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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 「是我没有认清他的真面目,自以为他对我的爱足够纯粹,却没想到错过了身边真正爱我的人,如果不是伯母告诉我,我至今都不知道,那个本该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少爷,爱了我整整十年,不惜会为了我放弃国外大学的名额。」 「所以,然然,你愿意回头再看我一眼吗?我已经知道曾经的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了。」 我没有停下脚步,在他逐渐祈求的语气里越走越远。 这次,我不会再回头了。 10 我其实给过江寒舟很多次机会。 在他为了救我,不惜在冬日里跳下水的那刻,我就知道,自己掉进了一个名为「江寒舟」的梦里。 可梦总有醒的那天。 沈昔的出现让我终于意识到,那些欺骗、玩弄和谩骂都是对我的驱赶。 我回了家,却意外发现爸妈在门口等我。 想来他们已经知道江寒舟来找我的消息。 我刚想解释自己没事,却发现妈妈的眼神落在远处。 我没想到江寒舟会跟着我回家。 他站在不远处的树下,秋风萧瑟将他的身影衬得更加单薄。 发现我注意到他时,他拿出身后的花走了过来。 「然然,我知道你不喜欢玫瑰,所以我买了你最爱的百合,我记得今天是你的生日,所以不要拒绝我的生日祝福好吗?」 也难为他能记住我的喜好,就连我的生日竟然也记得。 从前他可从不在乎这些仪式感。 换做以前,我大概会兴奋得几天睡不着觉。 可如今却觉得格外晦气。 被狗咬了知道喊了,人走了才知道悔了,早干嘛去了。 我没有给他一个眼神,直接跟着爸妈回了房间。 坐在餐桌上吹蜡烛时,透过窗台,我隐约看见江寒舟拍着手,嘴里在念叨着什么。 仅是一眼,我便收回了视线。 在爸妈唱着生日歌的祝福下,我吹灭了眼前的蜡烛。 手机上也不断收到朋友们的祝福。 唯有一条消息在此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然然!有大瓜!沈昔在江家门口闹着要见江寒舟,不知道怎么的到了后来还以自杀为要挟,可惜江家人根本不理他,听说现在人都进重症监护室了!」 没想到沈昔会做到这种地步。 江寒舟呢?他知道吗? 他知道曾经的白月光性命垂危,却还是在赶来这里为我过生日吗? 原来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他的优先级。 可我已经不稀罕了。 第二天我照常生活,只是今天课业繁忙,结束时已经有些晚了。 想着离家不远,我便没有让司机等我。 等我出来时天色已经昏暗,好在尚有路灯。 可我没想到回家必经之路的路口线路维修,一片昏暗。 本就有夜盲症的我双腿发软,急忙联系司机过来。 我打着手电缩在角落,在等待的时间里隐隐觉得有人一直在看我。 直到车灯亮起,我才看清不远处人影的面容。 是江寒舟。 刚刚昏暗的十分钟里,他一直安静的陪在我的身边。 可我不再是那个被丢在山坡上慌乱逃窜的乔然了。 我已经足够镇定,足够坚强。 我已经不再需要他了。 上车前的那一刻,我还是决定找他说清。 「江寒舟,不是所有事都可以挽回,我已经不是七年前的我了。」 「你说过的那些话,做过的那些事,已经刻入骨髓,无法磨灭。」 「看着你,我只会想起那些不堪的回忆。所以,放过我,也放过你好吗?」 他像是受了巨大的打击,怔在原地,直到车子拐过弯道仍然没有动弹。 11 江寒舟就像是消失了一样,我再也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国内朋友告诉我,江寒舟回了一趟国内,将重伤昏迷的沈昔丢出了医院,并且宣布江氏未来的发展方向改为国外。 后来便再也没有听过他的消息。 直到我又一年生日,收到一个U盘。 出乎意料的,里面是我和江寒舟在一起时的影片。 大多是一些混乱的角度,想来是东拼西凑起来的。 影片的最后是一段文字。 「我愿意等,等待你接受为止。」 看完后,我将U盘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等? 他算什么东西。 在这里的第二年,我遇见了一个男孩。 他捧着一颗炽热的心,渐渐将我融化。 江寒舟公司在国外正式成立的那天,正好是我订婚的日子。 彼时,台下的人群正起哄让我和未婚夫亲一个。 门外突然一阵喧闹,本该在公司剪彩的人,赤红着眼,跌跌撞撞闯了进来。 亲吻的余光里,我看见江寒舟突然抱头痛哭。 那天的最后我并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只知道后来,偶尔在电视上看见他时,他坐在轮椅上,顶着一头白发,无波无澜。 我想,这大概是我和他最好的结局。 ———— 本书名称: 末世女在六零肉联厂 本书作者: 鸩离 本书简介: 预收接档文《七零年代女邮递员》《八零女警刑侦记事》 本文文案:肖窈上一秒还在尸潮跟丧尸王搏斗,下一秒就穿到了吃穿不饱的六零年代。 肖窈表示,老天爷,不带这样玩人的,知道她在末世成为私人基地女王,付出了多少心血和代价吗?! 好在老天爷不算黑心,把她的大力异能和空间一起附赠过来。 她看着空间堆积如山的物资,周围安全却又贫穷的时代,很快接受了事实。 不用整日提心吊胆,拿命去杀丧尸和各种变异的动植物,不用堤防各怀心事的人们,她在这个年代可以活得很好。 极品亲戚,直接远离,不识趣的,该怼的怼,该打的打。 物资太多,怕惹人怀疑?那就找份工作,买套房子住,好吃好喝,养尊处优。 当她靠着粮食和关系进入肉联厂,当起女屠户,拿起杀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副面无表情,手脚麻利杀猪解剖分尸的模样,惊得厂里一众职工大惊失色。 职工1:“这女同志究竟是什么来头,怎么有那么大的力气,能一刀杀死猪,还不用别人帮忙按猪?” 职工2:“这谁知道,看着挺漂亮,身板挺瘦的一个姑娘家,杀起猪来,一点脸色都不变,剔骨分肉更是熟练的很,就算是老屠户也做不到她那样淡定。我看这姑娘不是个善茬,咱们厂里多少未婚男同志都盯着她,这下谁敢娶她。” 凑巧来到肉联厂进行调查,听到这话的公安,付靳锋饶有兴致地点燃一根烟,透过袅袅升起的烟雾,看着那用刀熟练剔骨分肉的女人,嘴角微微一勾,低声说:“有趣。” 本文文案已于2024年8.19日截图微博 微博:鸩离不是鸠离 下本接档预存文:《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文案:村里人提起程建同都说是他是个没福气的,原本是村里老实巴交地种地人孩子,因为祖辈在抗战期间帮助了组织,让他这个子孙获得入伍当兵的机会。 他在部队里成为了一名通信兵,参加无数大小战役,立下许多战功,但在一次战场中,为救一个首长,身负重伤,弄瞎一只眼睛。 首长在他伤好后,本想在城里给他及他的家属安排轻省的工作,他听了他家老娘哭哭啼啼一番话,鬼迷心窍地把城里的活计推掉,要了一个回到自己家乡的邮递员工作。 他在乡里风雨无阻送信件包裹,勤勤恳恳地干了二十多年的邮递员,眼看再干几年就能退休了。 谁成想,在送一次偏远山区信件中,程建同从陡峭的山道摔了下去,在山里躺了一天一夜才被人救起来,成了半边瘫,没法工作了。 村里人都叹息:“这邮递员可是铁饭碗香馍馍,程建同没儿子,只有倆闺女,都说女儿迟早要嫁出去,成为泼出去的水,程老太太又是偏心眼的,一直偏她大儿子一家,这邮递员的工作,怕是要落到他大哥家的侄子身上了……” * 程英一梦醒来发现自己重回到七零年代,上一辈子,她不屑于接替父亲的工作,干那些爬山过水,风雨无阻给人送信件的苦差邮递员。 她在父亲所救的首长推荐下,入伍成为女兵,邮递员的工作落入了堂哥身上。 父亲病逝前,她守在父亲病床前,看见一向要强的父亲流着眼泪问她:“你为什么不愿意接替爸爸的工作?你知道吗?做邮递员,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它还肩负着身上的道德责任,相亲们的期盼信任……爸爸是多么想你当初能接替我的工作,去当邮递员啊……” 程英后来才知道,父亲当年从山上摔下去绝非偶然,而堂哥做了邮递员工作后,丢失不少信件包裹,干了不少坏事,坏了父亲常年以来在乡亲们对邮递员的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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