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方视线。 他一上岸后,另外的巡警就在岸边发现一条新鲜、清晰的水迹,并沿着这条水迹向上级报告了他的位置。 还没进入城中村,蹲守在这里的几名警察就远远地发现了他的身影,然后按照上级指示按兵不动。 小贼躲在胡同角落里时,几名警察就蹲在胡同口,他们裹了裹身上的军大衣,十分好奇地想着,这么冷的天,这个浑身湿透的小贼,难道就不冷么? 等到小贼走出胡同,他们也不着急跟在身后,而是优哉游哉地沿着水迹,一路跟了过来。最后站在一栋居民楼前,抬头一看,哪家的窗户突然亮了灯,毫无疑问就是“贼窝”了。 事后,“黑皮”在审讯中作了一番深刻的总结性发言:没有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思想之弦,自我防护意识有松懈,警惕性不足,这是其一;其二,对基层队伍的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心理素质和反侦察方面的技能知识培训十分欠缺,甚至没有……最关键的,是那个傻子但凡有一点儿脑子,我也不至于坐在这里了。 听到这里,小吴十分不解:“这和曾老六有什么关系?还是说,那个跳河逃回贼窝,‘帮助’警方端了‘黑皮’一窝的小贼,就是曾老六?如果是这样,那他和‘聪明’两个字搭不上边啊。” 禹德望蹲在地上认真检验了一遍曾老六的尸体后,站起来接过话题: “这伙人当中并没有曾老六。在对‘黑皮’的窝点进行搜查时,缴获了弹弓、钢珠、撬杠、开锁器等作案工具,唯独没有榔头和反光背心,也没人承认使用过榔头、穿过反光背心。” “紫薇分局最初认为盗窃团伙有漏网之鱼,并且漏掉的那条‘鱼’才是使用榔头、穿反光背心的,所以试图从被抓的5名小贼嘴里获取这人的信息。” “但在审讯中,都说团伙成员只有他们5个,对于榔头和反光背心更是一无所知。他们的口供一致,并且突然被捕,事先串供的可能性不大,供出其他作案人还能获取立功机会,没有隐瞒还存在其他作案人的必要,所以他们的供词应该属实。” “也就是说,紫薇分局错把冯京当马凉,虽然一举端掉‘黑皮’及其盗窃团伙,却并没有抓到他们真正想抓的那个气焰极其嚣张的蟊贼。” “单从蟊贼的行为来看,说是个新手吧,可他钻进城中村就没影了,分局的人也衔尾跟踪过,可他一钻进城中村就消失了,连毛都找不到一根。这种成熟的反跟踪和反侦察手段,显然又不是新手。” “说是个老贼吧,可他大摇大摆地专找监控设备覆盖全面的地方作案,还穿着一件起眼到不能再起眼的反光背心,实在又没法解释。” “要说他有意挑衅警方吧,那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单纯就图个好玩,想和警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然后从中获取刺激感和满足感?” “这种反社会型人格的罪犯也不是没有,可他们干的往往都是‘大事’,其人其事甚至可以被列入‘恐怖分子’或‘恐怖袭击事件’,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哪个‘恐怖分子’会以这种砸车窗偷东西的方式来挑衅警方吧。” “无论如何,紫薇分局认为蟊贼即便不是‘黑皮’一伙,但也恰巧可能和他们住在同一个城中村,于是就干脆趁热打铁,在抓获了‘黑皮’一伙后,就以此为契机,在城中村开展了一次全面摸排,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找到。” “紫薇分局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决定智取。他们专门安排几个人,一到凌晨就开着私家车停在城中村附近的马路边,还故意把手机和包都放在车里,人却蹲守在附近。” “虽然在城中村对小蟊贼的排查一无所获,但他次次消失在这里,这至少说明他的窝点极可能就在这一片区。所以,紫薇分局才会选择在城中村附近的路边蹲守。” “没几天,果然就有个小贼上钩,被当场抓包。” 然后,禹德望指了指地上曾老六的尸体:“被抓包的小贼就是曾老六。” “在最初的审讯中,曾老六否认自己和‘黑皮’有关联,也声称不知道什么反光背心。分局一时之间弄不清他说的是真是假,但随后在他供述的窝点取证赃物时,却在屋里的垃圾桶里翻出一件反光背心。” “曾老六这才不得不如实招来,承认自己就是先前几回在银行、医院、政府机关大楼门口,穿着反光背心作案的那位,但确实不是‘黑皮’的团伙成员,而是对手。” “曾老六之前只在村里和镇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直到当年冬天,突然有了‘鸿鹄之志’,想要做大做强,就进城干起了砸车窗偷东西这一行。” “由于就住在城中村附近,他们的作案时间也相当接近,曾老六才干没多久,作案时就总会碰上‘黑皮’一伙。” “同行是死敌。‘黑皮’一伙对突然冒出来抢饭碗的曾老六,当然不会以礼相待,轻则‘黑吃黑’抢走曾老六的‘劳动成果’,重则拳打脚踢一顿胖揍。” “曾老六人单力薄,打又打不过,报警又不敢,根本没法同兵强马壮的‘黑皮’一伙抗衡。于是,他就想到了一个损招,借助警方的力量端掉这伙老贼。” “一次被打后,曾老六悄悄跟踪这伙老贼,确定了他们的窝点位置。但要直接报警,他肯定不敢。” “他最初的办法就是在十块钱的纸币上写着‘救命,我被传销组织控制了,我在哪里哪里’,然后把这些纸币都丢在附近公园。” 深度迷案 ===第136章 千丝万缕(37)=== “纸币上的地址实际上就是‘黑皮’一伙的贼窝。曾老六认为公园里大叔大妈多,这些人又闲又热心,他们捡到钱应该就会报警。” “但他失算了,显然没想过并非每个人都是朝阳群众,扔出去的钱比他偷到的还多,却没有一点儿效果。” “曾老六冥思苦想,就决定铤而走险。也就是先前小陆说的那样,学着‘黑皮’一伙的样子,戴着摩托车头盔,却故意挑选银行、医院、政府机关大楼门口这些监控设备多的地方作案,目的就是要引起警方注意。穿反光背心,也是生怕警察把他跟丢了。” “作案后故意钻进‘黑皮’一窝所在的城中村,其目的也就不言而喻,毫无疑问就是想让警方在城中村进行搜捕,最后将‘黑皮’一窝一网打尽。” “至于他自己钻进城中村以后,就在里面利用监控盲区,迅速将电动车藏在角落,盖上雨衣,然后把反光背心反穿,再套上一件羽绒服,最后就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第二天白天再回城中村取走电动车。” 李竹道和小吴颇为唏嘘。曾老六身世坎坷,不乏聪明才智,甚至敢想敢干,却没有将自己的胆略智慧用在正道上。 派出所民警指了指庙宇屋后:“女死者叫谭甜,24岁,不是本村人,她的身世同样离奇……” 24年以前,一对外地夫妻来到清河市上班打工,在工作地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夫妻二人看起来很恩爱,还有个出生才几个月的小女孩。 到了年底,夫妻二人要回邻省老家过年,就找到房东,说他们回去一趟太难了,要坐一两天的火车,还要再转几趟汽车,最后还要搭乘一趟船,带着孩子实在不方便,能不能把孩子寄放在房东家里,他们过完年就会回来。 那个年代的春运着实有点儿吓人。但凡有过那种经历的就知道,不说抢票难、搭车难、道路交通拥堵等等,光是挤火车就真能挤死人。 房东是个善良的,体恤旅途艰辛,带个孩子确实不方便,也就同意了。 夫妻俩千恩万谢,要给房东钱,说是孩子的生活费,房东不要,说前后也没几天,拿钱就生分了。没办法,夫妻俩只能预付半年房租。 过完年后,夫妻二人所在的企业开工,员工们也都相继回来,这对夫妻却一直不见踪影。 善良的房东认为夫妻俩兴许在老家有什么事耽误了,况且孩子还在这里,不可能不回来嘛。 一直到了夏天,半年过去了,夫妻俩还没回,房东终于醒悟:这对夫妻多半重男轻女,生的是个女孩儿就不想要了。 于是,房东报警。 当时的侦察技术实在不咋样,各方面的实名制压根儿就不存在,所谓的大数据搜查也根本就还没出现,公安机关侦办案件主要依靠的就是手脚和脑子。也正因此,许多的大案要案迷案悬案,也大都发生在那个年代。 由于两夫妻已经走了大半年,警方掌握的线索信息少之又少,技术侦察手段也相当有限,所以连警察也没有找到这对夫妻的下落。 但警方通过对夫妻俩原本工作的企业进行走访,也并非完全一无所获。 夫妻二人留下的身份信息早被企业不知道扔到哪儿去了,但领导同事们都说他们不是邻省人,这对“夫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并且彼此的妻子或丈夫也都来过公司。 他们在房东这里租房用的也都是假名。那个时候房屋出租,房东们压根儿就没有要求租客留下身份证复印件的意识。 房东懵了半天,这到底啥意思? 警方只能言简意赅地告诉房东: 租你家房子的这一男一女,本身都是已婚,由于都在外地上班打工,免不了就会空虚寂寞冷,彼此认识以后,那就各取所需,组成临时“夫妻”,却没想到女方的肚子大了,还把孩子生下来了。但他们终究要回归自己原本的家庭,那孩子咋办? 然后,警察指了指房东怀里抱着的孩子:他们想到的,就是这样办了。 房东听完后,更加懵了。 孩子的父母临走前告诉房东,孩子的姓名叫谭甜,因为他们希望孩子的一生都能甜甜蜜蜜。这对父母有这样美好的愿望,最终却又不得不抛弃孩子,这实在有点儿“去你妈的”。 房东夫妇对这个孩子也算不错,管她衣食住行,供她读书。但房东自己有儿有女,所以没有认她当女儿。 由此,小谭的身份就很尴尬,只能算是暂时寄养在房东家的客人。 别的孩子,就算是抱养的,养父母也会刻意回避孩子身世,以免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伤害。小谭不是,从小到大全世界都知道她是被爹妈抛弃的孩子。她自己也知道,没法不知道。 这倒并非房东夫妇有意为之,而是如上所述,她在很小的时候,警方为了调查其父母,就已经将她的身世弄得人尽皆知。想瞒都瞒不住。 慢慢长大的小谭,总会有意无意地在房东的租客名单中查看有没有姓谭的外地租客,也会时常站在门前盯着外面的马路出神。 她似乎在期盼什么,也似乎在等待什么。 或许,她在希望于某一天,会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流着眼泪笑着对她说:甜甜,我是爸爸(妈妈),我来带你回家。 小吴摸了摸鼻子,她忽然觉得鼻尖有点儿发酸。 “长大后的小谭,就在市里的一家名叫金凰的装饰公司上班。” 派出所民警说完小谭的基本情况,忍不住也唏嘘几句后,又突然冒出一句话:“小谭和曾老六是情侣关系……” 李竹道颇为意外,但想到他们二人半斤八两的身世,又觉得他们因此会有心灵上的共鸣和相互理解,彼此都知道对方最缺什么,也知道对方想要什么,由此成为情侣也就不足为怪。 随即,李竹道又看了一眼陆凯。 陆凯双手一摊,满脸苦笑:“我也是现在才知道啊。再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姑娘标标致致,说话也温柔,我不知道她有对象,对她有点子非分之想,不犯法吧?” 李竹道“啧”了几声:“人小谭就是想找你推销个业务,你就想入非非。如果都这样,那对小谭有非分之想的应该多得是,你又算老几?” 陆凯哼哼唧唧,对李竹道嘲笑他“自作多情”或“单相思”倒也不以为意,转而看着民警:“小谭和曾老六怎么会认识?按理说,他们应该八竿子打不着啊……算了,当我没问,这种私人问题,你也不一定清楚。” 出乎意料,民警却双手一背:“这,我还真知道……” 陆凯愣了片刻,继而满面狐疑:“曾老六该不会是偷了小谭的东西,小谭报警,然后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吧?所以你也就知道得一清二楚?” 民警大叔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这是言情小说的狗血桥段。他们是在精神病医院认识的……” 好端端的,两个正常人怎么会在精神病医院相识? 别说是小吴,就连李竹道也被勾起八卦心理,都竖起耳朵认真听。 “那时候小谭刚刚参加工作,和公司的一名男员工一起去了精神病医院测量制图。医院的部分区域重新装修,将装修业务交给他们公司。” “医院的人将他们带到需要装修的区域后就离开了,扔下他们二人在那里测量。” “病房里突然跑出一名男性精神病人。这人一见小谭,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边追着小谭跑,还口齿不清地说要抱抱,小姑娘被吓得稀里哗啦,哭着到处乱窜。” “和她同来的男同事不敢上前阻拦,只敢在言语上恐吓精神病人。病人压根儿就没把他当回事。” “医护人员闻声赶来时,小谭于慌乱之中爬上了医院门外一樽架空的电线塔上。病人也跟着爬上去,就在小谭脚下。” “医院保安不敢在电线塔上对病人用强,担心病人会摔下来,出现人员伤亡。” “这就糟糕了。再往上就是高压线,往下的退路又被病人堵死。小谭上下不得,想死的心都有。” “医院的人报警。我当时正在回派出所的路上,车里带着个小贼,就是曾老六。恰好路过精神病医院,就赶去处理。” “小姑娘爬得很高,站在电线塔的一根横栏上,抱着一根竖杠哭得稀里哗啦,不敢再往上爬。病人就在脚下,流着口水,叽里呱啦地也不知道在说啥,还不断地伸手摸姑娘脚腕,试图继续往上爬。” “到了现场,看到这么一幅场景我也很头痛。精神病人就不按套路出牌,什么思想教育、口头劝阻都是扯蛋,肯定都用不上。我倒是想爬上去将他一把拽下来,可也怕一不留神,万一他摔下来就鸡飞狗跳了。” “我也只能站在下头扯开嗓子喊,吓唬他要是还不下来,我就把这座电线塔砍断,把他摔死。” 深度迷案 ===第137章 千丝万缕(38)=== “病人扯开嗓子朝往到对他的吓唬压根儿就没起到一点儿作用。” “曾老六被铐在车里,却突然把头从车窗伸出来,对着病人就是一顿臭骂。我以为他是‘入乡随俗’,进了精神病医院也被感染到哪根神经不正常了,就去制止。他却指着电线塔上的病人,说这王八蛋在骂人。” 陆凯突然插嘴问道:“那病人骂的到底是啥意思?” 民警撇撇嘴,吐出两个字:“杂种。” 完了又哭笑不得地补充一句:“我也是问了曾老六才知道。” 陆凯将“九十八和一”来回读了几遍,终于找出这几个字和“杂种”之间的关联,进而怀疑那到底是不是个精神病人。 民警继续说道: “曾老六和精神病人对骂了一阵后,就和我说得以毒攻毒,鸡同鸭讲肯定不行,鸡和鸡、鸭和鸭之间才能相互沟通。” “我和他说情况紧急,别卖关子,有什么鬼点子就说。曾老六指着车后的精神病医院,要我去找个病人过来,还说要对付精神病人,肯定也只能用精神病人。” “没别的办法啊。我一听他的鬼主意,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从医院找来个病人,给了他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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