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霉的蘑菇,不由得有些发笑,原本紧绷的心绪都松快了一瞬。 第107章 民国文前女友14 当天晚上,都围在餐桌前吃饭,氛围却和之前的欢乐不大一样了。 前方战事吃紧,不知道能撑多久,也许过段时日就要打到荣城来了。城里已经戒严,粮价也上涨了不少。 盛明赋身为督军,自然是不可能退的。 盛家,是这座城里头标杆似的大家族,它在,百姓们也安心些,他们是不会走的。 盛明赋的眼神落在了俞欢身上。 是夜 俞欢摸着盛明赋的眉眼,抹平他皱眉皱出的细痕,安慰他说:“别想太多了,好好睡一觉吧。” 盛明赋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亲。 “如果真的打到荣城来了……”盛明赋开口道。 俞欢听着他说。 “我送你走,送你去安全的地方,你好好活着,等我,你愿意吗?”盛明赋缓缓道。 “就这个呀。”俞欢眨巴眨巴眼,“我还以为你会说,让我不要走,跟着你同生共死,死了都要下一个墓呢。” 盛明赋低笑出声,手臂向下揽住俞欢的腰,两人紧密相贴。 “会的。”他说,“死了以后,我当然不会放过你。” “但是我不想看到你在活着的时候受苦。” 他坐在这高位,守护荣城是他的使命,盛家要与荣城共进退,也离不开。 可是她不一样。 她本来就是他强抢过来的,她能走。 他不敢想象,万一沦陷了,她落到敌军手里,会因为他遭遇什么。 不能。 ? 日子过得越发焦灼起来,街头巷尾卖东西的小贩都不太能见到人影了,唯一热闹的是粮店。 卖报小童经过盛家门口,林荷出去买了一张,拿进来让人看了看,都不是什么好消息。这里沦陷了,那片地又失守了。 愁云弥漫在每一个荣城人头顶。 这天,属下来报,在城外发现了敌人的踪迹。 盛明赋忙到很晚才回来。 下人们都歇息了,俞欢梳洗完,上了床,还没睡着。 听见声音就坐起来,却见他眼睛深深望着她,一边凝望,一边解领口的扣子。 胸口敞开,起伏有致的肌肉线条一路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怎么今儿个这么火辣…… 俞欢眼睛亮亮的看着他,盛明赋哼笑一声,高大身影覆下来,挡住了灯光。 唇齿交缠,舔咬吮吸,很深很深的吻,酥麻沉沦的魂魄都要飘出肉体。 而后,不仅仅是亲吻…… 所有的动作,都比以往更加深刻,他似乎想将这记忆永远留住。 舒服是舒服,只是有些舒服过了头,到最后,俞欢恍惚的几乎分不清方向了,只能抓着枕头角小小声呜咽。 盛明赋偏要把她拉过来,舔去她的眼泪。 ? 第二日 俞欢睁开眼,由着盛明赋亲手伺候着穿好衣服,走出内室,就看见林荷和盛明琅一人背着一个包裹,等着她了。 盛明赋要将他们送去鼎城,那里在后方,比荣城安全的多。 她的东西,盛明赋已经收拾好。给她带了些随身用品,衣服首饰,还有大量银票。 银票不一定能一直用,还有些金子银子,都准备了不少。 吃喝用度上的东西,副官到时候会送去,房子也已经找好,事事都安排的很好。 “荣城若是沦陷,我死了,不必给我收尸。” 盛明赋站在门口送她,拨了拨她耳边的碎发,让人想起当初他将她抢到盛家轿子上,也是这样拨弄她的头发,只是那时志得意满。 “但是你要好好活着。”盛明赋紧紧握着她的手,像是从骨髓深处挤出的声音,“一定,一定要好好活着。” “等我去找你。” 他说。 “好。”俞欢应着。 紧握的手还是慢慢松开了。 车子开动,车窗降下,隔绝了外界,只能用眼睛去看这个曾经繁荣熟悉的城市,慢慢的被甩到后面。 盛明琅是被亲爹亲娘还有老太太再三叮嘱过,才送出家门的。人虽小,但已经不怎么哭了,只是趴到窗户上,努力记住荣城的样子。 没有人知道,这次分别的时长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是一年还是几年,又或者,是永别。 ? 鼎城 有重兵把守,是位于核心的一座城市。它若沦陷了,那就没地可逃了。 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生活还没有被战火殃及。 副官的车停在一处院落前,这地方相对隐秘。院子不大,种了一棵柿子树,此刻树上只有一堆又青又小的柿子。 张副官带着他们看了看里屋的地窖,下面米面粮油俱全,够他们吃喝几年。 又找来一个瘸子,让俞欢他们有什么事就写信,交给瘸子,瘸子会想办法将信送到盛家。盛明赋写的信也会由瘸子交给俞欢。 把所有事宜都交代一遍,副官便开车离开了,盛明赋那里,还有他需要做的事情。 这地自然没有盛家宅院那么宽敞富贵,可也算干净,没有一个人抱怨的。 三个人一起收拾了出三间住人的屋子来,将东西放好。 晚上,俞欢洗菜淘米,盛明琅端盘子拿筷子,林荷炒了几个菜,简单吃了饭。 许是来到一个新地方,哪里都觉得陌生,总感觉过得很慢。 吃过了饭,没什么事可做,又都睡不着,就凑到一起,坐在院里看星星。 好不容易到了第二天晚上。 林荷吸取了昨晚的教训,觉得不能让大家一个个太清闲了,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心事重重的,倒对身体不好。 她上街去买了种子回来,安排俞欢和盛明琅在院子里锄地浇水种萝卜。 这对两个人说,还真是件大事,你挖坑我埋土,忙活了一上午,中午多吃了半碗饭,下午又接着干,才终于把萝卜种好。 快傍晚的时候,俞欢和盛明琅一起从水井里打水洗手。 刚好,瘸子来送信了。 俞欢打开信纸,盛明琅挤在旁边,迫不及待的看。 结果通篇下来,都是盛明赋写给俞欢的,没几个字提及他…… 第108章 民国文前女友15 盛明琅看完,撇着嘴,泪眼汪汪,如同蒙受天大冤屈:“我就说,我哥一点都不想着我。” 俞欢安慰他几句,找了纸笔写回信,告诉他这边的情况很好。 盛明琅坐在旁边,俞欢让他也写一封,他却置起气来了,偏不跟他哥说话。 俞欢便在信里提了一句,让他下回写信的时候,多关心几句盛明琅。 第二日,信让瘸子送走了。 ? 林荷出门,多买了些盐巴白酒和鸭蛋,准备腌咸鸭蛋吃。 这东西放存放很久,又好吃又能当配菜,俞欢也喜欢。 林荷坐在树底下淘洗腌咸鸭蛋的罐子,俞欢和盛明琅蹲着,给咸鸭蛋洗澡。 洗干净以后放进筐里,在太阳底下晒的表层没有水分了。再将鸭蛋在白酒里泡过,表层裹上腌,就可以放进罐子里密封,等待腌好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盐巴的味道会一点点渗进鸭蛋里,让它变得咸香可口,油润美味。 晚上,盛明琅温习先前的功课,偶尔有一道琢磨不明白的问题,叫俞欢听见了,随口说出了正解。 “嫂嫂,学问上的事你也懂?”盛明琅两眼放光,崇拜的看着俞欢。 “略懂一点点。” 俞欢手指捏出很小的空隙,谦虚了一小下。 被小孩夸,当然不会那么容易骄傲啦,她本来就是大人嘛。 林荷却很骄傲,道:“欢欢小时候,可是上过几年学堂的。”可不跟她一样,是个大字都不太认识的文盲。 盛明赋又来信了,这回是厚厚的一沓。 俞欢原本以为是他听了劝,给盛明琅写了几张,哪成想,他不想理会,叫老太太他们有什么想说的,写了送过来。 他的,还是单独写给俞欢的。 信里说,他那边能够应对,让俞欢一切小心,缺什么少什么都去买,家里没人照顾就找个佣人,天快冷了多购置几件厚衣服…… 一桩桩一件件,他那种雷厉风行的性子,在有关于俞欢的事上却总是格外细心。 盛明琅看了家里人的信,可算感受到一点爱,原本还说他长大了,不太爱哭了,结果又感动的哇哇大哭。 俞欢写了两张回信,盛明琅拿自己的本子,写了一本。 ? 林荷经常去街上买东西,俞欢和盛明琅偶尔跟着,偶尔帮忙跑腿,偶尔留在家里。 忽而有一日,街上人流少了,听路边茶馆说,荣城打起来了。 那一日,林荷带上充足的银钱,采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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