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出,慢慢生根发芽! 番外(四)这个时代,阳光灿烂! 叶青菀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回到了现代。 听身边的医护人员说,那场泥石流让她昏迷了三天三夜,但生命体征一直都是平稳的。 一起进山去做地形勘探的同学和老师们也都顺利获救,只是受了一些轻微的皮外伤。 叶青菀一阵恍惚,甚至开始怀疑在大盛那三十多年,不过是做了一场很长的噩梦而已。 没过多久,叶家人都接到她已经苏醒的消息,纷纷从四面八方赶来。 叶妈妈本来就守在医院,进门就抱着她痛哭:“你昏迷这么多天,吓死妈妈了。我就说吧,地质勘探那工作多辛苦,根本就不适合女孩子做。辞职,辞职,立刻辞职。以后你在家里做小公主就好了,爸爸妈妈有钱,能养得起你。” 旁边的大嫂无奈道:“妈,您不是总说谁谁家的女儿只会吃喝玩乐啃老还乱来,不希望小妹也变成这样吗?小妹有目标愿意努力是好事。不过地质勘探这工作确实太辛苦了,也不适合女孩。依我看啊,不如考研读博吧。毕业后可以当老师,做学术。也算是个正经体面的工作,还没那么辛苦危险。” 叶爸爸眼睛一瞪:“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你看看,非要去搞什么地质研究,这次差点把命都给搞丢了。不读了,不读了,回头我就让我那些老兄弟们给女儿介绍个好对象。资产十亿以下的不要,再给她多陪嫁些股份,以后就在家里安安心心做个阔太太。” 三嫂完全不认同:“爸,都什么年代了?女孩子多读书怎么了?你以为阔太太好做呀?要是自己没能力只会靠别人,迟早被人抛弃。别的不说,就说您那好儿子,如果不是看在我能帮他管理公司的份上,恐怕早被小秘书勾走了。” 三哥悻悻然摸鼻子:“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她干嘛?” 三嫂翻白眼:“你敢做,还怕别人提吗?小妹,你别听他们的,大清都亡了,做娇妻还有什么前途?想做什么就大胆的去做,不要给自己留遗憾。更何况,你记住了,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你能依靠的永远只有你自己。现在这个社会,女孩子也可以拥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又何必自己束缚住自己的手脚?” 二嫂是个女明星,说话娇滴滴的:“可是地质勘探确实太辛苦了,而且小妹……好像也不是读书的料。长得这么漂亮,靠颜值吃饭完全没有问题。正好我有部新剧马上就要开机了,有个角色还挺适合小妹的……实在不行还可以做网红。三弟妹说的对,都这个年代了,女人也不能只靠男人。不过无论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是份正经工作,能养的活自己就好。” 二哥:“咱家又不缺钱,又不是养不起,没必要这样吧?” 大嫂温婉道:“老三你误会了,我们几个做嫂子的并不是容不下小妹,非要逼着她出去找工作。只是小妹从小就很努力,不是那种娇滴滴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她要是愿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总不能拦着吧?” 叶爸爸心疼:“那是以前。现在她书也读了,苦也吃了,年纪也差不多了。我对她没有别的要求,也不是那种嫌贫爱富卖女儿的人。只希望她能随便找个普通家庭,家里有个几十亿就差不多了。只要婆家对她好,咱家再帮扶着一点,她只需要在家享清福买买买就好了。” 三嫂:“您总不能让她靠一辈子吧?” 叶爸爸:“所以要给她找个好男人啊。小时候靠爸爸,长大以后靠老公,后半辈子靠孩子。” 叶妈妈:“……好像也行,我就这么过来的。” 大嫂:“都别争了,就算不做现在这份工作,小妹以后要做什么也是她自己说了算。结婚嫁人做阔太太也好,继续读书升学做学者也好,进娱乐圈做女明星女主播也没关系。都什么年代了,没有人规定女孩子必须要做什么,必须不能做什么。只要她开心她愿意,都可以的。” “呵……” 叶青菀突然笑出声,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这个时代真好啊。 虽然依旧有阴暗面,依旧有诸多困难。 但身为年轻女子,她依旧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底下。 她可以读书升学,可以做研究,做老师,也可以抛头露面做女明星,女主播,女网红。 甚至可以做个平凡人,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学厨艺、烘焙。然后开餐饮店,或是做美食博主。 哪天心血来潮,也可以买张机票满世界的转悠。 可以去北极看极光,南极看企鹅,海上坐游轮。 天下之大,处处都去得。 更不会因为她是个女子,就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要是突然厌倦了这种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选择结婚,生孩子。 可以找个门当户对的有钱人家做阔太太,也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过普通的小日子。 可以选择婚后做个全职主妇,可以选择做职业女性。 就算取中间值,只想做份兼职,也完全没有问题。 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不伤害到别人的前提下,选择任何想要的生活方式。 这一刻,叶青菀深深的感受到,她是个人啊! 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在大盛那个封建时代,她穷极一生拼了命,才终于可以挺起胸膛做人。 可是在这个美好的时代里,就算她叶青菀只是个还在上学的小姑娘,也可以是个堂堂正正的人。 可以挺起胸膛,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 当然肯定也会有很多不好的声音,不过大多数都是正常人。 没有夫权,父权,皇权,没有人用锁链捆住她的手脚,扼住她的喉咙。 就算身为女性,就算是个平民百姓,她也可以自由的在阳光下生长,自由的呼吸新鲜空气。 “回来了真好啊……” 叶青菀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是阳光的味道,是自由自在的味道。 没有封建王朝的腐朽,没有无形的压迫。 这个时代,就连空气都是香甜的! 她的噩梦彻底结束了。 从今以后的每一天,都是鲜花盛开的日子。 “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小妹没事吧?”就在病房中几人争论不休时,大哥匆匆忙忙推门进来。 “发生这么大的事,你怎么现在才来?我给你公司打电话了,他们说你今天根本就没去公司。说,去哪鬼混了?”大嫂毫不客气,直接拎起他的耳朵。 “疼疼疼……老婆冤枉啊,我哪里敢去鬼混?魏家那位植物人好几年的太子爷突然醒过来了,我不得去巴结巴结呀?这一个上午都在医院呢,哪有时间出去鬼混?”大哥根本不敢反抗。 叶爸爸抓到重点:“不是昏迷三年多了吗?怎么说醒就醒?情况如何?还正常吗?” 叶大哥:“相当不正常,很可能是疯了。魏家已经在召集全球的精神病专家,正打算会诊呢。” “疯了?” “听照顾他的护士说,这位太子爷一醒来就说自己是什么大盛首辅成国公。” 叶青菀猛然抬起头:“这位太子爷叫什么?” 叶大哥:“魏珩。” 叶青菀:“……” 叶大哥揉揉通红的耳朵继续道:“其实我估计就是睡迷糊了做噩梦,一时没清醒过来,没过一会儿就好了。不过又开始神神叨叨念叨着说什么他在梦中得仙人指点,如果想让他的病彻底好起来的话,必须得冲喜。还给了个生辰八字,让魏家去给他找那个姑娘……都什么年代了,谁家还用生辰八字啊。” 叶妈妈好奇:“都睡了三四年了还能准确的说出某个生辰八字,确实有些玄乎。” 叶大哥:“确实挺玄乎的,更玄乎的是,我仔细算了一下。除了年份对不上,出生日期完全跟咱家小妹一样嘛。” 七八双眼睛齐刷刷看向叶青菀。 叶青菀:“……” 在一片诡异的沉默里,助理在外头敲门:“董事长,魏家那位老爷子听说您的掌上明珠刚刚死里逃生,特地带了魏少来探望!” 叶青菀:“……” 番外林怀瑾X叶青菀(1) 和萧昀成亲的头几年,谢妙仪的日子其实并没有那么好过。 倒不是说谁敢欺负她。 而是摄政王身份贵重,身为王妃的她自然也是万众瞩目。 家事、国事、公事、私事,乱七八糟混在一起,其实挺累的。 而且随着萧琅渐渐长大,陆续需要立后、纳妃、生子。 魏太后娘家也没个嫂嫂弟媳什么的,唯一的亲妹妹魏璃与她年纪相差太大,又常年跟随谢承泽在外任,也实在是说不上什么话。 算来算去,她唯一能说得上话的,竟然只有谢妙仪。 再加上萧琅也敬重这位皇婶,但凡宫里有点什么事儿,魏太后总爱找她。 就算帮不上忙,也能在她面前痛痛快快的吐槽几句。 几年下来,妯娌俩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了。 谢妙仪最初在魏太后面前曲意逢迎,是为了能给萧昀多一重保障。 但日子久了,倒也生出几分真心来。 后来,萧琅的后宫人越来越多了,也渐渐有孩子出生。 谢妙仪又是个谨慎的人。 即使她是长辈,也少不得要费心周全。 就拿送礼这个事情来说吧,既要看身份地位,又不能厚此薄彼。 就连有时候进宫参加一次宴席,其实也挺累的。 偶尔看见坐在她面前的谢婉仪时,谢妙仪就更累了。 “婉儿吃这个,我替你尝过了,这个好吃。”顺郡王将自己面前的肘子偷偷摸摸夹给谢婉仪。 “谢谢夫君,夫君对婉儿最好了。”谢婉仪甜甜笑着,圆乎乎的小脸上露出一对酒窝。 顺郡王被哄得飘飘然:“你要喜欢吃的话,回头我就去求皇嫂将厨子送到咱们府上待一阵,让咱家自己的厨子学着做。” 谢婉仪笑得更甜了:“谢谢夫君?你上回不是说想买什么蟹青吗?一百两是吧?买吧,买吧,回去我就给你钱……还有啊,上次拿你当冤大头宰的人是李公子没错吧?放心,不出三日,我一定让他连本带利吐出来。吐出来的钱全都给你,给你买上次你看中的那个笔洗。” 顺郡王大喜:“谢谢娘子,来,这乳鸽也给你吃,还有脆皮鸭子,都是你最喜欢的……吃不完啊?没关系,待会儿我让人打包带回去……丢人?我什么德性在座的谁不知道?皇嫂一向疼我,不会介意的。” 谢婉仪:“嗯嗯嗯……太后娘娘人美心善,皇后娘娘也人美心善。还有还有,寿郡王家是不是欠了内廷司一大笔钱想赖账?不就是欺负你好说话吗?哼,敢欺负到我夫君头上,明天我就让他家乖乖把钱还……” 谢妙仪:“……” 安王府的小郡主萧宁小声问她:“母妃,我看大家都食不下咽的,为什么姨母胃口这么好?” 谢妙仪:“可能是因为……她头脑简单吧。” 是个人都知道,皇后今天办这场宴会,是为了跟贵妃较劲。 刚开场的时候,还闹了点笑话。 所有人都食不下咽,也就谢婉仪和顺郡王这两口子,吃的比谁都香。 萧宁歪了歪头:“先生说,头脑简单就是比较笨的意思,可是小姨一点都不笨啊。上次有人做局想骗小姨父的钱,被小姨整的可惨了。在京兆府关了大半个月不说,听说还回家跪祠堂。之前我到顺郡王府去的时候,有几个管事联合贪污。小姨抱着我吃点心,一句话都没说,他们自己就吓的战战兢兢全招了……” 听女儿这么说,谢妙仪终于有点欣慰了:“还好,也不算太简单。否则的话,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谢婉仪出身商贾之家,从小跟着谢承泽鬼混,成算肯定是有的。 但她是家中小妹,自小被宠坏了,多少有些天真任性。 也幸亏顺郡王府是厚道人家,这要换做成国公府那样勾心斗角的权贵之家,或是之前长庆侯府那种徒有其表的烂摊子,真不知道她会把日子过成什么样。 谢婉仪也算是傻人有傻福吧。 这顺郡王哪方面都不拔尖,都很平平无奇,但哪方面都不拉垮。 关起门来过日子倒是真不错。 两口子一个贪吃,一个好玩。一个喜欢吃红烧肘子脆皮烤鸭,一个整天斗鸡走狗蛐蛐蝈蝈。 好像…… 也挺般配的。 算了,只要他们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要是有实在解决不了的,还有她这个长姐,和谢承泽那个长兄在呢。 实在不行,谢婉仪还有个太后亲妹的嫂子和摄政王姐夫。 家里的小妹嘛,生来就是享福的。 当然,谢婉仪和顺郡王两口子偶尔头脑简单,只是谢妙仪诸多心累事件的其中之一。 林怀瑾和叶青菀之间的事,也让她想起来就头疼…… 番外林怀瑾x叶青菀(2) 林怀瑾是个名副其实的寒门子弟。 祖上八代连个九品芝麻官都没出过。 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在士农工商阶级分明的时代里,林家勉强还算是身家清白的农民,他也因此有了读书科考的机会。 但林家实在是太穷了。 而且林怀瑾自幼丧父,连饭都吃不上,更没有机会入学堂。 他能阴差阳错走上这条路,还要得益于村里的人欺林家孤儿寡母,盖私塾时不分青红皂白占用了他家的地。 这也就导致林怀瑾每每到地里去干活时,总能听见先生在授课。 几年下来,学堂里的孩子不一定学会,他倒是将经史子集倒背如流。 又在一次机缘巧合下,被黄乡绅家的儿子发现。 黄公子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小小年纪就知道斗鸡走狗玩蛐蛐,还会偷看村里的女孩子洗澡,就是不会读书。 为此没少挨黄乡绅暴打。 发现林怀瑾的存在后,黄公子威逼利诱,逼迫他捉刀代笔做功课。 后来,王员外的儿子也有样学样。 林怀瑾除了偶尔能得几个赏钱之外,也有了更多读书写字的机会。 黄公子、王公子得到家里的奖励,皆大欢喜。 不过林怀瑾学问一般,两家父母很快就不满意了。 两位公子为了能更好的骗过父母,只好让他以书童的名义跟着一起学。 正式进入学堂的林怀瑾学问突飞猛进,连带着黄公子、王公子也成为夫子眼中的希望。 直到那年县试,两人不出意外的落了榜。 常年捉刀代笔的勾当,也因此被揭开。 黄老爷大怒,设计烧了林家的房子,打死了林怀瑾的寡母和三个弟弟妹妹,还想逼她卖身黄家做书童。 那时他还小,但已经隐隐觉得,就算他做了书童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里唯一的几个鸡蛋连夜逃走。 此后几年,林怀瑾颠沛流离。 当过乞丐,做过灾民,在码头扛过包,在酒楼跑过堂,见过世间百态,看过人间疾苦。 一直到他二十二岁那年,有一回替东家到县衙送酒时,正好是县试报名的日子,又正好碰见了从前在村里私塾授课的朱秀才带着几名学生前来报名。 林怀瑾当时灵光一闪,头脑一热,拿出多年攒下的积蓄求朱秀才为他做保。 朱秀才没有收他的银子,只提出一个要求—— 万一日后高中,必须认他做启蒙先生。 林怀瑾的学问本来就是从朱秀才那偷听来的,在做书童那几年,偶尔也会得到他的指点。 这个要求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朱秀才也是有点本事的,靠着自己的人脉很快让林怀瑾报上名。 林怀瑾从小天赋异禀,过目不忘。 再加上多年颠沛流离,对世道民生有独到的见解。 也碰巧小皇帝登基,摄政王刚刚清洗完世家,正是用人之际。 又碰巧摄政王虽然是个武将,但粗中有细,非常重视科举。 各州府官员惧怕他的威势,就算依旧有舞弊的勾当存在,也不敢做的太过分。 林怀瑾就这样凭着出色的学识,在短短几个月之内考中举人。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乡绅富商们纷纷抛出橄榄枝,想把女儿嫁给他。 其中就包括黄乡绅和王员外。 但林怀瑾已经看透世态炎凉,而且有更远大的抱负。 他讨厌这个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世道。 讨厌这个官官相护,穷人命如草芥的世道。 讨厌黄乡绅只是稍微有点小权势,就可以轻而易举让他家破人亡,让四条活生生的人命连路边的烂泥都不如。 他要做官,做大官。 他要让他自己这样的人,再也不会读不起书。 让他母亲弟弟妹妹那样的人,不会就连死于非命,骨头都不足二两重。 于是林怀瑾拒绝了所有人的招揽,揣着从当地学政那里坑来的银子。 躲开了黄乡绅和当地官员勾结提前设下的陷阱,靠着多年颠沛流离的经验,一路上了京城。 初到京城的几个月,他倒也有自己的谋生手段,能住得起城郊最便宜的客栈。 可是那年年底,小年那日,他帮一家酒楼盘完账回客栈的途中,正好碰见一群纨绔子弟纵马游街。 林怀瑾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不说,还在雪地里被拖行了很远很远的一段路。 他手断了,脚也断了。 林怀瑾勃然大怒,强忍着疼痛和对方理论起来:“按本朝律,当街纵马者杖三十,伤人者杖五十。你们成群结队,还要罪加一等。我还是明年参加科考的学子,无故伤我,该判流刑。” 纨绔子弟们听完之后只是哈哈大笑:“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跟小爷我谈王法?我爹就是刑部尚书,小爷我就是王法。” “一个破举人算什么东西?就连我家看门的狗都是个秀才。” “哈哈……看他这样子,和狗也没什么区别……” 那一刻,林怀瑾是寒心的。 但他也知道,他惹不起这些人。 干脆一转脸谄媚起来:“几位公子身份贵重,当然不会跟我这样的蝼蚁计较。不过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的,这个事要是传出去,要是被诸位老爷的对头捏住把柄,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事。不如这样吧,杀人偿命,伤人赔钱。诸位公子随便赔我个百八十两银子,让我找家医馆将我这断手断脚接上,这事也就了了。就算传出去,也不算什么把柄。诸位以为如何呀?” 但凡有点脑子的纨绔子弟,听他这么说就该见好就收。 这伙人明显嚣张惯了,又喝得醉醺醺的,闻言笑得更开心了。 “我就说嘛,举人算什么东西?就算考中进士,又算个什么东西?我家百年世家,岂是尔等土鸡瓦狗之流的贱民科举中榜就能相提并论的?小爷弄死你,比弄死只狗还简单。还想要钱?呸,贱民。” “哈哈,这些贱民就是天真。还跟我等谈王法,真以为读过几本书就是个人了?告诉你吧,王法王法,本来就是我们这些权贵定的。我们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小爷我,就是天王老子。” “老子最讨厌这样的贱民,仗着肚子里有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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