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黎朔想也没想将沈知婉整个人牢牢护在身下。 直到最后被送去医院时,还紧紧牵着沈知婉的手不放开。 幸好车祸不算严重,黎朔也只是昏迷了两天就醒了过来。虽然问题不大,却手腕骨折外加轻微脑震荡。 车祸发生瞬间,沈知婉想了很多,前世的种种在她脑海内如走马灯般浏览了一遍。 她忽然也就释然了。 人总不能一直依靠着仇恨和厌恶过活。 所以在黎朔醒来第二天晚上,沈知婉喂他喝她炖的鸡汤时,轻声道: “黎朔,要不我们俩交往试试看吧。” 惊得黎朔一口鸡汤呛进嗓子眼儿,咳得半死。 等他好不容易缓过神来,顶着那张俊美无双的脸,连耳朵尖儿都泛着红。 他哭笑不得问沈知婉: “你要谋杀亲夫啊。” 沈知婉哈哈大笑。 那天后,沈知婉便和黎朔开始正式交往。 知道这个消息的陆长烽没有说什么,只是在那之后他没有再寄津贴,也没有再寄礼物。 沈知婉以为黎朔对自己的爱不一定会持续很久。 却没想到从大二到大四,600多天的时间。黎朔从未变过。 沈之婉大四时申请了保研京市大学。 黎朔也决定去京市继续深造。 大四毕业后,沈知婉回了趟南城。 现如今南城几乎没有了她熟悉的人。 李老师也搬走了。 她只能回到沈家之前的家属楼,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和黎朔住了下来。 沈知婉花半个月的时间,带着黎朔走遍了南城的大街小巷。 这是黎朔在她耳边念叨了很久很久的愿望。 逛完南城,在爸妈忌日当天,沈知婉牵着黎朔的手出现在了墓园。 简单的寒暄问候后,黎朔让沈知婉在一边。 他要对沈父沈母还有沈枭说悄悄话。 沈知婉不知道他又抽哪门子风,只能捂着耳朵走到一边。 就看见黎朔跪下端端正正地给沈父沈母磕了个响头: “叔叔阿姨,很感谢你们培养了沈知婉这样一个好姑娘。你们放心,以后我会用下半辈子好好照顾她爱她,也希望你们能在天之灵能保佑我的婉婉开心一点,放松一点。不要再为过去的烦恼而困扰,想的少一点。” 沈知婉捂着耳朵听黎朔嘀嘀咕咕半天,终于说完了。 黎朔牵着沈知婉的手缓步离开。 这时微风拂过,沈父沈母的墓碑前摆放的花束也微微摇晃,仿佛是沈父沈母也满意这桩婚事。 从南城回海城后,沈之婉开始忙最后的毕业事项,却在某天接到来自南城的电话,是关于陆长烽的。 电话里,南城市辖区派出所所长沉重地告诉沈知婉一个噩耗,那就是陆长烽和许雅以及王林国夫妻的尸首,在南城市的郊区山上被人发现了。 死因是车辆意外坠崖。 沈知婉从未想过陆长烽在这一世会如年轻得死去。 考虑到过去十几年的渊源,她到底还是在忙完手头的工作后,紧急赶回了南城。 在所长的陪同下,沈知婉在领取到了陆长烽的骨灰盒。 她也这才知道,在陆长烽消失的这两年,他都经历了什么。 在她大四那年,海城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洪灾。 当时整个学校以及全市所有的民警都出动救灾。 陆长烽也在救援中为了救一对兄妹,意外失去了双腿,正式退伍回了南城。 回去后他没有再住回沈家的老房子,而是在沈家附近租了个一楼平房。 开始喂养流浪狗和流浪猫。 许雅三人是在半年前出狱的。 他们三人在入狱前失去了一切,在出狱后他能想到的,还是依靠陆长烽。 可就在她看陆长烽已经失去双腿,成为一个瘸子后,又嫌弃路长风。 陆长烽本不愿搭理他们三人。 可许雅却说如果陆长烽不给她和她公婆钱财,她就去海城找沈知婉,让沈知婉给他赔钱。 陆长烽只能把自己这些年攒的津贴给了她一部分。 可许雅却不知足,仍旧三番五次的来找陆长烽的麻烦。 为此陆长烽,不得不以拾荒为生。 本来许雅也没打算太为难陆长烽。 可不知为何某天许雅在被车撞倒后,送去医院再醒来时,突然疯了。 她大声叫喊着: “不该是这样的,我不可能是个罪犯,我不可能坐牢的。该死的是沈知婉那个贱人,她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人生。是她抢走了我的录取通知书!沈知婉这个贱人抢走了我的一切,本来我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生赢家。大学是我的,陆长烽也该是我的丈夫,我会和他生两个孩子。一切都该是美好的,为什么?为什么?这一世不一样?是沈知婉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生活!” 她去找了陆长烽讲了这些事。 她本以为陆长烽在听她听完说后,会痛哭流涕。 可陆长烽只冷冷的对她说了一句: “可这不都是你活该吗?这本该就是你的人生啊。前世的你只是偷走了沈知婉的人生,你才是那个小偷。” 许雅并不接受这个说法。 她像疯了一样要报复沈知婉。 就在这时,沈知婉和黎朔从海城回到南城。 许雅雅和她公婆就计划要杀了沈知婉。 陆长烽自始至终都一直关注着她的动向。 在看到她要向沈知婉下手时。 他先动手了。 他以给许雅一大笔钱的名义将许雅三人约到自己家。 让他们吃下了加有迷药的饭菜后,将他们三人运上吉普车。 如今虽然他双腿残废,但他用了一点小手段,还是将许雅三人成功运上车。 只是油门用砖头控制,因为他不打算停下来了。 他是半夜在夜深人静时出发的。 等他们从山崖连人带车坠亡到被人发现,已经过去了快半个月。 听到这整个过程,沈知婉内心有些不忍,却又不知该说什么。 前世她确实因陆长烽而惨死,也确实被许雅夺去了美好的人生。 这一世他们不过是尝到了沈知婉品尝的一生之痛。 沈知婉花钱将陆长烽的骨灰埋葬。 又将陆烽收养的那几条流浪狗,分别找到了合适的领养人家。 做完这一切,她登上了去往京市的火车。 前世的纷纷扰扰,在这一刻终于落下帷幕。 接下来的下半辈子,她会根据自己的心意畅快而活。 (全文完) 我家全员好人 ----------------- 故事会_平台:白熊短篇 ----------------- 上辈子,我和路边野狗抢食,又因偷吃东西被人一脚踢死。 再睁眼,我竟然成了流落在外的真千金。 假千金满脸恶毒地羞辱我: 「你就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别想分走爸妈的宠爱。」 从没人这么近和我说话,我冲她开心地笑,真心夸赞:「你说话声音真好听。」 被陷害要被亲妈扇巴掌,我一脸陶醉: 「妈妈的手是香香的,扇过来的风都好好闻。」 哥哥让我喝掉他厌恶的牛奶,我满心感动:「原来被哥哥照顾的滋味这么好。」 后来,见我被人欺负,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全家都急了。 1 我的大脑针扎似的疼。 餐馆老板那一脚正踢到我的脑袋,疼得我几乎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就是可惜,我还是没能吃上那一口热乎饭。 不该偷东西吃的。 我揉着头,迷茫地睁开眼睛。 竟然是在一辆轿车里。 见我醒了,司机不屑地哼笑一声,我听他轻声嘀咕:「乡巴佬,上车就知道睡觉。」 我一惊,瞬间弓起身子,忍不住缩在角落。 「你、你要带我去哪!」 我怕得直抖。 之前就有好多坏叔叔要抓我,我被他们打得很惨,拼了命才逃出来。 见我说话,司机忽然一改刚刚不屑的态度,笑得很灿烂: 「大小姐,您别怕,我是您家的司机,夫人一听说找到了你,全家都在等你团聚呢。」 我听不明白,脑子里却突然涌进来一段不属于我的记忆。 我竟是被恶意调换的真千金。 现如今代替我的女孩正是那对夫妻的女儿。 她享受了十几年的优越生活,有好听的名字,宋星晚。 有疼爱她的父母和哥哥。 有衣食无忧的公主生活。 不像我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名字取得随便,叫宋乐,寓意是送来的乐子。 原主人过去的十几年,一天书没念过,自有意识起,她顿顿吃不饱饭。 要上山割猪草,要洗全家的衣服,空下来的时间还有干不完的农活。 她晒得黝黑,长得瘦小,自卑又不爱说话。 得知自己竟然是流落在外的有钱人家的女儿,上车之后,竟然兴奋得犯了心脏病,再没有睁开眼。 我想明白这一切,自责的眼泪不住地落下来。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到这来了。 明明原主人很快就能拥有最好的生活了。 我卑微地缩在角落,一边哭一边捂住嘴。 我只是个没出息的小乞丐,为了讨口饭吃还被人踢死了。 我不知道自己要怎么离开,但如果原主人还有醒过来的一天,那我可不可以,多吃几顿饱饭再离开。 2 车子停下,我懵懵懂懂地下了车。 面前是一栋过分精美的大房子,门口站着三个人。 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中间,眼眶红红的,眼角还挂着泪。 我小心翼翼走过去,就听那个男生大声说:「星晚,别怕,这个家没人能动你一下。」 真好。 我心想,他看起来是个很好的哥哥。 宋君泽把目光看向我,狠狠皱起了眉:「这哪里是我妹妹,不会是哪里来的乞丐吧。」 我心下一颤,下意识就躲到那位妇人身后。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很亲切,应该是原主人的妈妈吧。 我瘪瘪嘴,再一次和原主道歉。 请让我也叫她一声妈妈吧。 「妈妈……」 宋母却不经意错开身子,她似乎有些尴尬,但还是强撑起笑意,对我点了下头。 「你就是乐乐吧,乖孩子,你回家了。」 听到这话,我忍不住点点头,感动得热泪盈眶。 真好,我有家了。 宋星晚也走过来,她白嫩的手牵住我的,笑得很开心:「我应该叫你姐姐,姐姐,欢迎你回家。」 我对她抿唇笑了笑,心想她也是个好人。 大家一起回屋子的时候,宋星晚突然回头,圆圆的杏眼瞪了我一眼,小声嘀咕:「劝你不要不识抬举,你争不过我的。」 我看着她漂亮的脸,有些羞愧地低下头。 「你真好看,说话声音也好听。」 宋星晚一愣,讽刺一笑:「神经病。」 进了屋子,我紧张得不知往哪里站才好。 这里实在太精贵了,地面的洁净闪到我的眼睛,让我更加不知所措。 「姐姐,你回来得突然,家里给你准备的房间还没收拾好。」 宋星晚揉了揉眼睛,语气愧疚:「都是我不好,你别怪妈妈,实在不行,你睡我的房间,我去杂物间睡。」 宋君泽沉下脸,冷哼一声:「星晚,你从小娇贵,怎么能去那种地方。」 又把目光转向我,嫌恶道:「你身上臭得厉害,就先在杂物间将就几晚。」 我连忙点头,不敢有一丝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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