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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易》和国人的“忧患意识”侃侃而谈。 纸上谈兵和实际应用,果然是两回事。 马弘文想了一会儿,抬起头来:“你再仔细想想,王元鹅临死前,除了你,还有没有和其他人有过接触?那些慕名而来,到医院探望他的人不算。” 张培摇摇头:“我刚才说过,王元鹅从医院偷偷跑回家睡觉这段时间,中间去了什么地方,除了回他父母老家那回,其他就没和我说过一回实话。这当中,他有没有接触过其他人,我真不知情。其他时候,除了来探访的热心市民,也没有其他人了。” 然后,又一副疑惑的样子:“说到这里,我倒是觉得有些奇怪。许多陌生人都来探访,可王元鹅的家人呢?他虽然不待见自己嫂子,可他侄儿侄女呢?” “他对侄儿侄女应该不差。除非他嫂子是个不讲理的人,不准儿女过来,或者说他一对侄儿侄女不懂感恩,不认他这个亲叔叔。” 关键时候总犯糊涂的二百五张培同志,总算一句话启发了马弘文:王元鹅和自己的嫂子之间似乎存在某些矛盾,如果王元鹅是他杀,那他嫂子不就是现成的重要嫌疑人? 光顾着调查近期有没有和王元鹅产生矛盾的“新人”,却忽略了和他可能存在陈年矛盾的“亲人”。 谈话即将结束之前,张培又一拍脑袋,想起了一件事:“有个什么临终关怀慈善组织的人打过电话给我,说他们也关注到了王元鹅,对他的行为和事迹非常钦佩,愿意提供临终服务,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满足王元鹅的临终愿望,请我安排他和王元鹅单独见面。” “这事发生在王元鹅被确定并未感染HIV病毒之后,所以王元鹅一从我嘴里听说这事,就朝我翻白眼,然后一句话都没说。我这才反应过来,王元鹅的‘临终愿望’,起码还得几十年以后再说。所以,我回头就拒绝了那个慈善组织的人。” “警察同志,这事和王元鹅是不是自杀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马弘文不置可否。 和张培的再次谈话才刚刚结束,办案人员就王元鹅的社会关系向马弘文汇报了最新的调查进展。这其中有个情况让马弘文及办案人员颇为意外:“教授”张秀文居然就是王元鹅的嫂子,她和两个孩子就是被王乾山抛弃的人。 原本正犹豫是否向外界公布王元鹅案最新调查进展,包括宣布他并未感染HIV一事,也被果断暂停。 “教授”张秀文的这一层身份,加大了她的作案嫌疑。王元鹅的死朝着“他杀”的天平一端开始倾斜。 案情有重大转变的情况下,谁都没心情去搞什么新闻发布了。更重要的是,这一发现让王元鹅的死更加扑朔迷离,到底是“他杀“还是“自杀”的不确定性更大,与其到时候仅发布一条“相关案情正在加快调查,暂时无可奉告”的警情通报,还不如不发。 ===第72章 案中案(38)=== 张秀文和王元鹅既然是叔嫂关系,在知道张培购买三唑仑居然是给王元鹅服用时,她自然会感到意外。同时,这两人关系紧张,所以张秀文在张培面前压根儿就不想提到关于王元鹅的只言片语。 马弘文很快就理清了张培口中说这两人“肯定不认识”的缘由。 同时,办案人员还提供了另外的重要线索。 在对王元鹅居住的室内环境经过技术鉴定,发现并无外人出入的痕迹后,马弘文曾指示部分办案人员继续排查室外线索,也就是在王元鹅居住的小区内继续排查,试图确认案发当天,有无可疑人员进出过王元鹅家里。 在马弘文看来,现场痕迹始终都具备“人为制造”的可能性,但室外线索要被人为改变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尸检鉴定,王元鹅的死亡时间在凌晨3点半左右。由于案发时间太晚,在入户走访排查中,小区居民都说当时睡着了,没看见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进出过王元鹅家里。 王元鹅居住的小区档次不低,安装了监控设备。但在2008年,监控网络并不完善,仅能从监控中看到出入小区大门的人,并不能细致具体地观察到每一栋单元楼。 但通过监控视频,只要发现案发前后一段时间内有人出现,即便只出现在小区大门口,这人也具备作案嫌疑。深更半夜,案发当时,别人都在家睡觉,你却出现在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小区大门,你不可疑谁可疑? 很快,办案人员在监控视频中,于当天当时的画面里,发现了一名从小区里走出来的男子。更让办案人员惊喜的是,虽然当时的画面乌漆墨黑,看不清男子的脸,但在小区门口大灯的照耀下,监控视频清晰拍摄到该名男子所上车辆的车牌号。 根据车牌号,办案人员很快追踪到了该名男子。 经查,男子并非小区居民,那他从小区内出来之前在干什么?其作案嫌疑进一步加大。 审讯中,面对警方的这一质疑时,男子以沉默应对。其作案嫌疑明显加大。 最后,在审讯人员随口提出的“你和王元鹅到底有什么怨什么仇,为什么非得杀了他”这一试探性的疑问时,男子大惊失色,才道明真相。 据该名男子所说,他当时是从女朋友家里出门,回自己家。因为老婆出差,临时改变行程突然回到家里,却没看到他人,打电话问他干什么去了,他说在打牌,还说马上就回去。 同时,由于女朋友的老公也在公安系统内工作,女朋友曾向他提过,她老公好像怀疑她在外面有人。 因此,在面对气势汹汹的警务人员时,该名男子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可能是女朋友的老公使出的“诈术”,只要自己不开口承认,这种事又不是捉奸在床,谁都拿他们没办法。 当天夜里,该名男子女朋友的老公去了异地出警。 经查,该名男子所说属实。 一场闹剧结束后,马弘文又提出过新的侦查方向。 由于现场并无搏斗痕迹,在假定王元鹅为“他杀”的前提下,凶手为熟人的可能性较大。 同时,“凶手”并未在小区大门的监控视频里出现过。两者结合来看,如果存在“凶手”,那么在案发前,“凶手”极可能利用熟人身份,曾在王元鹅所在的小区出现过。也只有在充分熟悉了解小区环境,知道小区大门监控盲区的基础上,才能做到这一点。 在原有的入户走访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在向小区居民了解情况时,当然不只问他们“案发当天当时有没有看到可疑人员出入过王元鹅家里”,诸如此类的问题,也问过“王元鹅家里,平时有没有什么人来串过门”这样的问题。 但这一方面的收获不大。仅从小区居民们的嘴里了解到,王元鹅在“成名”之前,似乎是有几个男人偶尔在他家里出现过。至于这几个男人长什么样,鬼还记得,叫什么名字,鬼才知道。 在这一基础上,马弘文着手安排梳理王元鹅的社会关系,着重调查与他关系较为亲密的熟人,试图从中确认曾在王元鹅家里串过门的人。 熟人,并且曾在王元鹅家里串过门。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人,才具备作案嫌疑。这就是马弘文的另一侦查思路。 王元鹅没有固定工作,以出租父母留下的门面、房产为生,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包租公”。 因此,警方只能根据王元鹅的成长经历,通过走访其老家、就读过的学校,了解、联系、找到和王元鹅关系比较亲密的人,这其中就包括文韬。经谈话、调查核实后,这些人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都被一一排除作案嫌疑。 同时,经确认,小区居民们嘴里的“几个男人”,都属于被排除作案嫌疑的亲朋好友之列。 因此,在小区居民当中走访排查的线索,也就此中断。马弘文的另一侦查方向,似乎也要宣告夭折。 在众多办案人员中,有个叫段明的人,在马弘文给定的侦查思路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看法。 段明认为,根据现场外人出入痕迹被清除得干干净净,以及在案发前后成功避开监控设备这两点来看,“凶手”应当具备相当高的反侦察水平,充分体现了其具备掩盖“谋杀”的专业化能力。 毫无疑问,普通人不具备这种能力。 所以,“凶手”极可能不止只有王元鹅的“熟人”,应当还有“熟人”请来,或雇佣的“专业人士”,要么作为王元鹅的熟人,其本身就具备这方面的“成熟经验”,可以独立完成这一切。 已对王元鹅为数不多的亲朋好友的排查情况来看,他们都是普通人,没有案底,并且都有充分的不在场的人证物证。 如果为熟人单独作案,那么这人应当不在警方已排查的目标人群当中。 无论如何,王元鹅的熟人雇了“专业人士”,或者也叫“职业杀手”帮手的可能性同样存在。 在其他办案人员继续追踪了解、调查王元鹅的亲朋好友时,段明决定从王元鹅的熟人请了“专业人士”帮手的这一思路上,着手尝试验证。 作为熟人,才能于半夜敲开王元鹅的家门,然后寻找机会,在王元鹅的水杯或饮料中放入过量的三唑仑,在他饮用并昏迷后,再将一直跟在他身后,就站在王元鹅家门外的“专业人士”叫进来,由他负责将王元鹅挂在绳子上,完成伪造“自杀”的过程,并负责清除现场相关痕迹。 甚至,这人还能以“朋友的朋友”这一身份,光明正大地进门和王元鹅打招呼,然后在王元鹅的眼皮子底下,和雇主通力合作,将“谋杀”伪装成“自杀”。 越是“职业杀手”这样的“高精尖”人士,越会在作案前于现场附近“踩点”,熟悉环境,这是专业化的必然要求。这人在作案前后的短时间内未在监控视频中出现过,是因为他这时已经充分熟悉了小区环境,知道了监控盲区。 但在此之前,“凶手”在并未完全掌握小区监控所在位置的前提下,有没有可能在视频内出现过?谁都不确定。 就算出现了,但在人来人往的视频中想要筛选出谁才是犯罪嫌疑人,这一难度系数实在太大。 段明却认为有必要试一试。在他看来,办案就和参加考试是一样的道理,有时候想要考出好成绩,清醒的思路和不错的手气缺一不可。 段明调取了王元鹅所在小区的监控视频,然后一个人窝在办公室,不眠不休地看了一天一夜后,终于注意到了一个骑着电瓶车,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这个女人明明穿着连衣裙,却又戴着手套和帽子。这样的打扮着实有些奇怪。 更奇怪的是,这个女人只在案发前第三天出现过两次,分别是中午1点左右,下午5点左右,在此之前和之后都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这人极有可能不是小区业主,但要确定,还需进一步入户走访核实。 虽然,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看着警方拿着的这个女人的视频截图,都说在此之前,没见过小区里哪个女人有过这样的穿着打扮。但这个女人到底是不是小区居民,谁都不能确定。毕竟,这女人的脸没有露出来。光凭着一套红色连衣裙和手套、帽子,谁都不敢打包票。 这时,有其他办案人员提出质疑,说,也许这女人是谁家亲朋好友,中午和下午都过来串门,然后被串门的业主在我们走访排查时,又恰好不在家。 也有人提出,也许这名红衣女人就是小区居民,但她才搬过来没多久,所以大家都不认识她,而在我们走访排查的时候,她恰好也出远门了。 这些假设都解释了这个古怪女人的奇怪行为,并且这样的可能性也确实存在。 最终,段明凭着一捆黄瓜消灭了所有的质疑声。 这名女子在骑着的电瓶车前端车筐里,始终放着一捆黄瓜。 ===第73章 案中案(39)=== 正常人如果来串门走亲戚,带一捆黄瓜过来倒也算人之常情。但这黄瓜带过来之后,应该是拿到主人家。就算这女人是小区居民,出门买黄瓜,回了一趟家后,也应当把黄瓜放在家里后,再轻装出行。 问题就在于,这女人来来回回,进进出出,电瓶车前端的车筐里放着的黄瓜始终就没动过。 如此一来,答案就只有一个:她并非来串门,也根本不是小区居民。 这个女人极有可能就是来此“踩点”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段明假设的“职业杀手”。黄瓜是她用来掩饰自己的行为,打消小区居民疑惑的乔装道具。她可能做梦都没想到,此举会成画蛇添足,成为警方将她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关键线索。 这让段明对这个女人的“专业能力”产生了怀疑。但这丝毫没有动摇这个女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地位。 段明提供的这条线索,让王元鹅的死重重地倾向于“他杀”一端。马弘文也因此记住了这个叫段明的年轻人。 至此,总是疑神疑鬼的马弘文,终于扬眉吐气,狠狠打了背后说他在“瞎折腾”的烂嘴巴们的脸。 现场勘察和尸检报告都已确定王元鹅系“自杀”,如果要给王元鹅的死定性,这理所当然就是客观依据。 外界的舆论早就吵翻了天,大家都压力山大,没日没夜地开展工作,都巴不得早结案早收工。这个小眼睛的矮胖子在已有结案依据的前提下居然还不结案,还说就算是“自杀”也必须得有“自杀动机”,如果找不到王元鹅的“自杀动机”,那就存在“他杀”的可能性。 官大一级压死人,你是领导你说了算。大家讲政治顾大局,服从命令听指挥,一阵埋头苦干,结果,别说“自杀动机”,就连毛都没找出来一根。 这时,就有人说,王元鹅都已经得了艾滋,离死不远了,就算谁和他过不去,也犯不着多此一举杀人泄愤。 所以,客观上来看,王元鹅已经失去“被杀前提”。我们虽然找不出“自杀动机”,但同样不存在“被杀前提”,在已有客观依据的基础上,将王元鹅的死定性为“自杀”完全没毛病。 说这话的人,不知道王元鹅并非艾滋病患者。 王元鹅的病情属于高度机密。不仅是为了避免信息泄露刺激舆论,更重要的是当时马弘文也怀疑背后有资本操作,担心消息外泄打草惊蛇。 结果多方调查,却发现电视台高层,以及医院高层对王元鹅并未感染HIV病毒一事一无所知。 于是,资本操作这一怀疑假设似乎并不成立,马弘文对王元鹅的病情是否还有继续保密的必要,也就产生动摇。这才有了是否将王元鹅的病情向外公布的考虑。 当然,针对这一怀疑,调查到最后才发现从头到尾都只是张培那个二百五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在一手操办的结果,这让马弘文的老脸上又多了五个清晰的手指印。 但王元鹅失去“被杀前提”的说法却又让马弘文从中受到启发: 如果存在“凶手”,并且和王元鹅之间有矛盾,那么“凶手”应当知道王元鹅的病情状况,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会对王元鹅产生,或继续保持“杀人泄愤”的想法或冲动。而不是产生“王元鹅反正有了绝症,就让老天去收拾他”,这样的打消了作案动机的想法。 王元鹅死前,至少有20多个夜晚在“散步、看星星、听人拉二胡”,如果他的病情有所泄露,应当也是在这段时间内发生。所以,面对张培曾擅作主张将王元鹅“散步、看星星、听人拉二胡”这一重要线索隐瞒时,马弘文极度无语。 在这一假定条件下继续分析: “凶杀”既然知道王元鹅“抗艾斗士”的身份是个西贝货,却没有选择将这一消息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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