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饱,还能让咱们顿顿吃上白面白米呢。” 苏奶奶一听,整个人都激动了。 这样有本事的人,岂不是比杜同和还厉害? 杜同和去年就让家家户户多分了粮食,要是这个叫啥沈自珍的人更厉害,今年分的粮食可不就更多了? “要不,给大队长说说?” 苏小甜郑重其事地说:“行,奶,回头让我爷说去。” 她人小,说了大队长不一定听,但要是爷爷去说,大队长应该会听。 苏小甜哪里知道,大队长早就注意到她的与众不同了,甚至在很多时候,会帮忙遮掩一下她的与众不同。 就算苏爷爷去说这件事,大队长也能猜出来缘故。 苏奶奶将几件换下来的衣裳收拾一下准备去河边洗,嘴里还在念叨。 “早两年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我一直以为,这话不对,现在才知道,竟是真的。” “奶,就算再能干的人,也只能将粮食产量提高一些,肯定不能做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苏小甜忍不住失笑说。 不要说这个年代了,就是几十年后的粮食产量,也做不到无限增长啊。 苏奶奶乐呵呵的,才不管小孙女说了啥,她的要求不高,就是能吃饱就行。 让这些有本事的人都来吧,来一个,他们的地能增加几十斤产量都行。 积少成多不得了! 沈自珍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瘦骨嶙峋的,看着身体就不是很好,且还有几处伤,走路的时候连腰都直不起来。 他是京城里的大学教授,这几年,虽然处境不太好,但到底也还勉强能过。 没有想到的是,再面临又一轮打击的时候,他的妻子儿女没有选择与他站在一起面对,而是与他断绝了关系,将他的一些事情都告知了对手。 他受到打压,甚至受了重伤,还从京城到了西北边陲。 在经历了这样的打击之后,他心死如灰,之所以没有选择自杀,是因为手里还有一个研究马上就要出结果了。 但一下子被弄到西北,沈自珍觉得,或许这辈子,他再也回不到他的实验室里了,再也看不到他的试验田了。 他一脸木然地住在了杜同和隔壁的小房子里,这间房子什么都没有,而他什么都没带。 迟意远抱了一下干草过来给他铺在炕上。 沈自珍觉得,或许,连这点儿干草都没有必要铺,一个住在牛棚里的人,还有什么可以讲究的? 或许,未来的日子里,他面临的将是无休无止的摧残和折磨。 毕竟,连亲人都能因为种种原因将他推落悬崖,何况是素不相识的人。 可是,让他意外的是,到了晚上的时候,他的门口不知道是什么人悄悄地放了几个杂粮面的馒头,还有一床补着不少补丁的被褥。 虽然馒头是杂粮做的,虽然被褥上面都是补丁,但这也让沈自珍那颗心上的寒冰稍微融化了一点。 他看着被褥和馒头,百味杂陈。 没想到,红心大队的社员里还有这样的好心人,对他这个罪人都能善心对待。 这时候,将他送到小房子里就匆匆离开的大队长苏长久又回来了。 他不是空着手过来的,而是带着不少的东西。 “沈同志,这些粮食你先吃着,我们红心大队的条件不好,没有多少精细粮食,实在是委屈你了。” 老苏家的人说,这个沈自珍是个人才,他一定要善待。 沈自珍想象中的磋磨和折辱没有出现,他有一瞬间觉得,住在牛棚里的生活与自己猜测的可能会不一样。 大队长将自己拎过来的两个袋子打开给沈自珍看。 “这是一袋子杂面,咱们红心大队的社员吃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做个面糊糊,面疙瘩都行,不过吃不了面条。” 说出这话的时候,苏长久很是有些不好意思。 人家也是大城市里来的,咋能吃惯这样的粗米粗面。 可大队里能拿出来的粮食也就是这个了。 “这是一袋小米,熬粥吃还算好。沈同志,我们这里的小米养人养胃。”苏长久很诚恳地说。 沈自珍看着眼前的两个小袋子,看着里面那些粗糙的米面,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就流了下来。 “沈同志,我知道你是从大城市里来的,可咱这里的条件就这样!” 沈自珍看着憨厚老实的苏长久,泪水终究没忍住。 “大队长,太谢谢您了!”良久之后,沈自珍发自内心的感谢。 自来,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人少。 红心大队这位大队长,不光没有带着人折辱自己,还给自己送了米面过来。 “不用感谢我,你到了我们红心大队就是我们红心大队的社员。” 沈自珍苦笑,能一样吗?显然不会真的一样啊。 “大队长,我是个废人,是个罪人,能活命就知足了!” 沈自珍这话说得十分谦卑,根本不敢想与其他的人待遇都一样。 初来乍到,就算大队长的话说得再怎么客气,他都是要有防备之心。 子女妻子都可以背叛,相信一个陌生人,谁说不会陷入万劫不复? 看着沈自珍的表情,苏长久就知道,他根本不相信,但有些话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知道,你是有能耐的人,你这样的人,放在我们这里屈才了。” 沈自珍听到这话的时候,吓了一跳。 他连忙摆手:“不敢当,不敢当。我不是什么有能耐的人,红心大队能容我一席之地,已经是恩情了!” 能耐,还是没有的好,省得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他现在只求苟且。 苏长久叹息一声,眼前这个叫做沈自珍的人,心态可比隔壁两位老人还要不好。 罢了,有些事,且慢慢看着吧,总会好的。 “你放心,只要你安安生生地在我们红心大队干活,所有的待遇与其他社员都一样,吃不好,也不会饿着。” 苏长久说完这句话,直接离开了。 沈自珍看着苏长久离开,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这时候,天色将暮,下地去的人陆续回来了。 迟格、杜同和两口子都带着一身的土回到了小小的屋子里,就看到了金色夕阳下的沈自珍。 杜同和已经听说今天大队里又来了一个人,叫做沈自珍,因此,也不用等别人介绍,就主动开口了。 “你就是沈自珍同志,久仰大名!”杜同和语气带着激动,双眼甚至都在发光。 不知道的,只当是见到了亲人一般。 “您是?” 沈自珍看到杜同和,看起来是个精气神都不错的老人,却并不认识。 他为什么会用这样热切的眼光看自己? “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我们都是住牛棚的人,我叫杜同和,这是迟格!” 沈自珍看着杜同和和迟格两个人的精神头都不错,还有一瞬间的难以置信。 这是住在牛棚里的人?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 他们的年龄比自己大上不少,可是精气神却显得极好,与他今天看到的社员们没有多少差别。 如果他们不说自己的身份,他绝对不相信。 “真的?”他不敢相信地问。 “是,真的,我带着小远来了好几年了,老杜两口子比你早一年。”迟格笑着说:“以后,咱们在一起生活,还要互相照顾才好。” 沈自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不是很清楚,但小甜说了,这个人好,他就相信,这个人是好的。 毕竟,小甜那孩子,还从来没有说错过。 “您是京大的迟格教授?” 沈自珍到这时候,终于想起来,这个叫做迟格的老人的名字为什么这样熟悉了。 在京城的时候,就曾听说过,京大的教授迟格也被下放到西北了,却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住在一起了。 早几年,他曾经听过迟格的课,不想两个京城的人,竟然在这样的情形下,在这个西北的小村子里相遇。 “当年事,不用再提。小沈同志,红心大队不错,你安心地在这里住着就好。”迟格四下看了看,才低声说:“这个大队的社员,没有坏心思!” 没有坏心思吗?这个地方的人,真的是心思纯净? 沈自珍并不是很相信。 当天晚上,沈自珍和其他两家人是一起吃的饭,用杜同和的话说,就是给他接风。 晚饭是杂粮面疙瘩汤,沈自珍发现,面疙瘩汤里竟然有蛋花,这可真是难能可贵。 这一路上,风餐露宿,不要说吃饱了,有时候一整天,连一口水都喝不到。 拖着受伤的身体,他几乎要支撑不住,没想到到了红心大队的第一天,他竟然吃上了鸡蛋面疙瘩汤。 饿极了的人,大口吞咽着难得的面疙瘩汤。 杜同和和迟格两个人默默地看着他。 “吃慢一点,老婆子做了一大锅,够你吃。”杜同和想起自己当日初来的时候,心酸地说。 “慢慢吃,不够了,咱们再做。”余瑞媛也小声安慰。 “够了,够了,能吃上一口热饭,我已经很知足了。” 沈自珍低声说,没有人发现,他的泪水掉在碗里,融为一体。 吃罢了晚饭,余瑞媛去洗锅了,迟意远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剩下的三个人坐在一起说话。 “我真没想到,在这里也能吃到这样的饭!”吃饱了的沈自珍精气神好了不少,说话的时候,声音都似乎浑厚了一些。 “以后你就知道了,我们就是住的地方差一些,至于吃的,和其他社员差不多。”杜同和笑着说:“以后,只怕还会更好些。” 杜同和话里的意思,沈自珍这时候还不明白,等他明白的时候,要到大半年之后了。 沈自珍坐着,不自觉地活动了一下腰。 在京城的时候就受伤了,没有用药也没有好好的养着,一路上舟车劳动,似乎有严重的趋势。 之前心如死灰的时候倒没觉得,现在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却发现腰疼得更厉害了! 这样一副破败的身体,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做事,要是不能参加劳动,应该连饭都吃不到吧? “小沈同志,我看你这身体不是很好,似乎受伤了。” 迟格是个观察细致的人,很快就发现沈自珍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迟教授,您叫我小沈就行。之前在京城的时候受了一点伤,磨着吧,总有一天,伤痛都会过去,一切会好的!” 沈自珍这话也不知道到底是在说自己的身体,还是在说其他的。 “回头让小甜这娃给你弄点儿药膏抹一抹,好的快!”杜同和说起苏小甜的时候,眼底眉间都是笑意。 这孩子,真是太神了。 “小甜?” “是我的干孙女,也是迟教授的学生!” 沈自珍惊讶的下巴差点儿掉下来,这两个住在牛棚里的人竟然还在红心大队有了亲戚和学生? 而且,最让他惊讶的是,这样的事原本应该保密,可他们就这么说出来了。 不是信任自己,就是这件事大家都知道,瞒着自己一个人没什么意义。 沈自珍觉得,他初来乍到,信任什么的,显然说不上,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大家都知道他们这些关系了。 “红心大队该知道的人都知道。”迟格答疑解惑。 沈自珍不由好奇,自己到底来了一个什么神奇的地方?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沈自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果然就看到了红心大队与想象中的不一样。 他甚至有种这是几年以来最轻松的感觉。 除了县里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隔几天来一趟之外,这里生活真的很舒服。 虽然每天吃的粗茶淡饭,但是都能吃饱,心情十分舒畅。 之前在京城里的那些往事,已经随风飘散一样。 就连那些曾经将他贬低到了尘埃里的人他都已经差不多要彻底忘记了。 他也是在这时候才真的认识到,能到红心大队生活,是他的造化。 如果不是侥幸到红心大队,换了其他地方,他这条命在不在都不一定。 但最让沈自珍激动的是,他见到了一个难能可贵的孩子。 苏小甜这孩子,确实是个难得的,她才九岁,可是在农业方面的知识,已经超过了许许多多的人。 他之前的那些学生,与苏小甜这个九岁的小娃儿相比都要差很多。 他一身的伤,也是用了苏小甜提供的药膏之后,才好起来的。 他原本以为最少十四五岁的苏小甜,竟然是个才九岁的小姑娘。 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才一样的孩子,知识面远远比一个成年人还要丰富很多。 但是,她竟然没有在学校里读书。 也是,这样的年月,在学校里,也不过是虚度光阴罢了。 有迟格和杜同和这样的人教导,苏小甜自然不需要去学校。 但他很快发现,苏家不光苏小甜没有在学校读书,他们家的孩子们都没有去读书。 可这几个孩子,每天都在抓紧一切能读书的时间读书,他们的知识面远远比其他同龄的孩子要宽。 这样的一群孩子,如果不是在这样偏僻的乡下地方,将来或许能有大作为也不一定。 而且,他十分震惊的是,在红心大队这样的地方,竟然有一小片的试验田,就说,这一片试验田是属于杜同和和苏小甜的。 因为他的到来,大队长又将试验田的面积扩大了两分地,还说,希望他们能用这些试验田培育出更高产的粮食种子。 这时候的沈自珍觉得,身上的压力变大了,可是,他活下去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了。 甚至,他觉得,他有了更加充足的干劲。 半年之后,如鱼得水的沈自珍觉得,一辈子留在这个地方生活,也不错。 与这些淳朴善良的社员们打交道,远比在京城里的时候要单纯得多。 而且,就像苏长久说的,只要干活,他和其他的社员们一样可以得到粮食和其他物资。 甚至,红心大队的人知道他会培育种子之后,不光没有预想中对他的各种折辱,反而对他很尊重。 可以说,在红心大队这个地方,除了住的房子小一些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好。 但房子小也没什么不好,因为平日里打扫得干净,异味不是很重,加上周围都是旷野,并不算难闻。 从到了红心大队,他也在想办法打听其他的同事朋友们,得到的消息却不是很乐观。 第121章 就在众人都觉得生活无比幸福快乐的时候,县里突然给红心大队安排了工作组。 “啥工作组啊?不都是多少年前才有的?”苏奶奶一面吃饭,一面好奇地问。 多少年没见过工作组来了,咋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了? 好好的大队里来了外人,这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苏首温大口地往嘴巴里刨饭,一面说道:“这不是去年涝灾,上面气象部门预测,今天秋后还有大雨,县里就安排工作组来,让咱们重新修建河堤。县里下了指示,要求所有沿河的公社都要重视起来,咱大队后面这条河道公社里分给咱们大队了。” “这也没有必要让工作组来。”苏奶奶还是十分不理解。 “谁说不是呢,但人下午就来了,一共七个人,大队长让我看着安排住的地方。” 苏首温对此其实还是十分苦恼的。 安排住的地方,这可不容易,家家户户,谁家不缺住的地方? 再说了,不光要安排住,还得安排吃饭,谁家都不合适。 把这个任务分配到了公社里,公社又给分配到各生产大队。 苦恼了一下子,苏首温又说道:“好在人家也不是白吃白住,会给粮食和钱。” “你桃花姑姑家里房子多,小梅现在住在养鸡场,家里就只有两个人,条件倒是不错。”苏老三想了想说。 “人常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工作组大概都是男人,住在桃花那里不好。”苏奶奶怕苏首温真这样安排,忙就说。 自从李长明被抓后,桃花的日子虽然还凑活,但绝对算不上好,要是能贴补贴补倒是极好。 只可惜了…… 苏桃花家里房子不少,可是谁让桃花是个没男人的。 虽然有个儿子,可也是个小娃儿,当不得事儿,要是真让工作组那些男人们住进去,说不定又要闹出许多事情。 苏首温听到自家奶奶这么说,深以为然。 要是传出些不好的流言蜚语,对桃花姑姑来说,真是致命打击了。 大队里的人虽然善良,但闲言碎语却从来没有少过,苏首温可不想桃花姑姑成为流言中心的人。 算了,还是再想办法,大队里这么多的人,总有法子安顿这些人住下来。 “要不,你回头去问下你柱子叔,他家里人少,房子也还凑合,安排几个人住进去,还能贴补贴补。”苏老大开口建议。 “柱子家里有三间房,现在也没个娃,倒是能住得下。”苏爷爷也十分赞成。 李柱子自从结婚之后,也会过日子了,两口子齐心协力,还真就将家里的日子过起来了。 “爹,你说的是,我吃完饭就去柱子叔家里看看!” 苏首温显然觉得,这是个十分好的建议,他飞快的吃饭,吃完之后,就出门去了。 原本就是一件小事,老苏家的人也就是吃饭的时候顺口说了一句。 苏小甜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上辈子曾经有过工作组来红心大队。 便猜测,这是与上辈子发生了变化,就是不知道,这变化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辈子有一些事和上辈子一样,但也有一些和上辈子完全不一样。 现在,什么事都没发生,苏小甜也就懒得去继续想了。 在苏小甜的想法里,有这个时间,还是继续读书赚钱赚票据。 她每天辛苦读书也没白费功夫,除了掌握了不少知识之外,现在每天还能得两块多钱和不少的票据。 这可是一笔大收入,因此,苏小甜更加看重看书获得的收入。 要不是系统规定每天十个小时读书任务,她都恨不得二十四个小时读书赚钱了。 到了下午的时候,苏小甜正在牛棚里和迟意远玩,就听到一个消息,工作组的人还是住在了苏桃花的家里。 与此同时,苏奶奶也从孙子的口中听到了这个消息。 听到这消息的时候,苏奶奶还是很惊讶的,明显十分不赞成。 她其实觉得,就算大队里有这样的想法,苏桃花应该也不会同意。 “咋就住到桃花家里去了?你桃花姑姑同意?” “柱子叔家里,婶子有身子了,反应大,闹得厉害。柱子叔说,只是住也没啥,可工作队的人还要找个人帮忙做饭,他一个大男人,伺候不了。” 苏首温拿着本子写写画画的,一面顺口回答。 “后来,大队长就想起了桃花姑姑,便去问了一下,桃花姑姑就同意了。” 苏奶奶叹了一口气,算了,都定下来了,就这样吧! 桃花自己都同意,她还能说啥? 祖孙二人正说着话的时候,苏桃花进来了。 “小甜!”苏桃花进门之后,直接喊得苏小甜。 “小甜出去玩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跟着她几个哥哥上山了。” 苏奶奶话音才落,苏首温和苏桃花打了个招呼,就转身匆忙离开了。 “桃花啊,你咋同意让那些人住在你院子里了?”苏奶奶关切地问。 “婶,你担心的我也知道,这不是咱们大队也没别的地方能安排了。” 红心大队的人都不富裕,家家户户的房子更是紧张得很,别的不说,就是老苏家也还是七八个孙子挤在一个炕上。 “你咋就答应了?不怕别人背后讲究你?”苏奶奶不无担心地说。 “我想过了,这些日子我先住在养鸡场里去,家里让小刚住着就行。” 这个条件,大队长也答应了,要不然,她也不敢贸贸然答应让几个男人住在自家屋里。 苏桃花自己找了一张小凳子过来,放在院子里的树下坐下,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 “小刚一个娃住着,你不担心?” 苏奶奶还是蹙眉,她总觉得,自己家里让被人住着,并不是很舒服。 “没事,我问了小刚了,小刚说行。他现在也不淘气了,懂事了许多。”苏桃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到底是有些黯然。 毕竟,以前的小刚是个随性的孩子,可现在,硬生生被逼得长大了。 “大队长给我说,他们就住一个月时间,能给五块钱,要是我帮着做饭,还能再给我五块钱,还有些粮票。” 苏桃花倒是想得十分通透,十块钱还有粮票,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了。 反正,也不要她做啥,就是将家里收拾干净,每天给他们做饭。 这点活儿,对乡下女人来说,都不是个事儿! 但十块钱,对她这个家来说,就很重要。 她下了决心,要让家里两个娃都再念些书,那就要存钱。 “你说的也是。” “要不是别人家里住不下这么多人,这活我还抢不到嘞。”苏桃花浅笑着说。 这话里却带着几分自嘲的意思,苏奶奶听懂了,却也只能装作没听懂。 “你这娃……”苏奶奶嗔怪地说:“也不知道来的这几个人秉性如何。” 要不是好的,大队里又该不安生了。 苏小琴折腾的,大队里隔几天就要来上一批人,闹得整个大队不安生。 尤其是牛棚那边,多余连一口吃的都不能放。 “好不好的,也都没啥,能打交道就多说两句,不能打交道,就少说两句。” 苏桃花倒是看得很开,反正,在他们红心大队,那些人也不敢欺负她。 苏奶奶一想,也真是这么回事,只要桃花不住在一个院子里,想来也没啥事儿。 “桃花,你进门就喊小甜,是啥事儿啊!”苏奶奶想起苏桃花进门时候喊的苏小甜的名字,遂开口问。 “您老不问我都给忘了,这不是闲着,就给小甜做了一双鞋。” 苏桃花说着,还真就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一双鞋子,红条绒的鞋面,黑边儿,做工十分精致,鞋样子也十分小巧可爱。 “哎呀,这红条绒的颜色可真是鲜亮得很,这两年几乎都见不到这样俊的颜色了。” “婶儿您说的是,我寻思,这都是好些年前的老物件了,好像小梅小的时候,我也给她做过一双这样子的鞋。” “你有这好东西,给小梅做鞋多好,小梅这娃大了,这两年也该说亲事了。”苏奶奶立刻埋怨。 这样的颜色,等小梅出嫁的时候,做一双鞋才好看,给小甜这样的小娃儿做,真是浪费了。 “我倒是想着给小梅做,可就这么一点鞋面,比划来比划去,都不够给小梅做鞋,我一寻思,就给小甜做了一双。”苏桃花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她很清楚,自家儿子能去当兵,多亏了老苏家的人,小梅能在养鸡场里干活,也是老苏家的人在大队长跟前说话了。 小梅最近又说,她读书的时候,老苏家几个娃给她帮助不少。 他们娘儿几个日子艰难,能走到今天,真是老苏家的功劳。 她不是那样我穷我弱我有理的人,就想着尽心尽力的回报一些,也好让自己心里舒服一点。 苏奶奶听了,也就不推辞了,左右有机会的时候,帮着桃花一点就行。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苏桃花就说要回去了,将家里收拾一下。 苏奶奶忙道:“正好,前几天满秀让人送了些吃的来,我正打算给你送过去,你来了就一起带过去吧。” 苏桃花忙就摆手说:“不用,婶儿,您对我照顾得多了,我不好意思,再说,现在的日子也不是过不下去,满秀拿来的,您老人家存着补补。” 她最终也没收下苏奶奶给她的糖和鸡蛋,对于家里要招呼几个外人这事儿,苏桃花还是挺头疼的。 那些人要是挑剔的话咱办? 虽然说给粮食,给钱,可万一太挑剔,家里拿不出什么好的给他们吃,闹起来咋办? “娘,您就别担心了,咱家的条件什么样子,就给他们做什么吃。我听大舅母说,大队长安排,每天给工作组补贴五个鸡蛋。”苏小梅一边帮着收拾屋子,一边安慰。 苏桃花听到每天能有五个鸡蛋,可算松了一口气。 这地方,就算有票,都不见得能买到什么好的。 “七个人吃饭,咱家这点儿粮食可不够,我看回头还要跟大队长说说,要不要给工作组的人补贴一些细粮。”苏桃花又想到这个重要的问题。 “大队长说,能给补贴鸡蛋就不错了,细粮大概是没有的。” 大队长可说了,他们庄户人家吃啥,就给工作队的人吃啥,省的为了一口吃的,惹出事端。 还说了,既然是工作组的人下乡了,那就该和庄户人家吃一样的饭菜,与大队里的社员们同甘共苦。 娘儿两个边说边收拾,苏桃花平日里就是个勤快人,家里也算干净,一番收拾之后,还真就将家里收拾的亮亮堂堂的。 “妈,咱家这还挺大的嘞。”苏小梅笑着说:“光是这两个大炕,就能睡不少人了。” “你还想着总有人上咱们家来住不成?”苏桃花瞪了她一眼说。 要不是日子过的实在艰难,她其实很不愿意自家住不相干的人。 家里的房子,还是她爹当年成亲的时候修建的,最开始就是草屋顶,后来家里条件好些了,修整一番才有现在的模样。 后来她招赘,就一直在这里住着了。 想起这些往事,苏桃花忍不住又想起当年爹娘在世的时候对她的疼爱。 家里没儿子,可是爹娘感情好,对三个闺女也极好。 可以说,这个屋子里有她关于爹娘最深刻的记忆。 如果,这个家里没有李长明这个人生活的痕迹,对她来说,或许会更好。 但当着女儿的面,她怎么也不能这样说。 但她早就想过了,一定要好好的守好爹娘给她留下的这个房子,守住这个根。 这边才收拾好,就听到大队长的声音已经到了院子里。 娘儿两个忙就出去,果然就见大队长和苏首温两个带着几个陌生人正站在院子里。 “桃花,这几位是工作组的同志,这是李同志,这是马同志,这是赵同志,这是张同志,这是小张同志,这是罗同志,还有这位钱同志。” 苏桃花记性不错,只听了一遍,就将这些人的称呼都记住了,她笑着和工作组的人打招呼。 工作组里最小的成员就是小张同志,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娃娃脸,满脸带着笑容,看起来十分讨喜。 饶是苏桃花也忍不住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喜欢。 但她并没有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而是将目光看向李同志。 她猜测,大队长第一个介绍的李同志就是这一次工作组的负责人。 也就是说,以后,有很多事,她可能需要和眼前这位李同志对接,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个难缠的,心下想着,她便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这人四十多岁的样子,面皮白净,带着眼镜,和乡下的粗汉子们并不一样。 他穿着笔挺的四个兜儿的干部装,口袋里还别着一根金色的钢笔,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在苏桃花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这个家,眉头稍微皱着,也不知道是不是看不上这里。 不知道为什么,苏桃花觉得,眼前这人虽然看起来一副无害的样子,但看着让人不舒服。 那一双眸子和他们大队里这些社员们都不一样。 “几位同志先休息休息,我去烧水给你们喝。大队长,您帮着先招呼一下几位同志,这两间屋子就是给几位同志腾出来的,炕都收拾好了。” 苏桃花指的是正房。 这里以前是她住着,是家里最大最好的屋子,这一次,为了招呼工作组的人,也腾出来了。 “这可是主屋,怎么都给我们腾出来了?”李同志奇怪的问。 “为了让几位同志住的舒服一些,这些日子,我先去别处挤一挤。” 小张同志不好意思的说:“这怎么好意思呢?我们住几天,还要让主人家搬房子。” “主房大而且采光好,适合各位同志们办公。” 苏桃花说完了这一句话之后,不想和几个人多说话,便扯了一把苏小梅,示意她跟着自己去烧水。 苏小梅却被小张同志给吸引了。 十六七岁的女娃儿,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平日里看惯了大队里的糙汉子们,眼前忽然出现这样一个嫩生生的俊俏少年郎,一颗心不自觉的就被吸引了。 苏桃花也是因为看到闺女不停地将目光投向小张同志,这才催促她离开的。 小张同志却浑然不觉眼前这个梳着两根大辫子的小姑娘一直在偷看他。 他将手中的行李放在地上,伸了个懒腰说:“走了这一路可真不容易,我都累垮了!” “这才开始,你就垮了可不行!”有人促狭小张同志。 “可不是,你是我们几个人里最年轻的,可不能先说垮了!” 几个人随口说了几句,气氛融洽了许多,没有之前那样压抑了。 但能看出来,其实他们都累了。 苏长久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他忙就招呼说:“几位同志一路上辛苦了,你们先安顿一下,将铺盖都整理一下,等下喝口热水先。” 苏长久开口招呼几个人,心里却想着,桃花这里好倒是好,但没个男人招呼,也不方便。 第122章 从这天开始,苏桃花就住在了养鸡场里,因为有苏桃花在,王香花倒是能放心许多。 她打算晚上也就回家住了。 养鸡场里的味道并不是很好闻,但好在苏桃花也不是挑剔的人,这样的地方住着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 养鸡场里有两间住人的屋子,养鸡场晚上要值班的人就住在这里。 这里的条件算不上好,但年龄相当的姑娘和小媳妇子们住在这里,倒是热闹得很。 到了晚上,她看着几个姑娘们在一起抱着书本子看,不由感慨起来。 “你们几个丫头,这副认真的样子,不知道的还当你们要去考状元。” 苏小梅撒娇地抱着苏桃花的胳膊说:“妈,我们都去考个女状元好不好?说不定,还能娶个公主!” 苏小梅原本是随口说一句,但苏桃花忽然意识到什么,忙就说:“你们几个丫头,看书归看书,可不能瞎想乱想的,尤其是有些话不能随口说。” 今年的气氛虽然感觉好了一些,但这些年下来,苏桃花还是怕随口一句话招惹祸端。 苏小梅也知道自己这句话失言了,忙又说:“我们平日里不乱说话的,看书也是看和养殖有关系的,小甜说养鸡也是一门大学问。” “小甜这娃说得有道理,看看,咱们红心大队的鸡养得多好,之前可有好几个大队养鸡都失败了!”苏桃花颇为感慨地说。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红心大队的鸡能够养好,就是苏小甜的功劳。 虽然大队长说,是牛棚里杜教授的功劳,可她怎么都觉得不太对。 还有这两年,大队里的粮食长得比别的大队都好,应该也有小甜这娃的功劳。 “妈,我昨天还听到,小甜劝着小刚看书,说是不识字不行。” 提起小儿子,苏桃花其实是很惆怅的,这娃就是不喜欢读书,还说,读书没啥用。 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一句浑话,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听听,听听,这是一个小娃子该说的话? “小刚这娃,估计也听不进去。”苏桃花无语地说。 苏小梅笑道:“妈,还是你了解小刚,他说,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一把子力气,不用读书也能有饭吃。” “这话也没毛病,咱们乡下地方,只要肯出力气,还能吃不上饭?”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子开口说。 这个是个才嫁过来不久的小媳妇子,叫做朱秀红,结婚才不过一个多月,就顶替她小姑子在养鸡场里干活。 苏桃花并不喜欢这个朱秀红,但也不打算和她起冲突。 “是嘞,能干活就能吃上饭,就是小刚这孩子还小,总想着让他先读书,大一点再劳动!”苏桃花一面穿针引线,一面笑着说。 苏桃花早年的性格可不是现在这样,也是多少年的生活磋磨她变成现在这样没有了棱角的性格。 “小刚都十几岁了,也不小了吧?我们大队里,十来岁的娃儿都要下地干活了!”朱秀红显然对于苏桃花这样的说法不能接受。 这个红心大队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傻的,每个人都在忙着看书。 看书有啥好的?就算是读书识字,最后还不是要到乡下来干活? 那些个知青都到乡下多长时间了?一个个心心念念的想回城都回不去。 红心大队这些人也是真好笑,就是养鸡都要跟着书本子学。 这年月,谁家不养着几只鸡? 不就是随便给撒一把鸡食就解决问题了?犯得着这样麻烦? 她没读过书,还不是一样在养鸡场里干活? “那么小的娃儿,干活也不顶事。”苏桃花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些。 “先跟着学一学,等以后就会了,我哥和我弟都是十一二岁就跟着我爹下地干活了,现在可是一把好手。”她说起这话的时候,十分骄傲。 养鸡场里几个姑娘看着朱秀红一副几分模样说这一番话的时候,也很奇怪。 之前她小姑子在这里干活,大家说说笑笑的很是愉快。 自从她来了之后,不知道怎么和公婆商量的,就代替了小姑子到了养鸡场里干活。 你说干活就干活吧,为啥要偷奸耍滑的? 所以,才来没几天时间,大家都十分不喜欢她。 但到底都是小姑娘们,面子薄,就算她偷奸耍滑,也只能容忍。 鸡舍她打扫得不干净了,就再打扫一遍,鸡食她拌得不合适了,就帮忙拌一下。 小草不愿意听这个小媳妇子继续说这些话,便寻了另外一个话题说起来。 “我听说,城里的人现在都穿毛衣了,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织的,可漂亮了。” 十几岁的姑娘,没有不爱漂亮的。 “上次满秀来的时候不是穿了一件毛衣?听说那毛线可贵了,一斤要二十几块钱,还要有票才行!”苏桃花顺着小草的话说了这么一句。 “我爹说,今年年底,要和鸡蛋糕厂商量一下,给咱们大队也弄些票,说不定到时候就有毛线票了。”苏小草笑眼弯弯。 她也想有一件自己的毛衣,漂亮还保暖。 朱秀红冷哼了一声,这是显摆啥呢?谁还不知道她爹是大队长咋的? 不过,这个大队长也是个没本事的,要不咋连养猪场的事都办不成? “桃花姑姑,听说,咱们红心大队要办个养猪场的事情被公社里给挡了,您知道原因不?”朱秀红一面说话,一面还意有所指的朝着苏小草看了一眼。 苏小草哪里能看不出来朱秀红话里的意思。 可她也不能就这样和人掐起来啊! 苏桃花用针在头皮上轻轻的蹭了一下,看看朱秀红。 这也是个不安分的性格,真是不知道,让这样的人到养鸡场里干活,是好还是不好。 “我一个家庭妇女上哪儿知道去。这些事,有大队长他们操心,不用我们管。” 说起这话的时候,苏桃花的心情并不是十分舒畅。 大队长说,养猪场建起来也要找个人负责,而这个人大队长其实已经定了她。 但盼了一个多月,最后被公社里给阻拦了,这事儿搁在谁头上,都会觉得不太舒坦。 算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没时莫强求! 家里现在的日子也不是过不下去,倒是没必要一定去养猪场。 朱秀红冷嗤一声,这话说的,谁不知道,养猪场的负责人已经定了苏桃花了。 苏桃花这个女人,真是个不要脸的,将自己男人弄到大牢里去了,还有脸在这里。 “桃花姑姑,您说的是呢,女人嘛,就该在家里相夫教子,安安生生的过日子!女人要是真的好,男人就不会有别的心思,您说是不是?”朱秀红一句话才说完,就听到外面有敲门的声音。 她扭身站起来:“我男人来接我了,我就先回去了。桃花姑姑,男人嘛,犯错是难免的。” 她这话让苏桃花的面上当场就不好看了,甚至都黑了下去。 朱秀红这一番话是个什么意思,苏桃花要是不知道就奇怪了。 这世上的事就是如此,明明是男人犯错了,可是很多人都会说是女人的问题。 她就想起了多年之前的自己,嘴角划过一抹苦涩的笑容。 苏桃花的思绪忍不住就回到了十多年前。 那时候,苏桃花是红心大队有名的铁姑娘。 哦,当时红心大队还不叫红心大队,叫做苏家湾。 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苏家湾有个好姑娘,长相秀丽,手脚麻利,两条爽利的大辫子一甩一甩的充满活力。 那时候,十里八村的小伙子们都想上门求娶,有些胆大的会在路上等着看她,胆小的无意间看到了,也会羞涩。 苏桃花也曾经以为,自己会找到一个良人,嫁人生子,然后一辈子美满幸福。 但最后,只因为家里没有儿子,她招赘了一个上门女婿,就是李长明。 虽然是招了女婿,但苏桃花觉得,她应该会很幸福。 李长明是个长得不错的小伙子,而且认得字,说话的时候也是温温柔柔的。 如果不是家里条件太差,凭李长明的长相,不会讨不到媳妇,也不会愿意做上门女婿。 那时候的她和眼前的小媳妇子一样,眼底眉间都是笑。 当初的苏桃花没想过,这一辈子,她的日子会过成现在这样。 日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变化的? 从她爹没了,李长明接任当了会计之后?还是更迟一点的时候? 从结婚之后不久,她其实就发现了,李长明在骨子里是个大男子主义。 他讲究面子,总觉得当上门女婿委屈了他。 因着这个,他一直都觉得,苏桃花对不起他,让他在红心大队受委屈了。 李长明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当初要是苏桃花答应嫁给他,而不是让他做上门女婿,就好了。 也曾经在她爹去世之后说过,让家里的娃改姓。 不过,苏桃花没同意,她爹让她招女婿,就是为了有个传宗接代的人。 两口子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矛盾日渐多起来的吧? “妈,你想啥呢?”苏小梅听不到苏桃花回答,忍不住问。 被女儿这一打岔,她的思绪被拉了回来。 “没啥,就是想着,你们在养鸡场里干活,其实也不错。” 朱秀红已经走了,几个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可高兴了,说话的时候,语气都欢快了许多,甚至还有对以后的畅想。 苏桃花听着,觉得自己的心情都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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