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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觉。 再次喝一口,又是一番感觉,那些暗伤处竟然有一种麻痒感,那种被伤痛禁锢的感觉传来一丝松动,令人想要挣脱。 他顾不得烫,又满满地喝了一口,总是作痛的暗伤像是被什么抚平,这种舒服令人上瘾。 李守志深吸一口气,“孩子,你这茶叶是哪里来的?” 许清欢就知道他会问,笑道,“李伯伯,这是好东西,您可不要送人了。我在申市的时候拜一位老中医当老师,是他教我制的,还有这药丸,我听说李伯伯当年当兵的时候身上留下了很多暗伤,对您的身体修复也有好处。” 李守志打开玻璃盒子,看到里头一共躺着四枚药丸,拇指般大小,黑乎乎的,问道,“这会儿能吃吗?” “可以,一天一粒,配着这茶汤吃,效果会更好。” 李守志竟是十分信任许清欢,他咽下一粒,一股热流瞬间就游走在四肢百骸中,遇到那些暗伤的时候,发烫的感觉更加热烈,但非常舒服。 持续了约有一刻钟的功夫,李守志便觉得浑身都非常轻松。 这一刻,他才体会到,这药丸的价值何等不凡。 李守志难免眼睛湿润,“孩子,这么贵重的东西,伯伯受之有愧!” 他哪里好厚脸皮地收下,将茶叶和药丸往许清欢那边推了推,“这些年,伯伯并没有对你有多尽心,也不曾帮得上你的忙。” 事实上,他生了三个儿子,当年他和媳妇儿很想抚养许清欢,但被宋宛霖严词拒绝,闹得很不开心。 许清欢只感叹这个年代的人如此朴实,父亲的这些战友实在是品性高洁。 她道,“如果伯伯都受之有愧,那这世上没有人有资格服用了。我知道伯伯和伯母这些年非常记挂我,就这份恩情,我就该好好报答。 再说了,这些制作起来并不困难,用的药材也都很寻常,真正值钱的是我制药的这份本事。” 李守志却坚持不肯收,“伯伯吃了一颗药,身体已经好多了,下剩的三枚,你收起来,给将来用得上的人。” 许清欢佯装不高兴了,“伯伯,到底要吃几颗,是由我说了算。” 许清欢知道当年李守志夫妇想抚养她,宋宛霖不但不答应,还骂了他们一顿。 而且,李守志浑身的伤,每到阴雨天就痛不欲生,越是到晚年,越是煎熬。 他临终前在医院里,想要医生给他减轻痛苦,但陆家和蒋家压着不给他用药,死的时候非常凄惨,是活生生痛死的。 一个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退伍军人,不该死得那么悲惨。 李守志既感动又欣慰,“好好好,我听你这小丫头的!” 张美凤回来了,听说许清欢给丈夫配了药,非常高兴,“正好拿你试一试咱们欢欢的本事,回头啊,也好给她在医院弄个岗位,小姑娘家家的,哪能真的在乡下种地!” 压根儿不考虑许清欢这么年轻,万一是个半吊子,反而把丈夫给治死了。 许清欢生怕他们动这样的心思,忙道,“伯伯,伯母,我就喜欢种地,我不想在医院。再,我学的还是中医呢,又年轻,别人肯定也不信任我,回头还那啥,被送去改造划不来。” 张美凤一想也是,“你看我真是老糊涂了,可不是这么回事!我啊,就是不想你留在乡里呢。” 李守志道,“留在乡里也没什么不好,农村是片广阔的天地。” 刚才,他也问过许清欢在申市的事,知道她妈妈给她订了和蒋家的婚事,李守志简直是要气死了。 只不过当着许清欢的面,不太好骂宋宛霖而已。 陆家如今势头正猛,是燕市几个很有话语权的家族,宋宛霖要拿捏许清欢的话,轻松容易,她甚至避无可避。 但要是躲在农村,那就不一样。 哪怕是新社会了,乡下也依然自成一体,许清欢躲在乡下,宋宛霖的手伸得再长,也奈何不了她。 除非,宋宛霖想办法把许清欢弄回城里。 想到这里,李守志提醒道,“欢欢,照理有句话我不该说,但……我也不怕你生气,你妈妈那边,我是说万一将来,她或许会想办法把你弄回城去。” 许清欢吃了好大一惊,“还有这样的,我不想回城,她也可以把我弄回城?” 还能不顾当事者的意愿? 李守志点头,“只要城里有单位接受你,这边生产队又肯放的话,你户口一旦调回城里,那你也只能回城了。” 许清欢倒是不知道还有这种操作,她有一瞬的慌张,毕竟,陆家这时候如日中天,宋宛霖又是很有手段的女人,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还有为她小儿子铺路,是非常舍得牺牲她这个女儿的。 许清欢捻了捻手指,她不习惯提前恐慌,也就不担心,笑道,“我会留意的,多谢伯伯提醒!” 张美凤心里把宋宛霖已经骂了个狗血喷头,“孩子,你放心,真到了那时候,我们也会想办法帮你的!”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宋宛霖得逞的。 许清欢现在担心的是,宋宛霖会如法炮制,给她再订上一门婚事,然后再想办法把她弄回城去。 以她现在的实力,确实无法和背后有陆家这等庞然大物的亲妈抗衡。 她对宋宛霖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哪怕她是原身,宋宛霖这种人也不配当妈妈,这一刻,她心里倒是浮起了浓浓的杀意。 宋宛霖该死,陆家这种助纣为虐的家族也该死! 第91章 要是被人看见了 中午的饭菜特别丰盛,张美凤心疼许清欢,做了一大碗红烧肉,还有一盆小鸡炖蘑菇。 用李守志的话说,比过年都丰盛,“你伯母就是懒,不愿意给我做点好吃的,我今天啊,还是沾你的光。只可惜,这不是晚上,要不然我还能喝二两酒。” 张美凤将一筷子蘑菇夹到李守志的碗里,“吃你的,吃都堵不住你的嘴。就你那身体还能喝酒?” 李守志身上暗伤多,每天都馋酒,每次喝完酒后浑身到处疼。 又夹了一根大鸡腿给许清欢,“欢欢,来,多吃点,看你这孩子瘦的,这大东北的风能把你吹跑了。” 许清欢捏着鸡腿,谢过张美凤后,叮嘱李守志,“伯父,您这几天暂时不要喝酒,等把那四颗药丸吃完了,您再喝酒。” 李守志顿时大喜,“好好好,你看,欢欢都说我能喝酒,还有三颗药丸,吃完了,我非得找人去拼一次酒,非要把那帮仗着自己年轻,不把我放在眼里的家伙们拼得屁滚尿流。” 张美凤气不打一处,拍了李守志一巴掌,“吃饭呢,说啥呢?” 李守志嘿嘿地笑,许清欢看着也觉得挺有意思,她看出来,李伯伯和伯母感情挺好,她第一次看到如此亲密的夫妻,两人一个眼神都能够看懂对方的心思,一举一动都藏着着岁月沉淀下来的,历久弥坚的深情。 她的心深深被触动了,原来这世上不光有反目成仇、相看两厌的夫妻,有利益结合,貌合神离的夫妻,也有这样相濡以沫,携手共老的夫妻。 真是令人羡慕! 许清欢也跟着笑,一顿饭下来,她吃了不少,肚子都吃得鼓鼓的了。 张美凤还用两个饭盒给她装了一盒红烧肉,一盒小鸡炖蘑菇,“这是做好了我单独盛出来的,没动过筷子,你拿回去吃。” 许清欢哪里好意思呢,张美凤佯怒道,“我是把你当女儿看待的,你这是和伯母见外,我要不高兴了。” 李守志也在一旁道,“你给了我那么好的药丸,我是不是也不该要?” 许清欢也觉得要是拒绝的话,就太伤人了,她心里感激不尽。 想到未曾谋面的父亲,应该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离开那么多年了,他的战友们对他的遗孤从未忘记过关照。 “以后要常来,你要不来,伯母就去乡下看你。”张美凤叮嘱道。 “我会来的。”许清欢连忙保证。 李守志要安排车送她,许清欢忙拒绝,“我和知青点的朋友们一道儿呢,我们人多,坐生产队的拖拉机来的,下次我一个人来,伯父再安排车送我。” 等将许清欢送出了家属院的大门,张美凤才回去,问起李守志,“欢欢给你什么药丸?” 李守志也不多说,只招手让张美凤过来,给她泡了一壶茶,“你喝两口试试。” “有啥不好说的,神神秘秘。”她还是很配合地喝了一口,只觉得清冽甘甜,味道好极了。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她只觉得人整个人神清气爽,脑子都比以前清醒多了。 本来,上了年纪后,没到这个时候,精神就不太好,但这会儿喝了茶之后,有种醍醐灌顶的清澈感。 身上那种乏力的感觉也一扫而空,只觉得可以举得起一头大肥猪了。 李守志看老妻的神情就知道她这会儿舒服了,故意问道,“咋样?” “是好茶,哪里来的?”张美凤由衷地道。 李守志笑道,“是欢欢给我的,你再看看这个。” 他将剩下的三枚药丸拿出来,只给张美凤露了个脸就连忙收起来了,“我能活一百岁就靠这个了。” 张美凤惊愣不已,丈夫的身体她是知道的,医生也和她说过,身体上有很多暗伤,越是年纪大越是难熬,且身体亏损很重,影响寿数。 她每每在心里焦虑不已,看到丈夫疼的时候,她也在煎熬。 丈夫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但她不敢让丈夫吃,也知道他贪一时口腹之欲后,身体会更加受不了。 “真的有效果吗?”张美凤迫不及待地问道。 “效果很好。”李守志道,“你去买菜的时候我就吃过一枚,浑身轻松,以前总是疼得很厉害的那几个地方现在也不疼了。” 等吃完最后的三枚,他能感觉到,他身体或许都能够恢复巅峰状态。 张美凤泪水直流,“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这孩子真是的,这样的好东西,怎么说给你就给你了呢!” 李守志也不是个真正的大老粗,他在部队本身就是搞思想工作的,很清楚一些弯弯绕绕,“等过两天,我亲自去乡下看看欢欢,不说别的,敲山震虎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嗯,你去看看,我也放心。听说很多当地的百姓都很欺负知青,咱们家孩子可不能让人欺负了去。”张美凤道。 许清欢从武装部家属大院出来后,走了不多远,就看到江行野坐在自行车上,大长腿撑在地上,正在百无聊赖地抛着一盒火柴。 他生得俊美,黑沉沉的眸子透着一股子凶戾,一身又痞又野的气质让人又恨又爱,惹得过往行人不停地拿眼看他。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感应到的,许清欢在街头一出现,他就猛地抬起头来,眼中的凶狠褪尽,期待、忐忑、欢喜的神情交织,人也忙站直了身体,像是广场上向国旗行注目礼的仪仗士兵,既规矩又一身正气。 许清欢都看得笑了,小跑两步过去,“你怎么在这里?” 江行野就是在这里等她,但不敢说,挠了挠头,“没什么事,就……就在这里待一会儿。” 许清欢也不揭破,“嗯”了一声,看着他身下半新的大金鹿,觉得那两个车轱辘怎么有点眼熟,“这车是哪里来的?” “我找了些零件,自己装的。”江行野连忙从自行车上下来,“你要不要用?反正我也不用不上,你拿去骑吧,下午四点的时候在国营饭店门口,拖拉机会在那里等。” 这年头,有一辆自行车,不亚于后世有一辆兰博基尼。 许清欢看了看远远高于自己的腿长的座椅,摇摇头,“我不会骑自行车,我要去一趟废品店,你能不能带我去一下?” 江行野不敢置信,惊喜和忧愁相伴随,他抿了抿唇,“要是被人看见了,对你的名声不好!” 第92章 他叫她欢欢 许清欢道,“也会对你名声不好,是不是?” 脱去了冷漠外衣的江行野,就是一个手忙脚乱嘴也笨的毛头小子,涨得脸通红,手一松的时候,自行车差点就倒在地上,他连忙扶起来,自行车的踏板狠狠地撞在他的小腿上。 他眉头都没见皱一下,“我没关系!” 许清欢小脸佯怒,“怎么就没关系了,你不怕自己的名声不好吗?” 她纯粹是逗他,但江行野紧张得冷汗都冒出来了。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许清欢,嗓子发紧,声音透着沙哑,“我的名声本来就不好,你在生产队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顿时,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不是,我不是说让你去打听我,我是说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要是她特意去打听他,被有心人听到了会坏她名声。 说到这里,他索性转过了头,只留给许清欢一张棱角分明的侧脸,冷漠而又坚毅,“你应该听说过,我砂过人。不管是什么理由,当时我的确是要将那人砂死的!” 举起刀砍下去的那一刻,没有人的心里还存有一丝的慈悲。 包括他自己。 或许事后,他也后悔过,也侥幸过,也感激过上苍的垂怜,但那一刻的残忍与决绝却是真实地存在过。 因为那人想砍死他,而他想活。 他用尽了全身的勇气扭头看许清欢,眸光中的没有那熟悉的凶戾,温柔而又疏离,深情而又淡漠,“你怕不怕?” 江行野的声音颤抖,透着无尽的冷漠,宛若从地狱里飘出来,令人心惊胆战,但这样的江行野连狗见了都得心疼。 许清欢的手缓缓地抬起来,搭在他的手臂上,硬得像铁,灼热似火,“那你会不会有一天想杀死我?” 江行野的心如同一片荒漠,他失去了知觉,并不能感觉到许清欢的手与他的小臂接触,他只看到许清欢的脸上没有恐惧,她如蝶翼一般的长睫微垂,他看不见她眼底的神色。 “怎么会!不会有那一天!”他急切地说着,凭着本能。 许清欢抬起眼看向他,眼中是真切与诚挚,“那我为什么要害怕?还是说,你故意和我说这些,本意是不想载我?” 说完,她松开手,转身就走。 江行野手速快过脑速,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低声带着哀求喊了一声,“欢欢!” 这两个字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在他的胸腔里回荡,他喊给自己听,唇瓣每一次颤动地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心都比吃了蜜糖还要甜。 但他从来不敢喊出声来,哪怕是午夜梦回,一个人在床上,他都不敢出声。 那是亵渎,是伤害,他不能让自己玷污她,哪怕是喊她的名字。 许清欢猛地扭头看他,这耳朵听了都要怀孕的声音,令她酥麻得浑身发软。 江行野感觉到了她的异常,后悔自己的冒犯,快速地松开她的手,闭上眼睛,脸上血色褪尽,如同死刑台等待被处决的罪犯,只等着头上的那把刀落下来。 “你喊我什么?”许清欢看着他这副模样,既心疼又有些好笑。 江行野睁开眼睛,看到了她盈盈的笑脸,顿时感动得有点想哭,“许知青。” 他不敢再喊,只乖顺地这样叫她。 许清欢噗嗤一声,也不跟他计较,“你想说什么快点说,再耽误下去,我都没时间了。” 江行野抿了抿唇,“你要去哪里,我载你去。” 许清欢好笑地问道,“不怕人看到了?” 江行野顿了一会儿,“人多的时候,你下来自己走。” 这么热的天,她才不走呢。 他抓过她手腕的手上还残留着她肌肤的柔软和温热,他情不自禁地捻了捻手指,最后有些不舍地扶上了把手,跨上了自行车,等许清欢上车。 许清欢踮起脚尖坐上了后座,手里抱着饭盒,问道,“你中午吃饭了没?” 这会儿十二点多了,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等了多久。 “我不饿!”江行野回答着,自行车骑得歪歪扭扭,生怕将许清欢摔了,他忙用大长腿撑着地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解自己紧张、激动、凌乱不堪的心情。 他只觉得身后载着的是自己的全部人生与世界,沉重而又甜蜜。 许清欢身子有些晃动,忙拽住了江行野腰间的衣裳,她也是小心翼翼,总是会担心江行野尺码显得很小的衣服会被他浑身的肌肉撑破,也不堪她的伸手一拽。 就像上次,她不是扯破了他的半拉袖子吗。 江行野感觉到她的小手在自己的腰上,顿时浑身僵硬得不行,站了好一会儿,许清欢都有些不好意思,考虑要不要下来走走了,他才重新蹬着车子。 车子快速而平稳地滑行着,江行野浑身汗水淋漓。 许清欢看看左右没人,借由江行野宽厚的后背遮挡,就将手里的饭盒与空间里装饭的饭盒换了一个,顺道还拿了一个木勺子出来。 这木勺子是空间里的厨房原本就有的。 县城不大,废品收购站很快就到了,江行野长腿一撑,许清欢就从后座上下来。 她将两个饭盒递给江行野,“饭和菜,给你带的,你在外头吃,等我一下。” 江行野还在发怔,许清欢抬眼瞪了他一下,他手忙脚乱地接过来,看着许清欢转身进了收购站。 门口,守门的是个老头儿,躺在摇椅上,旁边放着一个破旧的小几,上头放着一盒烟叶,老头子穿得破破烂烂,每天就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点上一管烟叶,慢悠悠地抽着,一双小眼睛在烟雾后面闪着精光。 江行野将自行车撑好,拖了一个只有三条腿的破椅子坐上,打开饭盒,满满一饭盒红烧肉,汤汁浓郁,肉色洪亮,香气扑鼻。 而另外一个饭盒里头是满满一饭盒白米饭,江行野的手顿了一下,他看到那老头朝这边看过来,忙将红烧肉里的汤汁倒进去一拌开,米饭裹上了汤汁,看不出原来的本色。 江行野松了一口气,用木勺子挖上米饭,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老头气得要死,“要吃到别处去吃,在这儿吃馋谁呢!” 江行野眼皮子都不抬,“这份你就别想了,要吃我改天给你带一份过来。” 老头子骂道,“谁想吃了,我活了一辈子,不比你吃得多?哼,刚那姑娘是谁?你对象?” 第93章 你的小对象 江行野的手一顿,半天没回过神来,后来才黯然道,“不是!” 老头子啧了一声,也就不再说话了。 江行野没动红烧肉,用汤拌饭吃完后,就将饭盒都盖上,在外头静静地等着。 许清欢在里头东找找,西找找,漫无目的,也就想捡个漏。 那些穿越大佬们谁没在废品收购站捡过宝物,凭什么她穿过来就啥都捡不到? 不公平就是不公平,许清欢也不是纠结的人,她也就想着碰个运气,碰不到也不强求。 墙角摞着一堆碗碟,许清欢一个个翻开看,没有一个是老物件。 她前世见识多,爷爷也喜欢收藏物件,许清欢为了讨老人欢心,也专门钻研过,虽然达不到断代的水平,但有些后世常见的藏品,她还是能够一眼就看出来。 就在许清欢挑选了几本高中课本,准备离开的时候,老头子对江行野道,“里头的柜子里第三层靠西边那头,有个鼻烟壶,你让你小对象拿走。” 江行野愣了一下,起身,对老头子冷声道,“说了不是对象。” 他声音压得低,语气里透着不耐烦,老头子翻了个高级白眼,吸了一口烟,将一张老脸习惯性地隐藏在烟雾中。 江行野径直走了进去,接过许清欢手里的课本,又走到了老头子说的柜子前,将那个鼻烟壶拿出来来回看了两眼,没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转手给了许清欢。 许清欢吃惊不已,她看出来了,这是后世拍出一亿六千多万人民币的乾隆御制珐琅彩婴戏图鼻烟壶,说价值连城半点都不过分。 她怔怔地看着江行野,这家伙是知道它的价值,还是不知道? 江行野道,“你拿着,这是老头子让我给你的。” “老头子?你是说门口的门卫大爷?”许清欢抚着怦怦跳的心,一亿六千多万人民币,不是个小数目,哪怕她前世身价三百多亿,也难免动心。 “嗯。”江行野看许清欢的表情,只觉得可爱极了,这么鲜活,就在他的眼前,他的心跳,并不比许清欢的平缓。 眼底流露出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深情与眷恋。 许清欢捏着鼻烟壶,想了想,出去将鼻烟壶递给老头,“这个,你知道的,是吧?” 老头子厌恶地摆手,“拿走,拿走,快拿走。你要不拿走,我就砸碎了算了。” 许清欢见他不是在开玩笑,赶紧收起来,“多少钱?” 老头倒是看向江行野提着的书,“你称一下,多少斤。” 江行野就用手掂了掂,“两斤二两吧!” 老头便对许清欢道,“你给两毛钱。” 许清欢拍了拍帆布包里的鼻烟壶,“那这个呢?” 老头眼珠子一转,吧嗒吸了一口烟,眼睛一眯,“那小子刚才没有吃完的红烧肉,你把那个给我吃。” 许清欢扭头看江行野,他连忙将饭盒抱在怀里,抱得紧紧的,怒道,“你做梦!我说了回头给你再拿一盒。” 老头子两道长眉一竖,瞪着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你要是不给我红烧肉,这鼻烟壶就别想拿走。” 江行野气得一张脸铁青,但忍了又忍,十分不舍地将那盒红烧肉拿出来递给老头,“吃了能长生不老?” 老头呵呵一笑,“你管我?” 说完,就准备夺过来,许清欢将饭盒一挡,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大团结,一斤肉票,还有一包烟丝,“这烟丝你尝尝,你要是不喜欢,这盒红烧肉就给你,红烧肉和烟丝只能选一样。” 老头子看都没看那钱票一眼,持怀疑态度地将烟丝拿过来,凑到鼻端闻了一下,顿时一双眼睛睁大了一倍,生平头一次,他没有经过任何犹豫,果断地道,“好东西!” 他迫不及待地将烟斗里还没有抽完的,剩了大半的烟丝给敲在地上,捏了很少的一点烟丝放在烟斗里,用火点燃,猛地吸了一口,一股清凉的感觉直通肺部。 只觉得整个肺部和呼吸道都得到了一番洗礼一样,清爽,轻松的感觉传遍全身。 “好东西!”老头子抬眼看许清欢,“还有多少?卖给我!” 许清欢摇摇头,“这东西还能有多,我本来打算去卖的,就送给你了。” 说完,她打算走,老头子却拦住了她,“你下次什么时候还有?” 江行野一把将许清欢拉到了自己身后,“干啥?” 他怒目瞪视老头子,老头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有些过激了,指着收购站里头,“你下次来,我给你留点好东西,这烟丝你是哪里来的,我回头找你买。” 许清欢道,“我过世了的师父自己制的,他是一名医生,等我弄到了烟叶,我会制,你抽完了,我再给你带来。” “说话算数啊!”老头子道。 许清欢点头,“不过,这种好东西不多,每次制起来很麻烦,也不能制多了,你要是告诉别人,都来找我要,我肯定会高价卖出去,你自己就别想了。” 老头子没好气地瞪她,“我不傻!” 说完,就坐在了摇椅上,一晃一晃地,专心致志地抽烟,每次抽一小口,看许清欢走远了,才想起来,喊道,“哎,那谁,你要是弄不到烟叶,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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