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跟厕所的味道有点接近。到现在杨宗才知道了,这是尸臭。 王小胖说:“出去干什么啊,去哪儿不是一样的吗。” “你不如死在我肚子里,我还能给你留个全尸,嘿嘿,”王小胖仿佛觉得自己说了个不错的笑话,说完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扭曲地抖动了一下,笑起来:“嘿嘿,我一定会把你吃的干干净净,骨头也不剩,在我肚子里留个全尸。” “不!不,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杨宗转身就想走,但春城的种子在体内发芽。他刚刚潜入房东屋内使用异能,本来力气就所剩无几。何况就算他全盛时期,也不可能从一个A级异端手下逃生。杨宗连滚带爬想逃出203,却被王小胖抓住了脚,拖着回来。那只手还滴着血水,王小胖脸色一狠,活生生从他小腿上嚼下一块肉来。杨宗想尖叫,但是王小胖怕他惊醒房东连累他,举起一本书重重砸在了他的脑袋上。顷刻间,脑袋上面被砸出一个血窟窿,到最后杨宗瞳孔紧缩,只剩痛苦和恐惧。 王小胖哼哧哼哧嚼着外地人诱人的血肉,嘴里一团血糊。他专注于吃人,没注意一道影子,从隔壁204的阴影里走出,覆盖在他头上。 王小胖吃着吃着,忽然察觉到什么冰凉的东西抵在他的额头上。 银色的、一种非常诡异且危险的金属,莫名其妙让他心都颤了一下。 王小胖半蹲地上,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冷漠的、饱含暴戾和杀意的眼。叶笙。 叶笙从五楼走下来,看到这三人拿着扇子扇动泡泡往下跑,就觉得不对劲。《负尸》一直在门外行动,趴在门檐上守株待兔,推开门绝对没回去拿工具的可能。 这群人在根本就预料不到外面的情况下,为什么手里会有扇子? 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提前猜到了走廊上的一切。 他第一时间想到了抄袭者。 怪诞都市的第七篇是303的租客王小胖,作为仅次于房东老太的异端,王小胖的能力在概述里也透露出了一二。越高级的异端,越狡猾,王小胖早就取代了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混迹其中,引诱着他们往一楼跑,去抢房东老太的钥匙为了开203的门。 长明公馆的异端,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欲望和罪恶。他们拜金,好色,嫉妒,懦弱,暴躁,自私,在这个本就浮躁混乱的动荡时代,编织出让人窒息的人世间。 王小胖作为一个抄袭者,大概是真的打算一“抄”抄到底了。 王小胖转了转脖子,他长得胖,脖子粗短,扭动的时候发出咔咔咔的,像是骨头扭曲一百八十度的声音。王小胖嚯地一笑:“你们这群外乡人真是够有意思啊。” 叶笙还没恢复嗓子,懒得废话。他早就已经把枪的灵异值调到了A级,手指摁住扳手的时候,能感觉到一股阻力。指腹一点一点往下压,浑身的鲜血都在燃烧。 叶笙眼里浮现出一层猩冷的血色。 “哥哥,交给我吧。”但是在他开枪前,宁微尘却伸出手温柔地握住他的手腕,轻轻笑着和他十指相扣。叶笙扭过头去,眉心紧皱,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是对上宁微尘冷漠警告的桃花眼,他还是收了枪,面无表情垂下眸,咽下涌到喉间的血。 宁微尘从地上捡起了那张因为王小胖蜕皮而掉在旁边的纸。上面才是真正属于故事大王的字。 “怪诞都市的第九篇啊。”宁微尘的语气非常淡。 叶笙愣住,想起了在进这个世界前故事大王对他说的话——后世的读者啊,祝你真的读懂我的故事。 想要从这里离开,故事大王不可能是被他们轻松找到的,你必须……先读懂他的故事。 怪诞都市第九篇,《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叶笙和宁微尘的阅读速度都非常快,几秒之间就将这半篇故事看完了。 王小胖看到这一幕,咽下嘴里的肉,急促地喘着气,恶声恶气道:“把我的稿子还给我!” 这时,走廊里突然传出一声不屑的嗓音。 “什么叫你的稿子?那明明是故事大王的稿子,是程小七的稿子,你还要不要点脸。”洛兴言咬着人头气球的一截脖子,抓着铁锁,冷酷地从黑暗中走出。 他后面还跟着欲魔,负尸蟾蜍吞噬人的速度很慢,欲魔的大半边身体都已经被腐蚀了,但他是B级异能者,还能苟延残喘,万幸之中被洛兴言救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跟了过来。 叶笙见到洛兴言来了,神情冷漠,抓着宁微尘的手,拉着他和自己一起后退。A级异端由专业人士来对付就好了,不需要他们插足。 宁微尘被叶笙这种“护短”的小动作给逗笑,非常满意地乖乖后退,同时把手里的稿子递给了洛兴言。 “洛长官,这是我们发现的线索。” 洛兴言:“……” 他真的觉得这两个人是来度蜜月的,只有他勤勤恳恳在打怪。 “我的稿子!” 这个时候王小胖已经赤红了眼,开始发动攻击。他站起身,举起手里的一本书,就要往洛兴言头上砸过去。一旦被他手里的书页碰到,哪怕是S级执行官,都会被瞬间吃进去。 洛兴言对危险的直觉非常敏锐,锁链一甩,扣住王小胖的手就把他整个身躯甩到墙壁上。枷锁是S级的武器,王小胖被束缚住,皮肤像被贴烙,滋滋滋冒烟。但他古怪一笑,甩甩头,居然又像是蜕皮一样,脱下一层血膜来。王小胖脱离束缚后,掉下的那层皮反而渗入枷锁,逼得洛兴言无法动用武器。 王小胖举着书本朝他扑过来。 洛兴言的脸色难看起来,他握着铁链,一个腾飞,避开了攻击。同时不断卷动锁链,借力自己到了天花板上。王小胖的皮是可以不断蜕的,他油滑、敏捷、难以抓住,手里的书页更是碰之即死的诅咒。 王小胖可以失误无数次,但洛兴言只能失误一次。 何况洛兴言的异能本来就已经只剩七成。 春城的第一晚,大家并没有什么感觉。 春城的第二晚,大家异能就已经被压到只剩百分之七十了。 到明天,春城的第三天,估计所有人的异能只会剩下百分之十。他们要用百分之十的异能,在曙光降临种子发芽前,面对公馆彻底狂化的异端,找到出路。 明明第三晚才是以几何指数上升地狱难度,可是今天晚上,所有人就已经感到绝望。这还只是一个A级异端。如果那个含水量百分百的女人在这里。如果地狱房东在这里。根本不敢想象会是怎样的局面。 叶笙眼眸冰冷盯着王小胖手里的书。片刻后,他转身,低头快速在程小七的抽屉里找东西。 长明公馆晚上熄灯,电线又是偷拉的,基本上人人会备蜡烛。程小七的抽屉里果然也有一些用到一半的蜡烛和一个打火机。 叶笙摁了好几下打火机,火才出来,他点燃蜡烛,动作又快又稳,把点燃的蜡烛丢到了王小胖的手上。火刺啦燃起的瞬间,王小胖大叫一声,他的身躯丝毫没被火烧毁,可手里的书碎为灰烬。王小胖眦目欲裂,气得直接就朝叶笙扑过来。 叶笙偏头看了眼宁微尘。 宁微尘和他像是有天生的默契,展颜一笑,把手里的稿子递给了叶笙。 对于王小胖来说,随便一本书就能用来做武器。他从旁边捡起一本书来,狰狞道:“你们还挺聪明的,知道闭嘴,不惊醒那个老太婆。但你看是你手里的蜡烛多,还是我的书多!” 一把火烧掉书架只会引来房东。 叶笙把打火机的火焰,放到了那片稿子的下方。 王小胖一下子傻住了,他倒吸一口气,眼睛怨毒无比,可还是停在原地。 这是第二晚,王小胖对于金钱和房子的渴望依旧占据了上风,他还有理智。 王小胖阴恻恻威胁道:“你敢烧了那页纸,我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宁微尘现在成了替叶笙发言的人。他态度散漫,在这疯魔的夜晚,显露出一种完全矛盾的从容和优雅来,笑道:“我们可以聊聊的。” 王小胖警惕地盯着他,道:“聊什么?” 宁微尘道:“聊聊程小七的事。” 王小胖古怪说:“程小七?他?他有什么好聊的,一个走后门进杂志社的文盲,初中都没毕业,老子抄他的稿是他的福气!” 洛兴言挑眉:“走后门?” 王小胖:“对,老子听到了他和社长的谈话,我就说这么一个字都不会写的蠢货是怎么跟我们一起工作的。原来他妈妈以前是社长的旧识,社长在去仓库时,听到他的名字,认出了他,靠着这层关系,把这个蠢货招了进来。” 洛兴言愣住,他之前去清平镇调查过故事大王以前的事,感到奇怪。 “程小七的妈妈,不是他一出生,就离开了吗。” 王小胖:“肯定要走啊,我有那么一个酒鬼丈夫和弱智儿子,我也要走。程小七的妈妈离开他之后,活得好好的呢。呸,扫把星。” 他窃取程小七的文字,却一点都不觉得心虚,反而有种抄他是他的福分的骄傲。 “你们找他干什么,这个爹娘都不要的赔钱货,现在估计早就卷铺盖回老家了。” 洛兴言还欲说什么,视线往外移,猛地脸色一变。 他看到了一个泡泡! 一个沾满黑色液体的泡泡飘到空中! 蟾蜍用蹼爬行的声音在外面湿哒哒响起,除此之外,还有男孩一瘸一拐拖着脚走路的声音。 那两个A级异端都跟了过来! 洛兴言猫眼竖起。 洛兴言出来的时候,男孩已经追人无果、跛脚回到了床底下,臃肿被叶笙一枪打死,所以他只需要对付负尸。一对一单挑,洛兴言完全不虚,用锁链弄死负尸后,顺便救下了欲魔。 但是现在负尸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看着那张脸,洛兴言浑身恶寒。 他就说王小胖那么难对付,负尸怎么可能简单的死去。 负尸,负尸,202的租客背上背着的不光是尸山,还是可以替死的几条命!负尸蟾蜍有很多条命!而且每死一条命,它的肚子就越大,越危险。 负尸蟾蜍比起王小胖和梦游男孩等级低一点。他今晚就已经完全失去理智,长开嘴,留下青色的口水,四肢着地,就朝他们咬过来。 而那个小男孩站在门口,安安静静看着地上昏死过去的杨宗。 男孩只会对付把他吵醒的人。 他拿出自己的红笔,蹲下身,开始在杨宗身上画眼睛。在黑暗的屋内看不清楚,但是现在众人看清了,小男孩画在人体上的眼睛,到最后都会活过来,镶嵌在人体内,像一个红色的瘤。 刺啦,突然间,打火机熄了。原来是负尸蟾蜍吐出了好多泡泡,那些泡泡滴答答涎下阴冷的液体。 空气过于潮湿,火燃不起来。 王小胖见此猛地扑了过去,阴狠喊道:“你给我夺下那篇稿子,这屋里的人都归你!” 负尸蟾蜍兴奋地发出一声呱。 跟第一晚的争锋相对不同,到了第二晚,从异端们分开行动就能看出,他们彼此间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而且这种默契到明晚应该会到达巅峰,何况,第三晚房东还会加入阵营。 洛兴言在刚才并没有闲着,他撕开枷锁上的血膜,铁链一甩,捆住了负尸蟾蜍。 负尸蟾蜍气得身躯乱晃,地面都在颤抖,但是有泡泡的隔音效果,它有恃无恐,完全不怕动静太大。 而王小胖见泡泡密布这间房间后,声音也猛地拔高,瞳孔缩成一个点,他哈哈大笑起来:“去死!去死!你们都去死!” 异端们不喜欢跟人分食,所以不喜欢合作。 但是必要时候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变通。 叶笙冰冷地看了王小胖一眼。他忽然偏头,抓过宁微尘的手腕,掀开他的袖子,目光落到了上面的时间上。 淮城的夏天,大概是六点钟天明。 洛兴言能够困住负尸蟾蜍,同时牵引住王小胖,但是空气里的泡泡也是剧毒,情况对他们越来越不利。祸不单行,叶笙又听到了压抑苦涩的哭声从走廊上传来。 那个人体含量百分百的女人,在离开他们的房间后,还是忧心惦念着她的孩子,呜呜咽咽四处寻觅。 “我的孩子,你在哪里?” 女人的泪水流到了地上。 男孩停下了画眼睛的动作,他听到哭声就觉得难受,男孩迷茫的眼一点一点清醒过来,脸色却是在变得扭曲。 女人哽咽着说:“我就知道,这新住进来的几个外乡人都不是好人,他们拐走了我的孩子,我要杀了他们。” 哭声里是毫不遮掩的恨意和杀意。 等天亮需要20分钟。 但叶笙亲眼见过这个女人哭出全部水分的时间,只要几分钟。 四个A级异端。 宁微尘低声道:“我劝你今晚最好不要用枪,留足精神,对付明晚。”叶笙也没想用枪,以他现在的身体状态,射出一发A级子弹,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20分钟。20分钟。 继续坐以待毙,最后这个房间能活下来的,或许只有洛兴言。 叶笙在宁微尘掌心写字。 宁微尘像是知道他要做什么,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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