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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天管家告诉我爸妈失望而归,隔几天就会来找我一次,想求我原谅。 我听了只是笑笑。 以后我会供养他们,给他们定期打几千块钱的生活费。 但我也知道,曾经他们为了一个可笑的谎言,想让我死,甚至彻底毁了我。 那道鸿沟将会永远横亘在我们之间,时刻提醒着那份虚伪的亲情,有多可笑。 「完结」 惊!糙汉老公是年代文隐藏大佬 作者:大风凛凛 简介: 🕰 更新:今年06-07 🌟 书架:9996 🏷️ 标签:年代文·糙汉·豪门世家·空间·甜宠 📜 简介: 她是男主追求真爱的牺牲品,是化悲愤为动力的可怜虫,是时刻想要用钞票打脸男主的偏执狂,是衬托女主温柔大度的柠檬精; 许清欢:艾玛,这说的是我吗? 许清欢穿书了,穿到了闺蜜写的一部年代文里,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她自幼寄养在二叔家里; 堂妹和未婚夫纠缠不清? “退婚,中央空调谁要谁拿去!” 生母用工作拿捏她? 不就是下乡吗,大东北黑土地肥沃,每年可以在炕上躺吃半年,社畜谁不爱? 最关键,那里有个她想抱金大腿的大佬; 江行野是男主都仰慕的对象,未来的全球首富,书中的隐藏大佬; 许清欢下乡后,直奔江行野而去; 她原本的打算是给大佬当小弟,从未想过要与大佬发展见不得人的关系; 被男人躁着眉眼哑声哄着再坚持一下的时候,她只想问: 说好的家财万贯清心寡欲呢? 说好的事业心强没时间儿女情长呢? 说好的007加班狗连家都不回呢? 第1章 许一世清欢 供销社的广播里传出嘹亮的歌声:“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道路两旁是低矮的民国老建筑,墙上刷着大红标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许清欢两条腿倒腾得飞快,身后的青年几步追上来,拦在她的身前。 “清欢,你误会了,我和漫漫什么都没有,是非常纯洁的革命友谊!” 青年一米八零的个子,时兴的三七分头,露出宽广的额头,白色的确良衬衫,草绿色军裤,站在许清欢跟前,垂着头,眼里是无尽的悔意和深沉的爱恋。 “什么都没有?革命友谊?自从她回来之后,你们哪周没有见过三五次面? 她不知道永安百货在哪里,找你带她去,你们一起逛商场;她说她从来没有看过电影,不知道电影院长啥样儿,你们一起去看电影; 她说她想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小时候听人说,馋得流口水,你单独请她吃红烧肉。” 许清欢嘲讽地看着青年,“蒋承旭,你也不怕被人举报你们搞破鞋!” 三天前,许清欢还是二十一世纪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圆满完成三台手术的许大神医,手术刚刚完成,她一头栽下手术台。 救了别人,嘎了自己。 可能救人太多,功德无量,许清欢穿到了闺蜜写的一本年代文书里,一个和70年代时代背景九成九相似,大人物不尽相同的平行世界。 现在是一九七四年七月十日,地点华国申市。 这年头,合法夫妻走在大路上都不敢挨得太近,这两人看个电影居然头枕着肩。 蒋承旭的脸色一变,“清欢,我是你未婚夫,她是你堂妹,我才会对她特殊一点,我只是把她当作妹妹而已。” 许清欢看到身后追上来的人,瞬间就没了说话的念头,她转身就走,蒋承旭再次拦了她一把。 许漫漫已经冲到了她跟前,两条大麻花辫,一身白色的布拉吉,小牛皮鞋,两人站一块还挺登对。 先看蒋承旭一眼,然后才道, “姐,你真的误会我和承旭哥了,今天这场电影,承旭哥本来是打算请你的,票都买了,结果你说要和同学去看,一张电影票两毛钱,总不能浪费了吧?” 这理由多么地无懈可击。 在这个工人月工资只有二三十块钱,一斤大米凭粮票一毛八分钱,普遍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四毛钱是一笔巨款了。 “这么说,就是我的不是咯!” 蒋承旭忙摇头,“清欢,你不要钻牛角尖,我们没有怪你的意思,我保证以后会和所有女同志都保持距离,再也不和许漫漫单独出去。” 先还是漫漫,现在变成了许漫漫。 许漫漫一脸的受伤和不可置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承旭哥,我做错了什么,你就这样嫌弃我?” 蒋承旭看她一眼,眼底也有几分不忍,却依然别过了头。 今天这场电影《白毛女》他看过一遍了,看的时候觉得有些没意思,就眯了一会儿,黄粱一梦,他醒过来,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梦里,他许清欢结了婚,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后来改革开放,他想要一个孩子,那时候他也算是功成名就,许清欢在家当全职太太,他便和一直纠缠他的许漫漫上了床。 很快,被他的母亲发现了,他母亲还没来得及将许漫漫赶走,许清欢就知道了,坚决和他离了婚。 婚后,许清欢重新走进社会,她一路披荆斩棘,竟然创建了一个不小的商业王国。 他虽然没有和许漫漫断掉,但也没有和她结婚,而是娶了陆念瑛。 而他和许清欢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原因是有人在她的食物里下了药。 陆念瑛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外人看来,他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还有个对他死心塌地的外室,唯有他知道,他一直意难平。 许清欢是他一生的遗憾和痛。 这一生他绝不会再放开许清欢的手了。 许清欢深吸一口气,别开了眼。 照她的脾气,她应该立刻马上现在就和蒋承旭取消婚约,可她没有工作,按照现在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政策,中学毕业,没有工作,就必须下乡种地。 和蒋承旭结婚可以让她留在城里。 许清欢没有下过乡,但想也知道乡下没有城里好,暂时不打算轻易做决定,等想好了再说,瞥一眼哭得梨花带雨的许漫漫,“我还有事,先走了!” 蒋承旭连忙跟上,大梦一生,他此时只想将许清欢搂在怀里,跟她说一声“别离开我”。 “承旭哥!” 衣角被许漫漫扯住了,蒋承旭闭了闭眼,还是隐忍没有甩开,他实在无法对一个仰慕自己的异性太过狠心, “许漫漫,我是你堂姐的未婚夫。” “我知道,承旭哥,我没有别的心思,我的心思……你应该都懂!”许漫漫哭得泣不成声。 许清欢的脚步微顿,最后还是大步朝前走去,她好看的唇瓣微弯,一抹嘲讽噙在唇角。 蒋承旭哪怕再爱许清欢,他的心里对许漫漫也终究会有几分不忍,因为这是整本书剧情的基调。 如果蒋承旭对许清欢至死不渝,闺蜜那本书就写不到两百万字,估摸着两百字就可以完结了。 她被闺蜜坑了,闺蜜写书的时候想不出人设,就借用她的名字,照着她的形象刻画,大约就是这个原因,她才会穿来。 许清欢这个角色,既不是恶毒女配,也不是悲情女主。 她是男主追求真爱的牺牲品,是化悲愤为动力的可怜虫,是时刻想要用钞票打脸男主的偏执狂,是衬托女主温柔大度的柠檬精。 一直到最后才蜕变成为爱男人更爱江山的清醒脑。 就在男主与女主经历了一番生死虐恋,未婚先孕,终于要走进婚姻的坟墓……不,殿堂的时候,许清欢也在书中隐藏大佬的帮助下,成就了事业,创建了自己的商业王国。 与男主实行了两条平行线一般的彼此成就,人生互赢。 现在,许清欢不觉得自己是穿书了。 她现在拥有的人生同样真实,因为这里每一个人喜怒哀乐都那么真切,她自己的感情也是如此炽烈。 眼看蒋承旭又要追上来了,正好一辆公交车停下,许清欢挤上去,背着军绿色挎包的售票员收了她五分钱。 透过车窗,她冷眼看到他沿着马路追出了一里地。 他在前面跑,许漫漫在后面追,许漫漫摔了一跤,蒋承旭立马转身朝许漫漫飞奔过去。 许清欢收回目光,心里不可抑制地涌上一阵酸涩。 不知道是原身残留的感情,还是她自己的。 公交车在街角右转,又行了半站路,来到红星电影院的后门,许清欢下了车,林夏兰连忙跑上来,“怎么样,怎么样?我看到许漫漫追了上去,她是不是又去破坏你们了?” 她穿着一身绿军装,梳着两条麻花短辫子,明媚张扬,非常利落。 这个时代的人,衣服没有亮色,主流就是白、黑、灰、绿。 许清欢扯了扯唇角,“你错了,她不是来破坏我们的,她是来加入我们的。” 书中可不就是这样,许清欢和蒋承旭结婚后,多年未孕,许漫漫爬上了蒋承旭的床,厚颜无耻为自己找理由, “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婚姻,我只是太爱你和姐姐了,我不忍心看到你和姐姐百年之后,无人承续香火,我和姐姐身上流着相同的血,由我来孕育你的孩子才是最合适的选择。” 第2章 凭江舟行野 两人沿着街道走了两百米,林夏兰忍不住道,“我才听说新语已经下乡了,那你打算怎么办?现在工作很不好找,我爸妈到处打听,没有工厂招工。” 许清欢相信这话,林夏兰的父亲是申市机械厂厂长,母亲在知青办工作,饶是如此,林夏兰的工作还是她三哥让给她的,她三哥自己下了乡。 “新语去了哪里?”许清欢心情有些沉闷。 她、林夏兰和乔新语是从小到大的同学,三人一起上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半年了,乔家终于扛不住知青办的狂轰滥炸,不得不让新语下了乡。 许清欢是因为之前林母把她借去知青办做了两个月临时工,要不然,三个月前就下乡了。 “去了黑省,红旗公社上江大队。”林夏兰道,“我哥也是去了红旗公社,不过他不在上江大队,他在辽中大队。” “上江大队啊!”许清欢眼睛一亮,那是书中帮许清欢功成名就的隐藏大佬的家乡。 按照时间线,这会儿,隐藏大佬还在老家种地,是个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村霸,声名狼藉的二流子。 “怎么,你知道那里?”林夏兰道,“我特意让我妈帮新语挑的好地方呢。” “不知道!”许清欢没有去过,“不过,我知道那里的黑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可以猫冬半年,还饿不死人。” 在炕上一躺就是半年啊,还有吃有喝,敢问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们哪一个不梦想这样的生活? 留在城里上班有什么好的,每天朝八晚五,三十不停战,初一接着干。 许清欢瞬间就想清楚了,她不打算留在城里,更不想为了留在城里而牺牲自己的整个青春和尊严。 与蒋家的婚约,是许清欢生母为她订下的,两人结婚之后,她生母才会为她安排一份工作。 原主不想受人摆布,又不想下乡,一直纠结,最后把命纠结没了。 “下一批知青什么时候走?”许清欢下定了决心,就打算尽快下乡,她想早一点抱上大佬的大腿。 大佬现在虽然是个二流子,跟随的小弟可不少,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她早点去大佬身边占个位置,争取一个给大佬点烟的机会。 林夏兰吃了一惊,“欢欢,难道你也想下乡?” 许清欢猛地点头,一脸兴奋,“我想和新语一块儿,兰兰,你也让林阿姨把我安排在那里好不好?” 林夏兰都动心了,眨巴眼,“欢欢,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你为了新语就要抛弃我吗?” 许清欢挽住她的胳膊,“好兰兰,你可不能动摇,我和新语在乡下就靠你接济了,不要多的,一个月给我们一人邮五块钱就好了。” “想屁吃,我一个月才18块8毛4分钱,学徒不到一年。”林夏兰忍俊不禁,“顶多一人给你们邮三块钱。” 三块钱也不少了! 两人顽闹了一阵,许清欢才叹了一口气,“兰兰,你说如果我要和蒋承旭退婚,怎么办才好?” “你要和蒋承旭退婚?”林夏兰以为许清欢是被刺激到了,“欢欢,你可要想清楚了,你们毕竟也认识了这么多年。”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青梅敌不过天降?”许清欢调侃道,“我都打算下乡了,这婚约还有屁用?” 原身和男主从小就认识,初中和高中都是同学,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林夏兰亲眼看到电影院里,许漫漫把头靠在蒋承旭的肩膀上,蒋承旭推了两下没推开,就放弃了,一直让许漫漫靠着。 她还怕许清欢想不开,既然这么果决,她也是乐见其成。 想了一会儿,林夏兰道,“要不,找你二婶,许漫漫不是喜欢蒋承旭吗,你要是退婚的话,她们不得高兴坏了?” 许清欢三岁时,父亲牺牲,母亲改嫁。 正好那个时候,许漫漫走丢,二婶悲痛欲绝,就将她收养在膝下,半年前,许清欢的舅舅舅母带着自家养女来看她。 这表妹与二婶汪明霞七分相似,一问,才知道表妹竟然是失踪十四年的堂妹。 许清欢回到家里,房间里传出母女二人的说话声。 汪明霞恨铁不成钢地道,“那蒋承旭有啥好的,看把你们姐妹俩给勾得神魂颠倒,你姐非要嫁他也就算了,你也一天到晚承旭哥前,承旭哥后,我跟你说,你趁早给我歇了这心思。” 许漫漫娇嗔道,“妈,我知道了,我没啥心思,他就是我姐夫。你别说了,我姐要回来了。” 许清欢故意将门猛地一推,弄出点响动来,母女俩从房间里出来,汪明霞不知道她听到了多少,讪讪道,“欢欢回来了?” “二婶,漫漫!”许清欢打了声招呼,就进了房间。 许家住房拥挤,许清欢和许漫漫合住一间。 许漫漫跟了进来,问道,“姐,承旭哥找到你没?” “没有,我和夏兰在一起。” 许清欢将丢在床上的衣服一一叠好,都是补丁摞补丁,如果下乡的话,东北那边很冷,要准备最厚的棉被,棉衣棉裤。 这些不但要钱,还要布票,棉花票,原身留给她的遗产总共三毛两分钱,现在只有两毛七分钱了。 她生母每个月会给二婶二十五块钱的抚养费,但这笔钱,从来没有到她手上过,不管是原身还是她,都不曾想过要这笔钱。 原身是怎么想的,她不知道,许清欢从书里知道,父亲牺牲后,生母嫁给了父亲的战友,继父拿十二级工资,每个月近两百块钱,生母在文工团,每个月八九十。 这是非常高的收入了。 之所以给二十五块钱抚养费,是因为生母不想亲自抚养她,不想她影响了自己的家庭,还有就是继父因她是战友遗孤,执意要给。 “你们说什么了?”许漫漫露出天真无害的笑容。 “说了下乡的事。”许清欢有些沉闷。 果然,许漫漫脸上露出紧张的神色,因为她同样面临着不结婚就下乡,但她认识的好男人也就蒋承旭一个,书中,她没有竞争过许清欢,最后不得不下乡。 “姐,该担心的是我,你和承旭哥马上就要结婚了,不像我,没人结婚,不得不下乡。” 吃晚饭的时候,知青办的干事就来了。 许家一共五个孩子,老大许鸿伟在食品厂当工人,老二许鸿业当兵两年后转业,在电影院当放映员。 原计划,许鸿业当两年义务兵后,就转志愿兵。他突然就转业回来了,电影院放映员这个工作原本是许清欢生母为她留的,不知道怎么协商,到了许鸿业的手里。 许家还有三个孩子,老三许泓图,许清欢和许漫漫,高初中毕业都没有工作,必须下乡。 知青办的干事走后,屋里的氛围越发凝重,汪明霞问道,“老许,你上次说你们厂里老肖的儿子,在屠宰场上班,到了说媳妇儿的年龄,这事儿有眉目了吗?” 第3章 空间是一方小世界 许漫漫嘟起嘴,不满地朝她妈看去,“妈,杀猪佬能是什么好人?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杀猪汉子,我才不要呢!” “杀猪佬有什么不好?你看看那屠宰场的人,哪一个不是油光水滑?你要是有个这样的男人,以后还不是想吃肉就吃肉!”汪明霞恨女儿笨。 她倒不是说蒋承旭不好,父亲是食品厂副厂长,母亲在医院当护士,自己是机械厂的宣传干事,关键是这门亲事是她妯娌宋宛霖订下的。 先头,为了老二,她已经抢了一份放映员的工作了,不好再让女儿抢这女婿。 “我不管,反正我不嫁杀猪佬。你们把我弄丢了十多年,我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们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把我嫁出去?”许漫漫泪水又来了。 汪明霞心头十分不忍,但又无可奈何,“那你说怎么办?不嫁人就得下乡,你愿意下乡?” 许漫漫当然不愿意,“大哥和二哥的工作是怎么来的?还有三哥,你们难道打算让三哥也下乡?这家里亲生的非亲生的,凭什么牺牲一直是我?” 许漫漫说完,腾地起身,去房间里哭去了。 一家人也是不欢而散。 许清欢正要进房间,被汪明霞喊住了,“欢欢,你跟二婶过来,二婶有话要和你说。” 她和许立群对视一眼,两口子一块儿进了房间,许清欢跟在身后。 “欢欢,你看现在这形势也真是叫人为难,家里就你们大哥二哥有工作,你们三个都没工作,你还好些,眼看就要结婚了,结婚就可以不下乡; 你三哥是个男的,他去哪里我都不担心,现在家里就只剩下漫漫一个了……” 她说着,眼里渗出泪水来。 许清欢如果不知道许漫漫三岁走丢,就是汪明霞故意为之的话,肯定就信了这副慈母心肠。 但此时,她又不得不信,最起码在许漫漫和她之间,汪明霞还是选择了许漫漫。 “二婶的意思,我能做点什么吗?”许清欢敛眸问道。 汪明霞为难地叹了一口气,“漫漫回来得晚,这么多年在外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书也没好生读,工作也找不到,人家一听说她在乡下长大,也瞧不起她,想找个好点的男人也难。” 许立群在一旁道,“欢欢,你爸虽然不在了,你妈也不要你,可你还有二叔二婶,我是希望你和漫漫既然做姐妹,将来能够守望相助。” 许清欢不解地问道,“二叔的意思,希望我陪着漫漫下乡?” 她虽然是打定了主意要下乡,但并不想和许漫漫在一起,她希望能够摆脱这些人,在这个时空,有一二知己,傍大佬金大腿,过惬意闲适的生活。 不像前世那么累,那么想不开,非要拼命证明自己,结果父母根本不在乎。 汪明霞赔着笑脸道,“这孩子,说的什么傻话,我怎么舍得你们姐妹俩下乡呢,我养了你十四年,我宁愿漫漫下乡,我也舍不得你下乡啊!” 那是,宋宛霖一个月给他们二十五块钱,相当于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了。 许清欢一笑,“我还是不知道二叔二婶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们希望我做什么,就直接说出来。” 原身一度以为,二叔二婶还有三个哥哥是很疼爱她的,父亲牺牲,被母亲抛弃,有一个供自己安身的家,原身曾经将这些人当做自己最亲的人。 孝顺长辈,依恋兄长,以为他们对自己也是很好的。 直到许漫漫回来。 她才知道,她以为的宠爱,疼爱,真是不足一提。 她一个月五毛钱的零花钱,许漫漫五块钱。 大哥从来不给她买零食,许漫漫三天两头可以吃到大哥带回来的红烧肉。 许漫漫抢她东西的时候,二哥会不问青红皂白地就扇她的耳光,逼着她将东西送给许漫漫,还骂她小气,不知道感恩图报。 许漫漫欺负她的时候,三哥就在一旁冷冰冰地看着,维护许漫漫的态度不要太明显,只要许清欢敢反抗,他就会毫不犹豫地上前帮忙。 许清欢才明白,以前之所以能够生活得那么平静,让她有一种自己有了家人的错觉,是因为她在这个家里妨碍不到任何人。 相反,许家还能够通过她来拿捏宋宛霖。 毕竟,宋宛霖高嫁,她不希望许清欢的存在影响了她的生活,更加不希望燕市的人知道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汪明霞道,“我是在想,你现在年纪还小,犯不着这么早结婚。蒋家这门婚事,我的意思,还是再多看看,毕竟蒋承旭的母亲很不喜欢你。 将来你嫁过去,婆媳关系处理不好,也影响夫妻感情。二婶是处处都在为你着想,你可要知道好歹。” 当年,她已经将许漫漫丢弃一次了,这么多年,每每午夜梦回,她心里也不好受。 看到侄女高嫁,她自己的女儿被遣送下乡,她更是难受。 “这婚事也不是我能够决定的。”许清欢实话实说。 “你是许家的孩子,你父亲不在了,你的事我做二叔的可以做主。你年纪还小,现在也不急着嫁人,这门婚事我先帮你往后推一推。”许立群一锤定音。 尽管,许漫漫十四年不曾养在他的跟前,甚至并不是他的种,但此时,他并不知道,他只以为许漫漫是他的女儿,许清欢只是侄女而已。 两口子躺在床上后,汪明霞用胳膊肘捅了捅许立群,“老许,这样行吗?万一大嫂那边不同意咋办?” “我那大嫂一向精明,她打的主意是欢欢一旦嫁人,就再不想管我们了,所以才催着订婚,赶着结婚。” 先前,老大老二的工作也是他大嫂安排的,这些年,屁打不转都要找她。 换谁都烦了。 但他哥牺牲不到三个月,大嫂就迫不及待地嫁给了哥的战友,许立群对这嫂子是又恨且怕。 “蒋家的这桩婚事,再看看吧!”许立群想到老三和漫漫,还有将来三个儿子娶媳妇都要用钱,瞬间就做出了决定。 这是不同意的意思了! 汪明霞暗自高兴,忙道,“我们也不能上门去退婚。” 最好,这门婚事能够换成自己的女儿才好! “你先去探探蒋家的口风,看他们是什么个意思,低头娶媳妇,抬头嫁女儿,现在是蒋家要娶。”许立群道。 “那我明天约承旭他妈商量看看。”汪明霞想着,任她那妯娌再能算计,女儿和她不是一条心也是白搭。 黑暗中,许漫漫哭得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窗外没有月光,也没有后世随处随地的路灯,许清欢隔了一米不到的距离,只能看到床上一个隆起的朦胧身影。 她摸了一下左腕上的红痣,微微一热,人就置身于她熟悉的空间中。 这里群山巍峨,平原辽阔,森林无尽,海洋无垠。 泥土散发出清新的气息,竹林在微风的吹拂下,凤吟萧萧。 不远处,几只仙鹤在白云间穿梭。 而她正置身于银光殿广场的门前,脚下是种满了药材的梯田,一泓灵泉从山间流淌下来,顺着竹筒制作的管道,通过机关,散成水雾,倾洒在药田中。 殿宇高耸在云间,云雾缭绕在身前。 息壤空间能够跟着来,这让许清欢由衷地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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