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间办公室本来就是我的后门,你们踏进办公室的那一刻开始,我已经无法杀死你们了。” “无论作为敌人还是伙伴你都值得我尊敬。”阿巴斯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现在知道了吧?”芬格尔摇头晃脑,“我对学院是赤胆忠心的!别看我一直表现得像是路明非的老铁,私下里学院的事儿我时刻都放在心上!两位大哥的事儿我也都记着呢!比如这狗贼对老大你的未婚妻那是色心不死啊!要不是有我在,这孤男寡女的,深更半夜不知道敲了多少次门?可我就是一枚锃亮的电灯泡啊!我就是要在他俩之间发亮!我用人格跟你保证,这俩绝对没啥苟且!” 恺撒没有理他,认真地盯着屏幕。 芬格尔又转向阿巴斯,难得他也有点语塞了,委实说这一路上他都没想着阿巴斯,他跟阿巴斯没有跟恺撒那么熟,狮心会的前任会长喜欢静坐冥想, “为了和阿巴斯你保持审美和世界观上的认同感,我有空的时候就研读《古兰经》,虽说吧以我的觉悟能理解得有限,但我内心里还是一个很想亲近神、很要强的年轻人。” 阿巴斯苦笑着摸了摸下颌的短须, 阿巴斯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别再读任何经文了,宗教信仰这事儿不合适你。” “怎么就不合适我呢?”芬格尔满脸不解,“我也想寻求真理啊!” “你是个连神都可以出卖的人啊。”阿巴斯微笑。 邵公子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已经亮起来了,他那亭亭玉立的女秘书正站在他的面前。 “你你你……你怎么在这里?谁允许你进我卧室的?”邵公子又急又气。 诺诺走的时候叮嘱他照顾好路明非,片刻不要离开,他就给秘书发了微信说今天不去上班了,有任何人找他都给他挡掉,然后跟一尊神似的坐在床边的沙发上,开了一瓶82年的拉菲,边喝边执行任务。 没想到酒劲儿上来,不知什么时候睡过去了。 ************************* 坑边随笔: 看到读者有人问这本《龙族》是不是我写的,风格感觉跟前几本不同。天地良心每个字都是我写的,至于风格不同,看过我三部以上作品的读者应该会知道我可以写出完全不同风格的东西。最早写作的时候我的成名作是校园风格的《此间的少年》,后来我改写了架空史诗风格的《九州缥缈录》,然而我又写了这部《龙族》,中间我还写过科幻风格的《上海堡垒》。 我想我应该是属变色龙的吧。 第9章 全民公敌 8 这个秘书是邵一峰非常信得过的人,可是让秘书看见床上包扎得跟粽子似的路明非,漏了口风怎么办?这个在精神病院认识的哥们想必是师姐的拍档,要是警察找上门来把他给抓了,没准会牵连到师姐! 拍出一叠现金在秘书脸上让她保守秘密?恶狠狠地把秘书推倒在床上……这秘书虽说也颇貌美但邵一峰对身边的工作人员倒还不至于抱有什么邪念,他是考虑要捆上她把她塞到储藏室里去,不能让她出去胡说八道。 一瞬间邵一峰的脑子里转过无数的念头,直到秘书递来一张卡片,“邵总,您师姐已经走了。她让我等您醒来的时候把这个交给您。” 邵一峰这才注意到旁边的床上已经空了,埃及长绒棉的床单上连折痕都看不到,好像过去的24个小时只是他的一场梦,梦里他为师姐施展浑身解数就差变出三头六臂了,而且激动万分,觉得自己偷窥到了一个秘密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师姐出生入死拯救世界。 现在那个梦结束了,他坐在自己卧室的沙发上,这个细雨蒙蒙的早晨就像以往的早晨一样平平淡淡,甚至没有一个酥胸粉腿的女孩睡在他旁边。 师姐和神经病院的那哥们都走了,他现在很安全了,不用担惊受怕了,可不知道为什么,邵一峰觉得有些失落。 邵一峰接过那张卡片,卡片上是一封信。 “小峰: 我们在这边的事已经结束了,该走了。 谢谢你帮忙,以前可能有欺负你,对不起。 好好的。 陈墨瞳” 那歪歪斜斜的字迹肯定是诺诺无误,她在中国生活的时间并不多,很少写中文,字体就是这样的蹩脚。语气也是她惯常的语气,透着无所谓。 这样短短的一封信,邵一峰却读了很久很久。信从他的手中滑落,邵一峰呆呆地看着窗外的细雨。 “邵总您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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