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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你能跟我男朋友保持距离。” 叶敏:“我…我不知道。你跟毅川哥,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宋明珠笑着将门关上,手里提着的袋子,是周毅川给她配好,已经熬好的中药,用密封袋装着,等到喝药,热一下就好了。 “我跟他,很早之前就在一起了。” “叶敏,毅川哥这个称呼不适合你,下次别再叫了…” “我会吃醋!” 宋明珠说的十分坦白,就算是个人,也该知道要跟有女朋友的人保持距离。 见到回来的人。 宋明珠用钥匙,将周毅川的房门锁上。 走到周毅川父亲面前,流畅的用手语跟他交流,“谢谢叔叔的款待,下次来,我再给您带见面礼。很抱歉,这次来的唐突,冒昧的打扰您了。” 周父从口袋里,拿出一本泛黄的书籍,在手里拍了拍,递到她面前,宋明珠见状,立马接下书籍。 “这是…” 宋明珠见到是一本书写,像是流传很久的中医药书。 宋明珠双眼亮着光,“谢谢叔叔!” “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学。” “以后,接管你的百草堂。” 周父抽着手里的烟杆,吐出一口烟,摆了摆手。 宋明珠对着周父鞠了鞠躬,“那我走了,周叔叔,我下次再来看您。” 宋明珠跑了一段路,又重新跑回来,“叔叔,我跟周毅川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看着这一切的叶敏,身侧的手,紧紧捏起了拳头。 宋明珠不去看叶敏的脸色。 不管怎么样,前世的她是周毅川的什么人。 这一世,先来后到。 周毅川是她,宋明珠的! 宋明珠坐着车,到君临公馆的那刻,铺天盖地的压抑再次袭来。 佣人正接听着电话,见到回来,走进玄关处的人,立马对着电话里的人说,“…先生,明珠小姐,现在回来了!” “把电话给她。” 佣人:“明珠小姐,先生要你接电话。” 宋明珠走过去,拿过电话,放在耳边,“哥哥找我?” 裴枭:“为什么现在才回来了?去哪了?” 宋明珠,“我出去玩了。” 裴枭,“去哪了?” 宋明珠,“商场。” 裴枭,“买什么了?上次我给你的那张卡,怎么不要了?” 宋明珠很烦裴枭对她的事,事无巨细的问,但她也不得不如实的说,“我跑了很多地方,想把手上的镯子取下来。” 裴枭:“哥哥给的。不喜欢?” 宋明珠,“太贵重了,我不想要。” “万一又要被人污蔑,是我偷来的,到时候又要把我抓到警察局去。” 话语中带着一点小委屈。 话筒里,听着男人的轻笑声,“是哥哥,不好,让明珠受委屈了。” “哥哥,保证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嗯?” 佣人自觉地走开,宋明珠低头,在抠衣服上的衣角,“不管哥哥说什么,我都不会要的。今天我在商场看见嫂嫂了,她看起来真的不太好。她喊我,我也没有理她。” “明珠,不明白哥哥的心意?” 心‘咯噔’一下。 一句话试探的话,仿佛有只手,死死掐住了她的喉咙。 修剪成圆润的手指甲,用力一下掐紧了食指的指腹上,宋明珠秉着呼吸,“哥哥,你喝多了!我要休息了。” 那一瞬,大脑一片空白,声音颤抖着,就连话筒都拿不住,直接掉在了地上。 佣人,“明珠小姐…饭菜已经做好了!” 见到小姑娘的脚步几乎是跑着上楼,不知道的还以为后面有洪水猛兽在追。 想到那句话,要是以前,宋明珠可能确实不太会懂。 但是现在,裴枭的潜意识,明明就是把她当成了,外面随时都可以包养的女人。 这一刻,她感觉到浑身都是冰冷的。 她才十六岁,裴枭怎么会对她,有这样肮脏的想法! 疯了! 裴枭真的是疯了! 他跟那些畜生有什么区别! 送给她的礼物,镯子…是给她的好处?因为,她在海市陪了她几天? 还是昨天她陪睡了? 裴枭从来不会莫名其妙给她送礼物,她也不觉得,当年裴枭想把她从孤儿院甩掉的那个念头起,裴枭对她会有什么深刻的感情。 比起是他的妹妹,宋明珠更觉得,她是被裴枭养在身边的宠物。 宋明珠听到敲门声。 佣人,“明珠小姐,方才先生又打电话回来了。” “先生说,他会尽快赶回来的。” 宋明珠:“出去!滚出去!” 佣人听到不知道什么砸在了门上,她吓了一跳,不敢说一句话,讪讪下了楼。 两个星期之后,裴枭比预期回来的还要晚。 宋明珠将近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上课,睡觉,吃饭。 上次裴枭电话里,对她说的那句话,如今都已经成了,宋明珠心里的一个疙瘩。 以至于到现在,她连手机都不敢开机,只是偶尔跟周毅川发消息。 裴枭电话到公馆的座机上,佣人喊她,宋明珠会尽量想办法找借口,不去接电话。 裴枭是个聪明人,一次两次不接电话,可以不用当回事。 要是整整一个多星期,裴枭肯定知道,宋明珠在躲着他。 这段时间,宋明珠想要脱掉手腕上的镯子,想尽了任何办法,都没有把镯子脱下来,手也几乎没有一天是不肿的。 最后一节课,下课。 一只手,拍了宋明珠的肩膀,“宋明珠,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还穿着外套,不热吗?” 宋明珠看着她的眼神,透着疏离,往后走了几步,与她拉开距离:“我们认识?” 拍她肩膀的那个人,宋明珠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对方明显是被气笑了,“宋明珠,我一直坐你后面,你不知道吗?” “还有她,是我的同桌。你可以不用理她,反正她平时就没有存在感。”说着,还拨撩了一下,她身旁朋友的那头发。 宋明珠视线落在,那个带着厚重眼镜,顶着一头爆炸羊毛卷,样貌普通,脸上长了不少青春痘,但是她的眼睛,很好看,大眼睛,双眼皮,眼尾微微上扬。 “你…你好,我叫周莹莹。”她说话有些口吃,就连说话都不敢看着宋明珠,“你…你一个人吗?一会我们要去唱歌,你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去?” “别说了,人家都已经走了!大概是看你长得太丑,把她给吓走了。” 周莹莹低着头,眼里都是自卑,见到离开的人,更是觉得尴尬地低下了头。 “不过,我真欣赏,我女神这高冷的性格,谁都不放在眼里!” 宋明珠走出校门,又看见了许珍,上了一辆红旗车,这车…价值不菲。 这些天,宋明珠放学,哪怕是晚走,都看见了,许珍几乎每天都会上不同的车。 车后副驾驶座位打开,里面是一个中年男人,他笑着伸手,将许珍揽过,车门也在这一瞬间关上。 车内,“小宝贝,看看干爹给你买的,喜不喜欢!外面,那个小姑娘,你认识?” 许珍对付这些老男人都有游刃有余,她十三岁混迹这些高档会所,接触过多少形形色色男人,看他们的眼睛,动动脚指头,就知道他们眼里在想什么。 无非就是想那些变态的事,特别是越有钱,越玩的花。 “谢谢干爹,干爹您真好。你说她啊?她是我朋友,叫宋明珠。” 车缓缓开动,中年男人伸手从女孩裙底伸了进去,“家境怎么样?下次叫出来一起玩玩?干爹家里还有不少好东西。” 许珍眉毛一挑,还真是敢想,“干爹,她可是裴总的妹妹…” “裴总?裴家裴枭?” 许珍,“是啊!她跟你关系怎么样?” 许珍,“当然…好啦!上次,我们还一起去了海市,还是她哥哥教我打的高尔夫。不得不说,裴总的技术确实是好。” 那已经探进,裙底的手,蓦然往回收了几分,眼底原本淫荡的笑,一瞬间收敛,开始规规矩矩坐着。 许珍美滋滋,看着里面的那枚镶金的玉佩,链子是用一颗颗翡翠的小珠子用红绳串好。 “干爹,好看吗?” “嗯。”中年男人手里掏出了一根烟,眼底不知在想什么。 这一块羊脂玉佩价格不便宜,也要上万。 不管是质地还是色泽,都是最好的。 “明珠小姐,你在看什么?” 宋明珠反应过来,摇头,“没什么,回去吧。” 宋明珠坐上车,是一辆中档车,价格在四十多万左右,是裴枭专门接她上学的私家车,裴枭车库里的车,每一辆价格都在七八位数左右,为了在车库腾出位置,裴枭的几辆车都送走了。 这辆车在裴枭眼里,算起来不过就是辆垃圾车。 回到君临公馆,宋明珠坐在车上,没有急着离开,而是等了一会。 在车里坐了将近半小时。 宋明珠才从车里下来,走了一段路,在进大门外,在玄关处,佣人正好挂了电话。 “明珠小姐…” 宋明珠却避之不及一般,已经一路小跑去了楼上… 红曲上次污蔑她一事,重新被调去了裴家反省。 现在留下的几个佣人,都是红曲的人。 其中一个人在厨房摘着菜,等人走,不屑的声音就响起,“真以为自己是裴家大小姐了?要不是先生把她带回来,她一个孤儿早就已经饿死了,现在还有脸给先生甩脸色。” “行了,少说两句,先生对着她十分重视,上次那些事情,先生也只是念在我们在裴家做了这么多年份上,才没有被开除,要是她听到跟先生告状,扣掉工资是小事,万一…先生真的针对起来,你想想你家里那些人!” 原先瞧不起的宋明珠那些佣人,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宋明珠回到房间,听着门外的敲门声,“明珠小姐,先生也是关心你…” 宋明珠捂着耳朵,蹲在角落。 前世的宋明珠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全都在裴枭身边,围着他打转,甚至是满心欢喜,接听他每一个打来的电话,但是现在‘裴枭’两个字,就像是魔咒。 明知道,最后他会为了整个裴家,跟沈家联姻,前世的下场,所遭受的冷眼嘲讽,煎熬,真的已经够了! 她自甘堕落,下贱! 成为裴枭身边人人众所周知的‘情妇’ 为了他,她将自己培养成,那些世家豪门名媛一样,精通各种乐器,礼仪… 她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几乎这么说,别人不会的,她会,别人会的,她也会,甚至从来不会被任何人比下去。 宋明珠忘不了,那些人在背地里是怎么说她的。 “长得再漂亮,学历再高,有什么用,还不是裴枭玩烂了?” “像她这种人,也配进裴家?真是痴人说梦!” 宋明珠一直想把沈云韵比下来,她哪怕做得再好,都不及,出席宴会时,裴枭对外介绍身边的人为‘妻子’ 他的太太! 宋明珠为了他,丢掉了自己尊严,以情妇的身份,跟了裴枭好几年。 比起沈云韵,她输得,一败涂地… 到底是什么,改变了裴枭的心思? 她明明什么都没做! 如果裴枭对她真的有什么心思,宋明珠不可能继续留在他身边。 外人眼里的裴枭,清心寡欲,对女人不感兴趣,身边只有一个有‘名分’的未婚妻。 曾经,宋明珠也以为,裴枭是这样的人… 他…也只不过跟那些人一样,贪欲,金钱至上,还有那些女人… 宋明珠去查过裴枭私底下,还有没有除了她之外,包养的女人。 裴枭知道之后…宋明珠差点难逃一劫… 她以为,把她养大的哥哥,是无所不能。 可是他的心,却…比任何人都要脏。 宋明珠逐渐冷静下来,她捡起地上的书包,开始做作业… 从她决定好好学医之后,她的任务更加的繁重,除了原本的课业,现在闲暇之余,还要将周父给的医书,全都精通熟读… 宋明珠天生就是个学习的料子,只要她认真去做一件事,是出类拔萃的苗子。 闲空之余,她也会偷偷去百草堂,跟周父偷师学艺,周父那边应该是周毅川打好招呼了。 周父教她很认真,现在她开始学针灸,对一些穴位,也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 凌晨三点。 夜色正浓,夏季的风吹来空气干燥。 车行驶进君临公馆,裴枭从车上下来,手臂上搭着一件黑色西装外套走进,高远将后备箱带着的都是给明珠小姐,从海市带回来的土特产拿下来。 高远:“裴总,早点休息。” 把手里的外套,丢在玄关处,走上楼梯走廊。 三楼主卧室旁边的房间里,开着灯,透出来的光束缝隙,男人的脚步停在门口,门把手按下,推不动,门被从里面反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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