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聊的不亦乐乎。” 程见渝微怔,那个男人是温岳明,江衍现在连舅舅都不乐意叫,担心引起程见渝对于过去的联想,“那都是上个月的事情了,而且你就在旁边,我们没有聊任何越界的话题,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记仇?” “我就是记仇。”江衍理不直气也壮,顺手捏捏程见渝脸颊软肉,“我要是跟刚那个女的在我们床上打视频电话,你什么感觉?” 程见渝难得在两人的辩论中落败,江衍说的确实有道理,他轻轻叹口气,抬眼看着江衍,语气认真诚恳,“你说的对,我有时候做事情会忽略你的感受,以后这样的错误我会少犯。” “你知道就好。”江衍得意地笑笑,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轻佻的吹口温热的气,“我就喜欢你又坏又乖的样子。” 程见渝面不改色,斜过眼睨他,眼波像小钩子一样抓人,“还有更坏的,想不想试试?” 心照不宣的暧昧在两人之间流淌,江衍舔舔下唇,眼里冒着火花,“在这等我,我去换衣服。” 他正想站直身体,制服领带被一只白皙修直的手轻轻握住,程见渝瞧着他,另只手解开制服外套一颗银色扣子,悦耳的嗓音慢悠悠地说:“不用换,就穿这个,我在车后排等你。” 轻描淡写的撩拨让江衍快要着火了,盯着程见渝离去背影,眼底的炙热快要化为实质,他急迫地拉开道具盒,取车明晃晃的手铐,藏在了制服口袋,既然程见渝给他那么大的惊喜,礼尚往来,他也得给程见渝的惊喜。 这天晚上程见渝回到家,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小腿搭在沙发边沿,轻轻晃动,像只饕足翘着尾巴的猫,而江衍拿着消肿药膏,小心翼翼地给他抹在手腕。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番外拖那么久,真不好意,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登陆晋江和微博看各位的留言,为了报答大家的热情那就多个渣浪的番外。 (全书完) 《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作者:Philoso 文案: 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上任007特工亲手培养的继任者。 眼看大嘤王座都要换人了,我申请的年假还遥遥无期,为了不像我的老师詹姆斯·邦德一样工作到老无暇赴死,我选择提前死遁。 轰轰烈烈的死遁成功了,我带着我心爱的阿斯顿马丁跳槽到大洋彼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超级英雄。 剧本是不是哪里不对? 本文又名:《如何成为传奇特工》 阅读须知: 1 正文第三人称,男主角,英式特工,有钱有颜西装暴徒,沉稳绅士装逼如风,鲨人不眨眼(合法的),但是个好人 2 打戏++,好莱坞式大场面++++ 3 由于男主角的工作性质(?)感情生活会非常非常丰富(没必要的传承增加了),过往对象不限性别,不详写,但真的有过,是背景人设,cp阿蝙,花花公子x花花公子,攻受无差,有洁癖的读者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别怪我没提醒你 4 更新时间不定,一般在晚上12点左右,尽量日更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强强 业界精英 超级英雄 主角:布莱恩·纽曼·邦德,布韦恩 ┃ 配角:詹姆斯·邦德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一定要007特工007加班吗? 立意:遵纪守法 VIP强推奖章 布莱恩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特工片场,好消息是开局被邦德收养,坏消息是他没有任何金手指,就连007剧情都忘光了。为了在这个险恶的世界生存下去,布莱恩奋斗多年,终于苟成了大英帝国的明日之星、007特工的内定接班人、苏格兰场的编外人员、牛津大学优秀毕业生、头顶千万赏金的“法外狂徒”、行走的荷尔蒙…… 本文行文流畅,风格幽默轻松,既有好莱坞大场面与平静日常的反差,也有超英片场和特工片场的碰撞。作者用诙谐而不失细腻的文字展示出男主角布莱恩的成长,同时也描写了他与其他角色之间逐步建立起羁绊的过程。 第1章 2000年,牙买加,金斯敦。 狂风骤雨呼啸不停,男人的喊声隐约突破隆隆作响的螺旋桨声: “邦德……邦德!!快上来!” 一条手臂从机舱中探出,紧紧握住詹姆斯·邦德的手,用力将他拽进正顶着恶劣天气飞行的直升机: “太好了,你总算赶上了。追兵都甩开了?毒品走私的证据呢?” “证据在我怀里,怀特。” 邦德绷着脸,简单地回答。他今年三十二岁,效命于军情六处,正在执行的任务是调查从牙买加到英国的毒品走私活动。此刻他穿着一身臃肿的军绿色雨衣,浑身湿透,沙棕色的头发里蓄满了雨水和灰尘,怀里鼓鼓囊囊,像是抱着个大号沙袋。 他的同行者,特工弗格斯·怀特奇怪地低下头,打量着他腰部以下的‘肿块’,正在思考邦德是不是直接把毒枭的‘货’给打包带走了……一个毛绒绒、湿漉漉的脑袋忽然间从邦德怀中探出头,露出稚嫩的面孔和一双布满紧张的灰蓝色眼睛。 弗格斯·怀特吓了一大跳,差点掏枪:“What the Fuck!!什么东西?!哪来的小孩子?” 邦德说:“捡的。” “捡的?”弗格斯·怀特目瞪口呆,“你在毒枭大本营里捡了个孩子??” 詹姆斯·邦德面露无奈。 ……真不是他不专业,而是事发突然,他一不小心就被这小狗崽给缠上了。当时他正潜伏在一处遍布温室大棚与仓库的工厂中,想要寻找毒品交易记录,这孩子忽然间从角落里窜了出来,瘦骨嶙峋、浑身伤痕,仿佛离开族群在田野间游荡的野生动物。 乍一看到他的邦德比刚才的弗格斯还要应激,差点就要按下扳机了,结果男孩迅速开口,用英语说道:“你好,请问你是警察吗?” 邦德握着手槍没有回答,不等他提问,男孩一股脑地将自己的信息汇报出来:“我叫布莱恩,布莱恩·纽曼,是附近农户的孩子。这群毒贩杀死了我的父母,将我带到这里来想让我替他们卖命,如果我不听话,他们就揍我,还不给我饭吃。” 他声音虽小,但吐字清晰,将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很大胆地与地头蛇划清界限,表明二者之间有血海深仇,就赌邦德这个外来户有可能会救他离开。 詹姆斯·邦德不禁想,这孩子看上去才十岁出头,能有这份头脑和勇气,毒贩的眼光居然还挺不错的。 殊不知布莱恩·纽曼其实是个时髦的穿越户。上辈子他成年已久,刚陪着相亲对象在电影院里看完丹尼尔·克雷格主演的007系列电影第一部 《大战皇家赌场》,走出电影院大门后只觉得眼前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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