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住手,说放着吧,明天睡醒他洗,她闻言纠正他:“是今天。” 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外面的雨都停了。 沈既欲几秒反应过来,没忍住捏一下宋再旖的脸,“你怎么这么可爱的?” 宋再旖不满地拍掉他的手,“你才可爱,你全家都可爱。” “嗯,我老婆最可爱。” “……睡觉。” 他是吃饱了,各种意义上的餍足,精神抖擞,宋再旖都要困死了,再多折腾一秒感觉就能倒头睡过去。 沈既欲干脆抱她回房。 他的房间一片狼藉没法睡,于是进了宋再旖的房间,开门扑面一股香薰淡香,这是宋再旖距离高考最后那段时间养成习惯点上的,为了安神放松,缓解压力。 所有人都只看到她的风光,可事实上每一分都是她几近通宵换来的。 她的男朋友那么优秀,她不能差。 靠着这个念头,她一个人熬过了后来那些痛苦的夜晚。 所以当昨晚得知自己其实考了市状元的时候,她笑着笑着就哭了。 开心吗,开心,遗憾吗,也遗憾。 没开灯的客厅里,她抱膝坐在沙发上,只有电脑屏幕微弱的光线照着眼睛,眼泪无声掉两滴后被她抬手抹掉,深吸一口气给宋砚辞打去一个电话,聊完,又开始思考起她和沈既欲未来的可能性。 如果沈既欲没有想当律师的理想,那么他们大可以一起出国,她读她的医科,他学他的金融,毕业后按部就班地接手沈氏。 可是他有,很早之前就有。 保送北江大学法学专业的机会也是他努力了很久才得到的,来之不易,她不想他因此放弃,盲目地跟她一起出国留学,这不是他的最优选。 显然这个道理沈既欲也懂。 因为这晚过后,他没有再挽留什么,只是帮着她一起择校,他尊重她的决定,她想去美国,他也同意,周肆北在那边,多少有照应,他放心。 而准备申请资料,到备考托福、SAT就花了宋再旖大半个暑假,本该狂欢的时间,她却苦命地待在家里刷题,仍然是对着整页的英语单词做到犯困,每次这个时候,沈既欲就会拉着她做点别的,大汗淋漓后冲一把澡就清醒了,继续坐回桌前,出了鬼的屡试不爽。 与此同时沈既欲也在忙另一件事。 他说到做到地买下了北江大学附近的一套公寓,三室两厅,全景落地窗,和汇景湾没差,却比汇景湾还多了一个阳光房,沈既欲在上面种满了宋再旖喜欢的花,而当初说的装修她定,到头来宋再旖还是把这个重任交给了他。 毕竟,这个世界上,好像沈既欲比她自己还要懂她。 懂她想要什么,懂她的喜好,懂她的全部。 …… 装修收尾的时候,也到了八月末,沈既欲即将开学,宋再旖在月底那个周六飞去了港城参加SAT考试。 她出国留学的决定做得太匆忙,零零碎碎需要的成绩证明都还没考完,所以只能等来年春季开学,中间这小半年的gap year反倒成了她和沈既欲继续厮混的温床。 她住进了北江大学校外的那套公寓。 开学典礼那天,她跟着一块儿去了,男朋友在主席台上作为新生代表发言,她在底下听着身旁女生压不住的议论,像是小说照进现实,刚进大学就让她们遇上这种颜值学历都顶配的帅哥,说不激动是假的,夏末的蝉鸣还在叫个不停,仿佛要为她们的心动奏响乐章。 宋再旖从始至终置身事外地听着。 等到仪式结束,她也不急着动,让人群先散,翘着腿坐在看台上,手机上是沈既欲发来的消息,问她人呢。 她抬眼,就看到不远处已经有胆子大的姑娘跃跃欲试在找他要联系方式了。 俗话说勇敢的人先享受爱情。 话是没错,只可惜再勇敢也得讲究先来后到。 沈既欲三番两次想来找她的脚步都被拖住,起初他还有教养维持,耐着性子找借口拒绝,到后来烦了,一个电话打到她这儿,她接通,起身往他走。 在走到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对着那头笑道:“男朋友,回头。” 不轻不重的一句话,足够方圆几米的人全都听见。 然后沈既欲就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宋再旖是不太好过的,沈既欲变着法子地磨她,额头的汗全滴在她胸口,晕开滚烫的温度,快要把她灼穿,他哑声问她热闹看得爽不爽,她被撞得根本话不成句,他就又缩减了问题问她爽不爽,她更没法答。 第二天起床两条腿都是虚的,沈既欲已经去学校了。 客厅桌上是他给她留的早饭。 她慢悠悠吃完,把阳光房里的花花草草全浇一遍水后,回房换了身衣服,路过全身镜前发现自己脖子下面的红痕,无奈叹气,折回梳妆台前用遮瑕盖到看不见才出门。 公寓距离北江大学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但校门距离沈既欲他们军训的地方却走了十几分钟。 大学不比高中校园,一栋教学楼就能困住三个年级几千个人,大学开放,光是操场就有东南西北四个,沈既欲在西操。 宋再旖到的时候差不多临近中午收训的那个点,她站在树荫下遥遥看过去,很奇怪,明明是统一没有任何区别的迷彩服,乌泱泱的一群人,热浪拍打着每一张脸,都因为大半个上午的训练而涨红了脸,变得趋同,可她就是能从中迅速又精准地找到沈既欲。 他个子高,宽肩窄腰,那张脸也是真的很正,穿着迷彩服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在某些时刻让她直接幻视他穿军装的样子。 也有汗,溢在冷白颈间,微微泛红,又蒸发出另一种性感。 就这么盯着看了不知道有多久,指腹缓缓磨过手机边缘,宋再旖脑子里突然只剩一个想法。 第74章 想睡了他 九月初的北江还是热。 头顶的骄阳似火, 仿佛要为他们的军训作陪,沈既欲站在队伍里,倦着一张脸, 听着教官在前面强调纪律作风,感受着四面八方那些不动声色对他的打量, 满脑子都是早上他离开公寓时,宋再旖还裹在被窝里睡着的模样。 跟她说话也听不进去,只迷迷糊糊地应两声,跟小猫一样。 她总是喜欢开很低温度的空调,然后盖很厚的被子, 说是这样舒服, 但沈既欲只担心她会不会感冒,所以临走之前特意把空调温度稍微调高了几度,也不知道她现在醒了没有,桌上的早饭看见没有。 军训第一天算是零强度,基本以站队为主,可架不住太阳直晒,还是有人热得接近中暑,以至于到了中间解散休息的时候, 很多人都往便利店里跑,蹭空调是一,买冰饮是二。 身旁谢志凯也问了他一嘴去不。 两人原本应该是室友的, 不过因为沈既欲申请了走读, 所以交情暂时只建立在开学以来的日常碰面里, 但谢志凯是个自来熟的, 沈既欲也从没拂他面子,一来二去, 两人算是能聊上天的关系了。 沈既欲闻言先是睨一眼微信里毫无动静的置顶,然后收了手机点头说去呗。 便利店感应门开的瞬间,一股凉气扑面,确实舒服,沈既欲擦着人群往里走,从冰柜拿一瓶汽水,路过货架又停下顺了包糖,谢志凯看见了,有些好奇,问他爱吃这个啊,沈既欲心情不错,就跟他开一句玩笑:“回家喂猫儿的。” 谢志凯就更稀奇了,刚想调侃他家什么品种的猫还吃糖,可话到嘴边,转念想起今天更早一些时候,还没列队集合的时候。 他不经意瞥到沈既欲后颈那儿有两道红痕,一深一浅,没忍住问他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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