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他手中的一支步枪,要是对面冲过来大片的金军,他肯定也是很难抵挡。所以刚才的局面,也把曾剑紧张得出了一头冷汗。 不过好在鱼洋的手雷扔得奇准,将对面远处的金军全都被炸死了! 第2171章:雕翎一支险穿颈、惊雷凌空几翻腾 在这之后,战场上又恢复了短暂的平静。 当曾剑用手中的刺刀开始打扫战场的时候,他心里对这三个人的分工,也渐渐清晰了起来。 很明显,那位高大帅气的李万吉是负责用霰弹枪做火力输出的火力手。那位美艳的九六李妍妍姑娘,居然是火线突击的前锋突击手! 而最后面的那个鱼洋,他最擅长的好像是…… 就在曾剑刚刚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后脑勺上猛然间有人一推,将他的头重重地向下一按! 他刚刚身不由己的朝下一低头,就听到自己的头顶上,传来了“铛”的一声脆响! 还没等他的头抬起来,曾剑就看到一支刚刚射在自己头盔上的雕翎箭,失去了冲劲以后“啪嗒”一声,落在了自己的脚前。 “敌袭!敌人放冷箭!” 在场的几个人立刻同时找到了掩体,隐藏了起来! …… 这时的曾剑,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他旁边的李妍妍。刚才这位姑娘又出手救了他第三回! 刚才那支雕翎箭,敌军的神箭手明显是向着自己的下巴更低一点儿的地方射来的。 如果要不是李妍妍在后边按了他脑袋一下,那支箭就会正好穿过胸甲上方那段裸露出来的脖子,他现在应该已经被雕翎箭穿透了! 好阴狠的一箭! 这时的曾剑连忙端起了步枪,向着发出羽箭的方向上看去。 随即他就看见街对面,一个狭窄的砖墙缝隙里,有个人影一晃! …… 那个地方是几处断壁残垣,被炸塌之前,那里应该是对面街上一个院子中的茅厕。 曾剑眼看着墙缝里人影一晃就不见了,显然刚才躲在里面放冷箭的金军已经藏了起来。 等他端起了步枪,随即又咬着牙,气呼呼的哼了一声! 在那个地方,无论是自己的步枪还是那位李万吉的霰弹枪,都没法射击躲在隐蔽物后面的金军。 在那里,金军用来放箭的墙壁缝隙也是极为狭窄,还不到一巴掌宽的空隙,手榴弹也很难扔得进去。 可是如果曾剑他们想逼近对方,就要先跨过一条毫无障碍物的街道。那样的话他们在空旷的街心时,很容易遭到金军的射杀。 更何况谁知道那个厕所里有没有火龙炮,就等着自己冲过去的时候,迎头朝着这边轰上一发? …… 可是这时还没等曾剑多想,突然间他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自己的头上掠过,向着那边飞了过去。 手雷!这不乱搞吗? 这时的曾剑心中暗自想道:“手榴弹想要扔到那个墙缝儿里去,根本就没可能!” “隔着一条街的距离,想要直接投进对方射箭时的缝隙,那又谈何容易?更何况,这颗手榴弹的弧线,扔得也实在太高了!” 可是就在这时,曾剑惊讶的看到那颗手榴弹不但飞行的弧线不对。而且还一出手,就偏离了敌方的目标位置! 他眼睁睁的看着那颗手榴弹,画着高高的弧线飞过了长街。然后在对面院里,一根高耸的砖砌烟囱上“啪”的撞了一下。 随后它被磕得变了一个方向,一掉头就落在了对面那个院落的房顶上。 之后,就见那颗甜瓜手雷在房子的屋瓦上,顺着阴阳瓦的瓦片凹槽,一路“叮叮咚咚”的开始朝下滚…… 然后它就顺着房檐儿,翻着个坠落了下来! 在这之后,它竟然准确无比地顺着那个放箭的墙缝儿——掉了进去! 就在它落进去的一瞬间,立刻就是一声爆响! 这一下,厕所里边的金军被炸得连盔甲带残肢碎肉,混合着砖瓦灰尘一下子喷了出来! 我去! 在这一刻,曾剑被眼前的情景惊讶得目瞪口呆! 刚才的这一记手雷,如果那个叫鱼洋的家伙,真是有意的扔出来的效果,那也太神准了,简直是让人难以置信! 曾剑一转头,看向了李妍妍和李万吉。却见他们两个人耸了耸肩,脸上却是一点儿都没有惊讶的样子。 这时的曾剑才确认,刚才这一记手雷真的不是巧合。是那个鱼洋有意利用障碍物反弹,又利用瓦片的凹槽滑落造成的效果! 他们真是妖精!我可真是服了! 这时的曾剑看着自己身边的这三个人,心里只觉得佩服已极! …… 在今天的这场作战中,这几个人惊艳的表现,已经彻底折服了这位小战士。如今的他觉得这帮人,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战场而生的! …… 随着天色开始越来越亮,时间进入了到了白昼时刻。他们这些在夜里自由猎杀的淮扬军小队,也逐渐的撤回到了安全地点。 其实在李慕渊的指导下,战场上像龙血小组这样的小队还有很多。他们基本上是用来弥补白天作战之后,余下来的那段黑夜时间的。 毕竟在白天的时候更便于大军行动,所以金国人攻势也更猛烈,参与进攻的人数也更多。这个时候,用来防守这片废墟的其实是淮阳军的正规军团。 而到了夜晚时分,由于李慕渊的淮阳军团也要休息,就正好由这些古灵精怪的作战小组出手,让他们执行猎杀金军的任务。 由于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自发组合起来的,每个小组的战士在战前差不多都是朋友的关系,所以他们之间的配合也是十分默契。 所以是在黑夜里,或是不方便发出声音的时候,这种默契也往往能够使得作战效能成倍提高。 更何况,这些小组身上的铠甲、手中的武器、甚至是李慕渊提前为他们准备好的庞大地道系统,都可以使得他们在黑夜中获得很大的战术优势。 所以往往金军在白天浴血奋战取得的地盘,却会在夜里被这些神出鬼没的战士重新夺回来。 …… 等到他们这四人组退出了废墟,来到城墙附近的时候。这时的他们远离了金军,也终于可以直起腰来走路了。 走过了一片废墟之后,前方的街道两侧全是用碎砖烂瓦搭成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掩体,一个个身着军装的战士在那里警戒防卫。 第2172章:一仇解去无挂碍、烈风沙场起云瀛 见到了这支龙血小组的到来,他们也立刻向着李妍妍这些人举手敬礼。 看到这几个人眉间的血痕,他们就知道今夜龙血小组又有了斩获,肯定又有几十个金军死在他们手上了。 当他们转过了这些街垒之后,又越过了一片由钢筋制成,上面刷着白红两色油漆的距离标志桩。 这些东西是为了给火炮确定射击标尺用的,但是现在金军还没进攻到这里,所以暂时还用不上。 然后他们就来到了废墟掩映之中,一座高大建筑的前面。 这里是国家大图书馆,是通州防守战之前,通州城区外一个非常有名的地点。 因为他们的统帅沈墨,对于保存历史文献和宋代各种版本的书籍,有着近乎于偏执的爱好。所以他才一力主持,建立了这座大图书馆。 整座图书馆就是一栋四层高的高大建筑,全部由红砖钢筋和水泥构筑完成。 这座建筑因为极其结实,而且占地面积庞大,现在已经成了通州城外一个有力的支撑点。甚至说它是一个坚固的要塞也毫不夸张。 等到了大图书馆的门口,几个人分道扬镳,开始各自奔着自己的方向而去。 李万吉叫来了一个军中的文书,要向他口述一些昨天晚上和金军作战时发生的新情况。 而那个鱼洋则是因为昨天弹药消耗的数量不少,所以准备到补给点去,将全队的弹药重新补满。 至于咱们那位李妍妍姑娘,她则是陪着曾剑,两个人信步向曾剑的连队走去。 …… 按照沈墨的军中的军规,凡是士兵脱离了队伍之后,全都要将自己离队后的去向,向长官仔细交待清楚。 这是因为沈墨军中的战士手中,往往掌握了大量的热武器知识。所以他们一旦被俘虏,很容易就会泄露军队中的机密。 而另一方面,沈墨也担心这些军中的战士会在作战间隙,凭借着手中的武器擅自离队,去民间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所以在自己的队伍中,无故失踪是一件很难解释的麻烦事。 而这个曾剑,他显然就属于此列。 昨天晚上,他差不多在自己的队伍里消失了一夜。所以这种情况下,李妍妍陪着他一起去连队里说清昨天的去向,就可以让曾剑省去很多解释报告的时间。 于是曾剑和李妍妍这两个人就直奔着连队而去,在这期间,李妍妍还不断的把自己这几天关于金军的分析,还有巷战的心得分享给这位小战士听。 此时的曾剑一边佩服不已的听着李妍妍的话,眼神却还是不怎么敢看这位美艳之极的姑娘。他只是盯着前方的路,心悦诚服的不住点头。 说实话,曾剑也觉得自己在这一夜之间,好像就成长了起来。在这期间他学会的东西,简直太多了! 至于咱们这位李妍妍姑娘,她心里也在盘算着,去连队把这个小战士的事解释清楚之后,就到李慕渊那个伪君子的办公室去看看。 他们两个人如今好得正是如胶似漆,一对小情侣只要有机会就会腻在一起。 以李妍妍这位姑娘来说,她虽然也是金国人,而且这战场上的敌人也是金军。但她出手对付那些侵略军的时候,却是丝毫都没犹豫过。 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个时代,其实很少人有什么国家的观念。在他们心目中甚至家庭和宗族,都比国家这些东西更重要。 至于李妍妍本人,她在沈墨的军队里受熏陶和教育的时间也不短了。当金军一路攻进南宋之后,在这里的造成的烧杀抢掠,也让这位曾经的大金公主心中十分不齿。 更何况,这次带兵入境的还是她的杀父仇人——完颜守绪! 现在的李妍妍别说是杀几个金兵了,她真恨不得完颜守绪就在她的面前,让她一刀就把这家伙抹了脖子才好! 要说在这之前,李妍妍对完颜守绪到底有多愤恨?她甚至为了让沈墨帮她杀掉这位金国皇帝,不惜答应沈墨的任何要求。 不过李妍妍因为有着李慕渊那把“轻寒”剑保驾护航。所以她在沈墨那里受到了充分的教育和改造之后,沈墨终于还是将心态大变的她交给了李慕渊。 不过,沈墨也把他们三年之约的那个约定,也就是他要帮李妍妍杀掉完颜守绪这件事,牢牢记在了心里。 …… 谁知道,沈墨还没来得及出手去杀这个金国皇帝,他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所以在这段时间,李妍妍姑娘也一直在心中暗自合计。是不是自己那个伪君子男朋友的老师,还有能掐会算的本事? 要不然,他怎么知道用不了两年时间,那个完颜守绪就会攻进大宋,自己把人头送过来? 反正对这位姑娘来说,她心里是最清楚的。不管怎么样完颜守绪这次反正已经来了,就绝对不可能活着回去了! 等到她报完了仇之后,姑娘的心里也就再无挂碍,只管一心跟着李慕渊就好了。所以她这段时间以来,心情也一直很不错。 “你还别说,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用各种招数和诡计算计金兵,打死那些侵略者的感觉也还不错!”这时的李妍妍一边走,一边还在心中窃窃的想道: “虽然脏了点儿,经常弄得姑娘满头沙子……但是还挺有意思的!” …… 在另一边,李万吉回到了自己的营房中之后。他随即就坐在行军床上,跟那个军中文书讲起了昨天晚上的作战经历。 “从昨夜的一战中,金军已经开始用点燃的空火药捻子,来引诱咱们的战士和突击和射击。” “在这一点上,不但各个夜间猎杀小组要注意,而且咱们的战士白天防守废墟的时候,也要小心上了他们的当。” “另外,我估计把火龙炮堵死造成炸膛这一手,用不了多久也会被金军察觉。在使用的时候,咱们的人也要小心了。” 李万吉不厌其烦的一条一条的讲着,而他对面的那个文书,则是把这些全都细细的记录了下来。 第2173章:羯鼓频敲无双子、猛士悍勇似虎熊 用不了多久,这些作战经验就会在战后总结会上,公布到所有淮扬军战士的面前,方便他们灵活机动的调整战术。 就是在这样不断总结和发展的战术变化中。这支军队疯狂的吸收着作战经验,他们每一天都会比之前更九六强大一些! …… 鱼洋的背后背着一个帆布制成的包裹,一路走进了国家图书馆。 他顺着建筑的大堂经过,在一片战士的床榻和墙边的木箱之间穿行,很快就来到了这个图书馆的天井之中。 这个图书馆被修建成了一个回字形,坚固的四面楼房中间,是一个挺宽大的庭院。 如果要是现代人走到这里的话,就会发现这是很典型的现代建筑。在钢筋水泥结构之中,还有些人文和自然的气息。 在这座庭院中间是一大片草坪,里面除了青石砌就的小路之外,还栽种着修竹和各种花木。 一棵硕大无比的古槐,就高高的耸立在天井正中。 这棵古槐在修建图书馆的时候,因为已经很有些年头了。所以沈墨坚决不肯让它就这样被砍掉,于是沈墨就围绕着这棵古树,设计修建了这座图书馆。 如今这棵槐树的上半部树梢,已经突出到了天井外面的天空上。上面的阳光透过槐树的枝桠照射进来,映得整个天井里一片光影斑驳,很有些梦幻迷离的感觉。 鱼洋穿过了天井,很快就在楼房的一角处,找到了军火补给点的位置。 此刻站在他前面排队的,是一个身材比鱼洋高了将近两尺的彪形大汉。 见到了这个家伙,鱼洋拍了拍他的肩膀,跟这个家伙打了个招呼。 …… 要说这位鱼洋,也就是咱们前文说过的蒲鲜合哥,他的手榴弹怎么会投的这么准? 其实是因为这小子天生对力量和角度的精微的变化,有着敏锐的控制能力,而且还在后天经过了长期的煅炼。 在他皇子的生涯之中,所有的娱乐项目无非就是那几样,要么就投壶,要么就射覆、要么就玩乐器。 这里边射覆也就罢了,其实就是用个碗扣起一件东西,让别人来猜那里边是什么,这完全就是一种家庭游戏。 而投壶这项活动……说实话虽然都带个“投”字,其实对投手榴弹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原因就是这位蒲鲜合哥最喜爱的乐器,就是素来以雨点般急速敲响著称的羯鼓。 在敲击羯鼓的时候,差不多每秒钟都要敲击鼓面数下。而且鼓点里边的轻重缓急,声音大小乃至于敲击的位置就算是稍有变化,带给人的感官都是天差地别。 在鱼洋多年的训练之下,一面羯鼓已经被他敲得出神入化,堪称圣手。所以当他拿起手榴弹的时候,要说在控制手臂肌肉的水准上,他已经是天生的专家了。 所以就因为他有这样的本事,弄得他现在每每在作战时,都是一手攥着一颗手榴弹,身处在整个队伍的最后。 这虽然让鱼洋心中略有不满,但是为了全队的安全和胜利,他却也是无可奈何。 而此时,在鱼洋面前的这位大汉,也是他们小组经常在战场上合作的一位战友和熟人。 …… 这家伙赫然是一位异域人士,来自于伏尔加河流域,要说他的来历,也是极为传奇。 自从龙女杯被橄榄球赛开始进行之后,不论是军队中和工厂里,都纷纷形成了组队参赛的热潮。在这里边甚至有些财团和财阀,也都加入了其中。 自从阿普弄来了一帮波斯壮汉,组成了胡人队之后。先后又有几支异域风情的球队开始组建,并加入了联赛之中。 这里边比较显眼的一支,就是由一位大官人一手组建的。他就是早就在数年之前,就和铁木真手下的畏兀儿商人建立起了合作关系的龙玉决。 这支球队就是在铁木真打到伏尔加河流域的时候,被龙玉决买下来的军中俘虏组建而成。 因为蒙古人极为记仇,所以他们虽然能用异族的武装来征战,甚至是直接把他们编为色目人军团。但是只要有敌军在作战中对蒙古兵造成过重大杀伤,他们却会毫不留情的将其全歼。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强力抵抗蒙古入侵军队的钦察部首领“八赤蛮”的麾下,一批被俘虏的军队就将面临全部被灭口的厄运。 于是,当时跟随铁木真西征的龙玉决,就在数千钦察大军俘虏之中,挑选出了六十名身材极其壮硕魁伟的北方大汉。 他在畏兀儿商人手上,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将这些人买下,并且将他们送到通州,组建成了一支橄榄球队。 要说在一支美式橄榄球队里面,六十个人其实也并不多。 可是这支队伍参赛的时候,当这些犹如巨熊一般的白人大汉一起出场的时候,跟一面高墙相仿的全巨人阵容,顿时就引起了球场上的一片欢腾! 这些战士原本就训练有素,而且龙玉决还是优中选优,挑的又是身体素质极好的一批人。在加上这些必死之人被龙玉决所救,正可谓是绝处逢生。所以他们对龙玉决言听计从,十分的忠诚听话。 正因为这样,这支球队一亮相就在联赛中大放异彩,成了本年度联赛的冠军。 于是,这只“伏尔加河队”随即也得到了统帅沈墨亲自颁奖的殊荣。 不但如此,其中两名重要的四分卫,钦察军队中的前军官米沙和苏沙,甚至还因此得到了统帅沈墨给他们起的新名字。 说起这俩人的名字,所谓的“沙”在伏尔加河流域不是特指一个人,而是对男子的统称。 不过当沈墨仔细问起他们两个人的全名时,这两个人却遗憾的告知那位通州统帅,说他们作为伏尔加河流域的下层平民和低级军官,其实并没有自己的名字。 他们的名字就是随便弄了一个称呼,作为区别而已,所以他们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全名。 在这种情况下,沈墨统帅豪爽的给他们两个人分别起了名字。 不用问,这是咱们的沈墨心里,那股恶趣味的毛病又犯了! 第2174章:北虏袭来胡儿怒、人型火炮米高扬 现在鱼洋前边的这个彪形大汉就是其中一个。原本的米沙被统帅给起了个威风凛凛的名字,叫做“米高扬”。 而另外一个苏沙……那就不用再考虑了,自然是叫“苏霍伊”了。 当然,在这个时空里,没人知道这两个名字在后世是多么如雷贯耳。 米高扬和苏霍伊是后世两大设计局的名字。由他们分别设计出来的“米格”和“苏”系列战斗机,堪称是一个时代的明星武器! …… 接着说回联赛……在这之后由于战争的爆发,甚至连龙女体育馆都被改造成了龙女要塞。联赛自然也不可能在如期进行了,这些橄榄球员也自然就闲了下来。 不过这些人高马大、体质极其强悍的橄榄球队员们,却在一个人的带动下,弄得差不多所有球队的队员全都加入了这场战争。 这个人,就是一直居住在水晶宫大厦第八层的胡商阿普。 这位沈墨的大食弟子,原本就把南宋这里和水晶宫大厦彻底当成了自己的家,甚至把全家老小都从波斯运来,搬迁到了大楼上。 可是因为金军的入侵,弄得水晶宫大厦现在被撤去了所有玻璃幕墙。里面的豪华装置也都全部撤离,所以弄得阿普极其愤怒。 在这种情况下,反正现在的商业活动也用不着他亲自出海。所以他在老师沈墨的武器库里搞来了几件武器装备之后,这个大胡子胡商也毅然加入了守卫通州的队伍。 自然而然的,他的胡人队也全都在老板的感召下,组成军队进入了战场。 于是,这个昔日球场上的强队,立刻牛哄哄的穿上了缴获来的双层铁浮屠战甲,一个个就像钢铁巨人一样,手持着战斧在战场上和金军厮杀起来。 …… 在这之后,每当他们从战场下来的时候。面对着之前跟他们比赛的球队球员,这支胡人队的队员自然是抖落着身上敌军的鲜血,牛哄哄的做出了趾高气扬的样子。 而且他们还不免说一些风凉话,说什么:是真汉子,自然要在战场上见个真章之类的话……在这之后,由胡商阿普掀起来的这股风潮,一下子就席卷了整个通州体育界。 这一回,所有闲得蛋疼的橄榄球队的壮汉们,一下就找到了显示他们勇武的另一个战场……他们全都嚷嚷着要从军打仗! 这个消息传来,倒是把李慕渊给高兴的不行。因为他这一下子,手里可就多了数百人的一支精兵强将! 要说这些橄榄球队员们,他们的身体素质极其强悍,在作战的时候勇猛异常,这也就罢了。 更可喜的是,他们平时在参加竞赛活动的时候,就往往要依靠团队的协作和默契的配合,才能取得胜利。 这样一来,就使得他们一上战场就自带着纪律性极强的属性。而且他们在战术配合的时候,几乎不需要做任何的磨合适应,几乎是拿起来放到战场上,就是一队合格的士兵! 所以一时之间,不管是淮扬财团张嶷如姑娘的老爹张九泰建立的,由海外黑奴组成的“黑魔队”。还是之前的“伏尔加河队”和“胡人队”,全都成了战场上奋勇杀敌的中坚力量。 几次实战之后,这些队伍就像龙血军团一样,也成了淮扬军团守卫通州的有力补充。 而且随着近些日子以来,他们在战场上的技战术不断成熟,这些小队杀伤敌军的效率也开始了飞速的上升。 非但如此,这些异域战士雄壮的身材、各色的眼睛和黑魔队恐怖的鞋油色面孔,在那些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军士兵的眼中,也逐渐变成了恐怖杀神的代名词。 往往当这些人在战场上出现的时候,立刻就会造成金军的溃败。也使得这几支由橄榄球队组成的突击小组,在敌军心目中的威名也是与日俱增。 就在今天,排在鱼洋前面的就是那位由统帅亲自命名的四分卫米高扬。 领取装备的窗口,也总算轮到了他。 就见这个白人大汉上去就把一个能装下一个人的大口袋,“唰”的一声放在了柜台上。 然后他拉开了袋口,露出了满口洁白的牙齿憨厚的笑着,向面前分发装备的工作人员说道: “手榴弹顶好!装满装满!” …… “什么就装满?你那个大袋子,能装下我十箱手榴弹!” 这时的工作人员,一看见那个自己钻进去都会立刻没影儿的大帆布袋。立刻就是额头上青筋直蹦,一下子就火了! 看到前面的情景,后面的鱼洋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帮伏尔加河队的大汉扔手榴弹时的情景,他是见过的。 这群彪形大汉的胳膊全都像正常人大腿那么粗,扔惯了橄榄球的他们在数十人集群扔手榴弹的时候,那真是距离又远,手头儿还准! 往往在战场上,这帮家伙动不动就给远处的金军来上一次火力覆盖,堪称是一群人型火炮。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运动员出身的战士一开始扔手榴弹就兴奋得收不住,所以消耗量大一些也是难免的。 这时的鱼洋看见前面的话有越说越僵的趋势,于是连忙从米高扬的身后探出头来,笑着向发放装备的工作人员道: “这些家伙用手榴弹杀伤敌军的效率很高,多给他们点儿也是可以的吧,您给帮帮忙呗?” 这一下,柜台后面的工作人员看到了鱼洋和他额头上的血印。原本他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也慢慢缓和了下来。 没办法,龙血军团的名字实在是太响亮了。而且在那些人里的李万吉教官在军中任教多年,堪称桃李满天下,更何况那个李妍妍姑娘还是…… “唉!”想了想之后,这个工作人员觉得这个面子得给。他也只好提出了几箱手榴弹,帮着那个巨汉米高扬往他的帆布袋里装。 别看米高扬这人长得人高马大,笑起来也很憨厚。但是他也是军官出身,在人情世故方面也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傻。 见到了鱼洋给他讲清,于是他也转过头来,向鱼洋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我去,这一口大牙,都赶上绿豆糕那么大了……”鱼洋一边对米高扬回报以微笑,一边看着这张大脸忍不住想后退。 第2175章:龙血秘术轻传袭、红颜一别在沙场 “捧油!你真够朋友!”这时的米高扬一边南腔北调的说着,一边向鱼洋挑起了一根大拇指。在这之后,还像一头巨熊一样拥抱了他一下。 鱼洋龇牙咧嘴的接受了这个友善的表示,随后赶忙把自己的单子放到了柜台上九六。 “麻烦你,帮我照着这上面的数量补充。”鱼洋一边说,一边向米高扬回头笑道: “等到联赛恢复的时候,别忘了送我几张前排的球票……到时候我找你要票,你可别装不认识我这个捧油!” “那怎么可能呢?”这时的米高扬也裂开了大嘴,哈哈笑道:“到时候鱼先生找我,米沙绝对让你做得最近最近,保证你打个喷嚏都能喷到我们球员的脸上!” “要是照你这么说,那我得吃点韭菜馅儿饼再去看球……”鱼洋闻言一笑,也跟米高扬开了一句玩笑。 随后他就看着这位巨汉,把满满一袋子手榴弹向着肩头上一扔,轻松得就像扛着一麻一麻袋木头块儿一样转身离去了。 …… 这个时候,妍妍也跟着曾剑来到了他们连队的军营。 这时,连队里的战士都以为曾剑一宿没回来,是在废墟里牺牲了。所以见到他回来的时候,大家的脸上都是极为诧异和惊喜。 可是,正当他们想过去和曾剑打招呼询问的时候,却一眼看到了曾剑身边那位美艳之极的姑娘。 这一下子大家纷纷一个急刹车停住了脚步,随后上下打量了李妍妍几眼,又一起用佩服的眼光看了一眼曾剑。 大家眼神中的意味再明白不过了,这小子怪不得一夜未归,原来他是碰见了这么漂亮一姑娘! 一时之间,大家胸中的八卦之火熊熊而起。虽然不便开口询问,却是不约而同的跟着曾剑向连队部那边走去。 等到身边的人越聚越多,小战士曾剑也觉得有些局促尴尬。而这时候,他猛然就觉得有条胳膊,搭在了他的肩上! 这时的李妍妍看见大伙误会了这位小战士,她的调皮劲儿一上来就是玩心大起。于是她伸出胳膊来就像两兄弟一样,把手搭上了曾剑的肩膀。这一下看起来两个人更显得亲密了不少。 “不是!我亲姐,你这是干啥?”这时的曾剑也知道李妍一定是想捉弄她,于是他一边向前走,一边愁眉苦脸的问道。 “让他们羡慕你呗!”就见李妍妍眉飞色舞的挑了挑眉毛,然后带着曾剑一起进了连部。 …… 因为在这之前,李妍妍姑娘参加过火种计划的缘故,所以她的保密级别很高。所以在这位“首长”的直接证明之下,曾剑昨天的去向很快就被确认清楚了。 在这之后,李妍妍还对着他们的连长肯定了曾剑昨天夜里的作战表现。 说实话,这个小战士沉稳果敢,在作战中非常能沉得住气,而且还有一股灵气劲儿。这也让李妍妍在他们连长的面前,结结实实的夸了曾剑几句。 等到李妍妍交代完了之后,她的任务也算完成了。随后他就和曾剑两个人一起走出了连部。 …… “你这孩子不错……” 等到他们一起出来之后,曾剑正要送别李妍妍,就见这位美艳之极的姑娘回头向着他似笑非笑地说道。 此时的李妍妍看向曾剑的目光里也带着几分赞许,就见她拍了这位小战士的肩膀: “在今天早上作战的时候,一看到我有危险,你居然能端着步枪跳出来,打算跟五个金军硬拼。后来在咱们向外冲锋的时候,你还拿着一把单腿蹦拼命挡在了我的前头,生怕我受伤……嘻嘻!” 听到这里的时候,曾剑也忍不住脸上一红。原来那时候自己下意识的行动,还是被这位姑娘看了个清清楚楚! 就见这时的李妍妍赞许地说道:“之前这场战斗,你几次出击的时机都把握得非常好。如果你要是能在战场上活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个经验丰富的资深军士……叫声姐姐来听听!” “姐啊!你是我亲姐!” 这时的曾剑听到李妍妍的话语中,显然是对他寄予厚望。所以他也扔下了不好意思,毫不犹豫的向着这位美艳的姑娘接连叫了几声。 “得嘞!既然你这么叫了,等打完了这场仗姐给你找个漂亮媳妇儿……”一边说着,李妍妍一边笑着挥手跟曾剑告别,之后就要离去。 就见她转身之际,好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转过身来向曾剑说道:“姐再教你一手儿。” “好的姐!”这时的曾剑连忙点头,脸上不禁露出了一片惊喜的神色。 …… “在废墟里的时候,”就见这时的李妍妍郑重其事的向他说道: “无论你在干什么,你的眼睛和武器始终要对准最容易出现敌军的位置,或者是你搞不清状况的方向。” “只要你学会了这一手儿,像今天早上那支箭,它还没等射出来你就能看见。” “明白了!”等到曾剑听完之后,他又仔细想了一下,随后脸上就露出了一片惊喜和诧异! 这位李姑娘其实说的一点没错,只要他能做到姐姐教给他这一招。他就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先敌发现、先敌开火,这在战场上可是实打实的保命绝技! 此时的曾剑心中暗自感动,他在佩服之余正想要开口相谢。却见他这位李姐姐转过身一边走,一边抬起皓腕来向着他摇了摇……这位佳人就这样头也不回的飘然离去了。 直到李妍妍走远之后,曾剑还站在那里心里暗自想着:也不知道将来,他还能不能见到这位姐姐? …… 这时的李妍妍正向着李慕渊的办公室走去。李万吉已经口述完了所有的情报,开始在宿舍里擦拭保养自己的武器。 而鱼洋也背着半袋子半弹药,正走在从大图书馆返回营地的路上。 这个时候,龙血军团里面的第四名成员鬼手童子安俊,则是手里夹着一个帆布挎包,向着龙女体育馆里走。 这座龙女体育馆,如今的正式的名字已经改成了龙女要塞。 第2176章:万卷书屋成壁垒、龙女要塞镇四方 龙女要塞和大图书馆两座建筑,位于通州城外的北方一左一右,就像是两只触角一样,形成了城外的强力支撑点。 这座大体育馆中间都能容纳一个橄榄球场,周围还能座下两万人左右的观众,由此就可以知道它的占地面积有多大了。 而且在它外面,就像所有的体育馆一样几乎是直上直下的墙。于是这个比城墙还要高大险峻得多的建筑,被改造成要塞就是最容易不过的事了。 只要把大体育馆的八个供观众出入的大门用砖石封死,他就和一座坚城丝毫没有两样。 此时在大体育馆里,四面的看台上全都按照各军营的番号,整齐的搭满了帐篷。有些军人正在里面休息或是进出。 在体育馆的正中心,原本供比赛用的草坪上。由于天气的原因,已经不再是满眼嫩绿。 现在平整的场地中心堆满了盖着帆布的箱子,分割出了战马休息的马圈,还有辎重区、办公区、野战医院。 很多人在这里穿梭忙碌,却并不显得杂乱无章。他们在各行其是的时候,这座要塞反倒让人产生了一种井然有序的感觉。 …… 当安俊夹着这个大包裹,顺着看台一侧的楼梯向上走的时候。他经过了一片帐篷,眼看着就要走到看台最高端的军事作战区。 如今的安俊,跟随沈墨的时间前后也有两年多了。当年的半大孩子正向着一位英俊青年的样子转变。 安俊今年十七岁,身量已经长得和成年人差不多高。虽然他的面孔上还有些稚嫩,但是看来用不了多久,他就是一个实打实的男子汉了。 因为长期在沈墨身边,深受咱们那位统帅的纵容和影响,所以安俊并没有像其他的弟子那样,变成一个规规矩矩、英姿飒爽的军人形象。 反而他的气质很像是一个后世的滑板少年。看他走路的时候,那副带点浪荡随意的动作。看来这位小哥已经把沈墨身上早年间的那股痞劲儿,学了个十足十。 …… 眼看着安俊就要走到了军事区,这时他却突然间发现自己的眼前一黑!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前方的楼梯坎上,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孩子家家的,跑这儿干什么来了?这是军事重地,是你玩儿的地方吗?” 等安俊一抬头,就发现面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淮扬军战士。 看他的样子紧皱着眉头,显然对安俊这样的小青年跑到这样的地方觉得有些不满。 等到安俊抬头看了一眼,就看到这个大汉的军装肩章上带着一杠两星。 “还是个一毛二……”这时安俊的嘴里嘀咕了一声,随即笑了笑。 在沈墨的军队里,早就已经开始正式授衔。军衔虽然并不和职务挂钩,却代表了战士和军官的功勋和待遇。并且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散落的战士和临时组建团队的时候,也非常容易选定新的指挥员。 这个一毛二代表着这个大汉是军队里的中尉,这实际上是军队战士口中的俗称。不过安俊刚才嘀咕的这一声,却被那个大汉听了个清清楚楚。 “你还明白这个?”就见这个大汉向安俊好笑的看了一眼。随即他又摆了摆手:“赶紧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别在军营里面瞎晃荡!” 听到了这个大汉的话,就见安俊摇头苦笑了一下向着他说道:“我找你们二营副营长陆子安,是他让我过来的。” “你别逗了!我们营副儿哪有功夫搭理你这种毛孩子?”看样子,安俊面前这个“一毛二”明显不信他的话。 见到这个孩子执意不肯走,他还不耐烦的伸出手,想要在安俊的肩膀上推一把。 本来这家伙个子就高,而且还站在比安俊高两级的台阶上。刚才安俊跟他解释了这两句,已经是耐着性子了。如今看他伸手来推自己,这时安俊的眉头也是一皱。 就见他肩膀轻轻向后一闪,那个家伙的手就推了个空。 随后安俊抬起了下巴,食指一挑就将自己领口里,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勾了出来,露在了衣服外头。 “他要不是求着我,你以为我愿意来?”就见这时的安俊一边说着,一边向着那个家伙一扬眉。 此时,他面前的这个“一毛二”一低头,就看到了安俊衣领上的东西。 一瞬间,他立刻就是脸色剧变! …… 只见这小东西金光闪烁,精致非常,还在阳光下烁烁放光——它赫然是一把金色的小剑……这是一枚二级金松纹剑勋章! 此时这家伙还觉得有点难以置信,看他的样子,似乎想开口问安俊到底是哪里搞到的这枚勋章。 可是随后他就看到,面前这个少年把自己的衣襟向边上一拨,就露出了腿侧枪套里,一把形状怪异的手枪! 这一下子,面前的这个“一毛二”霎时间就哑了火! 此刻,他的心里陡然间想起了一件事。 在他们统帅的手下,还有一群天骄营弟子呢!这些人虽然年龄不大,却个个拿出来都是精英,每一个出现军队里的时候,都是他们的“首长”! 想到这里时,这个高个儿中尉立刻就愣住了! …… “中尉,现在你该干什么?” 这时就见安俊脸上带着一丝笑意,提醒了一下这个中尉。 随后这家伙立刻就醒悟了过来,就见他全身上下一哆嗦,连忙立正站好,“啪”的一声,行了个扎扎实实的军礼! 说实话,这个军礼他是冲着那个二级松纹剑去的。截至目前为止,在他们军中立下过这样大功的人,用十根手指都数的过来! “稍息!” 这时的安俊好笑的看了他一眼,随后一抬下巴,示意他赶紧让路。 于是这家伙端着手里的军礼,连忙向旁边侧身避让,让安俊一路走了上去。 直到这个少年的背影越走越远,此时这位淮扬军中尉还在心里暗自嘀咕着: “这么大点儿的一个半大孩子,他到底立下了什么大功,才能得到那枚松纹金剑?” 其实他要是知道事情的真相,估计这个一毛二,能当场吓尿了也差不多! 第2177章:宜将轻骑逐敌寇、少年鬼手锻武装 要知道,安俊之前立下的奇功,完全配得上一枚一级的松纹铁剑! 只不过由于他年龄太小,而且还跟沈墨有干爹干儿子的关系,所以沈墨才有意的把他的功劳压下去了一截,只给了他一枚二级松纹金剑。 要是说到这九六件事,这位安俊在这之前还真是做下了一件堪称惊天动地的大事……经他的手设计出了一款步兵武器,就连沈墨都感到十分惊讶! ……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当初沈墨带着山东军团去到东辽东夏之后,他和蒙古军队曾经来过一次真刀真枪的对拼。 虽然在那次战斗之中,山东军并没有使用火枪火炮。但是最优版的钢臂弩却装备了山东军团。可以说在这个时代,这种钢臂弩已经达到远程武器的巅峰了。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沈墨依然发现他的军队中,火力配置方面其实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 在沈墨军中,手榴弹投掷的范围太近,远远低于敌军的弓箭,甚至还不到弓箭射程的一半。 所以在火力不足的情况下,在手榴弹可以投掷到的五六十米范围之外,敌人就可以用弓箭对他们造成杀伤。 也就是说,对方只要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在广袤的平原上,就可以在四面八方不断的向沈墨的军阵发起冲击。 而敌军一旦顶着伤亡冲到了自己弓箭射程之内,那沈墨的士兵就只能凭着盔甲硬扛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迫切需要一种比对方弓箭射程远、还可以大面积杀伤敌军的爆炸武器。 同时这种武器必须轻便小巧,所以重型的火炮和火箭是代替不了的。 …… 在沈墨他们在和蒙古人作战的过程中,首先第一要解决的永远是机动性的问题。凡是不能驮在战马上前进的武器,都对那支蒙古军意义不大。 因为在接战时,不管什么秘密武器只要一经露面,敌人吃过一次亏之后就会再无神秘可言。 而在沈墨的心中,那些能够倾泻出大量火力,用来克制蒙古骑兵的装备,不管是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输入中国,当时称为“格林快炮”的手摇式加特林机枪,还是射程极远的雷神式火箭,它们都沉重庞大,根本离不开马车。就更别提沉重的火炮了。 所以在和蒙古人接战,尤其是追击战的时候。这样的重型武器只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却绝追不上蒙古人的机动速度。 因为蒙古人被手摇加特林扫射过一回之后,他们一定会在几里之外,就远远的躲开它。 所以这些武器即使装备了部队,也会像沈墨上次在西夏银州看到的那些西夏铁鹞子一般。由于他们的运动速度比不上骑兵,所以会被蒙古骑兵带着四处跑,根本追不上人家的战马。 现在沈墨迫切需要一种射程在对方的弓箭之外,而且轻盈小巧到,可以驮在战马上机动的面杀伤武器。 于是在这个当口,知道了他干爹苦恼的安俊,就对这件事暗暗上了心。 …… 解决这个难题的答案,其实就在沈墨自己的脑海里。对于这项任务而言,最适合的武器其实就是迫击炮。 不管是60口径还是85口径,总归迫击炮可以分解成几大部件,驮在战马上飞快的机动。 而且这种武器的射击距离非常远,更是可以曲线射击,用来攻城或是杀伤障碍物后面的敌军。 非但如此,沈墨甚至早在两年之前就画好了迫击炮的图纸。但是没奈何引信的安全性始终解决不了,所以这种陆军大杀器也一直没有装备沈墨的军队。 可能有人会说,迫击炮的引信也没有多复杂。甚至还会有人说这些东西,就连一家街道小厂都能加工制作出来什么的。 但是实际上这样的炮弹,不是制作三两百发用来实验,或者是用于一场小规模的战斗。迫击炮一旦要是开始装备沈墨的部队,炮弹的数量肯定是数以十万计的! 而作为迫击炮弹的引信来讲,它首先第一条就要经得住炮弹出膛的时候巨大的过载,使引信不至于被击发。要是真发生了这样的事,就等于是炮弹在炮膛里爆炸了。 与此同时,迫击炮弹的引信还是触发型的。也就是说它要在击中地面的时候触地炸响,所以它还要同时满足触发爆炸的灵敏性问题。 所以在这个小小的引信上,其实集中了基础材料学、化学试剂的规模化生产、还有机械金属加工等各个门类的生产技术,其实它可是一点儿也不简单。 要说这种炮弹,可不像是热气球或者蒸汽船,一共数量也没有多少。只要是精心制作,哪怕是手工做出来也可以用于战场。 要是不解决安全性的问题,在一万发炮弹里面只要有一两颗有问题,那就根本没法在战场上使用了。 如果沈墨现在要是硬性让迫击炮弹上生产的话,他都不用想,就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或许在化学工厂里面,一个工人的失误就会造成整个军火工厂被炸毁。 或许在一列运送炮弹的马车队伍中,因为一次剧烈的颠簸,整个车队就会炸成一条滚滚的火龙。 更有甚者,在战场上一个不合格的引信,就可能造成整个炮兵阵地上的炮弹集体殉爆。由此造成一场关键战役的失败,甚至是酿成全军覆没都一点不稀奇。 沈墨的心里非常清楚,如今他的部队采用的是精兵政策,所以战场上自己一方战士的数量,通常都少于敌军。 在这种情况下,通州军的战士们依然敢打敢拼、冲锋在前,就是因为战士们对手中的武器是极其信赖的。 不管是步枪还是手榴弹,都让战士们非常喜爱。甚至可以让他们在敌众我寡下,仍然有信心顽强的战斗。 但是,只要自己的炮弹在己方阵地里发生了连锁殉爆。只要一次,就足以击毁战士们对武器的信心! 所以沈墨在组织技术攻关,拼命想要解决炮弹引信问题的同时。他也在加大力量,扩大自己在基础工业方面的底蕴。 第2178章:敌军白羽终难及、静待惊雷裂北疆 在沈墨来到南宋之初,他军队就飞快的建立起来,而且一下就成了一支强军。这其实都是沈墨前世卧底时,在地下军工厂里学来的经验。 所以在最初的时候,沈墨在金属冶炼和加工方面的知识,使他飞快的让自己的武器生产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而在这之后,由于沈墨这家伙在电学和化学方面的知识储备严重不足,也让他的军火工业越向前发展,想前进一步也就越艰难。 所以沈墨现在所要做的,不是仓促的研究出什么新式武器。而是要一点一点的提升自己的整体工业水平。 就从一个压力仪表开始,从一个可以更加精准的温度计开始,从化学品提纯的一个千分点开始。沈墨正在极力提升自己的底蕴,慢慢的夯实工业的基础部分。 现在的沈墨已经意识到,唯有积淀深厚,才有可能爆发出现代工业的威力。 可是沈墨的做法虽然积极稳妥,而且是遵循着工业发展的正道前进。但是目前他的军队在中距离火器上的缺乏,却是不争的事实。 …… 当安俊了解到了沈墨的忧虑之后,这位少爷也很快的就把沈墨手头上的资料,全都查阅了一遍。 安俊作为神墨的弟子,他在工业方面的保密层级非常高。所以就连沈墨列为绝密的迫击炮和炮弹的图纸,他都亲眼见到了。 在这之后,安俊的脑海里陡然产生了一个想法。 实际上,迫击炮弹引信要解决的大过载问题,就是要让引信前方的击针不会在炮弹出膛的时候,由于后坐力的原因向后运动,导致击发。 但正是这个需要军工部门极力克服的问题,却让安俊找了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思路,想到了另一个解决方案。 安俊想到的就是:既然火炮有过载,还克服它干什么?不如干脆利就用这个过载,让炮弹上的机针直接击发引信得了! 在引信被击发之后,只要在引信的后面再加上一段四五秒时间的延时火药柱,之后再点燃炮弹里面的装药不就行了? 于是,安俊就按照这个逆向思路,飞快的自己设计出了一款武器。在他经过试射之后发现,完全可以供部队使用。 在这之后,安俊不断的修改自己的设计,除了让这款武器的设计越来越完善之外。也极力让它越来越轻盈小巧,机构也更简单便于生产。并且安俊在炮弹的安全性上也下足了功夫。 因为这种炮弹,跟迫击炮弹其实完全是两个路子。迫击炮弹是碰触到敌军脚下的地面才会引发爆炸,而这种炮弹则是在出炮膛的同时,就开始计时。 在炮弹飞行了四五秒钟之后,不管它飞到了什么地方都会立刻爆炸。所以这种步兵轻武器究竟叫什么名字,就连设计者安俊自己也吃不准。 …… 随后,等安俊将设计图纸和试制的武器样品,以及实验报告全部交给沈墨之后。 等到沈墨看到了图纸上的那个东西,他才陡然间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哀叹! 这东西,他见过! 沈墨一心想着迫击炮,居然把这个东西忘了!而安俊这个小子,居然聪明到把历史上的这件武器,给“重新”设计了出来! 要到安俊做出来的这件武器,就连外貌都跟历史上的样子极为相似,而且原理也基本相同。 之前沈墨之所以把它给忘了,是因为它只在有限的一两个国家军队里装备过,而且在历史上也是昙花一现。 不过这个东西肯定是可以用的,而且正好适合现在的战场要求! …… 这种武器就是在抗日战场上,经常能见到的“掷弹筒”。 这种武器又被称为“轻型迫击炮”,在侵华日军的军队中装备过。因为它极其小巧轻便,甚至不占编制,而且射击距离也是远远超过了手榴弹投掷的距离,所以它在日军作战时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抗日战争中,经常有我军的士兵说,只要自己这边的机枪一响,掷弹筒立刻就会打过来。由此可见这种武器的小巧轻便、使用灵活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这种掷弹筒的炮管长度,一般都在三十厘米以下,口径在50毫米以内。它长得有点像一段一尺长的甘蔗,后面再加上一根手指粗,筷子那么长的把手。把手的末端再加上一块扑克牌大小的托板……当然全是钢制的。 除了标准炮弹以外,日军甚至可以直接用它来发射九一式手榴弹。 在那场战争中,甚至国内的其他武装部队和我军都仿制了这种掷弹筒,尤其是黄崖洞兵工厂的产品,就被我军用来给侵略者造成了大量杀伤。 就以大正十年式掷弹筒为例,它的口径是50毫米,重量只有2.6公斤,射程175米,所有的指标都非常符合沈墨对步兵武器的要求。 反正对他而言,只要是能够超过蒙古军羽箭的射程。在对方够不着的距离上,能把他们炸得人仰马翻就行! 于是沈墨立刻就决定,继续完善这件武器的设计和生产技术,使得它更加安全可靠,作战性能也更强。 如今这种新型掷弹筒,已经在沈墨的军工厂里开始试制实验,应该很快就能小规模的装备部队。 而设计这种掷弹筒的功臣安俊,也因为这件大功,被沈墨授予了一枚金质松纹剑奖章。 …… 这位安俊少爷在拜沈墨为师之后,由于他在机械方面的天赋,所以学习的速度突飞猛进。并且这个半大孩子在心理上的问题,也慢慢的在沈墨的关注之下,被逐渐扭转了过来。 在这之前,安俊因为童年受到过心里创伤,所以他性格扭曲、沉默寡言、很难与人打交道。 沈墨非常清楚,童年受创加上心理扭曲,如果再加上极度聪明,那长大之后几乎妥妥的就是杀人狂魔的范本。 所以沈墨在医治安俊心理问题的时候,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他想尽了一切办法,让自己这位干儿子生活中的阳光再多一点,好让他童年的创伤慢慢恢复。 第2179章:攻防相争杀机隐、听我雷霆第一响 甚至连龙小花都知道这一点,小姑娘一有机会就磨着自己这位干哥哥要这要那,还整天拉着他去疯玩疯跑。同时沈墨自己也对安俊采取了放任,甚至是溺爱的态度。 就这样一来二去之下,如今的安俊虽然还没变成后世九六那种傻白甜的阳光少年。但是现在他跟人交流的时候,已经不显得那么奇怪了。 甚至在他性子里调皮捣蛋的那一面发挥出来之后,他还显得有些淘气胡闹。 不过沈墨对此却是乐见其成,因为他知道一个人有着健康的心理,其实比他学会了多少东西,或者有多少本事更重要的多。 …… 如今的安俊手里夹着这个包裹,很快的找到了那位二营副陆子安。在这之后他就在二营办公的帐篷里,把这个包裹当着大伙的面打了开来。 等到这个东西显露在大家的面前时,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根本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个啥。 如果要是非要形容的话,只能说他是一个放大了十倍的可乐罐。当然在那个时代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大伙儿应该觉得它很像一个金属锻造成的高腰水桶。 不过仔细看去,却会发现这东西上面有一个个的格子,它竟然像是用无数的金属块拼接而成的。 安俊笑着拍了拍这个怪异的家伙,向着二营长陆子安说道:“按照你的要求,我可把这东西做出来了,你可以在战场上试试管不管用。” 这位二营长陆子安从外貌上来看,分明就是一个温润如玉的书生。哪怕是一身笔挺的军装也掩盖不住他那一身书卷气。不过他既然能当上营长,显然在作战和指挥方面也是很有一套的。 只见他这时皱着眉,眨巴着眼睛看了这东西半晌。随后才向安俊问道:“原来是上回那件事啊,那我该怎么用啊?把它举起来朝着金军砸?” “那我还不如直接给你个磨盘呢,”这时的安俊听见了陆子安的话,立刻就摇头笑了笑。 然后他从上衣兜里掏出了一支铅笔,就在二营长的桌子上找了一张纸,刷刷的画了起来。 没两下,安俊就把一个坑道的剖面图,清晰准确的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 原来这件事的起因,就是陆子安在回到指挥部,向总指挥李慕渊报告防守的战况时,说他遇到了一个问题。 位于城外的地道系统,已经被金军慢慢的发现了。 其实这地道本来也瞒不了人,因为通州军神出鬼没的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必然会让金军联想到地下通道这件事。 所以在通州军反复和金军争夺废墟的时候,虽然他们极力的用碎砖乱瓦掩盖隐藏地道入口。可是在陷落敌人手中的那片废墟里,地道还是一段一段的被金军给找到了。 在这之后,当然金军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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