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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麻袋打开,里头全是皮子。 几张皮子都很不错,毛色光亮,色泽匀称,一看就很难得。 “不是要讨媳妇儿了,怎么不把这几张好皮子留着?”秦三爷蹲下来,捋了捋皮子,手感光滑,非常好摸。 “留了,把最好的留了。”江行野道,“您瞧瞧,能换多少钱?我要现金两百,三转一响一个都不少。” 秦三爷道,“你这口气不小啊!” 不过,他还是问宋时勉,“都有存货吧?” 宋时勉笑道,“有,一直都留了一套,不都是给小野留着的,我还以为盼不到这一天了呢。” 秦三爷笑道,“胡说,我还等着抱孙子呢。” 说着,他看了江行野一眼,看他眼眸低垂,他心里也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没有再多说。 一张红色如火的狐狸皮,一张貂皮,再就是两张狼皮,几张纯色的兔子皮,算下来价格大概是在一千两百多块钱。 除了三转一响,秦三爷让人给了他八百块钱现金,江行野没要,只拿了五百块钱现金,便迫不及待地出了门。 他回来的时候,正好是生产队下工的时候,三三两两的人群往回走,正好与他迎面遇上,看到拖拉机上的三转一响,社员们嫉妒的眼睛都红了。 家里有女儿的,哪一个不是肠子都悔青了! 早知道江行野办的起这样的彩礼,他们还嫌弃他干啥啊! 董爱梅差点心梗,回去之后就不服气,呜呜咽咽地哭。 孙桂花心疼得不得了,也很后悔,唠叨道,“都说这狼崽子是个穷鬼,谁能想到他还能办得起三转一响,订个婚,犯得着搞这么大排场吗?” 这往后,生产队的人都有样学样,那些光棍们都还能讨得到媳妇儿吗? 董爱梅哭道,“我以前就说嫁他,嫁他,你们都不同意,这会儿后悔了,后悔有啥用了?呜呜呜!” 董新民也是后悔死了,嘴上不认,“他是你想嫁就能嫁的?你倒是上赶着要嫁他,他搭理你没有?” 董爱梅哭得更加大声了,有点耍赖的意思。 孙桂花不满道,“都怪你,非要把他俩凑一块儿,这下好了,爱梅是一点希望都没了。” 董爱梅跺脚道,“我不管,我不管,除了他,我谁都不嫁。” 董新民气得站起身,一耳光扇过去,“你说这话还要点脸吗?他是什么好东西,连亲娘都嫌弃的货色,就你娘俩眼皮子浅,把他当个宝,你看着吧,等许知青嫁过去,一天至少要挨三顿打!” 董爱梅娘俩想到江行野那暴躁脾气,动不动就喜欢动手打人的性格,不寒而栗,忍不住为许清欢捏了一把冷汗。 而此时,知青点也在说这个话。 段庆梅在为众人普及江行野的事迹,“十二岁就能拿刀砍人,蹲过笆篱子,整个生产队,男女老少没被他打的都是少数,就这么个人,许清欢嫁给他,将来三天要被打九顿。” 蒋承旭不敢置信,“你说那男社员叫江行野?” 段庆梅道,“是啊,怎么了?” 蒋承旭道,“我听到有人喊他小五啊!” 段庆梅道,“呵,江家排行老五,亲近的人都喊小五。” 江行野,竟然叫江行野,他竟然是江行野! 原来,他们早就就勾搭在一起了,难怪前世许清欢那么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离婚,他不过是和漫漫有了点夫妻之实而已,还因为她不能生的缘故。 她就不能原谅自己,非要离婚。 难怪江行野会帮她,不遗余力。 呵呵,一对奸夫淫妇! 蒋承旭腾地起身朝外面走去,许漫漫忙跟上,“承旭哥,你去找姐姐吗?” 她快哭出来了。 陆念瑛的目光像锥子一样,钉着二人,嘲讽地哼了一声,“有的人还说姐姐和姐夫退婚跟自己没关系,谁会忍得了粘在自己未婚夫身上的牛皮糖!” 许漫漫哭道,“我只是心疼姐姐,她对我们的误会这么深,我们难道不要找她说清楚,难道你让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掉入火坑?” 陆念瑛笑道,“说得倒是挺真情实感的!许清欢虽然对我不好,不过,我还是要说句公道话,她沦落到今天这一步,难道不是被你逼的吗? 要不是你成天黏着人家的未婚夫,她会退婚,不退婚,她会下乡?不下乡,她会为了逃避劳动,而找个当地人嫁了?” 之前的女知青之所以找当地人嫁,也是受不了那么高的劳动强度。 但不劳动,就没有饭吃。 农村里,拿满工分的都是男人,女人基本上拿不到满工分,太伤身体了。 城里的知青更加做不到。 为了不饿肚子,就只好嫁给乡下人。 许漫漫要为自己洗白,但看到蒋承旭脚不点地地走了,她也忙跟上,她绝对不能让蒋承旭与许清欢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 她好不容易才把他们分开。 陈德文仨人的屋子已经做好了,他们下工后就来了许清欢家里,准备在这边蹭饭吃,商量晚上一起去他们的屋子燎锅底的事。 蒋承旭气冲冲地过来,“许清欢,你这个……” 看到许清欢清冷的眉眼,蒋承旭的话到了嘴边咽下去,他突然意识到,前世的事,许清欢根本不知道。 不,说不定前世的事,许清欢知道,要不然她为什么放着自己这么好的选择不好,而急匆匆地下乡,迫不及待地和江行野谈对象? 她知道江行野是未来的全球首富? “你知道的,对不对?”蒋承旭心里充满了绝望,许清欢如果和江行野结婚了,那还有他什么事呢,他还有什么指望? “你知道江行野将来会出人头地,你才会嫁给他,你根本不是喜欢他这个人,对不对?”蒋承旭目赤欲裂。 江行野一进来,就听到了蒋承旭的话,他的脚步一顿。 许清欢愣了一下,打量蒋承旭这个人,心里有些疑惑,“是啊,我要不是看到他前途无量,未来可期,我肯定不会和他处对象啊!” 蒋承旭倒抽了一口凉气,“难怪我那么向你保证,你都不给我机会!好啊,许清欢,原来你早就背叛我了,你早就和他勾搭到一起了,你这个人尽可夫的荡妇!” 蒋承旭以为许清欢也是重生的,他笃定他们前世背叛了自己,气得浑身发抖。 啪地一声,许清欢一耳光扇在了他的脸上,怒道,“我看你是个疯狗!” 她准备再打第二下,江行野走过来,握住了他的手腕,“乖,手会疼,交给我!” 他拎起蒋承旭,将他扔了出去,“滚,再来闹事,割了你的舌头。” 他不会放过这个东西,但他答应了对象,不再打架斗殴,那就不能让对象看到。 第109章 背她 “江行野,你以为许清欢愿意和你处对象,就是喜欢你吗?”蒋承旭尾巴骨都快裂开了。 江行野的脚步一顿。 蒋承旭嚎叫道,“她只是为了和我赌气,她是故意拿你来气我,气她妈妈,她根本就不是想和你结婚,你只是她用来气我们的一个工具人。” 江行野走过去,蹲下身子,低声在他耳边道,“没关系,你在她眼里连个工具人都算不上,只要她愿意靠近我,我就有本事让她永远不离开我!” 蒋承旭一愣,再一次被江行野一脚踹飞,“再有下次,让我看到你骚扰她,我会让你死!” 实在是太气愤了,江行野没有忍住。 许漫漫扑过去,抱住了蒋承旭,“承旭哥,你怎样,你怎样了?呜呜呜,你们怎么能这么坏,怎么能这样对承旭哥?” 听着许漫漫的哭声,蒋承旭的心里少了些寂寞。 但他怎么能失去许清欢呢? 如果许清欢也是重生的,她这辈子没有江行野的帮助,应该也是能够成为女首富的吧,如果不能,不是还有他吗? 对,还有他,只要有他在,就不需要江行野了。 他看着江行野的背影,眼底充满了仇恨,不需要他动手,江行野这个人性格偏执,只需要他动用点手段就能给毁了。 他记得前世,有人动了许清欢公司里的项目。 许清欢连夜赶过去,淋了一场雨就感冒了,江行野知道后,坐私人飞机过去,守在许清欢酒店的隔壁,一直到她的病痊愈才离开。 他最后将那人报复得倾家荡产。 许清欢至死都不知道这件事。 那时候的江行野是全球首富,世人敬仰的对象,用钱开路,权势滔天。 但这个时候的江行野只是一个乡野汉子。 许清欢迎了上去,“吃了没,没吃的话,一起吃点!” 陈德文他们也过来了,邀请江行野一起吃饭。 江行野本来也没吃饭,想和对象一块儿吃,“我一会儿将粮食拿过来。” “先吃,正好我们多蒸了两个包子。”许清欢道。 乔新语现在不太怕江行野了,“反正我们这顿吃的粮食是欢欢的,你们俩的账自己去算,不用跟我们算。” 他们六个人一起吃饭,包括陈德文他们的粮食都放在这边,用谁的粮食,取决于这一顿想吃什么。 江行野心里欢喜,去看许清欢,见她脸颊微微一红,看得呆了。 午饭熬了玉米碴子粥,炒了两个青菜,一盘蘑菇,大肉包子,吃得很爽。 “野哥,做房子的事多谢你,晚上一块儿去我们那边吃饭,说好了今天燎锅底。”陈德文邀请道。 戴亦风也笑道,“我们想请野哥都没机会,今天一定要赏脸,哦,对了,野哥,还有给我们帮忙的几个社员,能不能帮忙一起喊上?” 江行野朝许清欢看看,许清欢小小地咬了一口包子,“你就答应呗,他们还得在村里住好几年呢,我也觉得和社员们把关系搞好很重要。” “嗯。”有许清欢开口,江行野就答应下来了。 商量好了,吃完饭陈德文去供销社买东西,戴亦风和郑思启要上山,看能不能弄点野味,江行野不放心要跟着他们一块儿去,许清欢也要跟着。 江行野自然不能不答应。 “晓敏,我们也上山?”乔新语跃跃欲试,她来了这些天,只在山脚下转过,还没有上过山呢。 于晓敏也要上山去采摘,这个季节,有很多山货都熟了,可以弄去卖钱,很多百姓也都没有在地里干活,就在山上搂山货,打柴火。 “嗯,我们也去。”于晓敏笑道。 下午,一行人一起上山,正好,蒋承旭几个人去仓库领粮食,看到了,就问领他们去的张铁山,需许清欢他们过去干啥。 张铁山瞅一眼,“哦,去搂山货吧,这时候,山上的野果,山货都差不多熟了,弄些回来,猫冬的时候吃,也可以顶个半饱。” 看到许清欢牢牢地跟在江行野的后面,蒋承旭的眼底简直是要淬出毒来了。 但他刚刚到上江大队,前世又没来过,暂时还摸不清底细,只能先忍着,慢慢图谋。 许清欢感觉到后背一凉,扭头正好看到了蒋承旭收回的目光。 书中,蒋承旭这人为了往上爬,仗着有蒋家撑腰,陷害自己的上司为自己腾位置,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看来,这是将她恨上了。 “跟上!”江行野见许清欢走神,朝她招呼,许清欢顺势抓住了他的手,借着力道,爬上了前面的陡坡。 江行野的手宽厚,温暖,干燥,握着非常舒服。 同行还有人,许清欢爬上去后就松开了。 山林的风从江行野的指间穿过,带来丝丝凉意,留下了淡淡的空落。 指腹上还残留着对象的小手带给他的温暖和柔软。 许清欢之前采摘了不少药材,这次她向朝深山里头去,有青霄跟着,也不怕。 于晓敏和乔新语体力不行,正好遇到了几棵板栗树,两人就在树下打板栗。 走了不多远,江行野顿住脚步,他手指头扣着一枚石子儿,弹射出去,一道破空声传来,站在树梢枝头上的一只野鸡就一头栽倒下来。 戴亦风和郑思启对视一眼,显然没想到江行野还有这样的身手。 他们俩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被训士兵一样训过,但比起江行野来,不管是感知还是身手要差上一大截,可以说,哪怕是部队里的那些特种兵,江行野这番身手也有过之而不及。 走了不过两三里地,江行野弹了四次小石子儿,没有一次落空,他们一共打了两只野鸡,两只野兔。 江行野将野物,递给戴亦风,“你们就在这附近,不要走远了,找得到就打,找不到就回去,我要往里头走一走。” 他要带许清欢去采药。 “行,你们也注意安全。” 不过,戴亦风看到亦步亦趋跟在许清欢身后,呈守护之态的灰狼,觉得这话有点多余。 等翻过一座小山坡,前面是更高的山丘,江行野蹲下身,“上来!” 许清欢的气力渐长,筋骨也非同凡响,她一路走来,气不喘心不跳,但还是很乖顺地趴到了他的背上,将下巴搁在江行野的肩上,“还记得我第一次在山里遇到你,那会儿我就跳到你身上躲蛇,你是怎么对我的?” 第110章 江行野的勇猛 这是跟他算旧账呢! 江行野感受到后背上柔柔软软的娇躯,她身上淡淡的幽香萦绕在他的鼻尖,真是甜蜜的负担,“那时候,我怕被人看到,对你不好。” 许清欢轻轻地哼了一声,“难道不是怕人看到,对你自己不好吗?” “没有,你知道的,我的名声……本来就不好,我不怕的。”江行野边说,小心翼翼地感知许清欢的反应。 “你胡说,你的名声哪里不好了。”许清欢扯了扯他的脸蛋儿,“以后不许在我面前说这样的话,别人说你不好,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你的好。” 江行野松了一口气,内心一处塌陷,他对象在心疼他,真好,他也是有人心疼的人了。 “嗷呜!” 青霄的嚎叫声,在山野里响起,江行野几乎条件反射,只手将许清欢挪到了身前,他另一只手就近攀上了一株百年老树,哪怕携带了一个人,身体如灵猿一般朝树上攀援。 许清欢也不知道他的手脚是如何交替的,总之,眨眼间自己就被安放在了离地面至少五米的粗壮树桠上。 “青霄,避开!” 江行野朝底下与野猪群虎视眈眈的青霄喊道,他从怀里拿出一根麻绳要将许清欢捆绑在树上,许清欢才不愿意,“我会抓住树杈,不会掉下去的,你赶紧去救青霄。” 哪怕是一头老虎都不敢和野猪群对上。 野猪群一共三头差不多三四百斤重的大野猪,四头两三百斤重的中型野猪,两头一百多斤重的小型野猪,六头几十斤重的猪仔。 哼哼唧唧地朝青霄逼近。 许清欢也是为青霄捏了一把冷汗,无奈,狼不是猫科动物,它不会爬树。 江行野又找了一个更高一点的安置点,四根粗壮的树杈伸出来,中间差不多快延展成为一个平台了,他将许清欢安放在上面,“乖,别动!” 然后如闪电一般溜了下去,他强健有力的手臂一把提起了青霄的前腿,将它甩上了树梢,青霄用四条腿抱住树枝,不甘心地嗷呜控诉。 眼看江行野赤手空拳,朝着朝他冲过来的野猪,猛地一拳轰出去,那头近四百斤重的野猪一声惨叫,倒飞出去,许清欢惊得目瞪口呆。 那野猪在地上挣扎良久,才站起来,摇摇晃晃一会儿,就发狂一般再次朝江行野冲过来。 其余的野猪也围过来,江行野操起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野猪,朝另一头大野猪狠狠地砸了过去。 他的勇猛显然震慑了野猪,另外的几头野猪,渐渐地朝后退缩,只有发狂的那头野猪刨着地上的土,亮起獠牙,横冲过来。 发狂的野猪力量很强,江行野也不敢直掠其锋芒,他倒退几步,两步跃上树干,腾空而起,那野猪撞了个空,一头撞在树上。 百年老树枝繁叶茂,也被撞得直摇晃。 “阿野!”许清欢在树上急得不得了,紧紧地捏了一把冷汗,她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把短刀,朝江行野扔了过去。 这是银光殿的武器库里的一把最不起眼的短刀。 江行野接了过来,拔出了刀鞘,寒光冷冽,锋锐无比。 他朝那头还在晕头转向的野猪冲了过去,踩在野猪背上,一刀劈向了野猪的脖子,手起刀落,干脆果断,那野猪正好被割断了颈部大动脉,很快一头栽倒在地。 其余的野猪闻到了腥味儿,也濒临发狂边缘,江行野满头满脸都是血迹,他踩在枯枝败叶上,手中的短刀还在滴血,另一只手拿着刀鞘。 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斑斑点点地落在他的身上,哪怕他一身褴褛,也依然如同归来的战神,勇猛无匹。 一头野猪朝他扑了过来,江行野就地一个翻滚,手腕一翻,短刀精准地扎进了野猪的心脏,那野猪哼了一声,便倒地而亡。 基本上一刀一头,有了短刀的江行野如虎添翼,不到半小时,几头大野猪就被江行野撂倒了,他眼神凶狠地看向那两头小野猪。 小野猪掉头就跑,而几头小猪仔还不知死活地用头撞江行野的小腿,他抬脚就将一头小猪仔踢飞,那小猪仔撞在树干上,没来得及叫唤一声就顺着树干滑落在地,没了生机。 这边的动静很大,戴亦风二人赶过来时,就看到了一地的尸体。 七八头大野猪排在地上,十分壮观。 “许知青呢?”郑思启吃惊地问道。 江行野朝树梢上看了一眼,正好对上许清欢关切的眼神,她到最后才听到江行野有些乱了的气息,这家伙实在是太勇猛了,身体素质也好得惊人。 只不过太瘦了一点。 他背她的时候,她能够感觉到他背上肩上只有骨头,和覆盖的一层肌肉。 “你们留一个人,另一个人去跟大队长说一声,让大队长安排一个人过来把野猪抬下山。”江行野说完,将短刀往口袋里一塞,四肢并用地爬上了树。 他先将青霄解救下来,指着那头小猪仔,“那个是你的!” 青霄很不高兴,它刚才都没有帮上忙,四肢落地之后,它就找了一棵大树,背朝他们蹲着,一副不愿搭理人的样子。 许清欢被江行野再次夹在腋下,他也不知道怎么倒腾的,眨眼就下来了。 戴亦风跑去大队了,郑思启再一次被他的身手震撼,“江同志,你有没有考虑过去参军?” 江行野凉凉地朝他看了一眼,“没听说过我是个砂仁犯?” 许清欢气得在他腰上掐了一把,肌肉紧实,滑不溜秋,江行野小腹处一紧,低头看许清欢,她娇嗔的模样令他心头一热。 “我再不说了。” 江行野一秒从凶神恶煞转化出可怜兮兮的样子,令郑思启大开眼界,也觉得十分辣眼睛。 他在许清欢面前原来是这副模样的! 许清欢暂时不和他计较,指着野猪,“这些全给生产队?” 如果换以往,江行野一头都不会给生产队,这不是为了在对象面前刷一颗红心吗,他试探着道,“要不,我收两头?” 许清欢指着三头大的,“要不,我们对半分,一共九头,小的那个给青霄当零食,另外的四头,我们留一半?” 郑思启也表态,“四头就够了,太多了生产队哪吃的了那么多。” 江行野快手快脚底做了一个筏子,将四头野猪放上去,他将野藤绑在上面,将野猪朝深山里头拉去。 野藤在他身上勒出了深深的印痕,他走在前面,每一步都那么坚定。 青霄被许清欢哄好了,叼着它的零食,亦步亦趋地跟在许清欢的后面,两人一狼走远了,郑思启这才听到了生产队来人的动静。 第111章 嫂子 许清欢跟着江行野沿着一条曲曲折折的路往上爬,走了约有两个多小时,转过一道峭壁,看到了一片金黄的麦田,整片约有十多亩。 另外还有一片鱼塘,岸上种着各种果树,朝着山顶,开凿出了几块梯田,种着一些草药,其中有一种是野山参。 山间的云雾轻轻地飘荡着,几头野狼听到动静,从一个山洞里走出来,看到二人,懒洋洋地抖了抖灰色的毛发,又回去躺着了。 几只羽毛艳丽的鸟儿在云层中穿过。 一瞬间,许清欢有种置身于自己神秘空间的错觉。 许清欢看得呆愣愣的,等回过神来,江行野已经将野猪拖到了一个山洞门口,她连忙顺着田埂过去,不敢置信地问道,“阿野,这是你的地盘?” 她一指身后的鱼塘和麦田。 第一次听她喊“阿野”的时候,他的心里就一阵激荡,只不过当时情况危急,他顾不上这些。 这会儿又听到她喊,江行野激动之下,伸手将她揽进了怀里,“再喊一遍,我喜欢听!” 他身上全是血腥味儿,还是野猪的。 许清欢“哎呀”一声,挣脱开,看到自己身上没有蹭上猪血,她才松了口气,娇嗔道,“你要是敢把猪血弄我身上,我就揍你!” 她扬了扬自己白嫩嫩的小拳头,脸蛋儿气鼓鼓的,但眼里却满是轻松的笑意。 江行野笑起来,笑声爽朗而畅快。 山洞冬暖夏凉,许清欢进去转了一圈,有人工开凿的痕迹,里头别有洞天,中间一块大场子,围着四周一共四个洞穴,里头放了不少东西,有粮食有皮毛,也有锅碗瓢盆,床榻铺盖。 显然,江行野在这里生活的时间很长。 青霄一来这里,就回到了自己的狼群族地。 许清欢从洞里出来,看到江行野在宰野猪,他裸着上身,宽松的裤子挂在腰上,要坠不坠的样子,露出腹部块垒分明的肌肉,还有性感的人鱼线。 汗水裹在他身上像是上了一层釉色。 便是前世欣赏过很多男模,也有很多姿色不错的男公关自荐枕席,但那些健身出来的肌肉和江行野这一身充满了野性和爆发力的决然不同。 “你打算怎么卖掉这些野猪啊?”许清欢看到这里,就知道江行野怕不是个安分的,就不知道他在黑市处于食物链的哪一环呢? 江行野顿了一下,深深看了她一眼,抿了抿唇,还是没敢说真话。 他怕对象把他给举报了,这年头投机倒把轻则蹲笆篱子,重则吃花生米,不是闹着玩儿的。 “是不是要卖给黑市?”许清欢压低了声音,还做贼一样四下里看看。 江行野摇摇头,“不是,有人会过来收,我卖给他就行了。” 她狗狗祟祟的样子,取悦了江行野,他忍住了摸摸她头的冲动,他对象咋就这么招人喜欢呢! 许清欢到现在还没有去过传说中的黑市呢,她真是好奇极了,“你不会打算卖给收购站吧,他们的价格压得很低,划不来。” 江行野正色道,“那也不能去黑市,那地方很危险,要是被抓了不得了。” 这也是在警告许清欢,他咋就看出对象想去黑市呢。 江行野喊来青霄,将一个染血的布条让青霄咬着,“送出去!” 他快手快脚地将四头猪都杀了,开肠破肚后,就将猪肉垒放在木筏上,让许清欢等等他,他自己拿了衣服,去了山后的一个温泉池将浑身洗干净,衣服也一并洗了。 手里还提着一只兔子。 “我给你烤兔子吃?”江行野看着对象,满心里都是雀跃。 “嗯,好。” 许清欢在附近找到了几株结了籽儿的丹参,小心地将种子摘下来,放进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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