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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方是恶意控告,需要一步步慢慢来。 苏白收回目光,看向了检方席位。 胡兵看向庭审的材料,点了点头: “一审的基本控告是基于以上问题。” 在询问完检方以后,苏白还想要开口,却被李双军举手打断。 “审判长,我方认为,诉讼方的陈述带有太强烈的主观意愿表现,陈述的内容也带有一定的偏向性,不具有法律上公平公正客观的事实。” “诉讼方认为,我方提供的证据具有诱导性,这件事情是没有经过法院进行判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定和判决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该对于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定义。 我方认为,应当驳回诉讼方这一段的陈述。” 苏白开口反驳:“我方并没有这么认为,我方只是对于这一点提出疑惑,并在庭审上进行陈述。” “并且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被诉讼方对于我方提出来的这个疑惑点,这么的紧张?” “被诉讼方如果真的没有诱导行为的话,那么为什么要申请驳回我的陈述?” “并且,我方提出的诉讼申请中,控告被诉讼方具有恶意控告的行为。 现在被诉讼方提出驳回我方的陈述是否是为了后面我方和被诉讼方对于全安保险恶意控告贺东升这一点儿进行提前的准备呢?” “根据法律依据,我方具有怀疑的权利,还请被诉讼方回答我方的问题。” 李双军:??? 他没有想到,苏白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的想法。 他之所以提出来驳回这一段陈述,也的确是为了为接下来的辩诉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不过面对苏白的问题,李双军也早就准备好了怎么回答。 “我方只是不希望有任何抹黑我方名誉的事情,并不是诉讼方所提及到的其他事情,而是基于我方本身的法律权益去申请驳回。” 啧啧.… 要不怎么说是老法棍呢? 这回答可以说是滴水不漏了,不过苏白没有在意李双军的话。 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对于李双军的这个申请,审判长肯定是不会判定驳回的。 因为判定驳回的话,那么就很明显是偏袒着被诉讼方了。 再有就是刚才自己已经进行过怀疑了。 如果判定驳回,显然,其中有着很大的猫腻。 一般来说,就算是真的有猫腻的话,也不可能驳回。 事实也和苏白想的一样,杜林木敲响法槌。 咚咚咚! “驳回被诉讼方的申请。” “并且,在此对全体成员进行提醒,这场庭审中,不得以任何的缘由故意去打断陈述,否则的话,将会进行双重警告。” 杜林木朝着被诉讼方上的李双军看了一眼。 李双军点了点头,开口回复:“好的审判长。” 见状,苏白不由得笑了笑。 看来审判长看出来了,李双军是故意在打断陈述,并且提前进行了提醒。 暗示的很明显了,那就是: 已经提醒过了哈。 李双军,你再故意影响庭审秩序,把你驱逐出庭审现场,也没有任何的违规行为。 PS:求月票~ 第142章 还想再辩两句?辩个锤子! 杜林木敲响法槌,提醒完李双军后,目光扫过庭审现场。 他作为审判长,审理过的案子大大小小,不下于百场。 在这百场庭审中,见过了很多庭审律师,想利用小规则,造成对方律师在庭审场上表述不出关键性辩诉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他个人是非常不喜欢的。 庭审上。 你能表述法律依据就表述法律依据,能够拿出有利证据就拿出有利证据。 能使用的合理合法合规的手段就使用合理合法合规的手段。 对于以上,我绝对不偏袒任何一方。 可是搞这种小动作。 在杜林木眼里,只有两个字,不行。 虽然说,其他审判长不一定是这么做的,但是他担任审判长期间,是这样要求的。 在他主持的庭审当中,不允许有这种行为。 咚咚! 杜林木将先前苏白的陈述,简单的进行了总结和提炼出来其中关键的问题点以后,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缓缓开口。 “现在请诉讼方继续陈述。” “好的审判长。” 把握好审判长的性格,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继续进行陈述: “判定我方骗保是基于以上三点,对此检方也认同。” “在这里,我想请问检方,如果贺东升的母亲和贺东升两个人都是被全安保险带有诱导性的提问,从而认定了有骗保的主观意愿,那么这个证据,是不是就不属于实质证据了.….?” 胡兵:“是的,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二条,不属于实质证据。” “审判长,我想询问被诉讼方席位的顾斌律师几个问题。” “和本案有着重大关联。” 咚咚! “申请通过。” “诉讼方可以进行提问,不过记得遵循庭审秩序,不得提问,与本案无关的内容,或者是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否则的话,庭审有权终止你的提问。” “好的审判长。” 苏白看向被诉讼方席位上的顾斌。 顾斌知道苏白想要说什么,目光直直的和苏白进行对视。 苏白望着顾斌的脸,缓缓开口: “顾律师,我想请问你当初是不是在私下和贺东升的母亲以及贺东升接触过.….?” “是。” 顾斌点了点头,回答的干脆利落,没有多回答一个字。 苏白继续询问: “那么你接触和询问贺东升母亲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目的是履行我们法务部门的责任。” “我们法务部门有责任和有义务对于购买我们全安保险的投保人,受益人以及被保险人进行接触。” “同时我也想请问一下诉讼方律师,诉讼方律师的这两个问题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反客为主。 顾斌直接反问了苏白一句。 苏白笑着点了点头:“当然有关系,保险第一时间联系的,应该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情况分为很多种,应当是最后询问的一方。” “但是顾律师直接询问受益人,这反倒是有些不太合理。” “同时我还想请问一下,顾律师当时询问了贺东升的母亲什么内容?” 顾斌笑了笑,他看明白苏白的意思了。 苏白的想法大概率就是,想通过现在的询问,来确定他的询问,的确具有一定的诱导性。 并且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苏白现在在进行铺垫。 铺垫什么? 铺垫诉讼申请中的,全安保险公司对于贺东升的恶意控告。 所以才会一直问他这些问题。 想要从他的话语中间寻找出漏洞来进行攻击。 毕竟.…像这种问题,苏白完全可以不问他。 先询问当事人或者是查看相应的证据,都比询问他要来的简单的多的多。 同时,顾斌在心里面也很清楚,这场庭审的关键就在于,他先前的询问,是不是具有恶意的诱导性。 先前提交上去的证据的确有一定的诱导性,这一点不可否认。 但是这一点完全可以进行辩诉,最终的判定是在审判长的手里。 在想清楚这些以后,顾斌随意打了个哈哈: “苏律师,关于我之前询问的内容,我并不一定能够完全的复述下来,但是有提供的证据,苏律师如果想知道的话,可以通过证据来确认我当时询问的内容。” “这个问题由于涉及到了法律的严谨性,我并不能直接回答。” “好的谢谢.…” 苏白笑着点了点头。 同时也在心里面默念:这个的确。 对方对于庭审中的小套路和别人的小心思是拿捏的死死的。 顾斌想的没有错,他询问这么多问题的原因,就是想从顾斌这里找到一些漏洞。 记得是顾斌直接把问题抛出去了,没有给他任何的机会。 啧啧.…. 还真有一点相互当讼棍的感觉。 看来这场庭审不容易打啊! 主要的判定方面还是要依托于证据和法律依据。 并且这种具有主观性判断的庭审,还需要审判长的判定倾向。 不过嘛。 对于遇到这种情况,苏白有一定的心理预期。 在遭受到顾斌的拒绝回答后。 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紧接着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开口: “审判长.…被诉讼方律师不能准确的回答我方的问题,我方申请提问当事人来对当时的情况进行陈述。” 咚咚! “申请通过,现在请诉讼方提问当事人进行陈述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看向当事人席位上的贺东升,开口询问: “当事人是否能够记清楚当时全安保险的法务律师,对于你的询问?” “能。” “好的。” “现在请大致的陈述一遍,不用进行具体详细的描述的,只需要将大概的内容描述清楚就好了。” “大概具体的内容就是,当时全安保险的法务律师,也就是现在坐在庭审现场的顾律师一直在问我是不是有骗保的想法.…”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的回答是我没有骗保的想法。 然后顾律师又问我没有骗保的想法,为什么要准备诉讼起诉全安保险。 还有就是问我,如果我没有骗保的想法,为什么在购买保险那么短的时间内又受伤了.…为什么购买那么大额的保险.… 还问和我说这不是骗保的行为是什么.… 还有一些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记不下了,不过最后一点我记得很清楚,顾律师的大致意思就是让我去自首.…” “那你购买那么大额的保险,真实的想法是什么?” “购买那么大额的保险,真实想法当然是为了万一出现什么意外的话,能够赔的多一点.… 最主要的还是当时的销售员,非要热情的说让我购买大额的保险,对于以后的人身有保障一些。” “我当时抹不开面子.…然后那名销售员还特别特别的热情,我心里想着我这个工作本来就很危险,如果万一真的出意外了,赔的也多一点,算是给自己一个保障,然后就买了那么大额的保险。” 苏白点了点头:“顾律师还询问别的了吗?” “问了.…顾律师还说我妈已经说过我有骗保的想法了,让我早点认罪.…不过顾律师不是直接说出来的,他是暗示我。” “他是怎么暗示的?” “是说一半话,让我脑补一段,比如说他说我妈说我有骗保的想法,然后问我说应该怎么办之类的。” “那你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些吗?” “没有.…” “你对于你以上的言论负责吗?” “我对于以上的言论负全部的法律责任。”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谢谢当事人的配合,我我想问的已经询问完了。” 询问完以后。 苏白开口:“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描述和被诉讼方当时立案时候申交的证据。 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在顾斌询问我方当事人母亲和我方当事人的时候,带着特别强烈的主观意愿。” “一直不停的引导着我方骗保这个话题,没有客观的进行陈述和询问。” “强烈的引导着我方当事人和我方当事人母亲的主观意愿。” “并且还有一点.…那就是通过我方当事人的描述,全安的法务人员顾斌告诉过我方当事人,要让我方当事人去自首。” “自首?为什么要自首?” “并且在全安法务提交的证据中,并没有这一项内容,我想请问全安法务的律师,关于这一点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们提交的证据中没有这一点?” 对于苏白的这又一关键性提问,李双军沉默了数秒。 最后还是由顾斌回答,因为这个案子是他着手准备处理的。 对于当时的情况比较了解。 至于为什么提交的证据中没有这一点? 那当然是他准备了双份的录音笔。 一份录音笔完全记录下过程,一份录音笔记录下部分过程内容。 一份提交到司法部门进行立案,提交给检方作为证据,一份自己保留。 作为一个法棍来说,这有什么问题吗? 并且就算是检方在经过查验的时候也查验不出来有任何的问题。 完全没有任何的毛病。 再说了,对方也不知道有双份录音笔这件事情。 对于这种简单的事情,还不好处理吗? 还有就是,苏白的这个询问实在是太好反驳了。 为什么没有提到这一点?很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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