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嘴里塞着面,很快便吃完了一整碗,向我催促,道:“阳哥,你吃快点,这会儿她应该已经去那里了,一般只坐个半小时就走。” “你好像研究的很透彻嘛!” 童子很得意的点了点头。 我又问道:“你和她搭过讪吗?” 童子连连摇头:“没有,在她十米范围内,我的腿就开始打晃了!” “难怪还没破童子之身呢!” “你不也是处男吗?……说得敢和她搭讪似的。” “我的处男和你的处男不是同一种性质的。” “这话好难理解啊!” 我拍着童子的肩膀,笑道:“这样吧,待会儿我要是和她说一句话,你就请我吃一顿饭,行不行?” “要是你不敢呢?” “你这一个月的食宿我包了。” “成交。” …… 吃完饭,我和童子两人沿着西塘河走着,大约走了几百米,童子便将我拉到了一座桥上,然后面露喜色的对我,说道:“阳哥,看到没有,就是那个女人。” 我顺着童子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身穿红色外套的女人,不过相隔甚远,容貌看不太清楚,但仅凭坐姿和身材还是能感觉出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童子拉了拉我,说道:“壮士,快去吧……我在十米以外的柳树下等你!” 我原本以为他和我说十米的距离,只是一个夸张的形容,原来真的需要十米来保持镇定,不禁感叹:真是个奇葩! 我下了小桥,然后向那个女人走了过去,我渐渐看清了她,她果然很美,美到很难用文字去形容,这种感觉也只有初见米彩时曾有过,难怪童子这个处男鼓不起勇气去和她搭讪。 我顺着一排刚抽出芽的柳树继续向她靠近,然后在她身边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却不急于搭讪,先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目的是为了先让她和我说话。 我故意顺着风将烟雾吐向了她那边,然后等待着…… 却不想她也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了一盒女士烟,随后给自己点了一支,却目空一切,好似完全忽略我的存在。 我被她这行为给惊到了,因为潜意识里没觉得她会抽烟,再想想也没什么,一个女人独自来到西塘,每天坐在西塘河边,想来是受了情伤,而解情伤的药无非就是烟或酒,或是一场旅行……只是,这样的女人也会为情所伤吗? 我终于将手中的烟按灭,笑了笑向她,问道:“姑娘,你是失恋了吗?” 她没有看我,言语中充满不耐烦的,回道:“这和你有关系吗?” 我赶忙否认:“当然没关系,又不是我让你失恋的!” 她终于看了看我,言语更冷的,说道:“少和我油嘴滑舌,最烦你们这种油嘴滑舌的男人!” 我笑了笑,道:“你是被油嘴滑舌的男人伤过吧?” 她眼眸中闪过一丝憎恨的神色,随即掐灭掉手中的烟,不愿意继续在这里待下去,起身便离开。 我也没有再纠缠她,因为失恋后的女人过于危险,而且我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丝暴戾的气息,从她掐灭烟的动作就能看出来。 说实话,这种女人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虽然她有着不弱于米彩的容貌。 在那个女人离开后,童子鬼鬼祟祟的来到我身边,颇期待的问道:“阳哥,你和她聊什么了?” “想知道吗?” “特别想。” “明天等她再来这儿,你自己问她……对了,按照咱俩的赌约,欠我的饭别忘了。” “这个肯定不会忘,但是你得告诉我和她说了些什么啊?” 我没有再理会童子,学着刚刚那个女人的模样憎恨的看了他一眼,随即起身离去。 …… 回到客栈,童子继续看着他未看完的电视剧,我则习惯性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看上去完全放空了自己,却是一个自我反思的过程。 此刻的我是想念米彩的,担心她忙于工作,还没有顾得上吃晚饭,担心她不知道在这天凉的夜晚为自己多添上一件衣服。 可是想着、想着我便难过的笑了,因为现在的她也有可能正和蔚然在一起享受着另一种生活,却已经记不起我这个前男友。 于是,我也强迫自己不去想她,因为不愿意把自己弄得太卑贱。 我又想起了简薇,想起了那些年我们在西塘时恨不能私定终身的快乐日子,可是现在,连承载着那些快乐的客栈都已经被改成了酒吧,想来真是够让难过的! 想完了简薇,我又开始展望未来的日子,现在的我已经和米彩分手,陪伴我继续走下去的女人又会是谁呢? 我没有答案,在没有答案的空虚中,赶忙去憧憬未来的事业,依旧毫无头绪。 终于,我明白了:那座天空的城池,是没有那么容易修复的,所以我还得在西塘一边放松,一边等着一个机缘去拯救我的生活和那座碎了的城池。 想的多了,我便有些倦了,却忽然被童子一声炸裂般的叫喊声弄得睡意全无,带着些不满,问道:“你咋呼什么呢?” “阳哥,乐瑶更新微博了……” “她不是每天都发微博吗,有什么好咋呼的!” “不是、不是,和以前不一样,她今天更新的是一篇西塘的旅游攻略,会不会她是要来西塘啊?” 我顿感意外,如果说乐瑶要来西塘,那一定是来找我的,否则很难解释这样的巧合,可是最近的她一直忙于拍戏,好似也不太可能来西塘,再想想,她一直有收集旅游攻略的习惯,可能是因为我来西塘,让她对西塘产生了兴趣,便顺手收藏了,即便要来,估计也是以后! 想通了后,我没有再言语,童子却反复研究着乐瑶的微博,从多方面论证着乐瑶要来西塘的可能性。 第220章 这是我在西塘的第一个夜晚,先是想了很多,渐渐心无杂念,小片刻之后便睡了过去。 这个夜,我几乎没有做什么梦,在睡眠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次日天刚亮便醒了过来。 我更情愿把在西塘的日子当作是一种生活,而不是享乐,所以我早早便起了床,然后离开客栈去吃了些早饭。 呼吸着清晨正好的空气,我散步在青石板铺成的蜿蜒小路上,习惯性的不给自己设定目的地,走累了就坐在河边歇歇。 太阳开始让他的光辉普照在西塘的每一个角落,听昨天的天气预报说:今天的最高气温可以达到20摄氏度,是过完年后最热的一天,所以空气里随处都可以嗅到温暖的味道、花草的味道、河水的味道。 难怪人们愿意把这里当成治疗情伤的圣地,毕竟风景如画,毕竟有一群和自己一样承受失恋苦痛的同胞,毕竟心存期待,渴望在西塘遇到一个参悟爱情真谛,提炼出爱情中的温暖,再毫无保留献给自己的另一半。 坐在河岸边的台阶上,为自己点上一支烟,在吞云吐雾中享受阳光的温暖。 彼岸,我又发现了那个穿着红色外套的女人,原来她早上也会来这里坐坐,只是童子习惯睡懒觉,不曾发现而已。 我从身边捡起一块石片,甩手打了一个水漂让石片向她那边跳跃而去,谁知河岸较窄,石片跃过河面,溅起一阵水花不偏不倚的向她飞去,她闪避不及,水花便打湿了她的裤脚,石片则打中了她的手臂,好在力道已经很弱。 我赶忙带着抱歉向她,喊道:“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会飞那么远!” “你有病!” “我们都有病,要不然干嘛自己一个人跑到西塘来呢!” 她没有搭我的腔,从身边捡起一块不小的石块,报复性的抬手就向我扔来,力道却差了点,没有砸到我,将将落进靠岸的水里,饶是这样也溅了我一身水花。 我无奈的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毕竟是我这个事儿逼先招惹人家的。 我又冲她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这才坐回到原来的位置,而她已经转身离开,可西塘就这么一块弹丸之地,只要我们都不离开,终究还是会碰在一起的。 不过,想起自己曾无礼粗暴的对待初次相识的米彩时,便有些不懂现在的自己,想来,我是变了,变得不亢奋了,若是从前,我一定会从小桥上绕过去,然后不讲逻辑的和她说叨、说叨。 …… 上午的十点左右,我又回到了客栈,客栈的老板和昨天一样,依旧坐在办公桌充当的服务台旁抽着烟,看上去没有丝毫的情绪。 我有些好奇:门口挂着的那把吉他为什么没有弦,便笑了笑向他,问道:“老板,你那把挂在外面的吉他怎么没装弦?” 他抬起头下意识的往门口的方向看了看,这才对我,说道:“装饰用的,有没有弦都一样。” 他的眼神告诉我,吉他的事情并不似说的那么简单,但却是他的隐私,而我选择了尊重,没有再追问下去。 他的烟快要抽完,我给他递了一支烟,自己也点了一支,在飘散的烟雾中又向他问道:“老板,这边的酒吧你应该都挺熟的吧?” “嗯。” “晚上带我去转转呗,没有熟人怕被宰。” 他点了点头,道:“行,你什么时候想去来找我就可以了。” 我回应了他一个感谢的笑容后,便回到了自己住的房间,而与我拼房的童子也才刚刚起床,正在卫生间里洗漱。 “阳哥,你中午想吃点啥,我请你。” “随便叫点外卖吧,不想出去了。”我应了一声。 “好咧……阳哥我发现我们真的挺有默契的,我也不喜欢中午出去吃。” “知道这是什么动物的习性吗?” “你说。” “蛆都怕见阳光,是吧?” 童子恍然大悟,道:“阳哥,你真是明察秋毫,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自己的生活,经你这么一提点,我活得还真像蛆……” 我没再言语,实际上这些年时常出没在夜场的自己,要比他活得更像蛆,如果当初的自己愿意去努力,去奋斗,至少现在也不会混得比方圆差,而那唯一不愿意去奋斗的理由,便是爱情,想来我便是那只活在腐烂爱情中的蛆。 童子唉声叹气的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然后求助似的向我,问道:“阳哥,你觉得我还有救吗?” “说说你最近的规划,我再帮你分析、分析。” “当务之急是找个女朋友告别处男之身……” 我打断了他:“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是吗?” 却不想童子很认真的对我,说道:“阳哥,真不是开玩笑,你不知道每到周末,看着同宿舍的兄弟们一个个都带着女朋友出去玩,我这心里有多空虚寂寞冷,要不然我也不能一个人跑到西塘来等艳遇。” “你他妈是有多饥渴!!”我倍感无语的回道。 “是处男就饥渴,除非你有病!” 童子再次运用他的有理有据,将我弄得哑口无言,只觉得处男的世界太难懂! 在我的沉默中,童子又哀嚎,道:“上帝啊,请赐我一个女人吧,只要有乐瑶的百分之一美丽,我就满足了!” 我心里,想道:“乐瑶的百分之一美丽,这得长成什么德行!”于是对他饥渴的程度有了一个更直观的了解。 …… 等外卖的过程中,童子继续用他的笔记本看着电视剧,我则被无聊折磨了一遍又一遍。 终于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那部没有电话卡的手机,又盯着微信的图标看了许久,此刻只要我连上房间里的无线网络,便可以恢复与外界的联系。 可是如果这么做的话,我掰掉电话卡的意义又何在呢? 而且从她那天决然的推开我,上了蔚然的车,我便不相信,她会因为我的离去而难过,也许她心中渴望的只是一个园丁,一旦我这个园丁做了不该去做的事情,她便不愿意再给予我爱情,如此想来,这真是一段奇怪至极的爱情。 我终于将手机放回了背包里,在等到外卖前,短暂的放空了自己。 忽然童子又咋呼一声:“哇靠……我高兴的要死了!阳哥……我要死了!” 我不耐烦的回道:“放心的死吧,你中午那份饭我帮你吃。” 童子抱着自己的手提电脑,从他床上一个跳跃,飞到我床上,然后将电脑递到我面前,兴奋到结结巴巴的对我说道:“你看,乐瑶……乐瑶她在……在微博回复我了!” 我颇感意外的凑近电脑看了看,总算看明白了:先是童子在乐瑶的微博里留言,说自己正在西塘,然后乐瑶回复了五个字“兄台,好玩吗?” 我刚放下电脑,童子便搭着我的双肩一顿猛摇:“阳哥、阳哥……我该怎么回……怎么回才能显示出我很有学问啊!” 我被他摇的难受,一脚将他踹到了床下,当即帮他在乐瑶的微博上回复了一句:“别叫我兄台,请叫我处男!” 然后自己也被逗乐,“哈哈”大笑了起来! 第221章 童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又从我手中夺过了电脑,看到我帮他回的微博整个人立马蔫了,呈崩溃状,半晌对我说道:“阳哥,你真不是人!” 我一脸无辜:“你不是一直以处男自居的吗?我也没回错啊!” “但这话不能在女神的微博上说啊,显得我这人多下作!” 我又出言安慰,道:“你看她微博回复的人那么多,不一定会注意到你的,对不对?” “她前面已经回复我了,一定在等我的回复,怎么可能会忽略掉。” 我又一次被他弄得很无语,半晌说道:“这事儿算我对不起你,成吗?” “不成,你赶紧帮我解释、解释。” “我靠,人家那么大一明星,我一臭吊丝怎么去帮你解释啊……行了,别哭丧着脸了,晚上带你去酒吧爽爽!” “你请客?” “嗯,我请客!” 童子这才放了我一马,可嘴里仍在嘀咕着,一副愤恨的模样,这让我更加的不能理解他那被处男所捆绑的价值观。 …… 吃完了外卖之后,我又迎来了一个无事可做的下午,于是又来到客栈的前台,与客栈老板聊起了天。 我向他询问,道:“老板,现在你这边的住客多吗?” 他摇了摇头。 “是因为淡季?” “生意一直不好。” 我给他递了一支烟,才说道:“我说句实话你别介意啊……你这边住宿的硬件条件差了些,和其他客栈比起来性价比不高。” 他没有什么表情的回道:“那你不也住进来了吗。” “我住进来,是冲着你门口挂着的那把没有弦的吉他。” “你是玩音乐的?” “算爱好吧。” 他点了点头,道:“晚上带你去一个酒吧,里面的老板也喜欢玩音乐,你们可以交流切磋一下。” “这个没问题。”稍稍停了停,我又问道:“你这客栈是自己的房子,还是租来的?” “租的。” 我不禁为他担忧:“那你这生意长期不景气,很难维持经营的吧?” 他重重吐出了口中的烟,道:“现在竞争激烈,从去年下半年就已经开始亏损,实在支撑不下去只能关门歇业了。” 尽管他看上去冷漠,但话语中却对这间即将关门歇业的客栈充满了眷念。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还有两三个月就迎来旅游旺季了,坚持一下肯定能熬过去的。” 他看了看我,没有言语,这让我意识到:他可能连熬过这两三个月的资金都没有了。 …… 结束了白天,迎来了晚上,我和童子依旧在饭后散步在西塘河边,只是让我略感遗憾的是:今天那个穿红色外套的漂亮女人没有来……也许她已经离开西塘了。 相较于我的遗憾,童子表现的悲痛欲绝,趴在我的肩膀上哀嚎,道:“阳哥,今天是我的灾难日,在这一天里我失去了两个美丽的女人,我要崩溃啦!” 童子的悲痛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候我也喜欢两个女人,一个是冷若冰霜的小龙女,一个是温柔贤淑的白素贞,我时常纠结长大以后要娶谁,好似娶了谁,放弃谁,都会难过,可现在想来,她们与我都没什么关系,小时候的纠结根本没有道理。 我想,童子也曾在心里纠结过,他到底是要乐瑶还是要那个红色外套的女人,所以他才会说出:这一天他失去了两个美丽的女人,这种话。 可我不会因此嘲笑他,因为这种以处男之身而展开的不计后果的幻想恰恰是最幸福的,可我却早已经在领悟之后失去了幻想的原始动力,所以才活得这么枯燥! 回到客栈后,我又请老板带我和童子去酒吧逛逛,于是他将我们带到了一个叫“我在西塘等你”的音乐酒吧。 这是一个很小的酒吧,老板名叫阿峰,在客栈老板将我介绍给他时,他笑着问我:“来西塘是疗情伤的,还是找艳遇的?” 我回以笑容,道:“疗情伤。” 阿峰拍着我的肩膀,说道:“那你来我的酒吧就对了,点上一杯酒,听我们唱歌吧。” 我鼓掌表示期待他们的表演。 …… 我与童子两人,要了几瓶啤酒,选了一个靠近演唱台的位置坐了下来,阿峰手抱吉他让我点歌。 我几乎没有想,便说出了那首《私奔》,我想听听,这首歌在别人演绎时,是否也像我这般撕心裂肺。 阿峰对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便拨动吉他弦唱了起来。 这首歌被阿峰演绎的很平静,却又饱含深情,而这也不好说他未能演绎出这首歌的精髓,只是换了一种表达的方式而已,想来这是和人的性格有关的,所以分手后的我久久不能平静,带着痛苦活在撕心裂肺的刀刃上。 片刻之后阿峰唱完了这首《私奔》,又端着啤酒杯向我走来,笑着说道:“兄弟,听抗抗(客栈老板的名字)说你也是玩音乐的,待会儿上去热闹、热闹。 我和他碰了一个杯,随即点了点头,实际上我很喜欢在现在这个环境里唱歌,唱歌给这些有故事的人们听。 与阿峰一边喝酒聊天,一边听着台上的人演唱,忽然,身边的童子奋力的拉着我的衣袖,示意我往门外看。 我下意识的转过头,此刻,走进酒吧的竟然是那个身穿红色外套的美丽女人,她目不斜视的向演唱台走去,然后在演唱台旁边的箱子处停了下来。 我不明白她要做些什么,便细看那只箱子,才发现是演唱过后接收顾客小费的道具。 只见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只红色的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一叠钱,大约有两三千的样子,数都没数便放了进去,然后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 我有些大跌眼镜,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这么有钱,两三千块钱在她手上简直如废纸一般。 身边的阿峰冲她抱拳表示感谢,她只是微微点头示意,然后又顺带着看了我一眼,目光便又回到了演唱的台上。 看着我惊异的眼神,阿峰笑了笑,说道:“这个女人已经连着好几天来我们酒吧了,每次出手都很阔绰,最多的一次给了5300块钱的小费!” 我摇头感叹,道:“土豪的世界吾等不懂!” 阿峰点头表示认同,随即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孙可唱完了,你上去玩玩吧,给咱们酒吧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们助助兴!” 我点头,下意识的清了清嗓子,然后向小演唱台走去。 第222章 我在众人的掌声和注目中走上了小舞台,然后从乐队成员的手中接过了吉他,拨动弦,趁试音的空隙寻思着要唱上一首什么歌。 思来想去之后,我选择了一首子曰乐队的《相对》,因为这首歌似乎唱出了我在最近这一段感情中的情绪。 如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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