,还在警惕这阳光出来后的世界时。 司机颤抖恐惧的声音突然传来:“年、年轻人,你在干什么?你你你你这样我会报警的。” 叶笙转过头,发现仅仅只是光芒洒向大地的瞬息之间。车内的那些血污都消失了,消失的干干净净。他眼前的司机也变成了正常人,脑袋脖子身体比例都正常,老实憨厚的脸上满是震惊,说话都在结巴。 不过叶笙早就做惯了恶人,他没有移开枪,只是面无表情地威胁道:“带我去清平镇。” 司机:“……” 公交车停在清平镇前方。叶笙下车后,司机头也不回地脚踩油门跑了。 叶笙的思路很简单。只有傻子才会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进去那个恐怖的怪诞都市,之前在旧体艺馆,叶笙就体会了一把故事里“规则”的可怕。 这里是故事大王的世界,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枚A+级子弹了,就算是有S级的子弹也没用。 谁知道城市里有多少A级异端,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永无止境的再生,谁知道故事大王的规则是什么。 想从这个空间里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故事里杀掉故事大王。 这么看来,他当初执着地去探寻故事大王的故事,倒是赌对了。 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来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 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白墙黑瓦,青石路,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啃着包子,你推我往去上学。 叶笙走在这里,往书店走,一步一步,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来到了曾经。 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 叶笙走到书店门前,看向书店的老板,面无表情问道:“老板你好,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我找小七,你知道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 第103章 怪诞都市(三)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叶笙摇头:“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部,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道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马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部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精灵,于是故事里她摇身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精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道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个热爱生活,活泼善良,心思细腻的笔友,或许能让程小七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孤独。 老板说:“找到了。”他从一堆信件中,拿出一封故事大王寄给来的信,“程小七提前写信跟我说,三天后他又会从淮城给我寄来一箱东西,要我把它和这个纸箱子放一起。” 信上写着收件人地址,也写着寄件人地址。 叶笙念出了那行字:“嘉和路134号长明公馆。”他愣住,想到自己在火葬场停车牌旁边捡起的那张宣传单。 宣传单上面也写着的是嘉和路。 老板说:“你要是找到他,帮我跟他说,东西再放下去就要发霉了,。” 叶笙点点头。 他对老板又说道:“老板,能不能手机借我打个电话。” 老板古怪地看他一眼,同意了。 叶笙用手机拨通了宣传单上的电话。 房东是个老奶奶。 那边很吵,老人的声音也不清晰,叶笙问她具体地址。知道是要来租房的,老人终于有了点耐心停下骂战,但她就是不肯说租房具体名字,含含糊糊道:“你坐车到嘉和路来就能看到了,到了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叶笙:“行。” 和书店老板告别后,叶笙还是坐上了去城里的车。 这里没有直达的公交大巴,需要坐黑车。司机开到一半坐地起价,不给钱就把他丢半路。都已经到故事大王的怪诞之都了,叶笙也没跟人客气,他拿枪抵着司机脑袋,逼着他往前。 司机:“……” 一路开到淮城城市区中心。 黑车司机哭爹喊娘,屁滚尿流离开。 叶笙站在淮城市区中心,抬起头,看着摩天大陆上清晰分明的LED灯。 春和日丽的早上,行人车辆来来往往。一百年前嘉和商圈还没形成,嘉和路只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叶笙手机在这里没有一点信号,根本用不了,无法导航只能去问路人。结果随便一找就是个热情好客的本地人。知道他是要去嘉和路租房后,本地大叔大惊失色:“嘉和路,你不会是要去租长明公馆吧。” 叶笙:“长明公馆有什么问题吗。” 本地大叔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无比奇怪,而后叹气说:“嘉和路那一片拆迁过你知道吗。” 叶笙:“……不知道。” 大叔道:“政府打算在那边修路建公园建医院,两年前就传出风声说要拆迁了,很多人搬走离开,长明公馆是嘉和路唯一一处没拆迁的楼。” 裙主唯一id📌V❤️: +Ⓥ:ⓙⓘ⓪❼⓪❶ⓘ 叶笙:“房东不肯拆?” “屁!”大叔脸上露出极其轻蔑地笑来:“那老太婆爱财如命,做梦都想着拆呢,这是她自作自受遭的报应,你知道老太婆为了从政府那里坑钱,做了什么事吗。” 叶笙诚实地摇头。 大叔满眼厌恶,不屑一顾:“她那栋祖传的房子,占地总面积不过40平方米。听到要拆迁的消息后,老太婆硬是在那40平米的平房上又加盖了四层,盖成了一栋楼就为了动迁时狠狠宰政府一笔。” “四层啊,她那老屋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个重量,盖楼到后面,整栋楼都歪了。开发商多年和钉子户打交道,一看这歪楼就知道了她打的什么注意,不肯付上亿的拆迁款,顺便把她违章盖楼的事告了。老太婆拆迁款一分没得到还被罚了钱,快要气死了。” “但歪楼不能白建啊,于是她琢磨琢磨,给楼倾倒的一侧涂上层水泥加固,让它看起来不那么摇摇欲坠,又挂上个‘长明公馆’的牌子,就开始出租。” “嘉和那一片近些年发展不错,她这栋楼比之周围便宜很多,这年头来淮城打工的人,不怕吃苦就怕穷,居然也给她租出去不少。要我说啊年轻人,这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快乐,那么好的年纪没必要缩在那个棺材房里。” 棺材房,指的就是那种只有一张床,人开门直接上床的房子。 叶笙说:“40平方米的话,还好。” 大叔冷笑一声:“不,就这40平方米,她还画了一个十字!10平方米一间房出租!” 叶笙:“……”不得不说,这房东还挺是个人才的。 找到嘉和路,他一眼就看到了长明公馆,这么一栋破破落落样貌古怪的楼,在街巷尾格外引人注目。旁边是各种正在施工的高楼大厦,庞然大物将它包围。长明公馆整体是歪的,跟斜插在地上一样。倾泻一侧用水泥加固了厚厚的一层,看起来不那么危险,加固的时候,水泥墙贴着顶楼边缘还往外延伸了差不多一米。远看起来,形状有点奇怪。 第104章 怪诞都市(四) 去公馆正门得往街区里面走。 嘉和路拆迁过后,高楼大厦都还在新建。 绿色的安全防护网束缚住钢筋水泥,走进去,道路纵横交错,窄得只能供自行车穿行。昨晚下了一场雨,城市排水系统不好,现在黑色的水都积在深巷的洼地,恶臭难闻。走路时,不光得小心地上坑坑洼洼的污水,还得小心头上的障碍物。因为一不小心就要碰到满是水垢的塑料水管和工地建造临时牵的电缆线。 逼仄、阴暗、窒息。 长明公馆在这片“钢筋丛林”的最中央。这是一个你抬起头,都看不到天空的地方。 把他带到里面,这个中年男人就露出真面目了。路很窄,只能一个一个过。他主动让叶笙走在前方,自己跟在后面,眼神凶恶,表情古怪,咧嘴嘿嘿一笑。 “小兄弟,你一个人来淮城家里给了多少钱啊……” 结果还没碰到肩膀,叶笙已经头也不回地抬起手,掰断了他的手腕。 中年男人发出一声惨叫。 叶笙回过头,毫不犹豫,一枪射穿了他脑袋。 “……” 中年男人瞪大眼睛,倒在地上,堵死了这条路。 叶笙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把枪收好,皮肤因为失血过多显得有点苍白。 纵是再明媚的春天,也只有微薄的光照到这里。 踩过中年男人的尸体,叶笙中途因为黑车司机耽误了一些时间,来到长明公馆前时,天都已经快要黑了。 还没走近,叶笙先听到一道趾高气昂的声音。 房东:“有钱租没钱滚,租金五百,不包水电,爱租不租。” 一个男人气急败坏:“都说了我们现在没钱,先欠着,你就不能先通融一下吗。别说五百块了,以后我给你五十万都没问题!” “哦哟,我早就看透你们这群穷鬼了,就会吹牛皮,欠钱不还比谁都在行!把我当傻子是吧!没门!”房东老太是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身材瘦弱矮小,头发打着卷,穿着白背心和长裤,说话的时候中气十足,整张脸的脸皮都在扯动。 站在她面前的青年正是欲魔的跟班。异能者在现代社会横着走,就没缺过钱,也没受过这种委屈。 跟班怒气一下子冲下来,他指着自己的上衣:“老太婆,瞪大眼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我这件衣服市场价就是五千块钱,你觉得我会缺这五百块钱吗。” 房东怒不可遏,脸色扭曲,拿鸡毛掸子重重打了下他的肩膀:“叫谁老太婆呢!” “我说的就是你!” 杨宗看不下去了,他觉得欲魔和欲魔身边的人都像是有大病。 杨宗摁住跟班的肩膀:“行了行了。” 他站出来做那个和事佬,干脆利落地把自己耳朵上的银色耳钉取了下来,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挤眉弄眼:“大妈您看。真银子、纯手工,童叟无欺。这玩意儿我花了几千块钱,就让我们几个兄弟进去住一晚吧。” 房东见到那两颗银钉,眼珠子快要瞪出来。但是她视线扫了这群看起来就很有钱的肥羊,强压喜色,硬是抱着鸡毛掸子不放行:“晚了,没素质的外地人,滚滚滚,老娘不做你们的生意。” 她话一落,从二楼的窗户上弹出一个头来。“我听了啥?外地人?”是个打扮得挺漂亮时尚的女人,头发卷成大波浪,刚洗完头上面一排卷发夹,穿着白色吊带,唇涂得鲜红。她眉开眼笑,招手:“稀罕事啊,老太婆,咱们公馆来人了,居然还是外地人的。外地人你就让他们住进来吧,我好久没见过新面孔了。” 她把身子往下探,穿着吊带,春光乍泄也不在乎,风情万种地抛媚眼。 房东才和她刚因为白天洗澡的问题吵过,仇人见面眼红。顿时拿着鸡毛掸子指着她:“让你说话了吗。一天天的洗洗洗,我水费不要钱啊,这个月住完后你就赶紧和你那傻仔男朋友卷铺盖走。” 卷发女人“切”了声。 这时三楼的窗户也打开了,一个中年妇女端着盆子出来晾衣服。她指节粗大,脸盘幽黑,一脸阴郁刻薄像。听到下面的对话,中年妇女拧衣服时,翻个白眼,特意把手往前伸,衣服的水拧到了卷发女人的头上。 冷水劈头盖脸砸在头顶。 “啊!”卷发女人骤然发出尖叫,她气得拔高声音:“土包子,你没长眼睛啊!” 中年妇女尖酸讽刺:“浇花呢。” 卷发女人重重关上窗户,怒气冲冲回房间。 不一会儿,中年妇女的丈夫出来来,挤在窗口,也看热闹:“哟,来新租客了?” 中年妇女吓了一跳,马上收了刚刚那副尖酸刻薄的样子了,变得无比温柔也无比卑微,挤出笑容,诚惶诚恐说:“老公,我晾衣服呢,你怎么过来了。” “我就看看。”她丈夫是个大肚便便的人,油光满面光着膀子,探出脑袋后,眼睛跟着欲魔身边的小情人一下子就挪不开眼了。 “哎嘿!还来了个靓女啊!” 中年妇女看到这一幕,脸色扭曲,差点就想把盆砸下去毁了那狐狸精的脸。 丈夫假惺惺出声:“房东啊,我看天都快黑了,他们没地方住,你就通融一下呗。” 房东对这对夫妻也没什么好脸色:“通你个头啊,死一边去,你们再不把这个月房租补上,我把你早餐车给烧了!” “哇死老太婆你掉钱眼里了啊。” 中年妇女咒骂一声,也重重关上了窗。 这个时候,欲魔旁边的小情人站出来,她脸色发白地取下了自己的手链耳环和项链,哭着哀求说:“这……这些够不够啊,让我们进去吧奶奶,我们真的没地方可去了。” 房东恶狠狠夺过两人的东西。确定这几人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后,才不情不愿放行说:“进去吧,不过我只给你们两间房。” 杨宗喜出望外:“好好好。” 房东扬了扬下巴,转溜着眼珠子,看着他们后方,突然说:“他也是你们的一员吗。多一个人得加钱。” 众人回过头,就看到了从暗处走出的叶笙。 杨宗之前在嘉和商场和叶笙有过一面之缘,瞪大了眼:“叶笙?你怎么在这里!” 叶笙也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外面世界的人。 欲魔看到叶笙,眼里满是惊艳。一边可惜为什么这人是个男的,一边问杨宗:“你认识啊?” 杨宗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说。 叶笙冷漠道:“不认识。” 欲魔盯着叶笙盯久了,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觉得性别其实也可以不用卡太死,他可以试试新世界。虽然他有点怵叶笙,叶笙给他的感觉真的就是“试试就逝世”。 但是叶笙现在虚弱脆弱的样子,又给了他勇气。 欲魔:“没事,这不就认识了吗。” 叶笙在阴山长大,连对别人注视他的视线都觉得不舒服和排斥,更别说这种明目张胆的眼神了。 他讨厌任何人过分地关注他。 这不是简单的恼羞成怒,而是真实真切的杀意和暴戾。 他垂下眸,压抑住心里的恶意。 ……这个城市好像把他骨子里的一些东西也激发了出来。 欲魔眼神一直停在叶笙脸上,热情说:“要不要加入我们,今晚我们可以挤一间房。” “他肯定是不能和你一间房的啊。” 熟悉的声音从旁边凉飕飕传来。 欲魔:“啥?” 几人抬起头,就看到前不久还给他们指明道路,说“想活命就到长明公馆”的洛兴言姗姗来迟。 他身上带着的棒棒糖已经吃光了。 这里买不到吃的,找不到啃的东西,洛兴言只能郁闷地啃牙签。 洛兴言叼着牙签一脸苦逼:“人家有婚约在身,傻逼。” 欲魔:“婚约?” 杨宗傻了眼:“婚约?!!”他没记错的话,叶笙现在还是个大学生吧,现在大学生玩得那么野的吗?年纪轻轻就步入了婚姻的坟墓。 叶笙淡淡收回视线,一句话都不想讲。他跟鬼母交涉,本来就体力耗尽。又失血过多,精神疲惫,现在只想留点精力去对付故事大王,而不是这群傻逼。 杨白首先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问洛兴言:“你不是说你要先去城市里逛逛看看情况的吗,怎么出现在这里。” 洛兴言翻个白眼道:“因为城市里我呆不下去了。” 夜幕将至,城市里的人都在异化。现在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宁愿躲在这灵异值全城巅峰的地方,也不想去外面以寡敌众,面对百万、千万的异端。 欲魔贼心不死,非常郁闷:“他有婚约?未婚妻还是未婚夫?谁啊?” “我啊。” 一道优雅含笑的嗓音打破欲魔的疑问。 叶笙听到那声音,愣了下,紧绷了一路的精神居然奇迹般放松了下来。 宁微尘沿着叶笙原先走过的路,走向众人。 众人错愕看着这个从黑暗中走出的青年。看他长相气质都独一无二,身形高挑,唇噙笑意。在这个混乱、肮脏、拥挤的地方,真的给人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宁微尘对于任何人,都可以是一个看起来轻佻散漫的富家公子,唯独叶笙能听出他语气里的寒意。 他展颜一笑,对他们说。 “我和我的未婚妻住一间房,就不劳各位安排了。” 第105章 怪诞都市(五) “一间房五百,六间房三千,看你们人多我给你们打个九折。这些金的银的,谁知道是不是假货,就勉强算个一千块吧,剩下的一千七你们谁来交。” 房东的家就在公寓一楼的楼梯口。把他们领进去后,掏出一个算盘噼里啪啦打了半天。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一直有意无意瞟着洛兴言挂在脖子上的细链,就差把暗示写脸上。 洛兴言拿出放在嘴里磨牙的牙签,翻个白眼:“大妈,我这玩意儿铁的,不值钱。你宰错人了,你坑蒙拐骗那么多年,还看不出这里谁最有钱吗?” 房东被戳到痛脚:“你说谁坑蒙拐骗呢!” 洛兴言比了个“stop”的手势:“我们先谈钱的事。” 房东:“谈钱你倒是给钱啊!” 其余人面面相觑。在场谁最有钱,大家心里都有数。宁微尘的扮相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光手上的一块腕表价格都直逼八位数。众人开始琢磨洛兴言宁微尘叶笙三人的身份。现代社会的一些富豪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女,往往会重金聘请一些异能者当保镖。 所以,洛兴言其实是保镖?而后面走来的这两人是他的保护对象? 宁微尘一点都不想在这里多呆,从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来。银行卡是百年前的旧卡,边缘处血迹未干,他的手指修长冷白,衬得那鲜红更明显。 宁微尘:“卡里应该有几万块钱,我和我未婚妻单独住顶楼,谢谢。” 房东看到那张银行卡,瞬间瞪大了眼,心花怒放。她搞不懂别的东西价格,但这张“X商行”的银行卡她熟悉啊!在淮城就是有钱人的象征啊,开户都要好几万! “好好好。”房东顿时笑得合不拢嘴,“给给给,这是顶楼的钥匙。” 宁微尘接过钥匙,也不管一群目瞪口呆的人,握着叶笙的手腕就往顶楼走。叶笙没什么表示,眼睫垂下,抿唇沉默地跟上宁微尘。 一群人错愕:所以这俩还真是情侣啊? 叶笙刚才一直不说话,是因为他在分析打量周围环境、懒得搭理傻逼。 不过他身体受了伤,脸色苍白、气息虚弱,落在众人眼里,就是色厉内荏,用冷漠掩饰害怕胆怯。现在见他那么“乖”地跟上宁微尘,众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果然是未婚夫撑腰,人都放松了。 叶笙一天一夜没休息过,眉眼都笼罩上疲惫之色。他知道这栋长明公馆肯定处处古怪,不过有洛兴言这个S级执行官在,异端第一晚也不会先找上他。 他现在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长明公馆取名字叫“长明”,实际上一点都不明亮,房东为了省电费,楼道灯都选最便宜的。没有电梯,只能走去顶楼。墙壁斑驳脱落,一大块一大块粉末堆积在墙角,昏暗的灯光照在漆黑的台阶上,空气中满是陈腐的味道。 顶楼只有两间房,分散在楼梯左右两侧。 左边被房东拿来当杂物间放东西,他们能住的,其实只有右边。公馆总面积只有40平方米,这

相关推荐: 生存文男配[快穿]   修仙有劫   沦陷的蓝调[SP 1V1]   一幡在手天下我有   阴影帝国   缠绵星洲(1v1虐爱)   小可怜在修罗场焦头烂额   小怂包重生记(1v2)   赘婿   归宿(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