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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十步一摔, 让她觉得自己哪怕蹦跶一辈子,都不会再穿这玩意。 然后社会告诉她,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新找到的工作比之前的工资多五百,但是上班必须穿着补足海拔线的高跟鞋, 别人都是两三厘米就够数, 黎秋月个子最小, 八厘米才能勉强融入。 穿的还是细高跟。 上班的第一天, 黎秋月彻底明白了美丽刑具的含义, 但五百块够她付花呗借呗信用卡的利息, 她干不下去,就要被利滚利的雪球压死。 也是当时年轻, 不知道还有只还本金的操作。 一起上班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黎秋月对高跟鞋的生涩,每天都默契的把黎秋月往后放,前面有人挡着,黎秋月崴脚和摔倒只要不发出太大的声音,也不会引起关注,就没有被辞退的风险,靠着同一批员工的主动帮忙,黎秋月硬生生把八厘米给穿习惯了。 嗯,脚腕得了习惯性扭伤,来这边之前也没有治好。 “能啊。” 程姐回答的很自然,当年她陪老板去外国出差,合同都签完了,就等着参加晚宴以后坐车去机场回国,结果当天晚上这个小国就发动了战争,信号断绝道路封堵,嗖嗖嗖和轰隆隆不绝于耳,之前拽的二五八万的保镖跑的无影无踪。 举办晚宴的酒店被炸蹋半截,备用的衣物显然是找不回来,她跟老板商量后,准备先去住处把护照和卫星电话拿到手再做打算,穿着高跟鞋走路跌跌撞撞,让程姐在心里骂了一路宴会的正装规定。 什么狗屁的女士入场要穿高跟鞋,不知道自己的国家是个什么王八蛋样子吗! “听着很危险,但您也没跑啊。” 黎秋月被程姐历险记弄得提心吊胆,却还是准确的抓住了关键点,程姐翻了个白眼,毫不犹豫的给了黎秋月一个毛栗子。 急个啥啊,高跟鞋+狂奔的梗放到小说里也是个小高潮,她不得铺垫铺垫? “前半段路除了有点累其实还好,我们真正碰上危机的时候,是离酒店只有百来米的拐角处。” 她们去谈生意的国家很小,基建程度也就一般般,虽然她们住的地方已经算是首都,却还有不少地方是种植田,两边耕地夹着中间的水泥路是常事。 “你知道青纱帐吗?”[1] 程姐突然问黎秋月,这个听起来很美的词语是她以前很长时间的噩梦,在她搬去镇子上读高中之前,每次去学校都要经过一段长长的土路,两边的甘蔗比人都高,要是弟弟不上学,她宁可第二天补功课也不会一个人去学校,当然父母也不会允许她单独上学。 前几年有个姑娘,勤快本分还能读书,年年都是第一,结果有一天走在这条土路上,就被人拖进了甘蔗林…… 污了她的二流子趾高气昂的上门提亲,因为生病才没有送姑娘上学的爹被硬生生气死,当娘的受不住当场疯了,姑娘躲着村里的流言蜚语,最后在发现自己不停干呕以后跳了河。 没死,但孽种没了,被救回来的姑娘安安静静的养了一段日子,晚上带着她疯了的娘拎着刀上了二流子家的门,姑娘抹脖子,当娘的放火,从屋子里拾起的骨头都是黑的。 灭了满门也不是结束,当娘的拎着火把一家家点,当女儿的换下卷刃的柴刀,拿着二流子家的刀接着杀——村里都沾亲带故,二流子敢上门也是仗着有人帮忙,姑娘动手以后就没打算活着,自然也不会放过帮凶。 杀不了人就砍断手脚,刀被夺走还有手肘膝盖,哪怕在地上爬,她还有一口能咬断男人子孙根的牙! 姑娘最后被砍了头,当娘的跳河不知所终,村里人想把当爹的挫骨扬灰解恨,却发现棺材早就不在原地,才知道这女娃早就做好了打算。 要不是警局听到惨案来得快,把姑娘的尸体带走,姑娘连全尸保不住——灭门的二流子姑且不论,当时逼着姑娘嫁人的也被砍死好几个,胳膊腿跟身子分离的也有七八个,还有被手肘膝盖顶碎蛋的,生殖器直接被咬下来的…… 这些是人身上的损失,疯娘几乎将所有的屋子都点了,虽然多数人保住了自己的钱票,但屋子本来就是个值钱的大件,几乎是家家有损失,户户有哭声。 连警局都不敢给姑娘立碑,连棺材都不敢帮着置办,只从内部凑了一身衣服,裹了一床席子,悄悄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埋了,才算是把尸体给保住了。 打那以后,村里打老婆的都少了,毕竟谁都不知道那姑娘死前说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净赚”的话被多少人听进了耳朵,几人一起走甘蔗林更是成了铁律。 “那个姐姐有点可惜。” 金凤凰眼看着就要羽翼丰满,却硬生生折在了山沟沟里,黎秋月不喜欢这种结局。 “是啊。” 程姐同样感叹,那个姑娘的聪明是在大领导那边挂了号的,哈工大都发了录取通知书,还允诺可以爹娘可以跟着一起走,她那天去学校是为了拿毕业证,结果…… 本来他们的村子出了这个姑娘,是被重点扶持的,但因为凤凰陨落,特大杀人案轰动全国,直到前段时间,村里才摆脱了贫困的帽子。 “青纱帐……前两年听过,但没有亲自去过。” 黎秋月是好奇心重不是蠢,自己的安全从来都是放在第一位,那种连人都看不见的路有什么好去的,真碰上什么事哭都来不及。 不过看了青纱帐的图片以后,黎秋月总算明白为什么年代文里人们滚苞谷地能不被发现——玉米长的比人都高! “聪明的选择。” 程姐想摸摸黎秋月的脑袋,黎秋月下意识的往后一仰。 “我刚洗的头。” 作为新时代的老古董,黎秋月的陈旧思想让她不太能接受油手能用免洗洗手液洗干净的概念。 “没说你……差点被你带跑题了。” 程姐又给了黎秋月一个毛栗子,继续讲故事,她当年也算是叱咤风云任意闯,有最奇绝的峰峦见证张狂,现在的平静生活才更像是梦一场。 两人小心的避让着炮火人群,顺着大路的边缘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向酒店,可就像所有即将成功的事情都会出意外,平静的青纱帐也终于在最后的一百米显出狰狞的本色。 一个男人从高粱地里钻出来,跟她们面对面的碰上了。 刚享受完六岁双胞胎滋味的男人看着月光下的美人,刚刚下去的火气瞬间起来了。 微风吹过,程姐嗅到男人身上带着熟悉的味道,手上端着枪,明晃晃的月光打在挂在腰上的刀面上,显出深色的痕迹。 在种花的古装剧里,有些将领会用“待此城破,三日不封刀”来鼓舞士气,士兵进了城就是烧杀抢掠的恶鬼。 程姐只用了零秒就猜出了他的身份,跟老板对视一眼,就直接扑了上去,一拳砸到了男人的嘴巴上,然后忍着疼将拳头尽可能多的塞进去,将男人下意识的叫声堵在了喉咙里。 士兵三五成群才是正常,程姐不敢赌这个士兵跟其他男人的距离。 老板没有发表什么智障言论,在程姐堵嘴的同时飞快上前,将敲碎一半的高脚杯砸的只剩下柄,毫不犹豫的对着男人一戳! 老板本来是想要拿杀伤力更大的啤酒瓶防身的,但宴会的现场没有这种低价的东西,高脚杯还是她从香槟塔顺出来的。 “唔唔唔!” 男人的另一颗眼珠睁大到极限,嘴巴因为疼痛下意识的合拢,程姐抬起手臂咬上去,硬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啪!” 轻微的爆裂声响起,男人本来要掐住程姐脖子的手下意识的往下,捂住了自己的第三条腿,拳头塞到男人嘴巴手里的程姐转眼就是一头的冷汗,要不是手指还能动,她差点以为手被男人给咬断了。 “拳头可以拿出来了。” 老板利落的把杯柄一拔一插,确定男人彻底失去视力后,便帮着程姐把手拔出来,顾不上查看令人心惊的牙印,两人抓紧时间用土堵住了男人的嘴,防止他召唤同伴。 “咚!” “咚!” “咚!” “快走。” 石头最后给木棍来了一下,确定三十多公分的长度大半都进了太阳穴,老板才让程姐起来,准备抓紧时间前往酒店。 “这个得带上。” 程姐脚软的走了几步,又回来把男人的枪拿走,她没学过开枪,但酒店有信号的话,她可以紧急学习一下操作流程,实在不行还能拿着唬人。 “还是你想的周到。” 老板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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