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间瞪大眼:“你……” 那开学以后我就不得不跟着他走了,就算不走这个家也呆不下去了,何况人生地不熟,除了他身边,我没有地方可以去。 这是变相的囚禁。 他收回手,站起身,给我披上干净的毯子:“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价格地段我已经看过了。” 他轻轻亲吻我的额头,手伸进来摸我的大腿,摸我湿润穴道:“再欺负我,我就把你关起来,操成只会吃鸡巴的小婊子。”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神色淡淡的模样,忽然感到头皮发麻。 他不是在吓我,他只是在告诉我。 他收回手,平淡地看我一眼:“先夹着,等我回来。” 我只敢点头。 大腿处黏黏的,我抓紧毯角,片刻后,他回来了,从后面搂着我,我刚想转身,让他抱着我去清理,他就抬起我的一条腿,扶着性器插了进来,瞬间给我捅的叫出声:“你!” 他亲吻我的指尖:“干一炮不过瘾,多来两次。” 这个禽兽! 他干脆将毯子掀了,压在我身上,善解人意似的:“爸去上班了,今晚都不回来,你可以叫出来。” 但我是真的不想做了,他看出来也当没看出来,撞的一次比一次狠,非要让我哭着求他,最后他说让我说点好听的,我顾不得什么羞耻心,什么羞耻说什么,他听的很受用,射进我的身体里,等我缓了缓后让我跪在床上喝粥,但我连勺都拿不稳,因为他又插了进来,我连拒绝的话都没力气说,他从后面拿着勺,喂我,我赌气不吃,他就有要把粥送到我穴里,让我用下面的嘴吃的意思,吓得我双腿发软,连忙夺过来吃了,最后面对面,他怜惜地看着我。 我说先不做了好不好?为了让他答应,我还专门喊了老公,朝他撒娇,只要这样,他都会答应。 但没有,他只是亲亲我的眼角,将枕头垫在我的腰下,更方便他操干—— “别哭了。” 他拍拍我的屁股:“眼睛都哭肿了。” 我气的发抖:“陈宇你这个混蛋!王八蛋!” 他将我的腿摆成M型,神色不变,忽然指指他身后,抬眼看我:“朝那里说,当你的第一句台词。” 我错愕地看过去,一架单反相机,漆黑的镜头照着我们的淫乱。 “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反应过来疯狂朝那里爬去,想将相机关掉,他抓住我的脚腕,粗鲁地将我拉回来:“雾雾,敢当坏人,就要敢承担后果。” “你放屁!”我实在被他欺负的要发疯,猛地推他:“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明明是你不接电话,去哪里都不说,还有女人的声音,明明是你要变心,你欺负人,你还倒打一耙,是,我是胆小,我懦弱,就是因为这样,我连反驳都不敢,我怕,我怕拆穿你,那我们就完蛋了,我是怕爸知道,但我更怕我们没办法走到一起,还把这个家拆了!” 我越说越生气,越说越委屈,几乎气到哽咽,忍不住咆哮:“你觉得我不爱你,我怕被抛弃,我他妈什么都满足你,尽全力满足你,你要什么没给,从小到大,我得到过什么,给过你什么,我不爱你,陈宇你他妈有良心吗!是,我是怕被抛弃,因为没有人爱我,没有人,妈走了,爸偏心你,我本来应该有好朋友的,心仪的大学没有上,我为什么不怕被抛弃,因为从来没有人不抛弃我!!!” 因为委屈受的太多了,所以也不觉得委屈是委屈了。 因为知道自己不会那么好运,所以干脆就不报希望。 因为没有得到过,所以没有安全感。 我知道自己很讨人厌,也知道自己不讨喜。 过了那段新鲜感,我就是过期商品。 再好吃的饭每天都吃也会腻,再爱的人每天看也会厌。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 陈宇早晚会不喜欢我在我心里是个命题,缺的只是验证方法。他年轻气盛,爱的猛烈,有不顾一切的架势和冲动,我只比他大三岁,但我知道凡事都得留有余地,像我六岁,他三岁,我去厨房,把他放到沙发上睡觉——我明知道他不会翻身,但我还是怕他翻身。 因为翻身就会掉下来,就会磕到他。 所以我垫了枕头在那里。 直到我从厨房出来,他也睡的香甜,这是最好的结果。 但万一他掉下来,摔到头,有枕头还好,没枕头呢? 万一真的因为掉以轻心发生了呢? 他是被我照顾大的,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是不了解他,但我二十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这么做是没错的。 我搓搓脸,抬眼看他,笑:“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真的没办法走到一起,你可能会活下去,我就不会了。” 他猛地抬头,身形颤了一下。 所有人都说我胆小,但好像没有人知道我的胆小是因为我只是怕我所珍惜的,化为灰烬。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是我心甘情愿的。”我双腿发软的站起身,大腿内侧还留着他的精液,身上也全是他的吻痕。 “哥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时间、精力、身体、感情,你想要的,我都给你,只要我能给的起。” 我摸摸他的眉眼。 从自己做饭,自己走夜路,自己上学,其中的艰辛和心情不是一句我不开心,我很难过能囊括的,我爱陈宇,我爱我的家,我心甘情愿——哪怕我爸偏心他,我也不会嫉妒生气。 因为我知道一个人的滋味有多难熬,没有依靠的时候有多狼狈。 “哥得给你一个家。” 所以我不介意自己化为灰烬—— 胆小的人爱起来,是很勇敢的。 : 最温柔的人往往也是最狠厉的人。 最痴情的人往往也是最绝情的人。 第24章 “磕到哪儿了?疼不疼?快让我看看——” 很早以前,大概陈宇五六岁的时候,他也是一个小疯子,不顾一切往前冲,往前跑,不看车,不看人,我爸说小孩儿性格不一样真是太明显了,我五六岁的时候只敢拉着大人的手,过马路有车鸣笛都会被吓到,更遑论陈宇摔到地上了也不吭声,哪怕身上又青又紫,也会自己爬起来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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