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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充了一句:“这种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一解释,我们听的人倒是听得很清楚,但是三个拇指弯曲的人就略显尴尬了。 第一次见面,又不是很熟。 空气中飘起了一股子不对劲儿。 海哥也感觉出来了,他赶紧竖起了他自己的大拇指,自我澄清道:“我们这种拇指不能向后弯曲的人,内心刚直,有一说一,宁折不弯。不会说好听的话。” 这么一解释,倒也算是能粉饰的过去。 我、海哥和星辰,是直的。 海哥的有话直说,刚刚已经“表演”过了。 星辰这个假小子,看着就不是个会弯腰的人。 海哥说:“很多人长了一张刚正不阿的脸,或者打造了一个宁折不屈的人设,但那不一定是真实的。” 他想了想,怕自己说得不全面,又加了一句:“或者,他们只是在某一方面比较直。本质上还是属于高情商,说话会随风柳的人。” “比如说?”星辰追问道。 海哥环视了一圈,犹豫了一下说道:“比如……金星。” 我估计很多影视明星的大拇指,大概都是弯的,海哥怕不小心说到了谁的偶像,所以犹犹豫豫、挑挑拣拣,才小心地说出了金星这个名字。 要是傻狍子似直来直去的人,怎么可能会八面玲珑,让那么多的粉丝和金主喜欢呢? 星辰不太相信:“金星那么直爽的人,也会见鬼说鬼话鬼话吗?” 海哥没敢再吱声。 莲姐笑道:“随便聊聊天嘛,那么认真干什么?” “我的大拇指,为什么最特别?”我试图转移话题。 海哥马上来精神了:“如果干硬的直,为人会很固执,容易受挫,出力不讨好。而你的,虽然很直很直,但不硬,关节匀称,气色柔和,是带着傲气的直。” 好嘛,海哥说他自己情商不高,还真是现场就给我们开了眼界。 拇指弯的人,说他们见鬼说鬼话。 拇指直的人,又说他们出力不讨好。 一个知识点,含沙射影了全部的人,360度全面扫射无死角,只留了个我。 那天海哥大概是真的太兴奋了,往后那么多年,那天是我见他说话最多的一次。 当然,也是得罪人最广的一次。 虽然没有恶意,虽然不是他的本意,但伤害是实打实的存在。 甚至在以后的某些日子,验证到了一些事情,他还会很得意地对我说:“看吧,我那天就说,她是个见鬼说鬼话的人。” 认识海哥的时候,《天乙笔记》的手相部分我还没怎么看。 后来特意看了一下师父关于大拇指的记录。 拇指笔直的人,说话直接,正义感强,不能容忍谎言。尤其是不愿意为了利益而说谎,强烈的道德感会在内心凌迟自己不端的行为。 说好听了叫原则性强,说不好听了叫固执,不懂变通。 拇指弯曲的人,说话委婉,随风柳,为人随和,会说别人爱听的话,真假不重要,大家高兴就好。 也就是所谓的情商高。 受海哥的影响,从那以后我也爱上了看别人的大拇哥。 果真是没见过跟我一样的。 要么柔软的弯曲。 要么坚硬的笔直。 甚至也见过僵硬的弯曲。 只是再也没见我这种圆润强壮,匀称笔直,还左右手都带着“夫子眼”的。(见图) 第84章 印度是最聪明的种族 我们六个人住在一起,相处还是很和谐的。 琪儿跟我是同行,做国际劳务的。 不同的是,我是刚入行。 而她,原本就是国内的中介公司。受不了被动的立场,一气之下跑到新加坡来做一手订单。 她连初中都没毕业,英语只会说“hello”和“bye”。 优势是,非常外向。 她每天的乐趣就是扒拉手机通讯录。 扒拉到哪个老板,一看最近几天没联系的,就直接打过去约饭。 这个没空,就继续往下扒拉,一直打到约到客户为止。 尽可能顿顿都排满,以此为乐。 实在哪天有空档,她就自己下厨,顺便捎带我们几个人的口粮。 她负责做饭,安排我们刷碗。 莲姐和星辰,她俩都是在办公室里做文员。 工作内容方面基本雷同。 但下班之后,就天差地别了。 星辰,不论是形象还是性格,都像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的。 一下班就回家,跟我们宅在一起打打游戏看看书。 而莲姐,是个牛人——高级的时间管理大师。 她每天晚上都有约会——跟不同的人。 三天两头的喝醉了回来吐。 后来大概是良心发现,干脆不回来祸祸了。 直接在外面吐,吐通宵。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吐干净了才回来。 匆匆忙忙地换个衣服就去上班了。 这里,变成了她的衣帽间。 只在每天早晨换衣服的时候,才会回来一趟。 当然,时间管理大师偶尔也需要休息一下。 在那屈指可数的日子里,我们才有可能会见到她。 幸好,她是一个很有原则的大师:坚决不吃窝边草! 不然的话,像我、杜乐、还有海哥这种级别,全军覆没那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抵抗都是徒劳。 *** 晚上没事的时候,我们三个大男人会一起下楼去游泳。 新加坡的公寓,一般都带着露天泳池。 虽然四季如夏,但泳池里的人一般不会很多。 大概只有我们这些土狍子喜欢扑腾水儿。 琪儿偶尔回来的早,也会跟星辰一起下来泡一会儿。 在泳池里,我们认识了住在对门的印度兄弟。 白皮肤的阿密特Amit,和黑皮肤的阿布Abu。 他们大概也是爱扑腾水儿的土狍子吧。 我和星辰,负责给大家做翻译。 “都是印度人,你们俩为什么一个白,一个黑呀?”杜乐最好奇。 “白印度人是贵族。”阿密特一脸的得意。 那是骨子里透出来的优越感。 “贵族?就是说,白印度人比黑印度人有钱的意思吗?”杜乐问。 “不是,黑印度人也有些是很有钱的。”阿布赶忙扳回一局。 阿密特不甘示弱:“没有钱的白印度人,也比有钱的黑印度人高贵。” 嗯?这是什么逻辑? 我们几个人窃窃私语,小声嘀咕。 咱们中国人习惯了人人平等的观念,很难理解这种“没钱又高贵”的理论。 阿密特骄傲的炫耀道:“血统高贵。” 大家各凭本事吃饭,跟血液有个毛的关系? 但是看到阿布卑微的低着头一声不吭的样子,我们能看得出来,血统上压制在他们的观念里是根深蒂固的。 “印度人吃饭,很多都是用手直接拿。那你们来新加坡之后,试过用筷子吗?”我转移了话题。 他俩瞬间就把血统的事情扔到了后脑勺,开开心心的讨论起筷子来。 “没用过,但看过别人用,感觉不难。”阿布道。 阿密特点头同意:“我试着握过,虽然没正式用来吃过饭,但夹东西还是可以夹起来的。” “我们请你们去吃火锅吧?”琪儿媚眼如丝,含笑道。 “真的吗?”他俩兴奋坏了。 阿密特道:“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火锅哦!” “别高兴太早。”星辰冷静的提醒道,“要是你们不会用筷子,夹不上来的话就得饿肚子啦!” “没问题!”阿密特道,“毕竟印度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 嗯? 我们几个人互相的眉来眼去,都看懂了彼此眼中的深意:你们印度人最聪明?那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是最……? 印度兄弟们也看出来了我们眼神中的不认同。 阿密特连忙举证:“世界500强企业的CEO,30%都是印度裔。” 阿布补充道:“硅谷40%以上的IT精英,也都是印度裔。” 阿密特再抛论据:“像谷歌、推特、微软等知名互联网公司的CEO,那必须都是由最聪明的种族来担任。” 我们这边儿,一句没吱声。 他俩那边儿,轮番开嘴,交替论证。 兄弟俩为了火锅,也真是拼了。 阿布给了我们一个放心的眼神儿,说道:“我们其实之前就想去吃火锅,但是不知道这里面是怎么个规矩,就没好意思进去。有你们带路,我们就不怕啦!” “那……咱约明天晚餐?”我征求大家的意见。 “就今天吧!”阿密特等不及了都,但他看了一眼时间,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已经太晚了。 “夜宵,夜宵。”阿布赶忙找补,“游完泳,消耗大,刚好饿了。” “行啊,那就定今晚的夜宵吧,明天晚上也不一定有空。”琪儿拍板道。 我们呼啦啦土狍子们出浴,各回各家,换上衣服就向着火锅店出发了。 印度人,果然是最聪明的种族。 阿密特和阿布两个人,用筷子一个比一个溜。 我严重地怀疑,他们俩之前为了吃火锅,偷偷地在家里练过。 ***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转眼间,三个月就过去了。 这段时间,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星辰总是生病。 隔三差五的就感冒了。 大家都差不多的年龄,天天醉酒的莲姐,天天应酬的琪儿,都没生过病。 反而是星辰,早睡早起,锻炼身体,最爱生病。 这一波没好利索,下一波又续上了。 “其实,我以前身体很好的。”星辰说道,“我从小到大,就打过一次针,连感冒药都很少吃的。就是住到这个房子之后,才爱生病的。” 她一边擦着大鼻涕,一边郁闷地拧着眉。 “是不是这房子风水不好啊?”杜乐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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