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为。” “.….” 在李晓进行陈述的时候,孙石岩举手示意,紧接着打断了李晓的陈述。 “我想打断一下公诉人的陈述,并且说明一个法律上的事实。” “刚才公诉人说的这个间接证据是什么?” 李晓被打断了,但并没有生气,开口回复: “间接证据是办案负责人耿浩以及其他人的陈述。” “那这个办案负责人和及其他人的陈述,能证明什么呢?” 孙石岩再次反问了一句。 “间接证据——在这里的间接证据指的是证人的口供。” “证人的口供能说明什么?” “证人的口供只能提供一个间接的证明,间接的证明并不能够证明吴昊有着犯罪的事实。” “能够确认犯罪事实的是什么?” “能够确认犯罪事实的是——相关的直接证据。” “例如当事人的直接口供或者是当事人所遗留下来的关键性证据。” “这里的关键性证据并不是指主观性的关键性证据,而是客观性的关键性证据。” “基于以上。” “我认为公诉人在刚刚陈述的依照着间接证据,就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着犯罪的事实行为,非常的不妥当。” “没有做到一个公诉人应有的行为。” “并且我方认为,这个间接证据的判定不能够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犯罪的事实行为。” “因为根据公诉人的陈述,这个间接证据从办案人员的角度进行出发。” “而不是从实际的事实进行出发。” “所以我方申请驳回公诉人所陈述的间接证据,对我方的相关性判定。” “审判长,我的表述完成。” 孙石岩在陈述完之后,稍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诉讼材料。 抬头看向公诉席位。 李晓作为公诉人,面对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一阵羞辱,心里面不禁有一些愤懑。 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这个间接证据不能够证明吴昊的犯罪行为? 方明和耿浩两人作为案件当时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他们的确是作为证人进行陈述,证人证言属于间接性证据。 这种间接性证据,并不代表着不能够认定吴昊的犯罪行为。 因为这也属于有效证据。 可是却被孙石岩直接反驳了? 凭什么? 李晓正准备开口质问。 而在这个时候,苏白同样举手示意发言。 审判长余成在注意到苏白以后,同意了其进行陈述。 苏白将相关的诉讼材料放在了自己面前,然后开口: “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反驳间接证据,不能指控的依据是什么?” “证人的口供也属于证据之一,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和判定吴昊有罪?” 面对苏白,孙石岩抬眼看向被告人席位。 他知道苏白是国内有名的顶尖刑事律师。 但是.… 对上这种顶尖的刑事律师,他也没有丝毫的忧虑。 因为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讲,优势依旧在他这方。 这种陈年旧案,就算是顶尖律师来了,也没有任何的作用。 最多是在庭审场上指控一下,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 孙石岩笑着看向苏白:“控告方律师的陈述,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想请问控告方律师.…” “在这场庭审诉讼当中,依照着证人的这种直接口供,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吗?” “并且——” “证人的口供,来源于哪里?” “是不是来源于当时的情景和吴昊,以及张燕所表达的观点?” “我必须要再次重申和强调一点——吴昊究竟有没有强迫张燕。” “需要看的是现场的直接证据,或者是当事人的指控。” “否则的话,其他的口供都是基于,其他主观情景的发生。” 孙石岩在陈述完毕后,还特意的朝着控告方席位上的苏白看了一眼。 苏白:.…. ??? 什么意思? 挑衅是吧? 不是,在先前的时候,如果被告人委托律师这么陈述。 的确没有任何毛病。 可是现在已经进行了补充性的证据,被告人委托律师还是这么进行陈述。 肯定要败诉! 为什么? 因为种种的间接性证据都指向了吴昊是具有强迫行为。 这已经不构成了疑罪从无的法定情景。 如果说先前的物证和马雪的指控只是以主观来进行控诉。 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的指控,依照的是客观的事实条件。 客观的事实条件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 没有太刻意的去注意孙石岩的目光,苏白继续陈述: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证人的直接口供为什么不能形成证据链?” “再有一点,证人的说法来源是什么?” “证人的说法来源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来进行判定的。” “先来陈述一下现在的相关证据问题。” “现在的直接证据有——吴昊与张燕发生过关系。” “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现在缺少的是哪一环的证据?” “现在缺少的是吴昊有没有对张燕进行过强迫的行为!” “有没有?” “在吴昊的陈述中,肯定是没有的。” “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 “究竟有没有,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 “也就是证据!” “在上一次的质证当中,无论是张燕遗留下的证物,亦或者是其当年的朋友马雪的口供。” “都已经表明了——张燕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了反驳,反驳的意见是——” “张燕遗留下的物证,可能是由其主观,而进行描述的。” “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 “好!” “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 “再来看第二点。” “马雪的证人证言,表示当时的张燕不喜欢吴昊,进而表现出了不可能主动愿意跟吴昊发生关系。” “这一点同样被被告委托律师进行反驳。” “当然,被告委托律师陈述的是马雪作为证人,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不具有客观事实。” “可是在补充的证据当中——” “耿浩和方明作为该案件的负责人,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的主观,因为他们和受害人张燕并没有任何的关联。” “全是凭借着对于案件的调查和案件的审查。” “确认了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存在强迫的行为。” “张燕的笔记和马雪的证人证言,作为间接性证据,存在着主观性,可以不被采纳。” “可是依据客观事实而进行判定的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够被采纳?” “我并不能够理解被告人委托律师所说的证据链和直接证据的关系。” “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存在了发生关系的既定事实。” “吴昊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的成立。” “只需要通过间接或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的行为这一点!” “以上的三个间接证据,都已经证明了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行为。” “尤其是第三点,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定。” “不存在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主观行为。”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答辩所在的重点在哪里.…” “是直接抛开间接证据不论吗?” 重点? 客观与主观? 孙石岩在苏白进行答辩的时候,一直在记录着关键的信息。 这一次苏白的陈述观点主要是以客观的间接证据来进行论述。 也就是以耿浩等人的口供,来对吴昊进行控告。 因为耿浩作为相关的办案人员,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据都具有客观性。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有几点—— 第一是否发生了关系,第二是否是强迫行为。 第一点确认无误,的确发生了关系,这一点有着直接的证据。 可是是不是强迫行为? 是不是强迫行为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 就比如说—— 在当时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强迫,并且确认自己身上有被殴打或者是其他被强迫的行为。 第一时间报案,保存证据。 这样一来,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的口供,依照着身上被殴打和被强迫的证据。 那么就可以判定其的确有强迫行为。 但吴昊的这个案子并不存在这个情况。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苏白通过三个间接证据—— 两个主观证据,一个客观证据来想要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强迫行为。 话说回来.…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的口供作为间接证据,是否可以判定吴昊有罪呢? 要知道.… 吴昊已经进行了翻供。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依照的是吴昊没有进行翻供之前的调查。 所以这一点也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 在这一次庭审当中.…他不知道审判长会不会认定翻供。 可是… 在沉思过后,孙石岩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本案当中,所有的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 “甚至来说,所有的间接证据——” “都不能够真正的判定是不是吴昊和张燕发生,强迫的行为。” “就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 “办案人员的口供,是基于客观的事实。” “可是这客观的事实来自于哪?” “是不是来自于办案过程当中的情况?” “办案当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并且案件只是进行到了立案阶段,当时的相关证据都没有经过物证。” “从这一点来说的话,这个客观的事实,是不是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面对孙石岩的反驳,苏白反口质问: “被告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是基于不确定性而定的。” “可是在这个案子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 “那就是吴昊的父亲吴业,联系了耿浩,想要通过私下的关系,来帮助吴昊逃脱刑事责任。” “吴业为什么要联系耿浩?” “他为什么要出50万,想要让张燕撤案?” “吴昊没有犯罪,完全不需要出50万的金额,要求张燕进行撤案。” “或者说——完全可以控告张燕诬告。” “干嘛那么大费周章的联系耿浩?” 苏白在询问完后,目光落在了孙石岩的身上。 这个案子.… 说白了。 再补充完相关性的证据后,吴昊已经不可能翻或者是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在的被告委托律师是依照着这个案子是个旧案。 有一些证据不好进行直接证明,所以一直抓住这一点进行反驳。 可是通过多数的间接性证据和合理的法定情景。 现在已经能够判定,吴昊的犯罪事实! 对方也可以进行反驳,但是看法院采不采纳就完事了! 审判长又不是只听诉讼答辩。 只要有证据,审判长是完全可以依照证据和法定的情理,进行判决的! 一旁,李雪珍望着沉默的孙石岩,小脸上写着欢喜,刚才不还是很嚣张吗? 怎么不说话了? 被啪啪打脸了吧? .…. 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面对着苏白的最后反问,孙石岩不能进行解释。 他心里面清楚,吴业这50万是用来干嘛。 如果他一旦进行解释,那么后面很有可能会被提起伪证公诉。 所以面对反问孙石岩只能沉默,将目光落在吴昊的身上。 吴昊:.…. 不是,孙律师你继续辩解啊! 你看着我干嘛?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 PS:求求月票~ 第298章 判定犯罪事实成立,小李:顶格判! 面对苏白开口询问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和吴昊投过来的求助目光。 孙石岩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没有任何的示意。 他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不可以回答。 这也是刑事律师在庭审场上,默认的规则。 在庭审上。 无论是审判长,公诉人或者是控方,询问有关于案件细节。 尤其是询问被告人或者与本案相关的被告人的亲属行为。 这一切都需要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亲属自己进行回答。 当然.… 他能进行示意或者是开口回答吗? 可以! 只要做好被吊销律师资格证和进去关几个月的心理准备。 有了这两个前置条件就可以开口回答。 因为这种被告人或被告人亲属的行为是属于他们的自身意愿。 律师不能够进行解答。 你现在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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