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这一点我知道,我自己做错了,并且我在代购的时候也查过了,我这的确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该处罚我处罚我,我没有什么意见.…我早就有了心理的准备,只不过我家孩子还小,我还是希望能够判的轻一点。” “还有就是.…” “那些病友们没有了药,这个后续应该怎么解决,这个是我很关心的问题。” “我能问一下苏律师,现在在外面那些病友怎么样了嘛?” 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审查到提起公诉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整个过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对于林勇的问题,根据目前李雪珍走访的情况,苏白如实的回答: “这个.…根据我们最近几天走访的情况来看,外面的那些病友是在购买正版药进行服用。” 听到这个回答,林勇脸上有一种形容不出来的情绪。 沉默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 喃喃自语:“正版药太贵了.…他们能有什么钱?” 见状,苏白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 的确,按照走访的情况来看。 那些病友们都没有什么钱,一个月一瓶的疗程,按照几个月来使用。 目的就是为了能延缓一下。 等到走出看守所,李雪珍小声开口:“苏律师.…” “这一次的委托人.…” 李雪珍小脸上写满了可惜,欲言又止,没有把话说完。 苏白知道李雪珍想要说什么。 像林勇这种,不为盈利而目的,去帮助自己的病友。 遇到现在这种情况了,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自己的病友。 是个好人,不应该被判刑。 对于这种情况,苏白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雪珍。 扭过头开口:“嗯.…所以作为律师的责任,面对自己的委托人,要尽全力的去负责。” “我明白,苏律师!” 李雪珍郑重的点了点头。 .…. 关于林勇的二审案件,苏白很快就整理好新的事实证据向省高院提交了上去。 由于林勇这个案件在当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而且在网上也有一定的波澜。 在省高院认定新的证据事实成立后,主动询问苏白需不需要申请进行公开审理。 对于这种情况苏白当然是答应的。 公开审理,至少在案件的流程中,不会存在其他的情况。 依照事实证据和客观条件以及相应的主观来进行判决。 接受公众的监督,该怎么判怎么判。 是一件好事情,没有理由不答应。 在得到苏白的回复后,省高院通知各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并要求各方人员准时准点参与本次庭审。 .…. 另一边.… 在收到省高院通知林勇二审案件开庭后,正版药商的经销商,喊来了自己的法务律师。 办公室内。 西省区域总经销商曹志伟,坐在沙发上,面对着两名法务律师开口询问: “林勇涉嫌从国外代购假药在国内进行销售,这种情况严重的影响了我们正版药的售卖。” “现在二审就要开庭了,方律师,张律师,你们两位有什么想法吗?” 沙发对面是公司合作的律所法务,在听到曹志伟的话后,林律师开口道: “曹总.…” “林勇的犯罪事实清楚,一审法院已经进行了判定。” “根据上述不加刑原则,二审大概率是维持原判。” “嗯.…我想的也是维持原判就好,毕竟如果不进行重点打击,谁都从国外购买假药,在国内进行销售,那我们的产品怎么售卖?” “不过据我了解,这一次对方庭审的委托律师是国内著名的刑事律师。” “几乎没有败诉的情况。” “关于这一点,我想询问这一场案件会不会出现什么其他情况?” 张律师笑了笑,保证开口: “这一点儿曹总放心,我们律所是专门打这种侵权售卖官司的,不会有什么其他的意外情况出现。” 听到这里,曹志伟点了点头: “嗯!” 这个案子引起了总公司方面的注意,所以他必须要好好表现表现。 这件事情发生在他的销售区域,影响了总公司的销量,肯定对他的业绩不好。 说不定在总代理那边,对他的印象也会变差。 再有就是.…专利即将到期,到时候.… 不过这件事情,暂时还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 曹志伟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想下去。 .…. 开庭当日。 西省省高院门前,该案件本来就是一个有着巨大话题性的案件。 再加上苏白代理了本次案件。 所以在高院门前聚集了一群记者媒体。 这些媒体不仅来自于西省,还有不少来自于全国各地。 其中站在靠近中间的,话筒上写着清楚的四个字南都媒体。 在苏白带着李雪珍进入法院时,不少媒体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询问着问题。 “苏律师,请问你对于这场案件的二审结果怎么看?能不能进行一下预测?” “苏律师,作为全国顶尖的刑事律师,请问你对销售假药这种事情认可吗?” “你接受销售假药人员的委托,为其进行辩诉,请问是否打破了你以前作为一名为底层发声律师的人设?” 苏白:.…. 这个问题.… 说实话,角度很清奇。 南都媒体这个时候也挤了进来,将话筒放在了苏白面前: “请问苏律师,对于本次案件中的林勇,网上有人说林勇的确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 “还有人说林勇是为了自己的病友,我想请问苏律师,你对于这个看法怎么看?” 对于前面的一些回应,苏白没有回答。 南都媒体的这个问题,苏白稍微思考了一下开口: “本次庭审为公开庭审,各大媒体可以关注公开直播。” 随后,带着李雪珍进入到了庭审场内。 说实话.… 苏白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关于林勇的二审会引起这么大的热度。 不过热度越大.…那么这场庭审所涉及到的关注度越大。 说不定相关部门在注意到这场庭审的热度后,会关注买不起药的群体的这种情况。 不过,苏白也没有思考太多,在等候室内等候了将近五分钟的时间,工作人员就将其领到了庭审场上。 伴随着审判长的入庭,宣布本次庭审开庭。 审判台席位上。 本次庭审是由西省省高院副院长段清水,主持审理。 关于本次案件.… 段清水对相关的事实已经经过了客观的了解。 环绕了一圈庭审场上各方人员都已入庭后。 开始核对身份信息。 在核实完身份信息,紧接着落下法锤:“现身份信息都已核实完毕。” “请上诉方开始陈述上诉理由以及上诉申请。” 在这场庭审中,上诉方指的是苏白一方。 面对着审判长的开口,苏白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 “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对于我方改判减刑。” “理由如下:” “一:在一审判罚当中,我方判决的罪名是走私罪和销售假药罪。” “其中,我方认为,一审当中对于判定我方销售假药罪的一些相关判定有异议。” “如下:” “根据销售假药罪的定义——” “假药是侵犯了复杂的客体,这里的客体指的是—— 侵犯了国家对于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安全。” “在客观方面,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假药”。”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售卖“假药”作为牟利的目的。” “在一审的判定当中,认为林勇是以售卖假药作为牟利的目的。” “对于这一观点,我方并不认同。” “另外还判定林勇所销售的“假药”,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 “对于这一点我方仍然不认同。” “不认同的理由是,我方并不是以售卖假药作为牟利的目的,另外,并没有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 “所以在此提出,驳回一审中关于这两点的判定。” “二:我方认为,一审判决对于我方的判决过重,尤其是在刑期的认定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的罪刑判定。” “林勇所代购的药品,并没有对被代购人的身体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是有什么其他严重情节。”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甚至帮助了被代购人缓解自身的病情。” “所以我方认为从这方面而言,应当从轻进行判决。” “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 “一审判决四年有期徒刑已经超过了应有的判决刑期,在这一方面我方认为不合理。”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应当驳回一审判决结果,对于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决。” 这个案子,苏白做的是减刑判决。 为什么这么做,而不做无罪判决? 因为走私罪是事实认定条件,没有驳回的余地。 另外,未经国家允许,国家批准或者是不按照《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都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 按照法律规定,林勇销售的是假药吗? 算是! 所以这两个罪名都是具有客观事实和客观依据的。 证据明晃晃的摆在眼前,这一点肯定反驳不了。 所以在罪名的认定上面反驳不了,只能从罪行方面进行反驳。 那从刑期方面来讲,四年有期徒刑,对于林勇来说多吗? 肯定多! 先不说别的,根据苏白走访调查的证据。 林勇在代购中的确没有赚一分钱。 要知道,一般的国外代购赚的都是盆满钵满。 可是林勇代购了两年,又是代购的必要药品。 一分钱没赚,甚至有补贴,从这一方面来讲,林勇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真正的“药神”。 对于这种行为,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于情理上来讲,根本说不通。 在苏白的认为中,虽然说林勇的犯罪事实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观目的来讲,最多判个缓刑! 判实刑就算是判重了! 苏白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着审判长做出下一步的庭审安排。 .…. PS:求求月票~这个案子会有名场面~ 第358章 经典时刻,证人出庭! 审判长席位上段清水整理着苏白刚才的陈述内容。 苏白刚才的陈述非常的清晰。 就是推翻一审判决中的部分判定请求。 来实现对于林勇的减轻判决的想法。 段清水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微微点了点头。 这些都是苏白提出的新证据,高院方面进行采纳,他都已经看过了。 对于某些方面也比较认同。 不过.…具体是否维持一审判定。 还是需要检方和控告方能不能够提出来不同的观点进行反驳。 段清水看向检方和控告方。 这一次的庭审,检方作为对于本案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和审理的一方。 在庭审上进行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客观。 检方公诉人开始陈述:“有关于林勇的犯罪事实以及证据。” “检方认为,犯罪事实充足,客观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关于走私罪和销售假药形成的贩卖假药罪,是既定的事实。” “对于以上,检方认为一审判决合理,符合相应情景。” “认为应当维持一审原判。” 同样,在公诉人表述完自己的看法后,控告方席位上的正版格列药法务委托律师方奇以及张远。 同样表达了想要让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的情况。 只不过正版药法务委托律师所表述的观点是,林勇侵犯了正版药的销售额作为出发点。 “审判长.…” “对于上诉方的上诉申请,我方并不认同。” “首先,我方认为一审的判定是合理的,并且在整个案件的相关过程当中,林勇的确是触犯了走私罪和销售假药罪。” “售卖假药,盗版药。” “是严重侵犯了我方的权利。” “我方请求法院能够从保护正版的权利来对于林勇的罪行进行判定。” 关于各方的陈述,现在表明的都非常的清楚。 作为上诉方,苏白希望能够减轻判决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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