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边忙活着,沈墨一边在心里边七上八下的想道:“自己这两下子,要是跟真正的武林高手比起来,只怕还是不够看的!” 想起刚才迎面而来,如同雷轰电闪般的一剑,沈墨的心里也是暗暗地后怕。直到现在他才终于知道,他和真正的高手比起来,相差有多远! 要不是这次自己早有准备,如果他和黑衣人这样的高手狭路相逢。沈墨非常确定,就算是自己满身绑满了石灰铁尺,那也是被对方一剑封喉的命! …… 在这一夜里面,沈墨忙着救人,还有给这些加夜班的捕快们治伤放赏。等到两个重伤的捕快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沈墨通过昨天的一战。已经知道自己一方的武力和人家相差太远。现在哪怕就是把凶手放到他面前,沈墨也打不过人家! 所以,沈墨干脆一大早,直接去找崇福候去了。 第71章:侯府仙境、巨鹿美人 沈墨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他们整个钱塘县衙的公人全都捆在一起,也打不过人家一个,那就应该立刻去寻找支援。而这个崇福侯府当然就是他的首选。 等沈墨到了侯府,自有人去通报侯爷说钱塘县的捕头来访。候府的门房也知道昨天府里面发生了大案,所以压根儿就没敢跟沈墨提门包的事。 等到侯爷传见,门房的下人领着沈墨一路穿行,通过一进一进的宅院一直来到了内宅。 到了内宅的门口,自然有婢女过来迎接,接手领着沈默向里走。 看来外面的粗使下人是进不了内宅的,沈墨心中暗自咋舌:这侯府还真的是法度森严,真不愧是王侯气派! 前边的婢女默不作声的领着他往前走,按道理说这样给人一个后脊梁,在宋朝是十分不礼貌的事。不过相府的丫鬟七品官儿,沈墨估计着别说是他,哪怕就是卢县令来了,想必这个婢女也不会侧身相迎。 不过沈墨对这些虚礼倒是毫不在意,反正他是最善于苦中作乐的,如今他在这个婢女身后跟着走,一路欣赏她窈窕扭捏的身姿,倒也算是一景。 不知道这裙子掀开以后,里面是个什么样的情景?沈墨一边走,一边心里百无聊赖地想道。 眼看着婢女领着他拐过一个弯,眼前是好大一片花园。 在这里参天古木、嶙峋的老藤比比皆是。四处里盛开的奇花异草争奇斗艳。小溪边翠竹红梅,池塘里荷影清浅,这园子布置的居然甚有山林野趣。 有钱人真会享受!沈墨一边走一边看着路两边的景色。只觉得周围真是一步一景,无处不可以入画。 这园林布置的风格,可比后世那些不伦不类、中西结合的风景点要强上百倍! 台阶上苔痕古旧斑驳,假山石瘦骨嶙峋,湖岸上春草如茵。一路穿行在树荫的阴凉之处,沈墨只觉得风生双腋,无比的清凉。 在草地上还有几只仙鹤在悠闲地来去,两三只小鹿好奇的扭过头看着路过的沈墨,丝毫没有畏惧的样子。 眼前的一切对于沈墨来说,简直如同仙境一般。 这都是国家保护动物啊!这样养在园子里,不知道是不是想要烧烤? 沈墨心里面还在暗自腹诽,忽然间只听得旁边的草木一响,一个体型硕大的动物分花拂柳,从里面踱了出来。 沈墨吃了一惊,等到仔细看时,只见这个动物身高足有1米5上下,头上生着一对巨大的叉角,居然是一只四不像! 这东西俗称叫做四不像,实际上是麋鹿的一种。素来以体型硕大著称,野生的四不像十分凶悍、动辄伤人,不过沈墨看这只鹿,瞧着倒是温顺的很。 就在这时,只听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带着几分含糊,舌头打着转儿说道:“咦,这是怎么回事?” 沈墨抬头仔细一看,只见在这只四不像的背上,居然还趴着一个人! 这个人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身上穿着一件粉紫色的衣裙。再往她的脸上看,只见这个女孩生得娇美如花,眉目如画,赫然是一个绝美的小仙女! 不过这个小仙女现在脸蛋儿通红,眼神中还有些迷离恍惚,她窈窕的身体正软软的趴伏在麋鹿宽厚的后背上,睁开眼睛仔细打量着几米之外的沈墨。 沈墨一看,女孩的手里面还拎一个小小的白瓷酒瓶。原来这个小姑娘是喝高了,怪不得听她说话时,舌头足有半斤重! 除了小姑娘手里面提着那个酒瓶以外,在麋鹿的大角上居然还晃晃荡荡的挂着另外一瓶酒。 这么大一清早,居然在这里看见一个喝嗨了的小女孩儿,这不由得让沈墨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只见这个女孩上下打量一眼沈墨的官服,然后难以置信的看了一眼手里的酒瓶。 “我老爹疯了不成?不过是偷了他两瓶酒而已,犯得上专门叫个捕快来抓我吗?” 小姑娘这句话一出,沈墨心里觉得这女孩醉态可掬,娇憨好笑。可是他还没笑出来,只听旁边“扑哧”一声,传来了一声忍俊不禁的笑声。 等到沈墨再往这个声音的方向一看,只见浓绿的花木之中,阴凉处有人用古藤挂了一个高高的秋千。一个穿着素白衣裙的女子坐在那个秋千上,正笑得花枝乱颤。 “小姐弄错了,这个不是来抓你的!”只见这个女子放下了捂着脸庞的玉手,然后忍着笑对鹿背上的那个女孩说道:“这位怕是侯爷请来的客人!” 沈墨一见这个白衣女子,只见她脸庞生的吹弹可破,皮肤就如同透明一般白皙。容颜艳丽娇美不可方物。 和刚才那个豆蔻年华的小女孩比起来,这个女子脸上的神情虽然天真可爱,但是她的身上却带着一股致命的诱惑力! 她的一副身条儿尤其是火爆异常,特别是在秋千上拧搅在一起的两条腿,简直是“腾!”的一下就把沈墨心火给勾了出来!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在沈墨后世那个信息轰炸的时代,各种真真假假的美女充斥了媒体。 就算沈墨亲身见过试过的美人,那也是不计其数。可是这个女人的这种颠倒众生的诱惑,就连沈墨也觉得颇有些按捺不住! 这个女人,沈墨却是认识的。在昨天大厅断案的时候,她就一直坐在崇福侯的旁边,正是那位侯爷的爱姬,叫什么项嫦儿的。 既然连侯爷的爱宠都管鹿背上的那个娇憨少女叫小姐。这么说那个女酒蒙子就是侯爷的女儿了? 沈墨一想也是,能在这侯府的后花园里边儿喝大了,骑着个大角鹿满处乱逛的。除了侯爷的女儿谁还敢这么干? “不是来抓我的?那就好!”只见那个女孩翻了个身子,侧躺在鹿背上。也没看见她如何作势,那只鹿就像是和她心意相通一样,一步步地向着沈墨的方向走了过来。 等到那个女孩醉眼惺忪的端详着沈墨,沈墨只觉得迎面一股酒香中夹杂着清甜甘美的女儿香,在这女孩儿的呼吸中吹拂了过来。 这个世上,比大小姐还难对付的,就是喝高了的大小姐!沈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 然后,他就听鹿背上的女孩说道:“我听说了,昨天晚上你断案如神,很得我老爹的欢心……你会翻跟头吗?” 第72章:秋千尤物、泥醉美人 “我还会劈叉呢!”沈墨摇头笑道:“不过你是看不到的。” 说着,沈墨居然伸出手去,一把将那女孩儿手里的酒瓶拿了过来,扔在了一边的草丛里,然后顺手又把鹿角上的那个酒瓶摘了下来。 “偷喝酒也就算了,居然还在大清早上就喝成这样……”沈墨皱着眉说道:“这要是我闺女,非得打得她生活不能自理才行!” “诶?你竟然敢……”只见那小姑娘顿时吃了一惊,立刻酒醒了七八分。估计都在这个府里除了他爹,还没有人敢这么对待过她,也从来没人跟她说过这样的话! “敢什么敢?我就抢你了,怎么地吧!”沈墨朝着小姑娘说道:“你还敢朝我瞪眼?” “不服你就告诉你老爹去,说偷酒的小偷,被抢酒的强盗给抢了!”沈墨说着,毫不留情的一眼瞪了回去,把小姑娘顿时吓得脖子一缩。 “走吧!”沈墨回头叫那个引路的侍女继续带路。 这个婢女惊讶的看了沈墨一眼,这一次她在领路的时候明显的心中慌乱,脚下接连绊了好几下。 “他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就在沈墨走出十几步远之后,他还听见鹿背上的小姑娘难以置信地说道,“人家好不容易弄来的酒……” “小姐,你可别小看它!”这个时候,只听那位侯爷的爱姬在秋千上叹了口气说道: “我昨天可是见识过他的脾气,哪怕就是在侯爷面前,他也是这副样子。该笑就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也不知道这个小小的捕快,哪儿来的胆子……” 沈墨渐行渐远,那一大一小两个美女的语声也渐不可闻。 只不过,想到刚才见到的这两个美女,沈墨还是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 时代虽然变了,但是人心却是始终没变。在这个时代,刚刚长大成人的少男少女也难免会有叛逆的时候。 喝几杯酒其实算不了什么,不过沈墨看见那个女孩的样子,不知怎么的,还是忍不住出手管教了她一番。 关键是,欺负小美女的这种感觉,还真是挺爽! 沈墨接着打量前面那个侍女的裙裾,心里还在进一步深化他的臆想……候爷的书房到了。 这个叫做“庭芳水榭”的地方,是三面环水中间一个独栋的小楼,看起来甚是清雅幽静。 等到沈墨进来的时候,正看见崇福候放下手里的茶盏,轻轻地叹了口气。 侯爷见到沈墨这么快就来找他,心里也略觉得有些纳闷,于是便问起了沈墨的来意。 等到沈墨把昨天晚上他和卢县令遇到黑衣人的袭击,钱塘县捕快损伤惨重的事情和侯爷说了一遍之后。只见崇福候略想了一想,然后吩咐下人把他侯府中的侍卫长给传过来。 等到这位侍卫长进得门来,沈墨回头一看,只见这个人是一个英挺高大的汉子,大概三十四五岁上下。生的剑眉虎目,分外的精神。 等到这位侍卫长恭谦的站在旁边侍立,候爷却是接着对沈默说道:“这件案子发生在我的府里,本候却是不便派人跟着你调查此案。不然的话让外面知道了,未免会觉得有失公允之意。” 沈墨听了侯爷的话之后,心里便是一愣! 他原本以为自己这个要求提出来后,侯爷必然会欣然答应。没想到,听他的口气竟然有拒绝的意思,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那个作案的人武功高绝,你们钱塘县办案人员难以自保,这倒也确实是件麻烦事……”只见侯爷说到这里,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对着赶来的侍卫长说道: “江城,你平日也辛苦了,把你的差事跟府里面的人安排一下,本候放你几天假。” 之后,只见侯爷指着沈默对这位侍卫长江城说道:“这位沈捕快正在调查府里的案子,可谓是年少有为,你们两个平时多亲近一下。” “属下明白,”只见这个江城立刻向侯爷行了一礼,表示他清楚侯爷的意思了。 “还有,”只见崇福候接着说道:“府里面的侍卫这几日加强戒备,人手都不能动。但是我听说你有一些江湖上的朋友,倒是可以趁着这几天休息,多去走动走动……” “候爷吩咐,小人必定照办!”江城立刻毫不犹豫地答道。 原来是这么个意思!看到这里,沈墨这才清楚这位侯爷的心里到底打的是什么转转。 就像侯爷说的这样,如今这个崇福候杨峻本人,也是这个案子的牵涉人员之一。要是由他派出人来协助调查,在外人看来不但面子上很不好看,在道理上也说不过去。 所以他就这样派出了他的侍卫长江城,还以放假的理由让江城和沈墨多多亲近。至于以后的事,这属于江城和沈墨两个人的私事了,和他侯府没有半点关系。 果然,这些身居高位的人,没一个省油的灯!沈墨听到侯爷这样的安排,不由得在心里面暗自想道:“就这么简单的一点儿事,也要特意兜这么一个大圈子!” 在之前,沈墨看到崇福候杨俊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简单冲动的性子。 通过今天的这件事,沈墨就能够感觉到,这个年轻的侯爷其实也并不简单。他思虑和解决起问题来,手法处处精到,不愧是官宦世家出来的人物! 等到沈墨谢过了侯爷,他和江城两个人这才走出了候府。 “江侍卫长……”沈墨才要开口说话,只见江成立刻笑着摆了摆手:“我痴长几岁,沈兄弟要是抬爱,喊我一声江兄就好。” “昨天沈兄弟断案,我在大厅里也都看见了,哥哥我是自愧不如!”只见江城咧开了嘴,豪爽的笑了笑:“侯爷的意思我都清楚,这几天我就是你的保镖。” “江某是个粗人,对查案那些弯弯绕是来不得的。不过从小习武,手上的功夫还能凑合的过去。”只见江城笑着说道:“这件案子,你该怎么办怎么办。要是遇到危险只管让我顶上就是!” “这如何敢当!”沈墨听到这个江城的这几句话,心里便知道这人是一个豪爽直率的汉子,心里边也觉得甚是喜欢,于是赶紧跟他客气了几句。 说实话,侯府侍卫长这样的身份,拿出去还是很管用的。沈墨就是不让江城伸手打架,要是在临安城中查案的时候有什么阻碍,这位江城也不失一位强有力的臂助。 沈墨这次拜访侯府,平白得到了这么一位助手,他心里是非常高兴。于是他们一番言谈下来,相互之间又亲近了许多。 “接下来还有一件事,”只见江城对着沈墨笑了笑:“那个案犯一伙里面,也不知道有多少高手。我虽然不怕昨天晚上的那个剑客,但是一个人毕竟势单力孤。” “出来的时候侯爷也说了,让我多拜访一些江湖上的朋友,意思就是让我再给你找几个人来。免得真到用的时候才发觉人手不够。” “那咱们找谁去?”沈墨听见江城这么说,于是向他问道。 “起威镖局!”江城笑了笑说道。 第73章:流水行云、长恨飞花 只见江城说道:“这家镖局和我们侯府常来常往,侯爷平时也是熟悉的。一般家眷出行或是远途运送财物,安全上头都由他们负责。这家镖局的总镖头跟我是老搭档,咱们找他要几个人去!” 沈墨听到江城这么说,心里面暗自点头称好。于是他们两个顺着御街一路南行,直奔起威镖局而去。 所谓的镖局,就相当于现代的安保公司。但是这些镖局的镖师往往是亦黑亦白,在江湖上行走全靠各路英雄给面子,这一点却是和现代略有不同。 江城一看就是和对这家镖局分外熟悉,在大门外不等通报,直接穿堂过室就走了进去。 他们俩一路上经过了大门和厅堂,一直走到了镖局的后院。沈墨抬头一看,只见这里是好大一个练武场。 这里的场面跟沈墨想象的差不多。地面上是白沙砸实的地面,四面围拢着兵器架子,上头刀枪剑戟样样俱全。 还有几个年轻的后生在场上相互切磋比试,一个个汗流浃背,阳光晒得光脊梁上面亮闪闪的,看起来很有一些生龙活虎的气势。 在大树的树荫下,一个老者正在喝茶,他一身粗麻布的衣衫,看起来倒是分外朴素。 只见江城走了过去,径直在老者的对面坐下,然后示意沈墨也坐在他的旁边。 “这位是起威的总镖头莫大通,这位是钱塘县的沈墨沈捕头。”江城一边两头介绍,一边拿起桌上的茶壶来,给自己倒了一大海碗凉茶。 “是因为昨天晚上的案子?”只见这个老头摸着自己的胡子,通红的脸膛上一双虎眼上下看了一眼沈墨。 沈墨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莫总镖头。只见他肩宽背厚,坐在那里像一座小山似的。裸露的小臂上肌肉虬劲,浑身的皮肤都泛出了古铜色。这个人虽然已经上了50多岁的年纪,但是看起来样子很是龙精虎猛。 而且沈墨看他坐在那里的气势,居然是不动如山,颇有渊停岳峙的气派。沈墨不由得心里暗自叹了一口气:这又是一个自己打不过的高手! “你这个老货消息倒是灵通,”只见侍卫长笑着,给沈墨和莫总镖头也一人倒了一碗茶。 只见这位莫总镖头喝了一口茶,抹了一把胡子笑着说道:“我们吃江湖饭的,要是耳目不灵便,那还混个什么劲儿?话说这位沈捕头年轻沉稳,遮没不是刚刚破了猫妖案的钱塘县新任捕头?” “老人家说的不错,”沈墨一边笑着,一边把头埋进茶碗里咕咚咕咚地喝着茶:“想不到沈某些许薄名,莫老英雄倒也知道。” “沈捕头年少有为,用不了多久就是公门中的佼佼者。”只见莫大通哈哈的笑了起来:“将来怕是要沈捕头多多照顾才是!” 这些江湖上的门面话,沈墨应对起来毫不吃力。但是他心里也知道,这些话十句倒是有九句是做不得准的。 所谓花花轿子人抬人,在江湖上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要是见识浅薄的人,顺着人家给你的奉承话就坡下驴,那就难免会被这些江湖人看作是个棒槌。 “混口饭吃而已,有机会还得让莫老英雄多多提点。”沈墨这句话回的不咸不淡,礼数到了也不显得分外亲热,也正是最恰到好处的回应。 这个莫老英雄两句话下来,也就知道了沈墨是个明白人,也就不再继续试探了。 等到江城讲明了这次来的来意,而且名言了是侯爷的意思。只见这位莫大通总镖头沉吟了一下,立刻转身叫来一个小伙子,让他喊几个人过来。 “可别说我没提前告诉你!”这个时候,只见江城放下茶碗,正色对莫大通说道:“这桩案子接着往下查,十足十是要流血出人命的,你老人家派人的时候可要仔细着些!” “我当然知道!”只见莫大通也是一脸严肃地说道:“这是侯府的要紧事,我又哪敢怠慢?” 说话之间,有四个人被带了过来。沈墨见来的人是三男一女,都是20上下的年轻人。 “流水剑常春远,行云剑钟与同,长恨剑赵锦屏,飞花剑莫小洛。”就见莫大通指着这几个人说道:“江湖上管我这几个不成器的弟子叫做‘起威四剑’。说到功夫,满镖局除了老汉我,就再没比他们更厉害的了。” “这回莫总镖头真是下了血本儿了!”江城一见来得是这四个人,也满意的点了点头对着莫大通说道:“我就先替侯爷谢谢您了!” 他们说话间,沈墨抬头看了看这四个人。 只见常春远身材高大,手长脚长,就连脸也生得长。他腰上佩着一把长剑足有四尺长短,看人的眼神分外凌厉。 那个钟与同则是瘦小枯干,看着就像是个猴子相仿。不过他一双眼睛里精光四射,腰间的一把剑又细又窄,想必动起手来的时候,绝对是一个速度极快的剑手。 而那个长恨剑赵锦屏是一个才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子。天生的一副笑脸,生得猿臂蜂腰,样子分外的讨喜。他腰间的长剑朴实无华,倒是一时看不出武功路数。 而最后一位飞花剑莫小洛,她大半个身子始终站在常春远的后面,被他魁梧的身材遮住了。沈墨除了看衣服知道是个女子,根本看不见她长成什么样。 “沈捕头满意吗?”话谈到这里,那个江城大概是想起来,办案的事终究还是以沈墨为主,于是最后才征求了一下他的意见。 只见沈墨笑了笑说道:“反正起威镖局就是派出个趟子手来,都比在下的这几下三脚猫的功夫要强,我是随便看哪个都好!” 他这句话一落地,只听起威四剑中的那个女子“噗嗤”的笑了一声,剩下的几位也是一个个的面带笑容。 沈墨这么一说,连莫大通也都是跟着一笑。他看这个沈墨虽然是公门中人,但是却并不死板。以莫大通的猜想,按说沈墨小小的年纪就已经名动临安,原本也应该有些架子才是正常的。 可是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言语诙谐,身上毫无傲气,反倒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物! 话说到这里,沈墨又端起来茶碗,顺势敬了莫大通一碗,谢过了他的相助之情。 然后,只见沈墨端着碗笑道:“您这起威四剑,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没想到莫总镖头还是文武双全,这半阙晏几道的临江仙,平白的给四位高徒增添了几分儒雅之气,沈某真是佩服!” 听到沈墨这么说,莫大通却猛然间愣了一下,然后只见他坐在那里,居然就这样呆住了。 就连那个名叫落花剑的女子,也从常春远的身后探出身来,惊讶的上下打量了沈墨一眼。 “原来……是这个意思!”只见莫大通神色古怪,半晌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第74章:大名模儿莫小洛 “怎么回事?不知沈某哪句话说的不妥?”沈墨一见他刚才说的这句话,居然让大家反应这么古怪,于是连忙问道。 “莫某一介粗人,哪里懂得什么诗词?”只见墨大通感慨地说道:“这还是拙荆在世的时候,给我这四个徒弟起的名号。” “初时我还以为,这落花流水的有些晦气。另外也颇有些女气,心里对这四个名号不是很喜欢。今日听沈捕头一说,老朽这才知道,原来我这起威四剑的名号,居然是这么个意思!” “这真是……白白糟蹋了我亡妻的一番心意了!” 我去!弄了半天,这首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下子沈墨颇觉尴尬,连忙假装喝茶,用茶碗盖了脸。 只见莫大通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他的亡妻,在那里幽幽地长叹了一声。然后他转脸对着那个始终躲在别人身后的飞花剑说道:“小洛你出来,谢过沈捕头的指点之恩!” “你娘亲一番心意,直到今日才真相大白。可叹我起威镖局满院子的粗人,竟无一人能解其中深意!要不是沈捕头,只怕你们这几个人直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号是这个来历!” 听到他这么一说,只见那个女子立刻从常春远的身后闪出身来,向着神墨敛衽为礼,以示感谢。 等到沈墨抬头一看这个女子,心里面顿时就是“咚!”的一声! 我的天!在这个时代,居然还有这样的人物!沉默的心里一下子就缭乱了起来! 只见这个女子似乎比沈墨还要高一些,足有1米77上下的身量。只见她双眼如水,剑眉英挺,鼻梁笔直,嘴唇丰润。再加上手脚和全身的比例异常的协调美观,活脱脱就是一个现代的顶级名模! 要说这南宋一代的女子,温婉可爱类型的,那可真是比比皆是。但是这样的八头身美女,沈墨自打到了这南宋以来,可还是头一次见到! 只见这个女子,可能是由于练武时日晒的缘故,皮肤呈现出了金黄的小麦色。身上的肌体健美匀称。她此刻脸蛋上稍稍有点发红,英气勃勃的站在那里,全身上下便是一股英姿飒爽的气韵,尤其是那双要命的长腿! 沈墨一见之下,差点没把整个脸杵进海碗里去! 那双腿简直长到惊心动魄,而且结实浑圆。正是那种后世的那些狼友见了,会拼命大呼“腿玩儿年”的那种美腿! 难得在古代的南宋,居然让他见到了这么一个充满了现代风情的尤物! 沈墨才看了一眼就觉得满心乱跳。他不敢失礼,连忙起身还礼。 “这是我亲闺女,叫做莫小洛。”只见莫大通指着这个名模,向着沈墨介绍道: “这是从小到大和镖局的这些小子们练武走镖,平时疯惯了的一个野丫头,要是有不规矩的地方,还请沈捕头多多指点!” “莫老英雄说哪里话!”沈墨连忙摆手说道:“说到指点二字,我可不敢当!只是……如今这任务凶险,莫老英雄怎么连自己的女儿都派出来了?” “这些都是我的亲传弟子,全都和我亲生的儿女没什么两样”只见莫大通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都是江湖儿女,在血海里厮杀惯了的,没什么不妥。” “更何况,我这个女儿长得像黑铁塔似的,镖局里平时也没人拿他当女子。沈捕头只拿她当小子来使唤便是!” 哎!这么一个名模,这真是太浪费了!沈墨一边在心里面暗自腹诽莫大通暴殄天物,一边心里一个劲儿的大叫可惜。 等到引荐完了这起威四剑,沈墨一行的任务也就算完成了。于是他就起身向莫大通告辞。 这起威四剑也各自携着兵刃,随着沈墨和江城离开。这一下,沈默的心算是彻底落了地! 和他县衙里面那些只会几招三脚猫的捕快们相比,他身后跟着五个人,无疑是扎扎实实的武林高手。 这下子,就是沈墨再迎面撞上那个黑衣人,他也不用再怕了! 一出了镖局的门,这起威四剑几个年轻人顿时就活泛了起来。他们几个人在沈墨的后面窃窃私语,不时还有人笑出声儿来。 在这中间,还夹杂着莫小洛那幅略带着磁性的笑声。沈墨都不用回头,就能知道自己身后的那两条大长腿,是如何带着韵律正在轻轻迈动着。 沈墨不由得暗自长叹了一声:“这老天,还真是对我不薄啊!” 等到他们走到御街上,沈墨的心里一动,只见他一个急转弯,径直就拐进了一间店铺。 “沈兄弟要买什么?”江城在一边好奇的问道。 “我得给自己买把刀不是?”沈墨一本正经地说道:“要不然跟你们这些人走在一起,只要是来个坏人,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就属我这个不带兵刃的最好欺负!” 他身后的一帮年轻人听见这话,顿时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大家嘻嘻哈哈的走进了这家兵器铺。 在宋代的刀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手刀,说实话跟现代的西瓜刀颇有些相似。 这种刀背厚身宽,刀长大约二尺。这样的厚重的刀,用于军中持盾搏杀也许是好用的,但是遇上江湖豪客的快刀快剑,就会有长度够不着、重量挥舞不动的弊端。 沈墨用手指在兵器架子上的一排刀上,一一弹了过去,直到碰上了一把修长笔直的雁翎刀,他这才停了下来。 沈墨看这把刀锻造得还不错,于是就把它从架子上摘下来,向着店铺老板问到:“多少钱?” “承惠三两银子……”老板刚才报出了价钱。沈墨顿时就把眼睛一瞪:“你还不如去抢!” 老板顿时被沈墨给吓了一跳:“这可是公道价格!小店素来……” “一两半!”老板才刚刚开始报委屈,沈墨立刻就一口把价钱杀到了一半。 “不是!您说的这个价位,真是卖不得!”只见老板苦着脸说道:“这个价位,小店进货都进不来!” “胡说八道!你看看这把刀,加钢加的歪歪扭扭,刀身不直刀面也不平。你就敢要这么高的价钱?”沈墨理直气壮的质问道。 第75章:我有宝刀价一金 “不是!您小点声!”老板一看见店里面的其余的几个顾客扭头要走。不由得气急败坏地说道: “哪有这样的事?这把刀是小店里的精品,怎么可能像您说的这么破烂?哎哟,我服了你了!一两半就一两半!”老板眼瞧着这帮人再闹下去,自己这半天的生意就要砸锅,于是他赶紧答应了沈墨的报价。 “谁说一两半了?你这把刀越看越差,一两三钱!”在大家惊异的目光下,沈墨居然还在往下讲价! “那也成!”只见这位老板都快哭了,他跺着脚说道:“赶紧给钱,您拿刀走人!” “可是我今天只带了一两银子!”等沈墨的手伸进怀里以后,他又理直气壮地说道:“要不然你把进货单子给我看看,你这把刀到底是多少钱进来的?” “一两就一两!”只见这位老板满腔悲愤地跺着脚喊道:“赶紧给钱吧!我的活爹!” “行行行,给你一两!”这时候沈墨的手终于从怀里掏出来,只见他手里攥着一锭十两大小,明晃晃的银子:“赶紧找钱!” “噗!”的一声,后面的一帮人全都笑了出来,那个莫小洛更是笑得直打跌。 那个老板像活见了鬼一样,飞快的给沈墨找钱。然后给他拿了刀鞘,赶忙把这些人恭送了出去。 “兄弟,我得说一句公道话。”出了兵器铺之后,江城就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沈墨。 只见他感慨的拍着自己腰间的宝剑说道:“这银子要是到了你的手里,就像是宝剑到了剑客的手里边一样,真是让你使得出神入化啊!” 沈墨买刀的这段经历,还有他那把正好价值一两银子的刀,现在已经成了起威四剑心中的笑料,这几个年轻人现在是一看见他腰上的那把刀就想笑。 原本买了刀之后就应该走的,可是沈墨又在兵器铺的旁边,一家熟食店前面停了下来。 在那里,沈墨买了四坛玉贡春酒、两只烧鹅、四串红糟鹌鹑,外加一大块卤熟的牛肉。他跟店家说了起威镖局的地址,让店家给莫总镖头送过去。 刚从人家求人办事出来,回头就给人家送了些吃食美酒。沈墨这么做也算是礼数周全了。 可是这一次,江城再看沈墨的时候,眼睛里却带上了一丝奇怪的神情! 怎么这位沈捕头,就在这一亩三分地儿磨磨蹭蹭的?买了这个买那个,说什么也不肯走? 不但江城,连起威四剑都看出了情况有些不对,大家心里面觉得沈墨的行动,似乎是隐隐带有深意,一时之间笑意倒是收敛了许多。 就在这时候,从旁边的一家小铺里门帘一挑,走出来一个人。沈墨一见到这个人出来,立刻快步跟了过去。 原来沈捕头在这里和兵器铺的老板乱开玩笑,强买人家的宝刀,又在熟食店里面磨磨蹭蹭,还真的是另有原因! …… 孟三儿从赌房里面出来,脸上是一脸的晦气。 一般来说,赌钱的人有几种。抱着来玩儿的心态赌钱的,叫做赌客。而一心想要赢钱回家的,叫做赌徒。 像孟三儿这种不输光了死也不肯走的,那就是赌鬼了。 孟三儿此刻脸上的状态,就连傻子都看得出来,一定是输得像个血人儿相仿。一般来说在赌场里,这种人专有个称呼,叫做“明灯”。 所谓“有灯不跟,输到卖身”。往往有经验的赌客,就会专门盯着这些输到欲罢不能的赌鬼。他压小你就压大,他压大你就压小,保证你赢钱。 正因为他们完全起到了一个指路的作用,所以这些人才会被人叫做明灯。 今天的孟三儿一看就输的很惨。只见他脸上一片灰败之色,垂头丧气的就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可是,他在街上还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他的前面。 目光朝着个人脸上一打,孟三儿的全身上下立刻就是一激灵!他赶紧把自己的眼光挪到了地面上,死也不肯再往上抬起来一寸! 你现在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敢再朝着这个人的眼睛看上一眼。因为对面的这家伙,就是那个疯子一样痛打过自己一顿的沈墨! 更何况,他听说人家现在还升任了钱塘县捕头,比以往权势又更重了许多。现在沈墨已经是他完全惹不起的一个大人物了。 只见沈墨信步走了过来,用手里的刀鞘一勾,勾着孟三的脖子,两个人就向一个僻静的小巷里面走去。 孟三儿就像一个被狐狸阿姨搂住的兔宝宝一样,只知道胆颤心惊的跟着沈墨往里走。 等到了巷子尽头,孟三儿老老实实的弓下了腰,一双眼睛只顾盯着自己的鞋尖,心里就想着沈默会如何发落他。 “我问你个事,你要是不知道,你就死定了!”孟三儿只听见沈墨的声音沉默了一会之后,缓缓地说道。 “您……尽管问!”孟三儿战战兢兢的回答。 “知道鬼樊楼吗?” “啊?” …… 沈墨在街面上磨蹭。确实是一直在等着孟三儿出来。毕竟它身上穿着捕头的公服,这副打扮冲进一家赌坊去抓人,实在是有点不合适。 沈墨是在见到孟三儿的那一刻,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这个“鬼樊楼”三个字,好像是根本就没人知道。不过看到孟三儿的时候,沈墨才想起了一件事,他当时在崇福候府问起这三个字的时候,当时可满座都是高官显贵! 要是万一这个鬼樊楼是个下作隐蔽的去处,那么这些高官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在事后,沈墨也对自己衙门里的捕快问过这鬼樊楼三个字,他们也都完全不知道鬼樊楼是什么意思。这就说明,在市井的老百姓里也没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不问问这个街市里面最下作的一类人?万一他们这些人要是能知道呢? …… 等到沈墨悠哉悠哉的从巷子里面出来,他身后的孟三儿就像一只中了箭的野狗一样撒腿就跑。只见沈默把他新买的宝刀双手举到了头顶,眼睛看着中午的太阳,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 “鬼樊楼,这下可算是找到你了!”沈墨如释重负的笑着说道。 第76章:污秽之地鬼樊楼 听到沈墨这么一说,江城和起威四剑连忙围拢过来,赶紧问他这“鬼樊楼”三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今这三个字已经成为了临安城里的梦魇。只要是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崇德侯府死去的那个年轻官员曾经在临死之前,用自己的血写下了这三个大字。 所以,沈墨一说他找到了鬼樊楼,这些人顿时就兴奋了起来! 然后沈墨一边走,一边就跟着他们这些人,说起了他刚刚从孟三儿那里打听到的消息。 原来,在临安城始建之初,为了怕江水泛滥淹没了城池。所以在临安城的周围一共修了八道用于泄洪的鸿沟。 因为担心城里发水,所以这些宽大的沟壑挖得又高又深。它们就在临安城外的各个方向修建着,就像是八条小型的山谷一般。 不过经过百余年来的淤积,如今这些沟壑已经差不多全都被淤泥填满了。 其中只剩下一条,就在临安城的城北方向。这条人工开掘出来的大沟却依然存在。就在这条沟里面有一个所在,被人称作“鬼樊楼”。 由于这个地方位置偏僻、地势隐秘,很少有人知道。所以那里一来二去的,就成了临安附近的藏污纳垢之所。 在那里面,有窃贼在里头销赃,有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在那里交易,还有逃走的罪囚重犯、通缉的江洋大盗也都隐匿在那里。 就因为这个,也就难怪沈墨在崇德侯府问那些人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鬼樊楼在哪里了。因为这地方除了罪犯,就连普通的老百姓都没人知道! “那为什么要给那个地方,起个名字叫鬼樊楼呢?”这个时候,莫小洛向着沈墨疑惑地问道。 “在那里面,有不少拐卖来的妇人女子。”沈墨对着莫小洛答道:“那些人贩子在卖掉她们之前,觉得给她们饭食养着她们是一种浪费。所以就在那里面做起了妓院的生意,好诈取她们的身上的最后一点价值。” “那些人把这桩皮肉生意,自比为临安城最大的青楼‘樊楼’,所以那里才有了鬼樊楼之称。” “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时候,只见江城若有所思的在沈墨旁边说道:“那个死去的年轻官员陆觉晓,他写下了这三个字,就是为了要告诉我们,他被人害死的原因就在那里?” “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沈墨耸了耸肩膀,然后他顺着街道走了出去。 “那个鬼樊楼,你打算怎么办?”江城又接着追问道。 “咱们当然得过去看看才行啊。”沈墨一边说着,一边朝钱塘县衙的方向走去。 …… 沈墨带着人一路回到钱塘县衙,和卢县令汇报了今天一上午发生的这些事。卢县令听到他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鬼樊楼的线索,不由得大喜过望! 然后,沈墨让那个年轻小伙子,叫做长恨剑赵锦屏的,给起威镖局的莫总镖头送信。让他再派六个身手好一些的镖师,来贴身保护卢县令的安全。 因为他这次去鬼樊楼,打算带上钱塘县所有的捕快。这样县衙里面就变成了一座空城。这个时候那黑衣人要是来行刺,卢县令就妥妥的完蛋了。 赵锦屏飞快的去了,而这边沈墨也给吕强下了命令,让昨天晚上没受伤的捕快,全都到衙门外面集合。 沈墨脱下了一身公服,换上了常服。然后把腾龙刀再次围在了腰间。就在他换完衣服之后,他一抬头就看见外面有个人,在探头探脑的往他屋里看。 沈墨一瞧,只见那位“大名模”飞花剑莫小洛,犹犹豫豫的走了进来。 “莫姑娘有事?”沈墨看见莫小洛的脸上好像是带着几分尴尬,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模样。他笑着向姑娘问道。 “沈捕头……”只见莫小洛亭亭玉立的站在厅堂里面,两只手在背后紧张的扭了在一起,她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说道:“今天您说的那首词,您……能帮我写下来吗?” “哦!”沈墨这才明白,原来她是来干这个的! 沈墨面前的这个女孩,在年纪还不大的时候就失去了娘亲,从小到大就是跟着镖局里面的男人一起长大、一同练武走镖。 如今她听说自己“飞花剑”这个名号,不但是她娘亲给取的,而且还是取自一首缠绵悱恻的诗词。对于这个姑娘来说,这是大概就是他娘亲留给她最宝贵的东西了。 所以,她一定很想亲眼看看这首词,到底是什么样子。 “这有何难?沈墨笑了笑,在桌子上找了一张诗签,提笔在上面写下了这首《临江仙》:” “斗草阶前初见,穿针楼上曾逢。罗裙香露玉钗风。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 “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沈墨站在书案前挺直了腰背,纯以悬腕书写。为了让莫小洛能够把每一个字都认得清清楚楚,他特意用了瘦金体的楷书,一次次的回锋顿笔写得分外认真。 在他旁边,莫小洛屏住了呼吸,眼也不眨的看着沈墨的笔墨在纸上流动。 只见沈墨的一笔一划灵动飘逸,似乎带着一种神奇的韵律,笔致转折如意,细微之处无不随心。看起来真是让人心旷神怡! 这才是真正的本事……莫姑娘看着眼前的这首词就在沈墨的笔下慢慢完成,觉得真是心驰神往。 写完之后,沈墨把诗签吹干。然后他又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皮护书,一并交给了莫小洛。 “你要是想经常看看,就把它带在身上。”沈墨对着莫小洛说道:“把诗签放在这里面,可以避免损坏。” 这皮护书的大小和形制,很像是现代的长版钱夹。一般来说,把银票和重要的文书折叠一下就可以放到里面。莫小洛一见之下,立刻惊喜的把这两样东西接了过来。 “能看得清楚吗?”沈墨笑着向举着诗签,正在仔细看的莫小洛问道。 “我……我不认识字。”莫小洛一个好好的女侠,脸上此刻却是羞怯的像个小女孩儿一般。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既尴尬又沮丧,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没事!以后有空的时候,我慢慢教你认字,很快你就能把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认全了。”沈墨说到这里的时候,朝着莫小洛摇着头笑了笑:“真是羡慕你!” “你还羡慕我?”莫小洛的一双大眼睛忽闪了一下,好奇的看向了沈墨。 “你还有个喜欢你的爹爹,大概在你的心里面,还有小时候跟娘亲在一起的记忆。”说到这里的时候,沈墨苦笑了一下:“所以说我羡慕你。我从小被我父母遗弃,就连自己爹娘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有的时候,看见街边上的父母打孩子,都把我羡慕的不行……看见你有这样好的一个娘,我都要嫉妒死了!” “哦!”听到这里的时候,莫小洛的心里陡然间被触动了一下。 她看着这个年少英锐的年轻捕头,却没想到,他比少年失母的自己还要可怜! 这一下,自己来求人家,反倒触动了别人的伤心事。这把莫小洛简直囧得都要不行了! “倒是你那个爹,真该打屁股!”莫小落还在这边厢难过,沈默却忽然间笑了起来:“好好的一个姑娘家,花朵一样的人儿,怎么能当男孩子来养?” 第77章:生不逢时莫小洛、深入魔窟沈郎君 沈墨这么一说,莫小洛顿时失声笑了出来。只见她的眼睛朝着沈墨瞟了一下,见沈墨脸上诚恳坦然,这才确认他没有说反话嘲笑她。 莫姑娘摇着头说道:“什么花朵一样的人?你莫要开我的玩笑!” “就我这样,长得像个梯子似的,人家娶来上房用吗?”只见小洛撅着嘴说道:“有时候押镖,我这副样子都能把人家女眷给吓着!只要是个男人,看见我这双大脚,人家就会笑个不停……” “我爹差不多把整个镖局都问遍了,也没什么人愿意娶我。趟子手里边儿倒是有两个年纪大、还有点伤残的,愿意将就我……” “可是你又不愿意将就他们是吧?”听到这里,沈墨长长的叹了口气。 如今在他的心里,如果不是使劲儿按着自己,只怕他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沈墨的心里这个高兴啊! 这帮南宋人,到底是特么什么审美啊? 就这样一个顶级名模的才貌,居然沦落到这种程度?难道非得要弱质芊芊,走路都得扶着墙那样的才算是美女吗? 这个莫小洛,也该着她真是生不逢时! 沈墨想到这里,他笑了笑对莫小洛说道:“你不要妄自菲薄,也千万别随便找个人过一辈子。” “你相信我”沈墨帮莫小洛把诗签细细地折叠好,平平整整的放到护书里。然后把护书交给了她: “这世上总有会一个人,觉得你是天下最美的女孩儿。除了他以外,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看法,都不重要。” 莫小洛听到沈墨的话之后,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是被一颗大锤重重地锤了一下似的,轰的一震! 在她19岁的年华里面,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沈墨这样,对她和声细语的说过话! “我知道那个人是谁!”莫小洛强自笑了笑,姑娘下意识的退了一步之后,转过身就往外走: “那一准儿是个瞎子!” …… 起威镖局的六个镖师很快就到位了,外面的捕快也集结完毕。沈墨从县衙里面走出来,平静地命令大家出发。 走在路上,在队伍后面的莫小洛不住的摸着自己的腰间。在她的衣服下面,藏着沈墨送给她的皮护书。小洛只觉得挨着它的那片皮肤,竟像是火一般的滚烫! 临安城北十二里,鱼牙岗、鬼樊楼。 由于鬼樊楼是一条细长的山沟,沈墨把二十个捕快分成了两班,分别堵住了鬼樊楼的出入两个山口。 这两个队伍,分别是由流水剑常春远和行云剑钟与同各带一班。这两个人年龄都稍大一点,江湖经验也更加老成。 剩下的漂亮小伙子赵锦屏和莫小洛,同沈墨和江城一起缓缓走进了这座山谷。 如今日头已经偏西,沈墨估计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一两点钟,整个山谷里面一片静谧无声。 天上的阳光被高高的山壁遮挡,没有一丝透下来。等到一走进山谷里,阴凉之处吹来的山风中,都带着一股刺骨的寒凉。 山谷两边,全是用破旧的木头板和石块搭成的棚子。大一点儿的也算有个房子样儿,小的那些大概只有写字台大小。要是人钻进去估计连翻身都难。 街道上如同鬼蜮,一个人都看不见。 地面上到处散落着垃圾和杂物,由于地势很低,街道中间的泥水甚至都能深得莫过膝盖,街两边的道路也是泥泞难行。 空气中灌满了朽烂和腐坏的气味,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恶臭。一条烂得只剩下骨头的半大死狗,耷拉在路边一座房子的房檐上。上面白花花的蛆还在不断的向下掉落。 等到沈墨他们一走过来,立刻就是“轰”的一声,死狗身上乌云一般飞起了无数的苍蝇。 沈墨只觉得,在这些破旧房屋的缝隙里面,似乎有无数只眼睛正在向外窥探着他们。这些眼睛贪婪的看着他们,似乎是在计算着他们的武力和弱点。 “你看?我那把刀就买对了吧?”沈墨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地说道:“在这个破地方,我要是一落了单儿,非让他们撕碎了不可!” 沈墨的话音一落,身后立刻就传来了赵锦屏和莫小洛轻轻的笑声。 等到他们再向前走,在山谷里面出现了一个拐弯。有一个光着身子的大汉,就坐在街道的尽头。 这个家伙浑身上下不着片缕,满身的肉就像是流动的脂肪一样肥腻。他身上的污垢层层叠叠,几乎看不出皮肤原来的颜色,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澡了。 只见这个大汉脑袋上的头发全都披散下来,一点都看不见他的脸。此时他手里面拿着一条不住扭动的活蛇。 只见他用指甲一划,就切开了蛇皮。然后他粗大脏污的手指一扯,就把整条蛇皮撕了下来,露出了里面还在扭动的肉色蛇肉。 在他的脚下有个笼子,里面一笼子全是花花绿绿的活蛇。他把这条蛇剥干净以后,又从笼子里信手抓出来一把蛇,放到自己的赤脚下踩好,从脚下又抄起了另一条。 “你打算怎么办?”沈墨他们几个人在街头站定,江城皱着眉头看了看沈墨:“就这样一个一个的问过去?” “那倒不用,”沈墨笑了笑,用眼睛瞟了一眼前方的赤身大汉。 “像这样的地方,总会有一个老大。所以打蛇要打七寸,在这里要想办成什么事,只要找他们的老大就行了!” “说的好像挺有道理!”帅气小伙儿赵锦屏在一边点了点头:“对了,老大是什么意思?” “就是带头大哥……”沈墨哭笑不得的看了赵锦屏一眼:“我跟你就说不明白!” “江英雄?”沈墨说到这里,只见他转过头对着江城说道:“这回看你的了!” 江城笑了笑,只见他走上前去,抬腿就是一脚! 刹那间,只见一股烈风从他脚上平地而起。他这一脚,直接就把这个肉山一般的大汉踹得平飞了出去,撞得山壁上一片尘土飞扬! 那个家伙轰然一声摔在了地上,只见他一边口鼻喷血,一边不住的在地上挣扎起来。 “带我去见你们的魁首,”只见江城冷冷的对着这个倒在地上的肉山说道:“不然我就一脚一脚,踢到你说为止!” 第78章:魁首老杆子、交锋! 事实证明,在鬼樊楼这样的地方,武力是最好的通行证。 那个被踹脸的肉山很快就爬了起来,带着他们找到了魁首所住的院子。 等到肉山跑掉之后,只见院子外面,一个满脸阴鸷的年轻人上下打量了这四个人一眼,然后开口说道:“魁首说有请,你们且跟我来。” 他们这些人在这个人的带领下,一路走进了一条破败的巷子。 渐渐的,两边的破棚子开始越来越密集起来。 虽然脚底下的泥地干爽了一些,但是这里却是脏得更加厉害。 在他们的脚下,满是啃得干干净净的、不知道什么动物的骨头和鱼刺。道路两边破旧的箩筐、朽烂的麻绳、一片片沾满了浓黑污迹的旧衣服堆得老高,散发出一股腥臭的味道。 在他们周围的房子里面,不断有声音在悉悉嗦嗦的响着,也不知道周围有多少个人正在慢慢的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窥视着他们。 沈墨越走越觉得汗毛直竖,他能感觉得到,这地方的杀机开始越来越重! 很显然,这位魁首是这里的一方之霸。他手上所有的武力,全都在向这里迅速的集中。要是一个不慎,他们这些人就可能面临被群殴的局面! 莫小洛偷偷的在后面看了一眼沈墨的背影,直到现在,她才明白沈墨为什么要换上常服。 因为在这样的地方,一个穿着捕头公服的人,实在是太吸引仇恨了! 另外,现在再回想起来,沈墨带上了钱塘县全班的捕快人马,堵住了山谷的两头,也是一招很有用的棋——这样做对这些人好歹是一个威慑,让他们不至于轻易的就下定决心,冲着他们几个动手。 等到那个年轻人又带着他们转过了一个弯,穿过了一间黑暗低矮的房间之后,他打开了一扇房门,示意他们几个人进去。 等到沈墨带着这几个人进了这扇门之后,眼前的情况却一下子变了过来。 这一下,让大家全都猝不及防,所有人都有了一种目瞪口呆的感觉! 只见在这间不大的房子里面,居然收拾得很干净。 地面上铺着宝蓝色的波斯地毯,屋子里摆放着螺钿镶嵌的黄花梨家具。几幅名人字画挂在墙上,一炉安息香正在桌子上袅袅的冒着青烟。 看这样子,这里布置得竟像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书房! 在屋子里面的一张床榻上,铺着极厚的毛皮和毯子。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正躺在那上面,目光上下打量着进来的这几个人。 只见这个老人的双瞳里面,目光黯淡而沉静。似乎他的一生已经经历得太多,如今什么事都不能激起他心中的波澜。 沈墨一眼看去,就觉得这个皮肉松弛、似乎连自己想要坐起来都困难的老人,身上却依然带着一种不可轻辱的威势! 在他的旁边,有一个身材彪悍的年轻人,正蹲坐在老人的床榻下面。他用一把小刀自顾自的修着自己的指甲。 这个年轻人精赤着上身,他浑身的肌肉很像是一头体型优美的豹子。 只见他浑身上下刀疤纵横,也不知道身上曾经中过多少刀。如今他的全部精神都在自己的指甲上面。似乎进来的这些人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您怎么称呼?”沈墨向前走了几步,大大方方地在老者床榻前的桌子对面坐了下来。 “你可以叫我老杆子,”只见这个老人笑了笑,他满脸的褶皱虽然都随着这一笑动了起来,但是眼睛里面却是毫无一丝笑意。 “在下钱塘县捕头沈墨。”沈墨笑着看了看四周奢华的布置,对着老杆子说道:“老人家过得,真是皇帝一般的日子!” “我家魁首,就是皇帝!”等到沈墨的话音刚落,只见他面前那个年轻人慢慢的站了起来。 只见这个年轻人微微的躬着腰,目光看向了沈墨。从他双瞳之中流露出来的眼神,似乎是一只野兽,正盯着一块血淋淋的食物一样!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沈墨都不用回头,就知道自己身后的几个同伴,已经做好了随时动手的准备。 “大人说话,小孩不要插嘴。”沈墨笑着看了看这个犹如猛兽一般的年轻人:“还有,再朝我瞪眼睛,我就杀了你!” 沈墨的这句话一出口,只见这个年轻人身形一动,似乎就要向前扑来! 就在这时,只听那个榻上的老人慢慢地说道:“感情沈捕头今天到这里来,是想要扬威来了?” 听到这个魁首老杆子这么说,沈墨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说实话,这样的场景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今天这样的局面,他平生也有着无数次应对的经验。 沈墨甚至都可以骄傲的说,对于这种所谓的黑道大哥,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 可以说他之前的一生,都在和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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