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我咬着唇手心汗湿,脑海里都是那个孩子的身影。年龄差不多,长相虽然没看清,但似乎是个漂亮的男孩子,难道……宁诗当年真的没把孩子处理掉? 我喝了一大口自己面前已经冷掉的咖啡,好半天才冷静下来:“为什么是我?朱璃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十年前我跟随宁诗进到朱家,第一次见到朱璃时,我以为自己见到了仙子,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美丽的omega。 朱家正正经经的嫡子,又是个Omega,他们为何要舍近求远选择我?难不成宋柏劳还记挂着学生时代那些恩怨,誓不与朱璃成婚? 那他该更看不上我才对,毕竟我与他的过节更大。 “朱璃?”宁诗一下脸色变得很难看,很难想象她优雅的红唇中能吐出这样刻薄的话语,“与夏家敲定婚事后,那个小贱人一时忘形去酒吧狂欢,结果发情期提前到来,在厕所稀里糊涂就被别的alpha标记了。平时装得像模像样,到头来也不过是个娼妇。” 看来我不在朱家的这些年,他们两个的战争依然激烈。那个漂亮、聪明的朱璃竟然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实在让我难以想象。 “可我甚至不姓朱。” 宁诗不以为然:“宋柏劳也不姓夏。” “他是夏家正儿八经的继子,我不是。” 宁夫人容貌出色,谈吐不凡,很受上流人士的喜爱。最终找到朱云生这个归宿,她也算花了不少手段。可惜朱云生同很多alpha一样,什么都给,就是不给名分。因此她到现在还是有名无份,只是朱云生的情人。 我一个情人的儿子,就是要代表朱家出嫁,又哪里来的资格? 宁诗自然地抚上自己的项链,笑得璀璨生姿:“你答应了,云生就会娶我入门。” 我明白了,我是她嫁入豪门的通行证。 她钻营十几年,努力了那么久,绝无可能放弃这次得来不易的机会。她会不择手段地让我同意这门婚事,威胁、利诱说不准都只是她的开胃菜。 “如果……我不答应,你会怎么做?”我试探着问她。 宁诗挑挑眉,明明是在笑,眼神却很冷:“宁郁,你既然问到了,我也不跟你兜圈子了。因为你,我已经错失过一次机会,如果这次你再搞砸,让我在朱家难做,就别怪我翻脸无情。你不会想知道我要怎么对你,还有你那个孩子的。” “ 别,别动他!”只是短短十分钟,我便完全相信了她关于孩子的说辞。 我害怕极了。我害怕宁诗这七年没有好好对他,更害怕将来他会成为第二个我。 “当然,你乖乖的,这些都不会发生。”宁诗许是看我脸色不对,很快又缓和了语气,“宋柏劳有什么不好呢?他都不介意你是beta,你能嫁给他,是多少omega求也求不来的事,你该感到幸运,懂得知足。” 我一下攥紧双手,心脏剧烈的鼓动差点冲破胸腔。 “他不会娶我的。” 宁诗道:“可是他同意了。” 我惊诧地瞪大眼,整个愣住了。 </p> ===第2章=== 第二章 我的小腹和后腰上各有一道纹身,原本是为了遮掩剖腹的竖切伤口被宁诗硬拖去纹的。她的意思大概是纹点花啊草啊盖住疤就行,我却偷偷让刺青师纹了一道更狰狞的伤疤——破开的皮肉,鲜红的肌理,乱七八糟的粗糙针脚,就像被人用利剑贯穿了身体。 这简直是在赤裸裸地与宁诗对着干,她愤怒地盯着我的身体,狠狠甩了我一巴掌,骂我是不思进取的废物,然后将身无分文的我丢在了偏僻的刺青店门口。要不是同样在店里纹身的梁秋阳见我可怜慷慨解囊,我恐怕就要被刺青店主以“霸王纹身”为由扭送警察局了。 别说宁诗不能理解,连我都无法理解自己那一刻脑子里在想什么。 我其实并不喜欢那个孩子,也没有想过要生下他,但当他真的离去时,我又觉得无法释怀。 梁秋阳说那可能是因为我的“母性”本能,我觉得他说得不对,那可能只是我的矫情。我矫情的认为,自己不应该忘记。 “驯养我吧。我不过是成千上万只狐狸中的其中一只,跟别的没什么不同。你要是驯养了我,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你独一无二的狐狸。” 我调整了下摄像头,让镜头能更好的对焦到我肩膀以下的部位。 “不好意思,昨天做饭时手受伤了,不能碰水,只能改做播音主播了。”我伸出手,给镜头后为数不多的几名观众展示左手食指上的创可贴。 伤口就在指关节处,侧面两厘米左右的一道,不算深,但昨天流了不少血。 作为一名烘焙师,整日与厨房打交道,终日打雁反叫雁啄瞎了眼,这一切还要怪宋柏劳。 我做饭时习惯开着电视,这样能让屋子里有些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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