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就是跟我妈这么说的,快点儿走吧,我困了。” 昏黄的路灯下,顾桢可以看见叶棠脸上的笑,“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不都说去你家吗?” “你知道要发生什么吗?我可不是要跟你拉拉小手亲亲小嘴……” 这天的月亮隐在云里,显得十分不大方,叶棠的话却说得十分豪爽,她强忍害羞,“干别的也行。”她认定顾桢只是说说而已,真要发生些什么,他比她还怕。 “你到底去过几个男人的家?可别是搞仙人跳吧,周围埋伏着几个人,我跟你说,我兜里可没几个钱,你就算把我榨干了,也榨不出多少钱。我这笔买卖不划算。” “你不要脸!”叶棠扬起胳膊朝着顾桢的脸扇过去,顾桢握住了她的小臂,“干嘛这么冲动,换个人吧,我不仅没存款,还欠着一堆债,时不时就得去典当行一趟,你这么漂亮,我哪天把你抵押出去也说不定。” “那我也认了!” 第93章 顾桢当知青的时候, 精神生活极度匮乏, 他不是夜里偷着摸着看自己从家里偷偷带来的书, 就是跟女知青们谈恋爱, 也就是谈谈而已, 最多拉拉小手亲亲小嘴。人家成分都比他好, 他虽然不算什么好人,也不想拖累人家。他守着黄土地, 送走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 女朋友们回城前一个个都信誓旦旦地说要在城里等他,他一点儿都不领情, 明明白白地告诉人家,他的大好青春就这几年, 就算她们愿意等,他也等不起,气地姑娘们一个个骂他负心汉。他从不缺女朋友, 告别一个,就交下一个。 他下乡时,父母都不在了,那时也不知道恨谁,只是顿悟要及时行乐。自从下了乡, 他就对回城不抱希望, 看书也就图一乐子,从没想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他手风琴拉得极好,公社宣传队招人, 他要能进宣传队,能抵不少工分,村支书推荐他去,他看习琳瘦瘦小小,干体力活太过吃力,把机会让给了习琳,自己继续修理地球,干活的时候偶尔跟一起农忙的村里大姑娘聊聊天。大姑娘跟他聊两句,就飞红了脸,他吃过不少大姑娘给他的窝头,偶尔还能吃到一个白馒头,作为回报,他也帮她们干过不少农活。他之所以没和村里的姑娘们搞出点儿故事来,主要是怕人家姑娘太保守,以为拉拉手就是一辈子。 顾桢和习琳打小一起长大,习琳一直安安静静的,不像他一天到晚上房揭瓦,跟个皮猴一样,气得他爸――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天天嚷着要打他,悲哀的是,没一次成功过。习琳是他的对照组,他妈一直想要个女儿。那阵儿他一直嫌习琳假不喽嗖的,也不怎么搭理她。后来一起下乡,顾桢不知怎么就有了当邻家哥哥的自觉,偷了公社的鸡烤了也要留一只腿给习琳,分到习琳头上的活儿都让他给包了。 但也仅止于此,他对习琳并无男女方面的想法。习琳家里寄来点心,也特地给他留一块,他当作礼尚往来,并不认为习琳有什么别的意思。 顾桢和习琳真正关系密切起来,是习琳被推荐去省城读大学,习母为此很是动用了一些关系。顾桢偶尔雪中送炭,绝不锦上添花,也就懒得去恭喜习琳。倒是习琳突然主动起来,到了大学,每月给他寄一个包裹,包裹里有信有吃的,还有一些平常看不到的书。他因为能看的书多了,也就暂时忘记了谈恋爱,最重要的是,知青点也没剩下什么适龄女青年,当兵的当兵,招工的招工,上大学的上大学。 信里习琳有表示过要和他谈恋爱的意思,他没搭茬儿,习琳的未来是一片坦途,他注定要在黄土坡里打滚,他俩不是一路人。他在信里跟习琳讲,村支书家的丫头天天给他做好吃的,前天在面条里卧了两个鸡蛋,昨天把大白馒头切成片,用油混着鸡蛋煎了,焦黄焦黄的,又装搪瓷饭盒里给他送过来。他没经住口腹的诱惑,吃人家嘴短,如果人家愿意,他就准备以身相许,响应国家号召,扎根建设农村。 收到他的信后,习琳再没给他写信,而是随书寄来了一斤鸡蛋蛋糕和两块桃酥。 顾桢到底没能以身相许,村支书嫌他出身不好,把女儿嫁给了公社里的干部。他又开始啃窝头,炸馒头片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后来恢复高考,习琳寄了一堆书给他,信里都是鼓励他的话。他在乡下呆了多年,嫌再读四年大学太浪费时间,直接考的研究生。顾桢考回省城的第三年,他家之前充公的房子被退回来,父母扣发的工资又发给了他,习琳还没男朋友,他主动提出要和她谈恋爱。 在顾桢看来,男女之间最重要的是义气,他妈对他爸就够义气,宁死也不和老顾划清界限。习琳对他也够义气,在他回城无望的时候还主动要和他谈恋爱。如果习琳不主动提分手,他当然不能辜负人家。 他到底还是辜负了习琳,和叶棠结了婚。 顾桢和叶棠结婚后,关于他俩的各种传闻就甚嚣尘上。最普遍的一版是,顾桢对习琳始乱终弃,叶棠借子上位。系里都是体面人,体面人当着顾桢的面依旧还是以前那么客气,只在背后议论这个陈世美。 叶棠一直没显怀,这个谣言就不攻自灭了。 叶棠的母亲对女婿的感觉很复杂。顾桢是所有女婿里长得最好看的,其他女儿结婚都很图实惠,对男人的相貌都不在意,偏偏她的外孙外孙女长相又像极了他们的父亲。她第一眼见顾桢就喜欢得紧,不像别的女婿怪模怪样的。当时女儿又在那个处境下,能找到这样一个女婿不是不满足。 大学老师,父母双亡,还有三层楼,条件再好不过。她对顾桢的不满是从婚礼那天滋生出的,那天顾桢的同事一个没来,她仔细打听才知道,女婿是女儿从别人手里撬过来的。从此,她对这个女婿就多了三分不放心,心里想着,既然叶棠能把女婿从别人那里抢过来,那他也能被别人给抢走。可木已成舟,她也只能认了,面上对小女婿仍很客气。 叶棠的爸爸对这个女婿很满意,他家里都是女儿,顾桢无父无母,倒可以当半个儿子。知道顾桢也不会做饭后,叶家父母就建议小两口住到叶家来,饭也可以吃现成的。 他俩刚结婚,不愿意和父母一起住,拒绝得委婉又爽快。每天从食堂里打了菜,拼在一块吃,日子倒也过得很有兴头。叶棠做姑娘的时候,嫌食堂饭难吃,一直从家里带饭,结了婚,到了饭点儿,便去和人抢,有天为了两块排骨,竟差点儿跟人打了起来,最后还是她胜利了,看着顾桢把她抢来的战利品吃下去,她愈发有战斗力。 每周末,两人一起回娘家蹭饭吃。他俩花钱都很大手大脚,挣多少花多少,一分钱也不攒。顾桢和习琳谈恋爱的时候,就经常入不敷出,他每周都要请习琳下馆子,遇到什么衣服东西觉得好,问都不问习琳需不需要,就给她买下来,到了月底只能挂面配咸菜。习琳劝他,他也不在意,继续这么过日子。叶棠的消费观和他如出一辙,她在家里吃饭,不用交伙食费,挣的钱除了给自己买衣服化妆品,就是给爸妈买吃的用的。老叶头每个月都能喝到叶棠买的茅台,那阵儿,一瓶茅台七块钱,可除了小女儿,他也没喝过别人买的。 叶棠结了婚才有了理财意识,凡事都先紧着顾桢花。俩人结婚不到两个月,顾桢全身上下连袜子都是她买的了。 每周日,叶家的女儿女婿都要来吃午饭。他俩每次去叶家都要先逛一遍市场,双手从没空过。 有天,叶棠买了一条鲤鱼,发现桌上没有,便问母亲鲤鱼怎么没做,母亲回她留着明天吃。等叶棠的姐姐姐夫都走了,叶妈妈特意把小女儿女婿留下吃晚饭。晚饭桌上,叶棠看见了那尾鱼躺在盘子里,叶妈还特意给女婿煎了排骨。 吃完,叶妈妈把剩下的鱼和排骨打包让他们带走,又叮嘱他们下回不要再带那么多东西。 接下来的每周,他俩依然去市场上买一堆东西带过去。午饭叶妈妈摆出来的食材越来越少。他俩买的东西,都留到了晚上。 饭桌上,老两口不停地给女儿女婿夹菜。 叶棠看不下去,劝她妈妈:“妈,您这是何必呢?要我姐姐知道了,又觉得您偏心。” 叶妈妈笑着说:“谁的心脏长正中间?可不都是偏的嘛。再说东西都是你买的,凭什么给他们吃?”说着又给小女儿夹了一片二女婿带来的腊肠。 “这腊肠不是二姐夫买的吗?” “他们单位发的,不送过来也吃不了,一会儿你们多拿点儿走。”又对着小女婿说,“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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