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然而让方青黛没想到的是,他们什么都还没审问出来,李卫东却在第二天就上门了! 他开口就是责问绿洲基地擅自扣压他的人,指责绿洲基地挑起纷争。 方青黛气笑了,亲自出基地见了李卫东。 李卫东带了一千多人,看异能波动,个个都是五级甚至以上的异能者,竟是一支精锐部队! 部队后方甚至跟随了三辆坦克! 方青黛神色一沉,开口询问:“怎么,李团长这是要正面跟绿洲基地宣战?” 方青黛的话音刚落,身后的绿洲内有条不紊地驶出一批人马。 人员排列有序,昂首挺胸,眼神坚定且战意凛然,每个人都配备了整齐的防御装备以及最新款的枪械,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支队伍的强大! 这是景毅亲力亲为,训练三年的队伍,虽然只有七百余人,但个个精锐,且配合度极高,绝对不输给废土上任何势力的部队! 队伍后边,三辆坦克同样跟了出来。 这还没完,等正规部队列队之后,成千上万的普通人如潮水般涌出。 最前排的普通人虽然没有异能,但一个个肌肉虬扎,健壮魁梧。 他们都配备了枪械,一个个严肃又坚定,半点看不见普通人该有的瑟缩软弱! 最后边的普通人男女老少都有,他们没有强健的体魄,也没有精良的武器。 但他们一个两个或拿着木棍,或捏着石块,都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对面人群,一脸的无畏! 绿洲基地的凝聚力,从不是任何势力可比拟! 第281章 顺势而行 面对绿洲基地的强硬对抗,李卫东却八风不动。 “青基地长说的什么话,我只是来接我们基地的子民回家。我还没问贵基地为何无故扣留我们的子民呢,怎么青基地长倒先发难了?” 无故扣留? 理论上对方的人进入绿洲基地领土,没有带走任何物品的情况下,确实是不得扣留的,否则视为宣战。 但…… 方青黛冷笑:“无故扣留吗?我方基地建设安全防线,已经对外发表禁越声明。贵基地的人在禁越期擅闯,后脚李团长就带着武装部队压过来了,到底是我们发难,还是你们找茬?” 每个基地的领土广阔,大部分区域都是可对外开放的,也就是说其他基地的属民偶尔路过,或者过来参观都是没问题的。 但每个基地都会有自己的禁越区,可能是军事生产区域,也可能是某个农业区,总之被圈化的领土,就不是完全开放的。 李卫东顿了顿,突然轻笑出声:“但贵基地圈画的领土,并不被四大基地认可啊。” “建设基地不是小孩过家家,贵基地画条线就说是你们的地盘,那这废土岂不乱套了?” 方青黛脸色一沉。 圈画地盘一般都是圈无主的地,一些小势力占山为王,四大基地基本不会管。 但如果小势力太过嚣张,四大基地就会用领地不被认可的理由把人家一锅端掉。 想要确定地盘有两个方法,一个是打! 你不服,就来打,打赢了地盘自然就是我的了! 还有个温和一些的方法,就是获得四大基地中,两方以上的认可。 绿洲基地目前只有跟青龙基地关系友好,拿到他们的认可不难,但如果要走这条路,就意味着绿洲基地必须在白虎基地或者朱雀基地中二选一,在建立一个友好基地,获取认可机会。 绿洲基地手握粮食,只要愿意,想要攻克任意一方基地都不是难题,但有所求,必然会低人一头,被拿捏要挟。 更何况,从这条路子入局,等同于开局就认了两个爹,绿洲基地的地位就不可能平等。 入局容易,想要扭转地位,得需要多少个年头运营。 绿洲基地就没想过送上门去让人拿捏,也不可能让自己处于劣势地位。 所以方青黛直接开口:“认可?无主的的,没有侵占任何一方势力的领土,我方圈占就是我方领土,若有任何一方对这些地也有意向,大可来谈判!” 谈不拢,那就打,谁的拳头硬的就是谁的! 绿洲基地整体实力真不弱的,不管是整体异能者水平,还是基础火力配置。 绿洲基地还通过青龙基地采购到了坦克和战斗机。 最让人惊喜的是,李老看过青龙基地的战斗机后,称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能造出来! 百分之八十不低了,更何况有方青黛这个能回溯精密零件的外挂在t?,大不了拆了青龙基地送来的战斗机一比一仿制零件! 绿洲基地的属民有不少是方青黛从那个组织抠出来的,实力太弱那个组织根本看不上,都是天赋水平较高的。 再加上这三年绿洲基地好吃好喝的养着,景毅严苛的训练,绿洲基地的部队,随时可以拉出来溜溜了! 见方青黛态度如此强硬,李卫东轻轻皱眉。 “我们玄武基地一向对绿洲基地抱着友好的态度,毕竟我老婆孩子如今都在你们基地发展呢。” 方青黛疑惑,这是准备唱哪出? 下一秒李卫东就含笑开口:“绿洲基地强大了,我老婆孩子也能过得更好。这样吧,我们玄武基地愿意投认同一票,青基地长觉得如何?” 方青黛没什么波动,直接开口问道:“什么条件?” 李卫东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十万斤粮食!” “你做梦!”毛云最先坐不住了,指着李卫东就激情开骂:“死渣男,抚养费给了吗你?分币不掏还倒想抠点走,你这是想让老婆孩子过好点?你是怕他们过太好吧你!” 李卫东被指着鼻子骂,脸色微微一沉:“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不分尊
相关推荐:
穿越之八零大小姐
回到仙尊少年时[穿书]
林峰林云瑶
一梦三四年
当直男穿进生子文
[综影视]寒江雪
小人物(胖受)
穿成恶毒女配怎么办
性感寡妇,在线发癫
迷踪(年下1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