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失犯罪的话,那么这场庭审他只能做减刑辩护了。 毕竟.… 法律辩诉在证据面前,很难有发挥的余地。 尤其是在这种以主观性较强的庭审当中。 证据的关联性不言而喻。 苏白在心中默念后,看向了检方席位。 想知道是什么证据.… .….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申请通过,请检方提交新的证据。” 吕红梅将证据的相关材料,递交给了身旁的相关人员,紧接着,缓缓开口道: “新的证据是有关于林秀的死亡前一段时间的医疗诊断。” “上面所显示的是...林秀受过感情伤害,诊断结果为轻度抑郁,并且对于男性有一定的排斥心理。” “在林秀和王明轩发生争吵的时候。” “林秀就表现出来了这一状态...” “即,林秀的死亡和王明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方申请驳回刚才的判定请求...” 苏白:??? 不是,你管这个叫证据? 你没事吧.…? 林秀的医疗诊断和她采取危险行为,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这证据只能够进一步判定她采取危险行为,是她自身的行为与王明轩无关。 呼.…. 嗯! 看明白了! 吕红梅的确是拿不出来主观的判定证据,所以想通过引导审判合议庭成员的意向,来对王明轩进行判处。 的确.…王明轩也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观意向是没有“预见”。 所以这就看审判人员的庭审意向。 即使是判定了王明轩有罪.…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也符合“一定”的流程.… 嘶.… 苏白注意到合议庭成员中的冯茜,默默的打量着吕红梅。 于是.… 知道掰不直了,干脆直接让小李扭过头看庭审席位。 “看庭审席位.…” 庭审席位.…?! 小李眼睛一亮:“奥!” “好的苏律师!” .….… 审判长席位上。 在听到吕红梅拿出来的证据是什么时,审判长江河涛微微皱了皱眉,开口: “根据检方的表述,检方提出来的这个林秀患有轻度抑郁,并对男性有一定的排斥,这和本案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吗?” “或者说.…” “通过这个证据,能够证明王明轩具有主观上面预见,预知林秀跳车的想法吗?” 江河涛对于吕红梅的辩诉以及提交的证据产生了一丝的不满。 他也明白,吕红梅想要通过以上的辩诉来进行影响合议庭成员的意向。 但关键是! 以上的辩诉在一审的时候可能有用,但是在二审的情况下,这个作用就大打折扣。 在他眼里,没有证据,没有直接的证据,那么就是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的道理,简单来说。 就是通过法院的主观意向。 法院90%的主观意向认定这个人有罪,那么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人有罪的话,那么他就是无罪。 虽然听上去像是在体谅坏人。 但是从一定的客观角度上面来说,冤案假案都是90%主观意向认定这个人有罪,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人有罪。 以审判长主观意愿来认定的话,那么将会造成错判,冤判。 对于一点儿,作为从业审判十余年的江河涛来说。 吕红梅所陈述的内容根本就对判决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 面对江河涛的询问,吕红梅显得吞吞吐吐.… 于是.… 江河涛直接敲响了法锤。 咚咚咚! “现认定检方所上诉的证据,对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性,判定检方所上诉的证据无效!” “检方,有无异议?” 吕红梅稍稍的愣了一下,没有想到自己提交的证据就这么轻易的被审判长给判定无效了。 无奈的她只能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我方接受审判长的判定,没有任何的异议。” 咚咚! 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针对以上诉讼方和检方均无异议。” “即。” “判定以上问题成立。” .….…. 在江河涛陈述的期间,检方席位上。 许青的脸色焦急。 “吕律师.…这下审判长已经进行判定了.…” “怎么办啊.…?” “咱们的法庭陈述还有用吗.…?” “上面三个问题,可是判定王明轩是不是犯了过失杀人罪的关键问题。” “.….…” 吕红梅看向审判长席位上的冯茜,深吸了一口气。 “放心吧.…虽然现在已经进行判定了,但是还没有到最后宣布审判结果的时候,那么一切就都还有希望。” 许青长叹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希望吧.….” .….… 另一边,李雪珍小脸欣喜的望着吕红梅。 以及审判台席位上的冯茜.… 在心中默念:“苏律师让我盯审判台席位上的那个女审判员.…” “该不会.…” 啧啧.… 虽然不是成就点继续扩大,但是成就点增加了呀.… 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的话.… 啧啧.… 美滋滋.… 李雪珍小脸认真的看向审判台席位。 苏白见状,揉了揉眉心。 呼.…. 算了算了,歪了就算了,谁让是自己带出来的呢。 只不过.… 那个搜索栏上的,完全都是胡扯! 他可没有整天想着把谁谁谁送进去.… 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目前三个问题点已经判定完毕。 接下来就到了审判的关键时刻了.… PS:求月票~ 第123章 质问检方,判定结果!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江河涛简单的整理着关于本案的庭审材料。 对于这个案子,心里已经有了一定的判定。 疑罪从无。 避免冤假错案。 不管其他审判人员怎么想,但是在他这里。 疑罪从无这条法律定义,是必须要遵守的。 目光在庭审现场环绕了一圈以后,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咚咚! “庭审已经进行到最后阶段...各方对于庭审辩诉的最终问题均无异议。” 咚! “下面,请诉讼双方,开始法庭陈述吧。” 江河涛将目光放在了检方席位。 “请检方开始陈述。” 吕红梅深吸了一口气,知道这是最关键的时候了! 法庭陈述阶段。 这是她最擅长,最拿手的了! 很多具有主观判断性的案子,她都是用这最后的法庭陈诉胜利的.…. 绝地翻盘,就依靠着法庭陈述了。 这时候,许青在一旁,将提前准备好的法庭陈诉内容,交到了吕红梅的手上。 望着手中的材料,吕红梅屏气轻呼,缓缓开口: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在本案当中,除了当事人王明轩的口供以外,没有证据能够表明王明轩的主观性。 且当事人并不能以当事人的口供作为脱罪的证据。” “再者。” “由于行为人林秀是一名刚出社会女性,对于男性较为排斥,而先前又发生过多次的类似不好的事件。” “有很多媒体报道这件事情。” “因此导致了行为人林秀的恐慌心理。” “由此产生了林秀危险的举动和行为。” “再有就是,对于林秀的恐慌心理,王明轩已经预知,并且在林秀准备危险的行为之前,王明轩显然已经注意到,却没有进行阻止.….” “他为什么没有阻止?他难道认为林秀没有危险行为的可能性吗?” “他难道不知道,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会造成什么后果嘛?” “他能拿出来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嘛?” “不能!” “通过主观上的推断,王明轩对于林秀的负有一定的责任,存在着可能预知,但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说预知的严重后果性,导致了从其口供中,没有找出来证据.….” 苏白:???? 在听到这一段话的时候,苏白扯了扯嘴角。 你是不是对目前的执法方的执法有什么偏见? 前面一些乱七八糟没有关系的话,先不提了。 就单单说最后一点—— 王明轩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说自己预知到了后果的严重性,所以才导致了从他的嘴里,没有问出什么有效的线索..? 说白了.…大致意思就是王明轩知道自己说了自己预知到了林秀的危险行为,就会遭到审判,所以选择不说。 嘶.…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刚才都用诱导性的问题来询问王明轩了.…. 要不是打断的话,王明轩可能就会栽到你的诱导性问题里面了。 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外界对此事传的沸沸扬扬,执法方肯定要调查清楚事实依据,才能下一定的结论。 你现在在法庭陈述上说,王明轩一个普通人能够顶的住执法方的问询.….? 你扯什么呢.…. 你进去试试能不能顶的住顶级刑侦的问询压力? 离大谱.….主观上的栽赃你是有一手的。 现在是吕红梅的法庭陈诉阶段,苏白并没有出声打断。 吕红梅还在继续开口: “行为人作为一名女性,本身具有一定的弱势,跳车死亡,是被逼不得已的行为,这件事情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原因是什么?引起巨大社会影响的原因是在于,女性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诉求得不到满足,造成的情况。” “我希望,审判长从多方位去考虑这个问题。” “对于王明轩没有实质性证据,能够拿出所谓的没有“预见”,我方认为,应当从保护行为人的生命权力,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不能让一个犯罪人逃脱。” “多聆听社会舆论的声音.…”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吕红梅在陈诉完毕时以后,轻呼了一口气。 这法庭陈述。 她不信,拿捏不了审判人员。 许青在听完吕红梅的法庭陈述以后,也是暗暗的伸出了一颗大拇指。 “讲的真好。” 吕红梅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将目光放在了审判台席位的庭审人员身上。 审判台席位上。 这时候冯茜在一旁开口:“我认为这个法庭陈述讲的很好.….” 江河涛微微皱了皱眉,淡淡的看了冯茜一眼,算是知道为什么一审的时候,王明轩被顶格判处了。 张莹莹坐在另一边,听到冯茜的话以后,深叹了口气。 不过庭审还在继续,她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检方陈诉完毕。” “现在请诉讼方律师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抽出诉讼材料,第一句话就直接驳回了吕红梅的观点。 “我方认为检方律师的陈述具有强烈的个人主观性,不具备一名律师应当有的职业操守,申请驳回检方律师陈述。” 全场:??? 吕红梅:?!? 这法庭陈述,直接控告她来了.….? 吕红梅的眉宇之间紧锁,眼神不耐的看向苏白。 苏白注意到了,但是没有丝毫的在意,继续陈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五十五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条件可知。” “对于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过法定程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本案检方对于我方王明轩的控告,完全是通过“主观”因素来认定,事实和证据依靠的是我方的口供,我想请问检方律师,这合理吗?” “这符合法律对于庭审判决的定义吗?!” “你所指控我方是依据那一条法律而来?又或者是直接抛开了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法定法规?!” “女性不受法律的约束?!” 庭审最重要的是证据! 这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从主观因素上,还是从客观因素上,都围绕着一个问题去辩论,那就是法律的适用解释以及证据。 就好比:如果在此案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发现了行为人林秀有被打的证据。 那么完全可以控告王明轩。 亦或者是,王明轩有辱骂林秀的行为,也是证据。 可是吕红梅的陈述是什么,是主观,没有任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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