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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她哪里来这么多钱。不过她能搞住宅开发,绝对离不开汤宏恩的支持,难怪季雅恨那丫头恨得眼珠子红。我知道你的想法,你觉得她又不务正业了,这次却有点不同。” 爷爷的话让宁雪很好奇,“有什么不同?难怪我听寝室里的同学说,这学期开学,夏晓兰每个周末都不在学校,我还以为她是回家住了。” “不同就在,她现在拜了茅康山当老师,茅康山原本是不问世事的,为了夏晓兰把杭城省建院那边的工作都辞了,一心要替夏晓兰打算。茅康山的脾气多年如一日,难道你没有感受过吗?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夏晓兰浪费天赋,也不会只图开发住宅售卖能获利,他肯付出这么多精力,应该是要让夏晓兰从实践中快速成长,茅康山在用这种方式,让夏晓兰追赶你。” 茅大炮的脾气谁不知道。 宁彦凡自认是个俗人,茅康山绝对是个脾气火爆的仙官——宁彦凡要替家人考虑,茅康山我行我素,才不会替儿女操劳,为了所谓的五斗米折腰。 夏晓兰别想用钱打动茅康山,能叫茅康山辛苦奔波的原因只有一个,要把夏晓兰操练成才! 茅康山不服天不服地,不受管束,也不服气任何建筑官方或民间组织的约束,就那怼天怼地的脾气,肯定要给夏晓兰树立一个假想敌。 想来想去,有资格当这个假想敌的,不正是他的孙女宁雪么? 一大把年龄了,康山同志还是那么争强好胜,宁彦凡无语归无语,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和夏晓兰做不成挚友,让阿雪拥有一个竞争者也不错。 高山之巅巍峨壮丽,却也孤单寒冷。 有人一同攀那高峰,想必过程不会寂寞! 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必局限在某种固定的关系中。相互警惕,相互追赶,有时是不服气,有时又是欣赏……这样的关系,不也同样很有趣吗? 宁雪皱眉: “所以夏晓兰圈地盖房,她自己能做主的地盘,自然想怎么设计都行?” 这倒是一个优势。 宁雪再有天赋,毕竟还是一个建筑系的本科生。 她能发论文,能参加研讨会,能用自己的设计去角逐国内的一些建筑设计比赛。 但她的设计,能不能变成真实的建筑物? 宁雪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压力,她对夏晓兰在鹏城的住宅开发充满兴趣,离开爷爷书房后,就瞧见她妈满脸是笑的走来: “阿雪,你下个月陪妈妈去一趟鹏城好吧,你季阿姨的婚礼要在鹏城举行!” 1096:为啥在鹏城举行婚礼?(3更) “季阿姨要在鹏城举行婚礼?” 甄文秀喜气洋洋,宁雪却一下抓住了重点。 难道季雅换了一个结婚对象,要是和乔治的话,应该在京城举行婚礼才对,季家可是在京城定居几十年了! 甄文秀不甚在意,“在鹏城有什么奇怪,现在乔治主要在鹏城发展事业,他们的婚礼或许会请一些乔治的生意上的朋友。” 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宁雪在这些人际关系上花的心思不多,也没过多纠结。 甄文秀兴致很高,要让宁雪一起去鹏城参加季雅的婚礼。 宁雪刚刚好对夏晓兰在鹏城的动作很好奇,也就答应了她妈。甄文秀将女儿从头打量到脚:“你平时穿衣服太素净了,去参加你季阿姨的婚礼,还是喜庆漂亮点好。” “好的,我会抽空上街去买两件新衣服的。” 吃什么穿什么很重要吗?对宁雪来说都不太在意,有这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一会儿,世上哪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天才,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非要说有不同,那就是像宁雪这样智商高的,同样的时间能记住更多的知识,理解的也更快。 宁雪的衣服大多是深色系,不用费心搭配,也更耐穿。 不过她妈说的也有道理,那毕竟是季阿姨的婚礼,宁雪对季雅的观感不如从前,到底宁、季两家是世交,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甄文秀眉头一挑,“你自己去选衣服?别又选些素净的衣服回来,还是妈带你去买吧,也别挑时间了,现在就去。” 让宁雪自己去买,宁雪连街都懒得逛的人,主动去过的服装店大概只有‘蓝凤凰’。 想到宁雪要去照顾夏晓兰家的生意,甄文秀堵心的很。 她直接把宁雪带到了季雅在王府井的工作室。 季雅这个工作室投入了重金,虽然最近两三个月人季雅人都在外面,工作室还是在稳稳当当的发展。 季雅把握大方向,具体的活都交给别人去做,她也没觉得有何不对,她付了薪水,请来的人自然要干活。除了国外请回来的设计师和助手,季雅在国内又招了三个服装设计师,这三人都是从羊城和沪市挖角过来的,季雅认为他们的水平不够,也只能依赖他们干点基础工作。 甄文秀带着宁雪来,工作室是热情招待,都知道甄文秀是季雅的好朋友,季雅不在京城,甄文秀经常替工作室带客户来。 “宁小姐的身形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很好看。” 这倒不是全在拍马屁。 宁雪的长相一点都不甜美,她留着齐耳短发,个子非常高,这点是最难得的。 宁雪和夏晓兰这一批女生,其实是60年代出生的人,那个年代就算能吃饱肚子,也不可能像后世那样营养充沛,所以像宁雪和晓兰这样身高逼近170cm的年轻女孩儿本来也不多见,北方还要多些,南方就真的普遍很娇小了。 个子高,不虎背熊腰,不弯腰驼背伸脖子,有这样的先天条件,穿什么衣服都不会太难看。 设计师的话算是夸在甄文秀心上,她还谦虚了两句: “要不是这丫头经常往外面跑,皮肤白点,也不用费心挑衣服颜色了。” 甄文秀一下子想起了夏晓兰,那身皮子就白的很,水灵灵的很勾人,难怪勾的那些男人神魂颠倒。呸呸呸,夏晓兰算个什么东西,哪能和她家阿雪比。 阿雪根本不用靠外表,她女儿是这样优秀。 甄文秀笑眯眯的,宁雪耐着性子等设计师记录了尺寸: “妈,我下午还有课,我就先回学校了。” 甄文秀也拿宁雪没办法,“回去吧,让你穿衣打扮,对你来说就是各种别扭。” 宁雪一走,甄文秀还是拉着设计师讨论,“得选个适合她的颜色。” 季江源就算和季雅有矛盾,亲妈要结婚,难道他还能不出席?甄文秀还是想把宁雪和季江源撮合在一起,以前是觉得宁雪出国方便,现在甄文秀的想法也没变。 都说年轻女孩儿会情窦初开,到了年纪自然会对身边的异性产生好感,甄文秀观察了这么久,宁雪一心放在学业上,对身边任何人都不太关注。 唯一不同的,应该只有个季江源。 宁家对季江源知根知底,季江源不仅有当市长的亲生父亲,还有事业蒸蒸日上的继父,宁雪要是和季江源在一起,是两头都能靠上。 与其让宁雪被学校里那些不知道哪年才会发达的穷小子骗走,甄文秀还真就看准季江源了。 设计师拍着马屁,“宁小姐的肤色一点问题都没有,其实白种人还不喜欢自己太白,故意要把自己晒成小麦肤色,小麦肤色代表着一个人喜欢户外运动,必须要经常度假,有钱有闲才能办到。” 这人是从工作室里的外国设计师嘴里现学现卖的,马屁却拍的甄文秀甚是满意。 宁雪符合外国人的审美正好,季江源从小在国外长大,审美自然也和外国人一样。 …… 宁雪很奇怪,季雅结婚为什么在鹏城举行。 季家同样有那个疑虑。 季家认识的人,多半都在京城。 季雅和汤宏恩的事,在圈子里很是闹了笑话,私下里不少人说季雅没眼光,当年要是肯跟着汤宏恩吃几年苦,季雅现在就是市长夫人。 就算季老离世,季家有汤市长这样的女婿,也不至于陡然下滑啊。 世事难料,不离婚也离了,季雅又没有复婚的意思,上回季林还亲眼看见汤宏恩带着刘芬在全聚德吃饭,这瞧着也是真没有复合的可能性。 既然这样,季雅和乔治结婚,季林也觉得不错。 特别是乔治所在的威尔逊家族,一口气在鹏城投资上亿美元后,季家人总算见识到了威尔逊家族的财力。 要不有权,要不有财。 女人找到这样的结婚对象总不会太差。 不找汤宏恩复合,季林也想叫人看看,他妹妹再嫁之人不差! 这场婚礼,理应在京城举办,让季家广邀宾客,也让季林吐出一口郁气。 偏偏,季雅执意要在鹏城举办,乔治是完全听季雅意见的,让季林头痛万分。 季林老婆更是直言不讳: “你妹妹到底想干什么,好好再婚不行,非要往鹏城凑,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已经忘了之前季家遇到的麻烦……一想到季雅,我就提心吊胆,晚上睡不好觉,你看看这一年里,我被季雅折腾成什么样?” 1097:谁说老汤孤家寡人(4更) 要不说女人最了解女人呢。 季林思考的问题,和他妻子考虑的就完全不同。 他看着自己妻子的样子,心里涌上几分愧意,先是老爷子去世,再是季雅一口气惹得汤宏恩和周家发怒,双重压力下,他妻子夜不能寐,这一年里真是憔悴好多。 就是季林,气得最狠的时候,也恨不得将季雅赶出家门,给整个季家留一条生路! 过了那段压力重重的时间,兄妹亲情慢慢又占了上风。 季林的愧疚一闪而过,听到妻子这样评价他亲妹子,季林十分不快: “老爷子走之前都放不下她,她都独身十几年了,现在愿意结婚就很不错,不在京城举办婚礼是有点意外,但南边的环境更开放点,乔治若是把婚礼场面搞得盛大,在京城也的确太扎眼了!” 季林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在鹏城也不错,别人看不见,汤宏恩就不好装眼瞎了。 之前他在全聚德和汤宏恩主动打招呼,汤宏恩没搭理他,让季林在外宾和单位同事面前大大丢脸,这回也算扳回一局。 季林妻子捂着胸口: “你别替她说话,她要在鹏城办婚礼,肯定是不服气……不管季雅嫁给谁,我也不指望沾这个小姑子的光,只求她别带累季家。季林,她是你妹妹,家里其他人难道全是大马路上捡回来的?你自己想想!” 季雅让她太闹心,季大太太根本不想去参加季雅的婚礼。 老爷子就是偏心,临走前还放心不下季雅。 独身十几年很了不起吗? 只是十几年没再婚,又不是单身十几年没找过对象,乔治都不知道是季雅在国外交的第几个男朋友了,幸好这回修成正果——好好过日子不行吗?嫁给乔治,生活定然十分优渥,她想不通季雅到底还能有什么不平的。 以前季大太太也很维护小姑子,自从看季雅不顺眼后,那真是各种恶感都翻上来了,不管季雅干什么都讨厌。 她觉得闹心的很,捂着胸口回房间去了,还把房门摔的响。 季家明明是要办喜事,他老婆反而找茬吵架,季林也不爽的很。季雅一直就很有主意,老爷子活着都管不住,他这个当大哥的自然更没办法。季雅在京城举办婚礼最好,现在要在鹏城举办婚礼,难道他还能让季雅改变主意不成! 幸好是在鹏城,要在美国举办,季林也得傻眼。 少不得还要花钱买机票,以娘家人的身份去给季雅撑场面。 “所以吵架有什么意思,到时候还是要去鹏城……” 季林只有一个期盼,这回炫耀完了,季雅出了那口气,以后就老老实实别折腾了! …… 不折腾? 有一种人生来就习惯了别人的关注,叫她不折腾,除非一切都尘埃落定,她自己停止呼吸躺在了棺材里。 只要还活着,必然是要折腾的。 彭秘书捏着手上的请柬。 这他妈是不是有毛病! 听说外国人的男女关系很开放,分分合合的都算是个事儿,但这里毕竟是华国,彭秘书跟在汤宏恩身边当秘书,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见过,像季雅这样的,彭秘书依然会很苦手——好歹还是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国人,国外的做派能不能别往国内带? 彭秘书也是第一次听说,再婚时候,给前夫发请柬的。 这是啥操作啊! 双方还有个儿子呢,能不能顾及下影响,考虑下领导的身份。 彭秘书捏着请柬在门口迟疑,汤宏恩抬头看他一眼:“你今天在门口转了三次,到底要说什么?” 不管了,硬着头皮上吧,彭秘书把请柬递过去: “领导,这是季女士让人送来的,您看——” 汤宏恩打开一看,是一张边框烫金的请柬。 结婚的请柬啊。 诚邀汤宏恩于10月2日上午10点,出席季雅女士和乔治·威尔逊先生的婚礼,希望汤宏恩能携同家人到场。 “这有什么不能给的,你就是想太多,把事情想的太复杂。” 彭秘书吃惊,领导居然一点都不生气? 只要是个男人,听到前妻结婚的消息都不会太舒服吧。前妻还邀请去参加婚宴,这么办事的难道不是挑衅?领导的境界就是比他高,彭秘书打从心里佩服汤宏恩稳如泰山。 其实彭秘书还漏掉了一个可能,除了大度,能叫汤宏恩有此反应的重要原因是不在意。 他完全从前一段失败的婚姻里走出来了,不在意季雅的想法,有什么好生气的? 季雅的确是在挑衅,不仅是邀请他去参加婚礼,还注明了携带家人出席。 汤宏恩和亲戚关系很疏远,哪有陪同他参加婚宴的家人。季雅是在讽刺他孤家寡人,就算当了市长也不值得羡慕。 他真的是孤家寡人吗? 从前的确是这样。 现在却不算是了吧。 汤宏恩让彭秘书离开办公室,看着时间合适,往京城打了个电话。 “阿芬,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 接到电话的刘芬一头雾水。 一直以来只有汤宏恩帮助她们的,她哪有能力帮汤宏恩呀! 以前给汤宏恩做病号饭和汤宏恩咨询她父子关系的事儿,刘芬早就忘了,比起汤宏恩对刘家的帮助,那些事真是微不足道。 “你说……” 汤宏恩一点也没客气:“有一个场合,我需要携带家人出席,你知道我这些年都打着光棍,哪有什么家人!为了不让别人恶意看我笑话,我只能请你和晓兰帮个忙了,给我撑撑场面行不?” 给汤宏恩撑场面? 又有谁敢笑话汤宏恩是孤家寡人。 心里这样想的,也不敢说出来吧。 刘芬也不是那么好骗的,以前老实木讷,再傻的人要做起直面客户的生意来,也不可能一直傻下去的啊! 她这样想着,就听见汤宏恩的声音有点沉重: “是季雅的婚礼,她要在鹏城举行婚礼,请柬现在就摆在我的办公桌上。” 一股热血瞬间往刘芬脑子里往上涌,怎么能这样欺负人啊?都是离婚的身份,刘芬特别能感同身受,要是夏大军再婚邀请她去,肯定是满满的恶意。 汤宏恩语气沉重,刘芬也不知道哪里生出的勇气,隔着电话掷地有声: “好,我一定陪你去!” 1098:您瞧瞧镜子里的自己(加65) 汤宏恩点到即可,也没得寸进尺,刘芬答应了他就转移话题,没抓住这个问题不放,一定要让刘芬承认和他是一家人之类的……那不是废话么,成为一家人是早晚的事,这种事还得看行动,靠嘴巴叫嚣没用! 刘芬挂了电话都还在生气,像她这样的人很少说别人的坏话,但季雅真的是太嚣张了,就算刘芬和汤宏恩不在一起,也觉得季雅欺负人的行为毫无道理: “您说她咋能这样?” 刘芬把季雅邀请汤宏恩出席婚礼的事说了,于奶奶翻个白眼:“因为季家太惯着她了,小时候挨打挨的太少,只顾自己高兴还不行,一定要给别人找不痛快,这就是季家没把闺女教好,自私自利!” 季淮辛连自己女儿都教不好,好意思当什么教育家。 于奶奶又把季淮辛暗暗鄙视一番。 不过汤市长也真是,逮着机会就要给阿芬下套子。 刘芬说汤宏恩语气低落,似乎别人笃定他是孤家寡人这事儿让他很伤感……这些话,于奶奶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这就是男人骗取女人同情心的招数。 不仅是男人会怜惜女人,反过来也有女人怜惜男人的,汤宏恩这臭不要脸的,居然把这样的招数用在阿芬身上,可怜阿芬老实至此,怎么招架的住? 算了,不要戳穿了,要能被骗一辈子,也是阿芬的福气。 刘芬义愤填膺,就没注意到于奶奶面色古怪。 等夏晓兰从学校回家吃饭,刘芬把事情一说,夏晓兰和于奶奶是一个想法——居然扮可怜,把这些心理战术用到她妈身上,汤市长真是太不要脸了! 亲妈被哄骗,哪怕不是出于恶意,夏晓兰也特别想提醒。 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刘芬眉头不展,她又把那些话咽了下去。 如果她妈对汤市长毫无感觉,不管汤市长把自己说的再可怜,她妈都不会在意动容,甚至还会觉得卖惨的男人非常滑稽可笑。 夏晓兰也想到了汤宏恩家里的冷清。 她当时不也是脑袋一抽,有些同情汤宏恩孑然一身,才开口邀约汤宏恩去商都过年么? 夏晓兰能理解汤宏恩的意思,季雅咄咄逼人,故意要在鹏城举办婚礼是炫耀,汤宏恩大概忍无可忍,想真正公开和刘芬的关系。 那也就公布呗,指不定还有什么牛鬼蛇神的人物跳出来反对呢,早点看清汤宏恩身边有哪些反对力量,夏晓兰也能早点替亲妈打算。 谁伤害她妈都不行。 哪怕是那位宋老的家人。 季雅连结婚都要给人添堵,夏晓兰只能如她所愿,以汤市长“家人”的身份出席婚礼,想必季雅女士会很高兴咯! 谁给谁添堵还不一定呢。 夏晓兰想法变化,冲着刘芬笑:“汤叔叔是挺可怜,按理说都离婚十多年了,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彼此过自己的日子就行,季女士就是不放过他,屡次挑衅。她再婚的对象是外国人,可以不在乎国内的舆论环境,汤叔叔却是要在鹏城继续任职的,季雅的邀请,他若是不去,季雅肯定会得意洋洋,他要是去了,说他大度的人肯定也有……更多的恐怕会在背后看他笑话,形单影只去参加前妻的婚礼,岂不是真的很可怜么。” 刘芬点头,“是啊,他还要在鹏城上班——” 季雅和乔治无官无职,办了婚礼拍拍屁股就能走。 汤宏恩走不了。 在哪里上班要听从组织安排,想到婚礼过后汤宏恩要一直被别人议论,不管是嘲笑还是可怜同情,刘芬都很不舒服。 她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对不对。 汤宏恩要带她出席,两人关系也瞒不住了。 但她能不能替汤宏恩撑起面子? 刘芬唯一迟疑的就是这个,她可能需要一点支持,抬起头看女儿,夏晓兰仰着下巴一脸自信: “妈,汤叔叔这么可怜,我们可不能让别人有机会嘲笑他,这个忙我们必须帮!您做的很对,等10月2号那天,我俩陪着汤叔叔一起出席。” 做的很对吗? 刘芬莫名就笑了。 “我就怕给他丢人。” 一想到这个,刘芬忽然紧张起来。 抛开季雅神经病的偏执来看,她和季雅的确差太多了。 季雅会的,她都不会。 她一个离异的农村妇女,跟在汤宏恩身边,真的是撑场面而不是丢人? 刘芬之前脑子一热鼓气的勇气,好像潮水一般退去。 自己太冲动了,不该答应汤宏恩,不自量力陪着汤宏恩出息那种场合,真的是……刘芬情绪低落,夏晓兰双手搭在她肩膀上: “妈,您跟我来。” 刘芬被她推着,走到镜子面前。 “您仔细看看自己,您到底有多久没照镜子了,现在的您,和两年前的您,简直是两个人!” 两年前的刘芬,干瘪黑瘦,说她是个女人,身上连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分明是一头只知道干活的老黄牛才对!不不不,干活的牲畜都要被人喂饱,夏家巴不得刘芬能饿着肚子干活,拉磨的驴子都能休息,刘芬比驴子还惨。 物质上的贫困是其一,其二是长期被精神打压。 生不出儿子,是她的错。 和妯娌有矛盾,是她的错。 女儿没教好,也是她的错。 在家庭里没地位,好事轮不上,背锅就肯定是她。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仅是物质的穷困,从头到脚都被否定和忽略,夏晓兰刚刚“睁眼”时,瞧见的就是一个畏畏缩缩,忍气吞声,懦弱和麻木的女人。 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镜子里的刘芬,穿着得体的衣服,容貌上的大变样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精气神。 她的背挺直了。 她的眉眼间不再满是愁苦。 两年时间改变的不仅是刘芬的物质生活水平,她拥有了事业,这帮助她从精神上站起来了! 刘芬可能真的没有真正打量过自己,镜子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和正值妙龄的女儿夏晓兰站在一起,刘芬也不输什么的。 不是说她真的像20岁的夏晓兰一般年轻貌美,而是她整个人的整体状态太棒了。 “您看见了吗?现在您,站在谁的身边,都会让对方感受到来自旁人的羡慕,没人会质问您的出身来历和家庭情况,看见您这样大方自信,别人会羡慕汤叔叔!” 1099:脱胎换骨(1更) 畏畏缩缩的人才会被质疑。 自信大方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质疑。 人要是先瞧不起自己,就别怪别人也瞧不起你,是你自己浑身散发着“我好害怕,我很丢人,不要看我”等负能量,那引来别人的欺负,自然也不奇怪。 就像夏晓兰第一回去周家,落落大方没扭捏,周家人还不是要对她客客气气。 自信不是盲目,夏晓兰左思右想,她家母上也不该畏缩啊! 京城的几家服装店,夏晓兰只有开业造势时花过心思,后来她忙着学业,忙着鹏城的事,根本没时间打理,现在第三家分店都开了,平日里不全是刘芬在管理么。 一家店,旺季时每个月至少能做到2万的利润,这钱是谁赚到的? 是刘芬! 刘芬没有李凤梅能说会道。 可李凤梅在商都自己经营后,连开第二家分店都瞻前顾后。 在京城这边,开分店的进度是夏晓兰决定的,可开一家‘蓝凤凰’,刘芬把店管了起来,还兼顾着Luna门店的事。 开两家分店,刘芬照样把店管着。 如果又开了第三家分店,刘芬是比之前忙了些,可也没见她出错啊! 夏晓兰觉得她妈这个水平,就算不管着家里的生意,要有不介意刘芬文凭的,去一般的公司当个经理已经没问题了。 手下管着小20人都没出啥岔子,几家服装店都照常运转,盈利也非常可观,这本事哪里差了呀。 夏晓兰能做到今天这一步,是有上辈子的积累。 刘芬一个文凭不高的农村妇女,花了两年时间有现在的本事,固然是夏晓兰好不吝惜的教刘芬,给刘芬实践成长的机会……也说明刘芬本来就很聪明。 夏晓兰早发现了,刘家三兄妹都不傻。 就算是瞧着最傻的小姨刘芳,那和一般的农村女人比,也不能叫傻吧? 刘芳傻? 刘芳要是傻,就不会一门心思嫁到城里去,能叫当年的梁秉安娶她,除了长得漂亮,刘芳是有心机本事的。 在踢到夏晓兰这块铁板前,刘芳这些年的日子都过得很滋润呢。 剩下的她妈和她舅,那就更不傻了,她舅不也把装修公司搞得蒸蒸日上么。 刘芬照着镜子在发怔。 如果不是夏晓兰硬拉着她照镜子,她大概也不会留意到自己的变化如此大。 夏晓兰进一步问她:“要是把您管着的店都拿走,让您回到两年前那种境况,您有没有信心把服装店重新开起来?” 刘芬迟疑了一会儿,如实点头。 她已经知道流程了。 让她去创新可能办不到,但叫她复制夏晓兰的成功,刘芬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她知道在哪里拿货,对服装有了审美,学会了推销技巧,也知道如何控制成本……做别的行业不行,做服装的话,刘芬还是有几分自信心得。 夏晓兰摊手: “那不就行了,让您白手起家,您也很快会重新成为万元户。经济上您又不依靠汤叔叔,要是以后和汤叔叔有了矛盾,您靠着自己的本事也能过得很好,那还有什么能让您不自信?” 什么东西都是假的,现在喜欢的要死要活,保不准哪天就变了心。 现在锦衣玉食,说不定何时就家道中落。 身边的环境会改变,属于自己的本事永远夺不走。 刘芬摸上镜子,所以她到底在怕什么呢? 如果汤宏恩认为她不够好,又何必要和她在一起。 一直是汤宏恩在表达好感,或许正该到了她需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汤宏恩也没要求她实质上付出什么,只需要她站在他身边,一起去应对前妻季雅恶意满满的婚礼邀请! 心里的各种纠结,一下子好像都变得无足轻重。 刘芬重重点头:“晓兰你说得对,是我想的太多,把简单的事想复杂了。” 老实人不说假话,刘芬也很讨厌趾高气昂不尊重别人的季雅,现在摆在刘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一定不能让季雅看笑话。 不能看汤宏恩的笑话,也不能看她和晓兰的。 刘芬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她要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 念头通达了,刘芬整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于奶奶就纳闷儿,扯着夏晓兰问:“你给你妈吃啥灵丹妙药了?” 夏晓兰郑重道谢,“是您潜移默化教的好,我妈这两年的变化,可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于奶奶表情不太自然,“别给我灌迷魂汤,你妈要去参加季雅的婚礼,你没有啥打算?” “把心态放稳当去,气得跳脚的恐怕是季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每次都学不乖。” 乔治就是在威尔逊家族里有点权力了,这管事权来的突兀又奇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说不好,季雅却又抖起来了。夏晓兰就像想不通有啥好抖的,乔治在身家上能把她压住,难道还能跳起来和汤宏恩掰手腕? 脑子有毛病呢。 在鹏城投资,以为汤宏恩会因为外商身份要跪舔乔治么。 明明是给汤市长送政绩,夏晓兰觉得乔治和季雅的行为十分不符合逻辑。 邀请汤宏恩参加婚礼,是为难恶心汤市长? 不就是忘记了脸疼是什么滋味,等着被打脸么。 于奶奶摸摸下巴,“那也不能输了阵势,季淮辛以为自己倾力培养出来的就会是大家千金,我看是绷着一张皮唬人,一点德行都没有。”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个姓孙的裁缝,外号叫孙一剪: “他现在人肯定不在了,不过手艺或许传下来,要能找到孙一剪的后人,肯定比什么瑞蚨祥的手艺强。” 瑞蚨祥说什么老字号,以前明明是是卖布的,现在摇身一变也帮人做衣服了。 孙一剪就不同了,以前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们做衣服的,抓出来给阿芬订做两身衣服,谁说泥腿子没有翻身的时候呐? 于奶奶搞得阵仗十分大,夏晓兰哭笑不得,这是去参加季雅婚礼呢,还是她妈自己结婚呢? 不过听着于奶奶讲“孙一剪”的厉害,夏晓兰倒是心中一动。 那就找找呗,给她妈做两件衣服是阵势太大,没准陈锡良那里用得上。 老手艺人都是宝,挖到一个算一个,能被于奶奶推崇,夏晓兰倒是很期待。 1100:夏总交待的任务(2更) 季雅的婚礼在国庆节后的第二天。 也没几天时间了。 鹏城气温高,就算到了10月依然能穿裙子。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的“孙一剪”,历代都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量体裁衣的,后来人民当家做主了,紫禁城里的贵人都从云端落下了,“孙一剪”是孙家最后一个进宫伺候过的裁缝……反正孙一剪给于奶奶做衣服时,于奶奶才双十年华呢! 那时候孙一剪都快50岁了,于奶奶笃定这人现在不会活着,但孙家应该有后人在: “他们这样传了好几代的手艺,除非家里人都不在了,必然得有人继承祖上的手艺。” 传承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再说了裁缝这门手艺是能谋生的,孙家后代总有人需要一门吃饭的技艺吧?做生不如做熟,当裁缝多有经验呀。 夏晓兰将信将疑,“那可说不好,前些年那么乱,孙家祖上有这样的资历,说不定还会变成惹祸的缘由。” 一句话搞得于奶奶很低落。 那倒也是。 给紫禁城的贵人做过衣服的,到了民间很受追捧。哪怕紫禁城里没有了皇帝,孙一剪凭着名气和手艺还能给于奶奶这样的富商千金干活呢……于家也不是一般的富商,最鼎盛的时候,商都有一半的商铺和地皮都和于家有关系,商都现在一些见证了历史变迁的老人们还记得,建国前商都有个‘于半城’呢。 于奶奶就是传说中于半城家的闺女,都能有半座城了,于奶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还能这样推崇孙一剪的手艺,夏晓兰自然会十分好奇。 她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去打听孙一剪,于奶奶只记得对方当年家在哪一片,具体住哪里不知道。 也是,她在京城求学的时候,于家在京城也有宅子,孙一剪都是自己上门给于奶奶量体裁衣的,时隔这么多年,让昔日的于大小姐将一个裁缝家的地址牢牢记住,也真是太为难人。 夏晓兰能说啥,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该为了一千万沾沾自喜,贫穷还是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不过于奶奶至少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夏晓兰自己要上学,雇人去打听就行,孙家也是有名有来历的,只要有这个人存在肯定就有痕迹。 蓝凤凰的秀水分店里有个女店员叫王琳,勤奋好学,同时间招的一批员工,夏晓兰对王琳印象非常深刻。一个服装店的店员,因为在秀水街分店上班,主动想学英文,这本来就是个上进的人。 上进的人夏晓兰愿意给对方机会。 分店越来越多,招不到合适的管理者,那就自己培养呗。 刘芬也觉得王琳勤快好学,母女俩都有提拔王琳的想法,夏晓兰干脆将寻找孙家人的任务交给了王琳: “你最近英语学得怎么样?” 距离王琳说要学英语也有四五个月时间,夏晓兰想试一试,看这人是不是心眼多,故意投其所好说好听话来哄她的,所以夏晓兰张口就是英语。 王琳猛然被夏晓兰单独召见就比较紧张,夏晓兰这样一搞她就更慌了。 不过她也有点心理素质,秀水街经常有外宾出入,王琳没背几个单词的时候就敢比手画脚和外国客人和交流,夏晓兰总不会比外国人更难交流吧? 这样一想,她慢慢就冷静下来了,也用英语回答夏晓兰。 夏晓兰还挺满意: “你这日常交流没问题了呀,还真是用心学了!” 夸得王琳有点不好意思: “夏总,日常交流也不用多少生僻词汇,我还差的远呢。” 这是真话,几个月时间要能学成夏晓兰的水平,要不就是语言天才,要不王琳原来就水平很好,说自己不会是在扮猪吃老虎。 王琳的学习态度叫夏晓兰满意,她把孙一剪的事对王琳交待: “尽量找到孙一剪的后人,只是有血缘还不行,要继承祖上手艺,会做衣服的!” 夏总家自己就开了几家服装店,王琳不知道夏晓兰为什么要找个裁缝,但这是夏晓兰第一次单独吩咐她的事,王琳自然是拍着胸脯保证要完成。 她自己白天要上班,回家后对家人一说,她妈就大叫:“老王,你瞅瞅这咋回事儿,王琳那个小老板叫她找人呢!王琳,找不到不扣工资吧?” 王琳傻眼,迟疑道:“夏总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但她反而会不好意思。 蓝凤凰的待遇太好了,在试用期满后,除了基本工资她们都有提成。 卖的多拿得多,王琳要努力学英语不就为这个么。秀水店里经常有外国客人光顾,她自己勤学死记,现在能和外国人日常交流,抓住了这部分顾客,业绩自然是店里最高的。 王琳底薪加提成后每个月拿的钱,比她父母工资加起来还高,随着推销技巧日渐提升,甚至还有越来越高的趋势。 这份工作对王琳来说太重要,对王家来说也太珍重。 谁也没想到,伍行长当初给的人情这样大,以王琳的学历,眼下也不可能再找到比这待遇更好的工作。王琳爸爸听了女儿的话,重重点头:“你安心上你班去,既然是你们老板要找的人,这个孙家只要还有后人在,哪怕躲在老鼠洞里,我们也要把孙一剪的后人翻出来!” 大家都有工作。 但长辈辛苦一辈子,不还是替孩子打算?要不咋有人早早退休叫家里孩子去顶班! 王琳这个工作不能丢,还得干得更好才行。王家发动全家去找人,就像当初服装的开业发传单的时候,别小看平头百姓的能量,老京城人在这座城市扎根多年,谁知道他们认识哪些人? 夏晓兰不知道王琳找人的过程,反正没过两天,王琳就说把人找到了。 “真的?那我亲自上门去请。” 王琳迷茫,“夏总,我都叫他明天自己过来了,是不是我做错啦?” 夏总多忙的人啊,还亲自去请孙家后人,王琳理所当然的认为该孙家后人要配合夏晓兰的时间。 这就是夏晓兰的惯性思维在作怪,于奶奶推崇孙一剪的裁衣技术,夏晓兰就认为孙家后人很牛逼……时移势迁,于半城家的大小姐都要扫大街,给与大小姐做衣服的孙一剪后人,要是运气差点,可能比于奶奶混的还不好呢,能有大老板找上门,也没啥好倨傲的。 1101:有几分真传(3更) 南锣鼓巷。 一张大案桌摆在院子里。 桌子上放着皮尺和布料,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 “就是这把剪刀!” 夏晓兰把人带到,于奶奶没说孙春生和祖辈长得像不像,但于奶奶认出了寒光闪闪的大剪刀。孙一剪的绰号就是根据这把剪刀来的,别人做衣服是比比划划,要拿笔在布料上做记号,沿着标记好的轮廓把布料裁剪出来。 孙一剪就是不同,量体裁衣一气呵成,每次量完尺寸听完要求,抓起随身携带的大剪刀就咔嚓咔嚓冲着布料下手。 孙一剪不是乱剪,他是对这本技艺太熟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记号,该裁剪多少布他心中有数呢,绝对不会多一寸也不会少一寸,别人算来算去,都不如孙一剪这样省布料……达官贵人和富商是不需要省这点布料,但有人替自己省钱,总归是高兴的,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别人浪费乱糟蹋,同样做一件衣服,孙一剪要比别人省料子,次数多了,找孙一剪做衣服的人心中都有数! 于奶奶认出了孙一剪不离身的大剪刀,证明王琳没找错人。 孙春生有没有继承祖上的技艺,于奶奶自然有办法验证。 她让孙春生给夏晓兰裁一套衣服看看。 孙春生今年三十多岁,自称是孙一剪的长孙。 孙家自然没有住在原来的地方,不过也没搬太远,至少没有流落到京城以外的地方去嘛,要不王琳家人可打听不到。 就是夏晓兰挺奇怪,他是孙一剪的长孙,也是孙家技艺的继承人,被王琳找到时,孙春生在电影院当售票员! 这人也畏畏缩缩的,一点都不大方。 背始终弯着,瞧着没啥男子气概,还没什么主见,王琳去要他来见夏总,孙春生都不知道是哪个夏总,还是跟着就来了。这不是随和好说话,根本就是随波逐流!和佛系的财务主管应金川有异曲同工之妙,夏晓兰觉得自己脑壳痛,一个两个的,她都找的是些什么人! 所以夏晓兰是没报什么希望的。 于奶奶让孙春生做衣服,孙春生问要做啥,于奶奶指着夏晓兰: “你给她做一身旗袍吧,年轻姑娘穿的,不要绷在身上太紧。” 夏晓兰那身材,配上脸简直是魅惑无双的,还是学生身份,那种特别显身材的旗袍的确不太适合。 孙春生听完要求就是量尺寸,肩膀多宽,手臂多长,胸围和臀围还有腰围,这些都是要量的。 拿起皮尺的时候孙春生还显得笨手笨脚,想到他是电影院的售票员,平时也应该没什么机会给人做衣服。 可能孙春生把布料铺开在桌上,拿起那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时,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背还是有点驮,落剪却极为爽快果断。 咔嚓、咔嚓……孙春生剪完布料,夏晓兰没看出来什么名堂,于奶奶也没说话。院子里摆了一台缝纫机,孙春生摸着缝衣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布料拿到了缝纫机上。 夏晓兰注意孙春生的一双手,灵巧又干净,指甲修建的很整齐,没有污垢,也没有老茧。 一般女同志的手,也不一定保养的这么好。 “这是裁缝的手。” 于奶奶解惑: “裁缝要靠手上功夫吃饭,越是好的裁缝,他们都对自己的手越看重。一生都在和布料打交道,指甲有倒刺,手上有老茧都会刮花布料。” 好的料子是丝,是绸,不是老百姓们穿的工人蓝,不是人造的纤维‘的确良’,天然织造的布料都很娇贵。 于奶奶好像对孙春生有点期待了,夏晓兰也搬了个凳子等着。 孙春生裁衣服快,用缝纫机也很利索。 这样一个人,就算干着售票员的活,也没有把祖上的手艺丢下。 他哒哒哒缝完了衣服,又用剩下的零碎布头做了盘扣。 一件旗袍很快就成型了,孙春生把衣服熨烫好,于奶奶让夏晓兰去试试。 夏晓兰也从善如流。 不管咋说,有手艺的人值得尊敬,莫名其妙把人家孙春生叫来,孙春生脾气好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做好了衣服,夏晓兰连试都不试,那就太过分了! 夏总就是个小老百姓出身,和人民群众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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