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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却忘了之前是怎么在他面前绘声绘色地夸赞,夸赞小窦唯太酷了,我好喜欢,好喜欢这种感觉。 对不起,我该咚咚磕两个响头,给窦唯道歉。 搁当时的情境,他能信就怪了。 我垂头丧气,这不能怪我,像我这样的蠢人,总是要死一回才能晓得利害。往后的几年,我缝缝补补又活了过来,能活多久全指着沈路的吩咐。 明面上他对我言听计从,可我这里——装着定时炸弹呢,他按一下,我就轻飘飘地赶去赴死。 我好想活啊,家里的小阳台上摆了好几盆花,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我半夜睡醒总要去看看她们,看见这么漂亮的花,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活下去。 声控灯啪嗒亮起,我打了个喷嚏,在灯光暗下来之前,按开了电梯门。 第13章 兴许是借了酒劲,我察觉不到名为焦虑的情绪,满心满眼只剩英勇,双手合十,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 电梯大开,我局促地不敢迈腿,一抬眼,对上了门外站着的人。 打好的腹稿尽数作废,我站在门里,呆若木鸡。他还穿着早上的衬衣,现在一点多了,久违的熬夜叫他神色疲惫,眼圈发红。楼层里的玻璃窗向外开着,冷风直直灌进长廊。 一层是四户,我们住的1801,离公摊的窗户最近。 我迟迟没有动作,电梯无心,不会与我共情,按照建筑标准,准时缓缓朝中间并拢。沈路忽然往前迈了一步,用胳膊挡住梯门,两扇门在他胳膊左右两侧会晤,又弹了回去。 他恍然不觉疼痛,反倒露出了释然的表情。 他的痛一定是报应在我身上,不然我怎么会每一处都有了共鸣。我喘着气靠近他,像压伤的芦苇,半残的灯火,捧着那条手臂,掉下泪来。 时隔二十多年,我终于重拾孩子的本能,嚎啕大哭。 沈路眉头微蹙,他看出我醉了,认命将我抱起,像托运甚么贵重物品,谨慎小心地带回家里。 他把我放进浴缸里,满满半池水,浮起一半泡沫。我闭着眼睛,死皮赖脸做一个小孩,任由他替我涂沐浴露。 沈路教育我,宝宝,现在很晚了,不能吵到其他住户。 我今天难得聪明一回,死死抓住困惑我的东西,问他,你为什么站在电梯口等我。 万一我一夜不归,沈小王八岂不是要站上一夜。以我对他的了解,锲而不舍是他的人生条例之一。 沈路捏着毛巾给我擦脸,我实在搞不懂,他到底爱我什么——我愚蠢、拧巴、社会地位平平、相貌不比少年,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爱我。 没有人会对一个不相干的人百依百顺,除非他有所求。 我给不了沈路什么。 无论在哪一个城市,都会有成百上千比我聪明貌美又能干的男人,或是女人,前赴后继涌上来爱他。 但他心里自有一个让他铭记至今的人。 我是最适合他的人,他舍不得我,怜我天真,念我依赖他,将我死死拴在身边,然后爱我。而我们彼此心知肚明,这是另一个维度的爱,和狭义上的爱同名同姓,却天差地别。 假使我就此昏昏睡去,明天起来又是一个崭新的五年,一个不断轮回过去的五年。 但我好想活,我说—— 沈路,你怎么这么残忍啊。 永远在一起是一个魔咒,是一个我永远无法跳脱出来的魔咒。 他好讶异,拧毛巾的手微微顿住,泰山崩于前,变了一瞬就恢复原貌。他的袖口折了两折,露出结实的小臂,将我裹进浴巾里。我不要他抱我,抬高腿迈出浴池,勉强站稳,胡乱擦干身上的水渍。 沈路不知所措,他看出我早已清醒,除了身体反应,哪里都不再受酒精支配,这是类回光返照的清醒。 宝宝,是不是晚上发生什么事了,他问我。 能发生什么事,不过是我盛装出席,专程去发泄一趟暌违十年的怨气。现在看来并不乐观,仅此而已。 我从未与他开诚布公谈过感情,除了当年玩笑般的解释,也高估了彼此间的契合度。 ——去同学会,原本就是我的主意。牵头人通知到每一个人,我不是例外,我晓得夏翊要去。解铃还须系铃人,多简单的道理。 我幻想,他多少会对我生出一点点额外的感情,不成想,他还是做出一副宽容大方,祝福朋友的模样。 我好没出息,酝酿台词,眼泪倒是先下来了。 哄我是他身体里设置了二十八年的既定程序,他用指腹擦掉我脸上的水痕,低声说,宝宝,你怎么能说我残忍呢。 我开始和他讲今晚的事,他听得认真,在听到夏翊有求于他时皱了皱眉,然后抬眼瞄我的表情。他说,工作的事就走客观流程,但他这么为难你,十倍费用我也不接,好不好。 我点点头,直视着他,说,路儿,我和你说说我和夏翊的事吧。 沈路垂下头,说好。 原本就没有什么好讲的,我语速不快,讲起来也没费几分钟时间。囊括了他是怎么在寝室长廊里出言挑拨,又是怎么激将胁迫我去了酒吧。那时候我会因为怕他宣扬性向而妥协,现在我可以去外滩拉起横幅自曝。 我顿了顿,说:“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性|骚扰我的畜生。” 沈路是第一回 听我说这些,整个人仿佛定住,短暂失语。他或许能够意识到,如今我对夏翊的冷淡不屑,他对此归结为成长的代价,小孩会不断否认过去的自己,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直到在电视节目上看到夏翊那一回,我才知晓这个人作为导火索起到了多大的负面效用。两个月之后,沈路就以更残忍直接的方式教育了我。 我蜷起脚趾,往被子里缩了缩,接下来要讲的话实在是很难开口。我想了又想,还是决定从五年前的时间点切入。 “至于那次在电视节目上看到夏翊,”我又很难为情,低头几乎埋进枕头,“之后我去见了程临那个大学老师朋友,实际也没和他见过几次面,我答应和他试试,是因为,因为——” 我拼命压低声音,微不可闻道:“我好生气,夏翊的事,我说过好多次,你每次都不信,那天晚上你还直接……直接……” 讲到这里,沮丧压过羞赧,我索性埋在枕头里,不敢抬头去看他的表情。 “我又不喜欢那个老师嘛,很快就和人家说清楚了,”我吸吸鼻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平常,“然后,然后你在出差的城市,和别人在一起了,回来的那天,你看起来特难过。我想,路哥一定特别特别喜欢那个人。” “夏翊当年问我,阮言,你是不是喜欢沈路啊,我骂他有毛病,我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让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儿去承认喜欢自己的发小,同学,哥哥,这太难了。我不明白,就像两三年之后进了大学我才晓得夏翊的卑劣一样,我迟了好久,才理清心里的一团乱麻。” “之前你总是和我说,等我有想要恋爱的人了,会支持我的。可是没有这个人,没有,路哥,只有你,我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你。” 第14章 说完我就彻底蒙住了脑袋,近似一种防御机制,软性抵抗即将到来的结局。 我终于完成一次自我革新,身体里的零部件叮当作响,打散又重组,我还是那个我——只是记忆翻新,将过去压在大脑皮质下的情感全盘托出,送呈予他,任他捻住一两根神经,随意拿捏我。 他好像遭受甚么天大的打击,隔着一层棉絮,我只能听声辨别,他不给我胡思乱想的机会,一言不发,静得出奇,下一秒就要与天地重归鸿蒙。 小孩总会无心办错事,林女士好讲,勿同小宁计较。小区楼下的橘灯影影绰绰,即便不抬头,也仿佛有大片的橘光缓缓而来,映上一旁的飘窗。我等了好久,没等到他的答复。 妈妈好爱我,她会不计较我的顽劣,在世间苦难前蒙上一层罩子,捧着蜜罐喂我,不让我看见灰蒙蒙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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