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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小嘴叭叭的简直杀人如麻。任何人类和陆星嘉都要保持距离,不信你们看我,就是个悲壮惨烈的反面典型。 剩下质量还行的邮件除去两个撞车精灵元素的,一眼能看出不同的只有常乐的demo。 她交来的只有七秒帧数左右的手绘图,再简单做了个动画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在其他元素丰富的demo里算是比较简陋的了,再加上她用到的夏天、少年气的标签都有重复,被助理刷掉其实不意外,但牛逼其实在后半段,大概3秒左右的镜头。 常乐交了个镜头转场的动态设计,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反复拉了三次进度条。陆星嘉沿着夏天的海走去,被水覆没之后镜头拉远,常乐构建了个远景,画面中的人物睁开眼睛在冰面上行走,脚下隔着冰川,是夏天的海。 只有她看了出来,陆星嘉不属于夏天。 我大概挑了几个demo给常乐展示,她摇摇头,说:“他们做得很好,但是感觉不对。” 我乐了,我可太喜欢这姑娘的直白了:“具体说说。” “我看过《白毛衣》,访谈里有提到,拍摄自闭症儿童是陆星嘉的提议吧?” 我说是。关于这事我记得挺清楚,因为陆星嘉的公司给他买了通稿,吹了一波善良人设,陆星嘉本人倒是无所谓,我自己是挺恶心的,我觉得这部片子想表达出来的东西,远比这些要深得多。 “我总觉得陆星嘉其实是想让你拍出他自己。”常乐说,“只有自闭症小孩会有‘很难被理解所以很少说话’或者说‘被认为是胡说八道也好,只要能表达想法,去等能理解的人来听’这种情况吗?我觉得不只,陆星嘉可能也是这样的吧。拍过陆星嘉的人千千万万,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提过这样的诉求,但是很可惜,没有人看得懂,直到你出现。” 我靠,她这波说得我要激情落泪了。 常乐说话的时候非常专注认真,没有去碰手边的咖啡,而是随手抄起一只自动铅笔在我给她的文件背后写写画画,大概是过分认真的人都有这样的小毛病,所以我没有阻止她,时不时瞄一眼,反而觉得挺有意思。 她讲完之后反应过来,可能觉得挺尴尬的:“我一谈这些事就很专注,不好意思。” “没事。”我说,“那份策划案给你了。” “?” “恭喜,你通过了。” 靠北,我事后想起来我做那些事也挺拿腔拿调的。 我一个没啥资历又是揽私活的人,居然能堂堂正正和人家说进入实习期,这话说出去我都怕别人笑到隔壁邻居报警。但我还不至于说因为常乐打嘴炮特别厉害就被她说动了(虽然这是原因之一),我瞄了一眼常乐的简历,只比我小半年左右,履历上目前最大的亮点在于参加了某部科幻电影的制作。除此之外,看起来是非常平凡的女孩子。 我和常乐聊了聊她之前的工作经历,她说不上经验特别丰富,至少专业的底子是在的。我很欣赏常乐看待某些事情的视角,虽然我知道过分有想法的人往往过于个性也过于独立,常乐一看就不是特别好欺负的类型,不知道能不能融入这个团队里,出于这个考虑,我还是暂时把她归为实习期。 我曾经说过陆星嘉不是天才就是疯子,能够get到他的点的人多半也和这俩是一类人,我所能看到的灵性,可能也是曾经蓝山从我身上看到的东西,那她时候选择把至关重要的TAKKI宣传交给我,轮到我的时候,我觉得没有必要去畏首畏尾。 蓝山的名字又一次、无数次地趁虚而入了。 蓝山的存在之于我并不是什么不可绕开的障碍,甚至相反,我们分开之后甚至还没有见过一次面,她之于我就像是一滴水落在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是那又怎样,在我去做类似的事情、说类似的话的时候,我仍然会想到蓝山拍板要我去给她拍照,在事后和我俏皮眨眼说那是她第一次去为了别人而和公司提议,以及伏在我肩上软绵绵夸我的种种模样。 她是我年轻时把偷看的武侠小说藏在枕头下之后做的梦,前尘往事我已经没办法清楚记得,但我总算理解了为什么人行走江湖,看过那么多湖光山色大江大河,做了一生的梦都仍只能梦到初见女侠时的怦然心动。 好多情绪从我意识深处滑过去的时候,我口头上仍然在和常乐讲着关于这个纪录片的策划。我对这份策划已经烂熟于心,严格来说我并没有明显地走神,但常乐好像还是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我说完之后靠在椅背上喝了一口咖啡,然后偏头去看夕阳沉入地平线的画面。现在与两个小时前我抵达这里时相比,街道上热闹多了,我看着路灯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人群熙熙攘攘,街道这边的地铁口把一群人吞进去,又从街道另一边的地铁口把另一群人吐出来。 常乐在这时候忽然说: “如果我现在是肖舟就好了。” “?”我回过头来看她。 “这样的话,你现在的样子就可以被肖舟抓拍到,你一定会很喜欢这张照片。” “……可惜世界上只有一个我。” “所以也只有肖舟没办法看到真正的肖舟。” 你妈的,我要找人掀了常乐家底,她不是苏格拉底转世我提刀杀我自己。 但很快地我就笑了,说天色不早,我请你吃饭。 常乐看似惶恐但其实特放松,说这样不好吧,我哪句话没说对,您在饭里下毒那我不就凉了。 妈的,逼事真多。我彻底乐了,我说你不要废话了,这家牛排做得挺好,我请你吃饭,但是作为交换,你要告诉我—— 我瞄了一眼常乐单肩包露出的一小角,继续问 你的烟什么牌子的,盒子很好看,我挺喜欢。 第40章 好事接踵而至,在我和常乐谈妥之后的第三天,中介和我说找到了合适的新公寓。两天的周末过后,我正式提包入住。 我请了一些朋友来吃饭,熟的半熟的男男女女都有,给房子冲一下人气。这样一群人在一起是冷清不到哪里去的,我坐在大家中间喝到尽兴,涨着通红的脸,抬头看着餐厅的灯——我听了陆星嘉的意见,餐厅的灯要温暖的黄,这样吃起饭来才不会太寂寞。 他熟谙一切与寂寞共处的技巧,我瑞思拜了。 抬起头来的时候昏黄是醉醺醺的昏黄。我感觉到血气上涌,眼前一片朦胧。 碍于第二天是周一,大家没有过于放纵,喝到凌晨出头各自散场。没喝酒的开车送人回家,喝了酒的找代驾或者网约车回去,我作为东道主非常自在地坐看妖魔鬼怪各显神通地离开,最后穿着大裤衩踩着人字拖送秋历去地下停车场。 秋历最近查出来肝有些问题,今晚就没碰杯。我出了电梯,和他分了一支烟,靠在门上,畅快地呼吸起来。 他问我最近忙不忙,我说嗯,然后给他数了一些合作方,他点点头:“都是大牌。看来少了蓝山家也不是没法做。” 我平静地笑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抽完一根烟秋历就要走了,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好好的,我没有和他拌嘴,我只说你走吧。我看着他的车灯在视野里消失,转身坐电梯回到屋子里收拾残局。 我.操了,十几个人几十个碗碟,洗到老子昏厥。 我已经很久没洗过这么多碗了,做饭的人只享受下厨的快感,所以我和蓝山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她洗碗。但蓝山也懒,我们为此吵了一小架,以我花钱买了洗碗机作结。 我麻木地洗着一个个碗,想起来有人问为什么泡水久了手脚会发皱而其他部位不会,原因是皮肤发皱会增加阻力,便于求生,其他皮肤发皱就很没必要,毕竟没有人是靠在地上滚来逃生的。 我想也是,人这么会趋利避害的生物,每一个进化都干脆利落。那么我显然是这一个物种里的残次品,因为我光是从洗碗这样一件痛苦的小事里,就想起了被我轻而易举忘记的蓝山。 说来好奇怪,分手的那一个晚上我没有嚎啕大哭,我用不停地工作填满我生活里的所有空隙,在不得不想起她的时候只觉得遗憾和悲哀,却在这样一个普通夜晚,因为洗碗这件事或者是我花了上万块买了洗碗机却没能带走而倍觉委屈,眼泪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我像从世界上最高的摩天大楼上被丢下来的玻璃制品,不痛不痒地经历了几百层楼的滞空,今夜终于坠落,流出了无数无形无色无味的血液。 我的鼻腔因为放肆的嚎哭而感到抽痛,眼泪和鼻涕混合在一起,干了又擦擦了又干的皮肤相当刺痛。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知道小说中说人会哭到窒息原来没有用夸张手法,我的胸腔和喉管之间有那么瞬间的断层,我差点背过气去,在客厅的地毯上缩成一团,在三十度的夏夜里手脚冰凉。 当夜所有的残酒被我喝得一滴不剩,我囤的烟也消耗大半,我和自己斗争了好久,在我的感官里似乎过去了亘久的一生,最后我艰难地爬上沙发,至少会让我感觉舒服些,再然后和睡意的斗争失败,浑浑噩噩地进入梦乡。 我在客厅不知道睡了多久,整个屋子只亮着餐厅的一盏传说中能驱散寂寞的光。我好恨陆星嘉,这光除了打扰我睡觉有他妈个屁用——但下一秒我就原谅他了,因为我看到蓝山的身影出现在光里,朝我走过来。 ……我做的这个梦好真实。真实到我能清楚嗅到蓝山身上的香水味,那是我们因为新年拍摄而吵架的那一天,我在她怀里闻到的味道。 她走过来环顾四周,用眼神参观了我的新住屋,然后她坐在沙发边,看着我笑了笑,撇开我因为哭泣而凌乱黏在脸上的头发,说: “你瘦了好多。” 你少来,你闭嘴。 我好想骂她。但我这样牙齿凌厉的野兽,在她面前永远是没长牙的奶猫。我凶不起来,只能看着她耐心地把我的酒瓶都整理好,桌面和地面的烟灰仔仔细细地打扫干净,还擦了桌子,将剩余的碗筷洗净放好。期间我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装死,其实余光在偷瞄她。蓝山最后走过来坐在茶几上,看了我三五秒,问我要不要洗澡。 我在做梦吗。 我答得驴唇不对马嘴,直勾勾地看着她。其实我想试着掐一下自己,但我好累,完全动不了。蓝山也没有回答,静静地替我擦掉眼泪,眼神温柔。 蓝山的温柔永远是我的阿克琉斯之踵。我放弃在真实和虚幻之间的徘徊犹豫,虚弱地说,那你带我去。 我睡前本来就神志不清,被浴室的热气一熏,像个低龄弱智儿一样大吵大闹。蓝山也很心累,一边替我擦身子一边和我说,你能不能安静点。 我因为这句半怒半哄的语气又委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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